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的手温暖中带着些濡湿,不由笑了。我可是第一次雪盲呢,还好是轻度的。闭上眼,回想那时心里的恐慌。
“罗什,我怎么看不见你了?”
“别急,闭上眼,一会儿就好。是我不好。应该提醒你莫要盯着雪看太久的。”
“罗什,我不会瞎了吧?”
“不会。”
“我要真瞎了怎么办?”
“不会。”
“你回来了?”
嗯?最后一句好像不是从我脑中记忆库里出来的吧?猛地睁开眼,迅速转头。定住,眼睛睁大,睁大,再睁大,大到整个视线里只剩下他的风轻云淡……
“十年不见,怎么还是那样傻傻的表情?”
嗯,他说过“你若没有那些看上去傻傻的表情,便能更聪明”。原来那些对我而言鲜活的记忆,在他,已经是十年之久。鼻子有点酸酸,感冒了。
“怎么了?不认识我了?”右臂向我伸出,刚要碰上肩,却又打个转,缩了回去。原本盯着我的眼,闪了几下,略偏偏头,沉下眼帘。瞬间却又再次伸手,抓过我的右手:“手怎么了?”
顺着他的眼光看到我的右手心,昨天倒地时撑了一下,被小石子划破了。肘部也磨破一层皮,不过藏在衣服里,外面看不出来受伤。直到昨晚上住进波斯人的礼拜堂,才简单处理了一下。现在,有点肿。没有消炎药的古代,破伤风也能要人命。实在不行,我就只能回21世纪去……
正想着,觉得自己被拉着往会场方向走。
“去哪?”他的掌心依旧温暖带些濡湿。
“看医官。”他向远处的会台望。会场上已经没什么人了,稀稀落落的几个和尚在打扫。“王已经回去了。跟我去王宫。”
“你……”有些迟疑,“不问我为什么没有变化?”唉,他不问我心里不安,可他要是问了,我又该怎么掰呢?
十年时间,他已长成如此俊逸的青年,而我,什么变化都没有。然后,我意识到,我们现在都是二十四岁了。与我同年的他,正拉着我的手,小心不碰到伤口。他是个和尚,会场里还有人……
感觉到我停步,他回头,看见我正盯着他牵着我的手。突然意识到什么,他急急放手,脸上浮出我熟悉的红晕。他低垂着眼,轻声说:“弗沙提婆说你是仙女……”他又抬眼看我,浅灰的眼波流动,纯净清亮。
“无论如何,你回来就好……”
一股莫名的酸直冲鼻子,我肯定感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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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去王宫找医官,我怕看到熟人。罗什没有拿我当怪物,保不定别人要把我放火上烤,我还是低调点好。我没跟他讲明我的顾虑,可是看到我犹豫他就明白了。
我背着NORTHFACE的背包,坐上罗什专属的马车,由他带我去晚上住的地方。他的马车外观看上去并不奢华,里面却很舒服,铺着上好的地毯,马也是大宛良马。做为和尚,他应该没有什么私产,但他其实一生都是衣食无忧,供给精良,侍者相随。在罽宾(罽音JI,现克什米尔白沙瓦,也叫犍陀罗)时,可能连十岁都不到的他便受到特殊的待遇:“日給鹅腊一双,粳米面各三斗,酥六升,此外国之上供也。所住寺僧乃差大僧五人,沙弥十人,营视扫洒,有若弟子。其見尊崇如此。”电视剧里的小沙弥,最多的镜头就是拿把大扫帚扫地。他恐怕,这辈子都没干过这些贫苦小孩出家必须干的活吧……
马车的晃动将我的神思拉回,定睛看对面的罗什,他的脸不知什么时候又开始飘红晕。
我哼哼两声,眼睛盯着他左腕上的佛珠,已经磨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好几颗珠子有缺口。“都旧了,还戴着啊。”
他偏过头,左手朝袈裟里缩了缩。“嗯,一直用。没想过要换……”
我从背包里拿出波斯人给我的玛瑙臂珠:“戴这个吧。”
他看着我手上的珠子,有些发怔。那串玛瑙每一颗都很均匀,红得晶莹通透,一看就是上好货色。顿了一会儿,伸手拿了过去,却不戴,小心放入怀里。
他看向我的眼神蒙了一层烟,看不真切。我想,这车真的太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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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雀离大寺
马车驶了很久,我揭开帘子看,是在向北走。路上经过一片片农田,离王城越来越远了。心下疑惑,有那么远,建在乡下的客栈么?
