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拉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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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拉警报-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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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迷你花园,有红、有黄、有绿……真有点像一朵朵鲜丽的小花绽放在这面积不大的花园里。
  等会儿喝饮料,就到那里买几块蛋糕回家吧,她这么想着。
  这家咖啡店是不能再待了,因为邻桌的情侣有愈吵愈激烈的倾向,而且好像没有任何转移阵地的意思……没法子啦,他们不走,那她走总成了。不过,她要走,好歹也得等到她的饮料送来,总不能让人们以为她跑单吧。
  “你说什么!”这一声暴喝,让沈青珊原本游走四处的注意力集中到那正在吵架中的男女。“你要还是个男人,就再说一次!”
  沈青珊诧异地转头看着那对吵架中的情侣——老天,那两个看起来绝不超过十八岁。一个身材娇小、一头长发全染成时下最流行的金棕色,穿着暴露的年轻小女孩,手上拿着一杯柳橙汁,用力地往小男孩处泼来。
  那小男孩当然不是笨蛋会任小女孩为所欲为,机灵地将身子整个九十度朝左弯,安全地躲过果汁攻势——他是幸运地躲过了,但是,他幸运,就意味着另一个人会倒楣,而这个倒楣鬼不是别人,正是坐在不远处的沈青珊。
  或许那小女孩曾是棒球队的当家投手还是之类的运动员,总之她的臂力惊人就是了;虽然她没有连汁带怀地投出,但是果汁的射程还得足够射中不相关的路人甲——沈青珊。
  此时,小男孩和小女孩不吵了,因为他们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给吓呆了。
  不只他们不知该么办,就连受害者本人——沈青珊也不晓得做何反应。
  “小姐,你还好吧?”有个好心人关心地询问她,同时还递了条手帕过来。
  “来,你先拿这擦擦脸吧。”
  “喔,谢谢。”沈青珊蓦地清醒,连忙接过手帕,摘下眼镜先将溅在脸上的果汁给抹掉。然后,再试着用手帕拭干衣衿上的果汁渍。做了些紧急处理后,她才想起这手帕已经被她弄脏了。
  “对不起,弄脏你的手帕了。”她紧张地站了起来,“先生,麻烦你在这里等一下,我现在马上去买条新的赔你。”真是糟糕,她一时不察,居然还连累别人也弄脏了他的手帕。说着,沈青珊抓起提包,竟然就是打算马上到男装部买条男用手帕还他。
  “小姐不必,一条手帕值不了多少钱的。”简崇浩拉住已经外冲的沈青珊。“你不用太在意。”
  “可是……”沈青珊犹豫着。
  “不必可是,我真要找人赔的话,也不应该找你。”他说完这话时,眼睛瞄向肇事者。“毕竟这不是你的错,不是吗?”
  “这……”他说的是没错,不过沈青珊还是觉得过意不去。
  “谁说不是她的错,要是她不坐那里,怎么会被我泼到!”做贼的喊捉贼大概就这个样子了。“你别想叫我赔!”小女孩盛气凌人地说着,对自己的行为压根没有丝毫的歉意。
  “我有说这是你的错吗?”简崇浩可不是被吓大的,这种新新世代的人类他见多了。“还是你知道这是你的错,可是你偏偏不认错?所以你觉得我会叫你赔我一条手帕?”
  “你……这干你什么事,要不是你鸡婆,你的手帕根本不可能弄脏!”小女孩气得浑身颤抖,金棕色的长发随着她的喘息在她的胸前起伏。
  “小琪,算了啦。”染了一头樱木花道般头发的小男孩子在一旁劝说着:“本来就是我们不对。”
  “你闭嘴!”小女孩用一种任何一个男性生物,听了都会火冒三丈的口吻。
  “要不是你,我又何必和这老家伙在这儿吵!”最后又怪在小男孩的头上。
  “小琪,你……”显然的,小男孩被惹怒了。“你太不可理喻了,我不想浪费时间在你身上!”
