第十章 买办王(13)
她看到克利斯朵夫拿了文件,将他裹在牛仔裤里硕长的腿伸直了,穿了耐克球鞋的大脚轻轻一钩,身下的椅子便轻盈地向电脑台滑去。简妮想,他是不会体会到自己面临的这种复杂局面的,他的血太单一了。
察觉到简妮的目光,克利斯朵夫冷冷地看了她一眼。他不喜欢她,就象不喜欢劳拉一样。劳拉常常表达出对大陆人的嫉恨,让他想起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宿怨。劳拉到了共产党的地
盘上,仗着是总经理秘书,一味地挑三拣四,象《红楼梦》里面的小老婆们,他气不过。简妮明明是前几年才出国的上海人,却做出一副美国人的样子,轻易不多讲一句中文,要是说中文,也只说上海话,一副洋奴样子,更让他厌恶。他自己学英文出身,自认为并不老土,也不古板,甚至在私心里,他也是个喜欢西方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人,当时他也是尼娜说的那些因为广告而投靠这家公司的大学生之一,他也希望自己能在一个国际化的地方开始自己的人生,他也是那些肯用自己几个月的工资买一双全进口的新式耐克球鞋的青年,可他就是见不得劳拉和简妮那种狭洋自重的样子。也许,与劳拉相比,他更讨厌简妮,她身上还有上海女孩的那种离心离德的劲,“I Was Chinese。”那是什么屁话。
王建卫听说有一个上海女孩来顶替劳拉时,还打算统战一下,在美国人那里安一个眼线。一听到她和劳拉象说暗号似的说英文,克利斯朵夫就知道没戏。他打电话告诉王建卫说:“走了一个蒋介石,来了一个李鸿章。”
克利斯朵夫没想到,中国人民都已经站起来几十年了,还有简妮这种人。他想起自己很小的时候,看过一个动画片,里面有句话,实在很合适简妮:“阶级敌人就象屋檐下的洋葱,根焦叶烂心不死。”
他其实也很想工作一两年以后,去美国深造,但他想,自己有一天在美国学有所成,当钱学森,当詹天佑,哪怕当容闳,也决不当她王简妮,在会议桌上,他就看出来,她以当买办为荣,她的是非观与美国人一致,她也觉得香水和花露水之争,是市场之争,而不是民族之争。克利斯朵夫不觉得自己是被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洗了脑的人,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有尊严的中国人。而简妮则是没有中国人尊严的人。比起真正的美国人来,他更讨厌简妮这样的假洋鬼子。那厌恶里带着鄙视,那是一种类似嫉妒的恨意。但克利斯朵夫绝不承认那是嫉妒,他怎么可能嫉妒她,他鄙视她。为她的立场悻悻然。
他决定,下次要找个机会,将鲁迅的小说集借给简妮看。
在他冷冷的眼色里,简妮提醒自己,要尽量防止劳拉的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她突然想,格林教授的书里,对王筱亭只身来往在义和团出没的地方,建立内地的经销点和仓库那个时期,只有短短的一句:“他成功地沿着河道,建立了经销鸦片,收集茶叶,桐油和蚕丝的货栈,甚至自己的钱庄,保证能够按时向洋行交回货款。”简妮想,这绝不是容易的事。也许如今只能找到,他是怎样的成功,却找不到他经历了怎样的困难。
