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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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歌-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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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少飞受伤了,满目忧伤地看着凌少樱,忧思郁结缠绕在高贵典雅的气息上,却不显违和,只让人觉得奇妙。“小妹啊,在你心里,哥哥已经老得让你只能体会到父爱了吗?”
  紫衣少女这才觉察出兄妹二人提及到的时间数字问题,好像有点奇 怪{炫;书;网}。
  凌少樱妙目一瞪,漂亮可爱,“我不过及笄,你却已然不惑,你不觉得我没体会到祖父爱已经很好了吗?还是你想让我体会到母爱?”
  凌少飞大手一摆,“哥哥可没心思跟你小苍表姐争!”
  “凌公子——”紫衣少女怔怔地看着凌少飞,有些不可思议,“你已经年近不惑了?”
  “不像吗?”凌少飞笑盈盈反问,心里却是明白如镜。
  紫衣少女摇摇头,颊上红晕更深,“看公子的模样,还以为只有二十多岁呢!”如果这人真有四十岁,那她是不是算恋父?
  凌少樱笑眯眯地轻叹,“我家哥哥啊,可是比女人还会养颜呢!我嫂子都没他看起来年轻!”
  嫂子?颤颤的,紫衣少女一颗撩动的春心彻底破碎了。
  凌少飞毫无愧意,流转着一双星眸,莹莹含情地跟凌少樱说着没实质内容的废话。
  看着凌少飞从不曾在自己面前展露过的温柔情致,几乎要耽溺其中的紫衣少女低落而隐约地发现一个令人心碎到无法修复的事实:这让她折服的男人貌似把包括她在内的所有无干人等当作可有可无的路人,换句话说,他对旁人无情。
  他有无可比拟的恢弘气度,他有万般合宜的俊美仪容,他有优雅从容的尊贵身段,他有八方涉猎的惊世才情,他几乎拥有一个女子希冀中的男人所该有的一切——只是,旁人似乎总会忘掉,他拥有这些的同时,也拥有一颗属于自己的心,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那是一个他们无论如何也进不去的地方。
  那么好的一个人,到底谁才能进驻呢?
  紫衣少女离开后,凌少樱吐吐舌头,呼了一口气,好像轻松了许多。
  “皇帝哥哥,我觉得这个女孩子挺好的哎!温柔大方,端庄秀美,给你当妃子是绰绰有余啦!”
  凌少飞没感觉地应道:“没兴趣。”
  “哎?”凌少樱仔仔细细地盯着凌少飞,“没兴趣?那什么样的你感兴趣?总不是要跟皇嫂一个样子吧?很冷哎!”
  跟皇后一个样子?凌少飞摇摇头,他又不是自虐狂,冰山娶一块儿就够了,娶两块儿会冻死人的,他还想好好活着,好好当他的圣主明君。
  “不肯告诉我哟?”凌少樱嘟起嘴,撒娇似的瞪着凌少飞,“人家我都告诉你,你还这么小气,连这点都不肯说,真伤人心!万一哪天我要遇到你喜 欢'炫。书。网'的类型,又不知道,错过了怎么办?很可惜的!”
  凌少飞笑两声,又浅吟小酌一杯,温情却清明地看着凌少樱。
  “朕喜 欢'炫。书。网'有一双漂亮眼睛的女王。嗯,脾气要坏一点,生气的时候不跟你吵,不跟你闹,也不跟你冷战,就不温不火地让你知道她在生气。还有,要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瀑布一样飞流直下,就算是不梳也能风情万种。最重要的是,要有一手好厨艺,然后只做给朕一个人吃,朕吃得没形象了会哈哈大笑,笑过之后还会对朕唇枪舌剑拳打脚踢,嫌弃朕没形象。其余的,长得要对得起天地苍生,脸上有瑕疵的时候会当成天底下最惨烈的悲剧,时不时地为了美丽跟这个悲剧做坚决的斗争。身上要有最好闻的味道,即使出了汗也能保持淡淡的清香,保持不了的时候,就算是在沙漠也要找到水沐浴。嗯,还可以很任性,也可以很刁钻,没事了就对着朕笑,各种各样的笑容堆积起来能让朕心甘情愿任其搓捏揉扁。还有,还有就是,小樱啊,你听得懂朕在说什么吗?”