“我们去雀离大寺。”看出我的疑惑,他微微一笑,“我现在主持雀离大寺。只是路程有些远,离王城有四十里地。”
雀离大寺?玄奘曾经讲经的照怙厘大寺?我在库车做过好几天考察的苏巴什故城?对了,他是在那里做过主持,只是没有文献记载是哪一年,我没料到居然是在他那么年轻时。
“能赶到那里吃晚饭的。”许是又看到我神游四方,露出他所谓的傻样,他的笑意更浓。
想辨白几句,对上他那如魅的笑,居然忘记要讲什么,只顾白痴地看他的笑容。十三岁时他的笑已经很让人犯迷糊了,二十四岁时更加魅力四射。我不由将手遮住眼睛,挡住那让我莫明悸动的射线。
“你的手有伤,莫碰到。”
唉,罗什,你知不知道你这个样子在我们21世纪叫放电。我放下手,强迫自己无视他的电力,转移话题:“弗沙提婆现在好么?”
提起自己的弟弟,他温润地微笑:“他在禁卫军里任队长,王舅颇器重他。”呵呵,我知道他从小就喜武不喜文,喜欢打打杀杀的游戏,让他读书每次都得扮小兵扮强盗陪他闹腾半天。想起这小家伙,就不由自主好笑。现在的他,也已经是二十一岁的大小伙了,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毕竟,我跟他只相处了三个月。
“对了,他成亲了么?”
“未曾。他每日戏弄花丛,也不曾见对哪家女子上心。父亲催促,便说定要娶个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女子。”呵呵,条件还挺高的。谁叫人小伙要家世有家世,要样貌有样貌。
“我想见他一面。只是不知道我现在的样子,会不会吓到他。”
他笑,好像想起什么:“不会的,他一直相信你是仙女,一直相信你会回来。”
“那你能帮我安排一下么?”那个小P孩,不知现在我还能不能认出他的模样来。
见他点头,我心情特好:“已经见过你了,再见过他,我就可以离开了。”这次穿越,本来就不包括龟兹。来,只为看看他。然后揪个机会跟弗沙提婆见个面,接下来就去班超的它乾城考察,最后去长安。我得时刻提醒自己,我是来工作的。我在这里只能呆不到一年的时间。时间穿越表改了锂电池,性能更稳定了,但是却有寿命限制。为了保证回去时能提供足够的动力,我必须在一年之内回去。否则,我就得永远呆这里了。
他眼里飘过一丝诧异:“要回汉地?还是回……天上?”
天上?我呆。“你还真相信这个啊?”
“不然,为何你一汉人女子单身出现在沙漠之中?为何你从未去过罽宾却知道如何建筑石窟寺?为何你知道和阗麻射寺的来历?为何你的见识比其他女子都来得深刻?为何你会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何你再次回来时,容貌十年未变?”
这一堆的“为何”把我问得哑口无言。早知道他口才了得,我岂能辨得过他?再问下去,我肯定要招供了。
看我束手无策的狼狈样,他浅浅一笑,眼波清澈:“其实十年前罗什就有疑问了。你突然消失,又在十年后毫无变化地回来,罗什更坚定地相信,你是尊佛祖之意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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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我掰不下去了,那眼神看得我浑身不自在。赶紧打住,换个话题。“你父亲现在如何?”