住在上海让简妮痛苦。她对四周有不可思议的抗拒。她是带着理想来到上海的,她以为经过美国大学,她已被训练成一个新人,一个接受过国际市场学训练的,野心勃勃的美国青年,来上海掘她的第一桶金。但上海却象流满了黑色石油的阿拉伯海滩,将她紧紧粘住,举步维艰。在海湾战争的时候,被倾泻到海水里的石油曾经污染了许多海滩。不得不停在海滩上的海鸟,一落地,就被粘住,很快就奄奄一息。电视新闻里,那些变成黑色的海鸟在遍布油污的海边满跚而行,徒劳地在黏着的黑油里拔自己的爪子,扑打已经不能用了的翅膀。简妮一直记得那令人绝望的情形,那时她正被不断地拒签,身心具焚,她觉得,自己就是那些黑色的海鸟中的一只。
但如今她回到上海,心里却再次涌出了阿拉伯海鸟的感觉。她不想被公司里任何人提醒自己是个中国人,Tim,或者是毕卡迪先生,还有洋铁皮的标语牌和克利斯朵夫,他们大家象印地安螃蟹一样,在她将要逃脱的时候,合力将她拉回到原来那个可怕的位置上,并死死地压着她,让她不得不接受。她永远都记得,Tim在听说她说“I was a Chinese”时,脸突然往下一挂的样子,还有公司里的中国同事耸着鼻子冷眼看她的样子,她风闻他们叫她“买办王”,用毕卡迪先生带着印度口音的语气,用英文的结构,将她的姓放在后面,嘲讽和憎恶地。
她也不想被家里的任何人提醒自己是个上海人,成长的过程中处处充满美国消毒药水的气味,背景里充满了象海滩上的石油那样又黑又重又粘稠的苦难。她控制不住地恨家里人,恨爸爸妈妈的脸和声音,恨爷爷,恨那间小客厅里的陈设。上海就是她的泻满石油的海滩,到处都是痛苦。那天她已经走到人民公园门口了,透过修剪得象墙一样的冬青树,她又看到那里的林荫道,还有路边的绿色木条长椅,简妮以为自己会感慨,但她心里涌出的,却是强烈的抗拒。她不想回想起自己在寒冷的空气中站在英语角与人搭讪的情形,还有那一次次被拒签后一片死寂的心。这个上海,到处散落着细小的绳索,一不小心,就拉出一段让简妮痛苦的往事,或者事实,瓦解她从美国带回来的美梦。
第十章 买办王(14)
感到自己在美国建立起来的认同在被上海瓦解,简妮心里非常恐惧。她没想到,范妮在美国遇到的事,她回到中国来时遇到了。她们是那么不同,但她们却横竖就是当不成一个朝气蓬勃,欣欣向荣,自由自在的美国人。简妮每天的每个时刻都不高兴,她虽然坚持从家里搬到公司为她租的公寓里,但爸爸妈妈几乎每天都给她打电话,在她的答录机里留言,每天晚上回家,答录机上的小红灯都令她咬牙切齿地闪着。在上班的路上,她讨厌被人碰到身体,讨厌看到26路公交车,到了公司,她走进办公室之前,心蹦蹦地跳,害怕遇到迎头一棒。
她常常想起第一次进办公室,看到劳拉的情形,她从自己现在用的灰色写字桌后慢慢站起来,她怕自己将要变成劳拉第二。和美国同事在一起时,她常常不高兴,要是有人向她学一句上海话,或者问起,为什么上海的男人穿睡衣在街上走。和中国同事在一起时,她也常常不高兴,因为她不得不说上海话,和他们一样的语言。和中国同事与美国同事一起时,她为中国人的不修边幅更不高兴,他们没有每天洗头,他们喝汤时发出响声,他们站着的时候不挺拔,他们坐下的时候拧着腰身,他们嘴里有香烟气味,女同事的袜子不合身,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心里为他们那么羞耻,那种不忍目睹的羞耻简直远远超过了憎恨。有一次,简妮陪Tim请日本人在希尔顿吃川菜,席间,也有日本人喝汤霍霍地响,但简妮觉得,自己和那声音一点也没关系。
在上海,简妮觉得自己就象生活在地狱里。
简妮决定自救。
她不敢,也不能在办公室里做什么,所以,她从家里开刀。