  “好啊,有种你走,别以为这世界上的男人只有你一个!”这会儿,小俩口杠上了。“告诉你,只要我愿意,等着当候补的人多的是,我不缺你一个!”
  “你别以为我不会走了!”小男孩这时候真的动怒了。
  “你走啊,走啊!”
  “你……”小男孩被小女孩一激,气得丢了五百块在桌上后拂袖而去。
  “你走,你给我走,以后别想我会理你!”小女孩赌气地说,随即也拿小背包气呼呼地离开。
  “这是怎么回事?”从头到尾,沈青珊这个直接受害者都还来不及插上一句话,两个始作俑者便相继离去,留下和整个事件完全不相关的简崇浩和她。
  “很显然的,他们闹翻了。”简崇浩将整个情况用一句话给解释得一清二楚。
  “对了,小姐我想你等一下最好到洗手间,用清水把衣服清理一下。”他瞧见柳橙汁在她的蓝色上衣上留下的调色效果——蓝色加上黄色,成了一片挺不自然的草绿色。
  沈青珊随着他的目光来到自己的前胸——果真是惨不忍睹。要是她不赶快对这片绿做点什么,那么她这件蓝色上衣就要报销了。
  “啊……真是谢谢你提醒我。”此时,沈青珊急急忙忙地抓着提包,快步地走向在五十公尺外的洗手间,赶紧抢救遭池鱼之殃的上衣。
  简崇浩看着沈青珊的背影,露出个若有似无的微笑。
  “她的脾气可真是好。”看来,他对她的观察和直觉大致上来说都没错。可惜,他没有多余的时间多做点观察。
  接着,他拿小男孩留下的五百块结了沈青珊和这一对小情侣的帐单——毕竟,他们两个弄脏了她的衣服,还有她的脸——然后,再另外付钱将自己的单子给付清,不等沈青珊回来,便提着自己的东西离开。
  待沈青珊终于将身上的果汁渍给稍事处理,再回到咖啡店时,那位好心助她一臂之力的男士早已不见踪影,而她座位上除了她买的书外,还有她点的饮料,以及一张统一发票。
  “糟糕,我还没来得及问他的名字。”她拿着统一发票发愣。“也还没赔他手帕,却还让他帮我付帐……。”她的心底是失落的。
  这一天,她以一声轻叹结束了。
  人在忙碌中,时间总是过得飞快,沈青珊也是。
  自从那天和小芬一同晚餐后,已经又过了一整个礼拜。在这七天当中,她的确是忙。首先,她公司里有个业务秘书在毫无预警之下离职,沈青珊奉命担任救火队,紧急接手原本不属于她的工作。也就是说,除了她原本的工作外,她又多兼了另一个人的工作。而这情形恐怕要持续两、三礼拜以上,直到新的业务秘书上任,并且能独自处理一切之后,她才能功成身退。
  过多的工作量让沈青珊没时间去烦恼她的婚事,也没时间去思念那个神秘先生的办公桌上放了一叠叠的档案夹,而她正努力和一份订单奋战,想要试着参照着前人的资料,报出一分能让客户满意,又能让公司赚钱的价格表。
  “青珊,休息一下吧。”小芬适时地出现,同时替沈青珊带来一瓶饮料。“等一下我再帮你弄这份报价吧。”小芬隶属业务部门,平常的工作就是在处理客户的订单。对于报价,她是驾轻就热。
  “嗯,谢谢,我快被这堆数字给搞疯了!”听到有人愿意解救她脱离苦海,沈青珊不禁松了口气。“我已经有好一段时间没在处理这些东西,都快忘了这些有多么烦人。”
  “习惯就好喽。”小芬拉了张椅子坐到她身边。
  “我希望我千万不要习惯。”沈青珊整个人瘫在椅子上,拿起小芬友情赞助的饮料。“要是老总不赶快找人来,我看我也要辞职了。”
  “别太认真嘛,只要过得去就好了,反正老总又没多份薪水给你。”今儿个几乎所有管理阶层级的主管全部不在,不是出国,再不然就是出差,整个办公室呈现一种难得的悠闲。“不要出纰漏就成啦。”
  “说得也是。”沈青珊点头。
  “对了,青珊,这个星期六的晚上空下来给我。”小芬突然记起她过来哈啦的主要目的。
  “有什么事吗?”如果不是什么重要的大事,她要回家好好补充这几天流失的体力。
  “当然有啊。”小芬兴奋地说:“记得上个礼拜一,我要帮你找合适对象的事吗?”