他眼神突然黯淡下来:“身体一直不好,许是思念我母亲。”
我记得耆婆后来自己离开了龟兹,去了印度。文献中并无她何时离去的记载,现在看来,她已经去了。
我沉默,那个学者般儒雅,“聪明有懿节”的鸠摩罗炎,一直是爱着耆婆的吧?在印度(不知道他是哪个国家的,古代印度由一个个小国组成)他本来可以继承相位,却辞避出家,游学到龟兹。有记载称他娶耆婆是因为耆婆看上他,甚至强迫他娶她。但我认为,心如磐石的鸠摩罗炎,如果没有对耆婆动情,应该不会答应做龟兹国师,从此在龟兹定居下来。毕竟,他在印度可是能得相位的。没有倾心的女子,没有两个聪慧的儿子,他何苦留在异国他乡呢?所以,耆婆要出家时他坚决不允许,直到耆婆绝食六日,才忍痛答应。看着妻子出家,从此家不再是妻子的家,他应该是痛的吧?他自己也是个佛教徒,应该为有人愿意终身侍佛而开心,可是,为何临到他自己爱的人,就如此不舍呢?
我掀开帘子朝外看,马车走得很快,但因为车子性能好,这种程度的颠簸也能接受。一块块田地掠过,远处能看见映在湛蓝天空下的天山。转头,看见眼睛一直落在我身上的罗什,想到鸠摩罗炎不愿耆婆出家,却同意让七岁的儿子出家,恐怕不光是为了满足幼儿对母亲的眷恋,也是为了让儿子伴在母亲身边,替他照拂他所爱的人吧。
我在这样的沉思中,伴着马车的颠簸,眼皮越来越沉,这几天赶路真的挺累的。听到耳边一个暖暖的声音轻轻拂过:“艾晴,要睡便好好躺着。”我依言倒下,昏昏沉沉中不知枕到了什么,很软,一点也不磕,然后一头睡死了。
被他叫醒时发现天已经昏黄,我们来到了规模如同城市一般的建筑群中。被他叫醒时看到他脸又有些红,估计是我的睡像不雅让他不好意思了。我本来还有点尴尬,下了马车看到眼前的建筑群时马上忘了尴尬是何物了。
我眼前的,就是龟兹历史上最有名的寺庙——雀离大寺,始建于魏晋时期,是西域境内遗留下的最大的佛寺。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的翻译是照怙厘大寺,玄奘取经经过龟兹时,是这座寺院的最盛期,佛寺的建筑蔓延到铜厂河东西两岸的斜坡和高山上。他曾经在此讲经60多天,留下的记载是21世纪研究这座寺庙的珍贵资料。大寺往北有一个维吾尔族村子,据说就是“女儿国”旧址,是西游记里“女儿国”的原型。到底是不是,没人知道了。北面的山上还保存有几座残留的禅窟,留有龟兹文字和佛教壁画,据说佛像是后来被伊斯兰教众砸毁的,因为他们痛恨有形体的偶像崇拜。
雀离大寺以铜厂河自然分出东西寺区。现在的库车,称其为苏巴什故城,是库车除了克孜尔千佛洞外最重要的龟兹遗址。我在库车考察时,去照怙厘大寺只能说“苏巴什故城”,讲“照怙厘大寺”估计没点历史底子的都不知道是什么。而实际上,苏巴什故城是指河西寺庙南头的一座小城,是为了这座超大的寺庙所建的附属城,供来此礼佛的人食宿。就在城内,也以塔寺为主,大大小小的塔看得人眼乱。
我们现在就在苏巴什故城内。他领着我,走到了城里一座僻静的小院子。打开门的是个老者,我看着觉得眼熟,老者也盯了我半天。然后我想起来了,是国师府的老管家,叫摩波旬,是鸠摩罗炎从印度带来的侍者。当老者终于记起我是谁了,不出我意料地伸手指着我啊啊了半天。罗什用梵语跟他讲话,他慢慢平静下来,但还是满腹疑惑地带着我进屋。
有一个小小的院子,正中是个不大的三开间,两旁有两开间厢房。跟大多数龟兹的家宅一样,搭了葡萄架子,满院的鲜花。正是葡萄成熟时节,空气中一股清淡的香甜。屋里装饰简单,床,柜,桌,椅,没有一丝多余的物品。却是一尘不染,看上去非常清爽。唯独两面靠墙的书柜,摆满整墙的书。粗粗一看,汉文梵文吐火罗文都有,有些书有点眼熟。
“这里是我读书的居所。”见我扫视那两柜子书,说道:“弗沙提婆没有兴趣,父亲便将家中藏书都给了我。”
“你住这里么?”