劳拉走后,简妮就搬到劳拉在龙柏的小公寓里,离开了那条灰色的弄堂,和父母。她借口说,合资公司要求她住到前任秘书的公寓里去,外事部门不愿意美方雇员住在上海人中间。这是个光彩的理由,爸爸当时说:“中国人将你当成美国人管了,你小心秘密警察。”但他的神情,很有点得意。听说简妮住在龙柏的外国人公寓里,爸爸妈妈很有点孩子成龙成凤的骄傲。他们不知道,那里只是在上海的外国公司低阶雇员的公寓,高级雇员都住在虹桥和波特曼右边的外国人公寓里。简妮的房子,不过是一间卧室加一个小客厅,小客厅里只有一张沙发,一个茶几,还有一只空的玻璃花瓶,卧室里也不过一个大衣柜,一张床,一张桌子而已。与家里的房间相比,这里充满三星旅馆式的寂寥,但简妮却喜欢它与上海没有干系的漂泊感。她的厨房窗对着门外的走廊,常能听到邻居们经过时的说话声,有人说英文,有人说德文和法文,还有一些日本人,让简妮觉得舒服。公寓里有种咖啡与加了柠檬香料的洗涤悸混合在一起的气味,与美国公寓里的气味十分相似,它让简妮感到安心,每次回到公寓的楼道里,简妮都长长地舒一大口气。
厨房几乎是空的,吊橱里只有劳拉当时剩下的半包咖啡,一些煮咖啡用的过滤纸,还有一些通心粉,半瓶橄榄油和几小盒番茄酱,做意大利面条用的。还有一包香烟。简妮看到那上面的小贴条,发现那些东西都是在K…Mart买的,想必是劳拉从美国带来的。简妮有时在厨房里用劳拉剩下的东西,为自己做一杯咖啡,或者一盆蔬菜沙拉吃。
谢天谢地,公寓里有有线电视,可以看到CNN。简妮一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将电视打开,让房间里有CNN的声音。看到新闻里常常一晃而过的纽约,简妮的心就会“哗”地跳一下。有时在做事,听到电视里面说纽约,简妮也忍不住吊着两只湿手,从厨房里奔过来看。常常一过来,纽约的镜头却已经一晃而过。
从家里搬出来时,简妮带着自己的全部行李,包括从美国飞机上带下来的那个Muffin,它干得象块石头一样。她将它放在厨房的架子上,用一个玻璃啤酒杯罩着。
简妮总算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角落,她在厨房里唯一的椅子上坐着,喝一杯劳拉在K…Mart买的咖啡,经过六月的霉雨季节,咖啡受了潮,香味闷闷的,带着陈宿的气味,完全不象当时鲁留下来的咖啡那样香。但它总是咖啡,是美国的咖啡,比上海的咖啡要好,比和平饭店的咖啡要正宗。有时,简妮象在美国一样,做夹忌司的美式三明治当晚饭,忌司还是Muller太太每个月到香港买东西,美国同事集体托老板太太带买生活日用品,简妮请老板太太代买的。整个上海都买不到一片忌司。简妮在美国跟Ray学会吃忌司,那时更多的是为了营养和方便,她没想到自己在上海,会这样疯狂地想念加在面包里的那一片薄薄的忌司,找遍上海,都买不到一片忌司。Muller太太是个很亲切的美国人,她瞪大眼睛说:“是啊,我最受不了的也是买不到忌司。还有比较硬的黑面包。”简妮的小三洋冰箱里,装的都是香港带回来的忌司片,还有吃热狗用的芥末酱,在锦江饭店里的小超级市场里,有时可以买到热狗肠和酸黄瓜,那时,简妮就为自己做一个真正的纽约热狗,用张餐巾纸包着,就着可口可乐吃。脱离了家的简妮,终于过上了与住公寓的大多数外国人一样的生活。
让简妮心烦的,就是爸爸妈妈狂轰烂炸的电话,他们要简妮休息天回家去吃饭,他们要来简妮的公寓,帮简妮洗衣服,晒被子,送鸡汤,他们要和简妮在一起。
第十章 买办王(15)
但是简妮不要。
简妮在家也开着电话的答录机,电话响了也不接,要听到留言的不是爸爸,她才抢过一步去,接起电话。要是是爸爸,她就用答录机堵他。爸爸充分表现出了新疆知青那种坚强的神经和百折不挠,他就是能一晚上不停地往简妮的电话上打,一遍遍地留言,不和简妮说上话,就誓不甘休。