  “记得。”沈青珊有点心虚地回答,要不是今天小芬提起,她根本就忘了。
  “我告诉你,我已经找到个不错的人选了。”这就是让小芬兴奋的方。“我想这样的人你应该会欣赏才是。”其实不是她去找的,而是她托自个儿的老妈到亲朋好友中去打探消息。果然,皇天不负苦心人,在一个礼拜的寻觅后,终于有捷报传出。“我可是完完全全照你开的条件去找的。”意思就是,沈青珊不可以拒绝,否则就是辜负她。
  据她妈说,这个男人是她阿姨的小叔的太太的外甥,勉勉强强可以算得上是她的“表哥”——果真是一表三千里——而她这表哥呢,今年三十二岁,未婚,据说呢,长得是风度翩翩、一表人材。有正当职业,固定薪水,是家中的次男——他家有几个男的就不得而知了——已经有房子、有车子;银子虽然不怎么多,可倒也还过得去,目前少的就是妻子和孩子了。
  “真的?”虽说她现在没时间去烦恼自己的婚事——她不烦恼,她家里的大人可是着急得要命,天天数着日子,这举动摆明了是告诉她,一个月的期限要是到了,她的“男朋友”再不出现,便要带着她四处去参加相亲宴了。
  不要说一个月的期限了,现在她家里每天都有不同男人的照片和背景资料,她母亲闲来无事便是仔细端详这些照片,看到中意的便留了下来……
  沈青珊要不是快点弄个男朋友带回家,她就得像以前的牲畜交易般,到处赶集。
  “有没有空一句话。”
  “有,绝对有。”就算那天发生了什么天灾还是人祸,她也会排除万难地准时赴约。
  “那好,我会再和你确定时间和地点。”小芬得到答案后,马上回自个儿的座位上,打电话回家,要她妈和男方联络。不一会儿,她已经把这事搞定了。于是又晃回沈青珊身边。“青珊,听好,后天晚上,也就是星期六,七点,在福华饭店大厅。”她在沈青珊桌上拿了张便条纸,将时间地点写在上头。
  “喏,为防你忘记,我帮你做了个memo,还有,记得那天穿上你最漂亮的行头,务必要把那个家伙迷得团团转。”
  “那个家伙?”小芬口中的那个家伙到底是谁?“小芬,这位要和我见面的先生是你从哪里找来的?”听她的口气,她似乎和“那个家伙”也不是很熟。
  “他啊,他算得上是我的表哥吧。”小芬诚实地回答:“虽然我和他不是很熟。”事实上,她全然不记得曾经见过他。“不过我妈拍胸脯保证,他是个不错的好男人。”她妈说的是:要不是你已经有未婚夫了,我就把他介绍给你。能让她妈强力推荐的男人,品质上至少有了起码的保证。
  “他叫什么名字?”能让小芬这么赞不绝口,不禁让沈青珊对于即将会面的这男人多了几分好奇。
  “他叫简崇浩。”小芬飞快地回答,同时三步并两步地蹦回自个儿的座位,从背包中拿出一张纸。“来,这里面有他个人的详细资料。”什么都有,只缺生辰八字和玉照一张。“我还听我妈说,他是个非常、非常、非常……专情的男人,截至目前为止,只交过一个女朋友,要不是他的前任女朋友笨笨和别的男人跑了,搞不好他现在已经结婚了。”
  “他刚失恋?”沈青珊现在是很缺个男朋友没错,可是她不愿意当某个男人填空的代替品。
  “好像有段时间了。”小芬就自己知道的回答。“好像有半年以上了。”
  “半年啊……”半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如果某个男人非常爱某个女人的话,半年……这时间似乎短了点。“
  “放心吧,青珊,要是你不中意他,大不了咱们再换一个就是,反正表哥我们家还多得是。”小芬看出了沈青珊的疑虑。“不过呢,认识、认识,也不算什么坏事。”