“我自有寺中可住。这里,不过是用来清净读书之处。”他脸上风清云淡,眼睛却没看我:“你放心住这里,摩波旬夫妻会照顾你的起居。”
他出去了一会,我在房里收拾东西。等他进来,看到他拿着瓶药酒和干净的棉花,细纱布。我想自己包扎,药酒碰上破口处,疼得我呲牙咧嘴。默默在一旁看着的他,怪我太毛手毛脚,拉过我的手掌,轻轻用棉花沾着药酒擦拭。手上的伤其实不重,倒是肘部磨得比较厉害。我把袖子卷上,将红肿的伤口伸到他面前。
他看见我露出一段手臂时愣了一下。没有给我包扎,只是用复杂的目光在我手臂上游走。我突然意识到如今眼前的不再是那个身板单薄稚气未脱的少年,如今的他,可是与我同龄的成熟男子。我这样在古代人面前露出大截胳膊,实在不太合适。我放下衣袖,告诉他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他不发一言,突然一把抓过我的手臂,撩开袖子,拿起药酒擦拭。他的动作其实不太温柔,可他那严肃的神情,让我忘了喊疼,只顾细细凝视他。
昏黄的油灯下,他狭长的侧脸被光线剪出淡淡的一圈晕,长长的睫毛微微自然上翘,高挺的鼻子和紧抿的嘴,帅气地让人无法呼吸。跟他的距离这么近,他身上传来淡淡的檀香味,熏得人犯迷糊,只想再靠近一点点。我突然觉得,我得早点走了。不然,我会犯错误的。而这样的错,别说老板肯定得劈死我,连我自己,都不会原谅我自己。
摩波旬的妻子端着吃的进来了。把那暧昧的空气冲淡了许多。看见我时还是禁不住细细打量,我不知道罗什是用什么理由让他们相信我的再现,只好对她扯个很没形象的笑。后来问了罗什,他告诉我我是艾晴她侄女。我笑死了。这个说法,还真……不过,和尚不是不能打妄语么?刚想取笑他,又忍住不说了。不然,我还能想到什么更好的解释么?
“对了,我上次离开时有个背包没带走。你可还留着?”我有那么多现代物品拉这里了,包括我的素描本和考察笔记。那可是老板念叨的白色垃圾,不拿走,后世发现的话……想像一下,一个头发花白的考古学家在仔细研究已经烂成一团的包裹,然后困惑地发现上面一小块地方有着几个字母——“NORTHFACE”……寒啊……
正在YY;看到他点头,神色有些不自然。奇怪,难不成他看上了我那背包?那可是NORTHFACE,世界有名的旅游用品品牌,要不是经费都由研究小组出,我一穷学生可买不起那么死贵的背包。不过,他再怎么喜欢我也不能送给他。
“过几日给你带来。”
我点头,再喝了口羊肉汤:“对了,我想参观雀离大寺,可以么?”
他看着我吃东西,淡淡点头:“明日带你去。”
晚上睡在矮榻上,古代当然没有席梦思,不过我也已经习惯了睡硬板床。他说他不住这里恐怕是为了让我安心。我相信他其实是住这里的,因为一股淡淡的檀香味,从被子,从枕头,从席子,从这屋里的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我在这股香味中沉沉地睡着了。
玄奘讲经的照怙厘大寺
早上被“吱呀”一声弄醒了。我费力地睁着朦胧睡眼,看到一个高瘦的剪影,站在一室阳光中。
“罗什,怎么这么早……”
“对对不起!”背光,看不见他的表情,只是听声音有些狼狈。他急急退出,门又“吱呀”一声关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