简妮常常就这样被爸爸逼回家去吃饭,换来他们不再威胁要到公寓来看她。简妮不愿意看到他们,不愿意自己与他们有什么关系。在柚木餐桌上,看到爸爸因为骨折过,总是向右侧倾斜的背脊,她厌恶得要发疯。即使是嘴里含着满满一口饭菜,也不能咽下去。每次被逼得走投无路回家一次,简妮对家的厌恶就加深一层,她自己都对心里那势不可当的厌恶害怕起来,她不知如何收拾。望着因为她回家而心满意足的父母,简妮磨牙霍霍地想,回避他们,是对他们最体贴的方式,他们却不懂,一定要弄到鱼死网破。但,鱼如何死,网怎么破,简妮却不敢想。
她渐渐在公寓里交了几个朋友,一个德国女孩,一个荷兰女孩,她们以为简妮是美国的ABC,家在纽约的格林威治村住。周末时,她们常常约好了一起去上海的酒吧玩,她们三个人,都喜欢去一个开在地下室里的酒吧,因为那里比和平饭店和希尔顿都更合年轻人的胃口,还可以吃到比较合欧洲人口味的意大利面条,德国冷肉丸,和加橄榄油和意大利甜醋的沙拉。那里原来是防空洞,被一个上海女孩租下来,她的男朋友是希尔顿的德国厨师,他们合伙开了这个酒吧,墙上挂着飞标,喇叭里播放的是从德国带回来的欧洲音乐,吧台上挂着成串的辣椒,大蒜和玉米,黑板上用真正外国人写的那种又圆又大的字体写着简单的MENU,那是简妮觉得最亲近的地方,和她大学里的食堂黑板上的字迹惊人的相似,菜单也相似,每日的例汤总是有蔬菜汤,奶油蘑菇汤和牛肉古拉须浓汤,和学校食堂的一样。那酒吧在外国人里面很出名,所以晚上放眼一望,被桌上的烛光照亮的,大都是形形色色的外国人的脸,听到的,也大都是各种口音的英文,坐在那里,简妮总是想到一句奇怪的话:“一个罗卜一个坑。”哪一天,能躲过爸爸的追击,在防空洞里消磨整整一晚上,简妮的心就觉得很舒展,象紧缩的茶叶在滚水里渐渐舒展开来,还原成一片完整的树叶,并散发出芳香。那时,简妮轻轻地谈笑,与那些在上海寂寞得发疯的外国人,当说到每个月从香港买忌司回来吃,大家都笑出来,大家都是这样干的。烛光照亮了围桌而坐的人们,空气中荡漾着融化的忌司臭臭的香味,简妮感到一种有些甜蜜的惆怅在心里流淌,她惊奇地想,这难道是乡愁吗?对所有的外国人来说,它一定是乡愁,但她,上海实际上是她的家乡呀。她的心,竟然也流连在乡愁里面,怀念着在世贸中心地铁站的通道里,静默而迅疾的人们,男人下摆微微掀起的米色风衣。
这个星期,从星期四开始,爸爸就开始打电话来,要简妮回家。开始,简妮象从前那样不接电话,企图躲过去。她抱着胳膊,在电话边站着,听爸爸的声音一遍遍地从答录机里传出来,就是不接电话。但爸爸无休无止,不屈不饶,在简妮看来近乎无赖。他将简妮烦得,将手里的书一把摔在地上。她想过,索性将电话线拔了,让他的声音传不进来,但她知道不能这么做,这样,爸爸马上就会发现她在家。所以,她只能一遍遍爸爸的留言折磨着。
总算,简妮发现爸爸的声音不同寻常,他很镇定,说得很慢,很坚决,这表示他真的有事要说。简妮回想起来,爸爸到了要说什么重大的事情时,才用这种声音说话。这时,他声音里因为受教育不多而不能剔除的粗鲁和毛糙变成了坚决。
简妮心头一跳,她猜想,他们终于被自己的态度激怒了。家里人的脸一一浮现在她面前的黑暗里,爷爷好象将自己紧紧关在壳里的蛤蜊,他什么都当没看见,回想起来,要是简妮不跟他说话,他从来不主动与简妮说话。其实爸爸也是这样,随便你怎么躲着他,他都照样一团火似的围着你,洋溢着消毒水气味。他的感觉好象关在贝壳里了一样,只剩下没有休止的热情和自豪。简妮想起来,自己偶尔捉到过爸爸偷眼看自己的眼神,他脸上放着笑,但是已经勉强,眼睛飞快地,几乎是惊慌地一轮,向她飞来。自己的父亲被逼得偷眼看自己,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