  “说得也是。”小芬这话有点当头棒喝的效果,以往就是她考虑太多,才会让自己沦落到今天这步田地。“是我多心了。”
  就像小芬说的,认识、认识,也不算什么坏事。
  第二章
  在赴约前一刻,沈青珊差点改变主意,想放小芬鸽子,可是一想到家里那小山般的相亲照片……她还是提起勇气走进福华饭店。虽然,今天也叫“相亲”,至少这相亲是她请人安排的,是一种出于不得已的自愿。
  她并未如小芬期待中的,穿着她“最漂亮”的行头。
  基本上来说,沈青珊没有所谓最漂亮的衣服,大都是一些各种场合适用的套装,而这些套装也跳脱不了黑、深蓝和深棕色这三色——是有几套不的衣服,可是其中有一、两套是当朋友伴娘时买的,穿在这种“初相识”的场合中,有点太过“喜气”的嫌疑。
  最后,她仍是选择穿一套各种场合通用的套装,为表慎重,她还花了些时间在脸上弄些较不同以往的色彩,并且用一根翠玉发簪,将一头微卷的长发给盘了起来。为了不使身上的套装过于严肃,她偷偷到母亲的衣柜里,偷渡了一条金黄色系的丝巾披在颈子上,一方面当装饰,另一方面还有保暖的作用,着实是一物多用的好配件。
  她再一次抚平衣服上的小皱折,深吸了口气,走向有两个小弟站岗的大门,进了大门,便看到一盆做门面用的大型花卉,上头有香水百合、火鹤之类的比较持久型的花种。
  沈青珊之所以注意到这盆花,仍是因为她现在仍处于紧张情绪中——因为紧张,所以不敢四处张望;只好把目光集中在这盆花上。
  “青珊,你来了啊。”小芬正和男友坐在正对柜台前的沙发上闲聊,不过眼尖的她还是看到一身黑的沈青珊。于是抛下男友,自个儿起身走向沈青珊。“老天,我不是要你穿得美美的来吗?”她夸张地上上下下审视沈青珊。“要不是你脖子上的这条丝巾,我差点以为你是来参加某人的告别式。”
  “我没有别的衣服好穿,”沈青珊无奈地摊手。“再说,现在去买衣服的话贵得要命……所以,就这样了。”
  她不是个小气的人,但是她的确是个“物尽其用”的人,凡是衣服一定要穿到它寿终正寝,再不然就是她身材变型时。因此,她每件衣服,都算得上是有历史的了。同时,她认为一件衣服可以用一千元买到,就不必花上个两、三千元去买。也就是说,她这人买衣服的季节就是每个百货公司所谓的“季末出清”时节。
  现在不过十一月中,冬装刚上市没几个月,价格正高着,她当然不愿意在这时当个被坑的大头。
  “好吧,就算这是个理由,可是你也可以穿得比较……”小芬不是很满意地瞧着她身上的黑色套装。“悠闲一点吧。”她穿得实在太严肃了,感觉挺沉重的,这样无形中会给对方莫大的压力。
  小芬听到她老妈说,她这个表哥就是想结婚了,才四处放消息,要大家帮他找个温柔敦厚的女孩子,看看能不能共组一个和乐家庭——沈青珊的本性绝对是温柔敦厚的,但是她的穿着只会让大家以为她是个精明干练的女人,压根和温柔敦厚扯不上什么关系;再加上她遇上陌生人时,总是一副有礼但生疏的表现……今天的相亲……小芬在心里叹了口气。心想,这只能听天由命,看两人的造化了。
  “来这里总不好穿得太悠闲吧?”沈青珊不顾四周,男客至少穿个西装什么的,女客好歹会弄件比较正式的衣服……要是她真把在家中穿的“悠闲”衣服给穿出来,岂不是会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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