  凌少樱点点头,很淡然笃定地答道:“皇帝哥哥你在做一个被虐待的美梦。”

  长天暗藏娇

  九月初五,秋风薄起,凉意渐深。
  凌少晨脚步虚晃地从秋水一色居出来,正撞上匆匆路过的侍婢,一时不察的郡主大人很没形象地摔倒在地上,娇臀狠狠地疼了一把。
  同样摔倒的侍婢正为撞到人不知所措,一抬头,看到撞到的人是自家郡主,这才呼了口气,调整着心态改成跪姿,自发自觉地请罪:“奴婢叩见郡主,请郡主恕罪!”
  “哎?”凌少晨看侍婢一眼,揉着臀,懒懒地应道:“是绯烟啊!”
  侍婢红一下脸,“奴婢是绯云,不是绯烟。”
  “哦,绯云啊!”郡主大人从善如流地改正错误,声音清软,“扶我起来。”
  侍婢绯云这才半站着走到凌少晨身侧,半蹲着将主子扶起来,轻手轻脚地为主子弹去衣上的灰尘。
  “郡主是要出去吗?”真是难得,以蜗居在秋水一色居为人生目标的人也有主动走出来的时候,看来郡主心情不是不错,而是好到极点了啊!
  凌少晨懒散地嗯一声,未曾妆点的素容清丽秀美,宛如出水芙蓉。
  “嗯。——王爷呢?”秀眉弯弯,提到那个固执得不可思议的老爹也没有影响难得的好心情。
  绯云轻弹着灰尘,细声细语地回道:“回郡主的话,定国将军来访,王爷在前厅接见。”
  “洛丞画?他来干什么?”凌少晨的明媚之色依然,却不似刚才那般纯然无忧,明明白白地对定国将军的来访很有意见。
  绯云唯唯诺诺地看着郡主,低声细语,“听世子爷说,好像是谈郡主的婚事。”
  拧一下眉,确定自己没听错后,凌少晨脚步更加虚晃了。
  老爹,老哥,还有洛丞画,哪个都不是好相与的,搁一块儿是想怎么的?挖坑等她跳吗?郡主大人深切鄙视那群没事找事招惹她给她添麻烦的臭男人。
  “郡主要去前厅吗?”绯云小心翼翼地问。
  摇摇头,郡主捏捏手臂,拉拉披风,回身进了秋水一色居,懒散地声音温温的,却让人觉得阴森森的。“不去了,没意思。回头告诉绯烟一声,今儿我不出去了,叫她到这儿来见我。”
  “是,奴婢遵命。”绯云喏喏地回声,见郡主回去了,这才彻底松着脚步离开。
  凌少晨迈着弱柳扶风一样的步子回到内室,摔到铺了十几层绒棉的床上,四脚朝天,随性散漫,打两个哈欠,拍拍樱唇小嘴,扯过被子把自己蒙起来,闭上眼睛,好好地睡会儿。
  不过,郡主大人向来不是有福气好好睡觉的人。
  不过一刻钟钟,被子掀开,露出的小脸上隐约可见惺忪之迹,绯色的颊畔印着浅浅的痕迹,该是绣褥上的花纹。长发微有凌乱,衬上一对水汪汪的眼睛,生出几分异样的情致。
  凌少晨磨蹭下床,却没有对着镜子打理妆容,而是三下五除二,异常熟练地换下一身的锦缎华服,外衫里衣扔了一床,再从衣柜的夹层里揪出一堆灰白的衣裳,颠三倒四地穿上。随意把头发都放下,又草草地用跟灰带子帮一下,接着从一堆脂粉盒里杂七杂八地淘些灰暗的颜色涂抹到粉雕玉琢的脸上,毫不怜惜原本的花容月貌。
  明明是杂乱无章,却是别有一番滋味——任谁也看不出来,这灰不溜秋丑不垃圾的小叫花子会是那个如波斯猫般优雅高贵风情慵懒的长天郡主。
  跳着套上不知从哪儿拖出来的草鞋,一个轻盈的旋转,节奏整齐地拍三下床头,后头传来轻轻的喀拉之声,梳妆台的镜子自动抬起,一根碧绿的翠玉竹节杖掉出来,正落在凌少晨不差分毫伸过去是手上。
  郡主大人唉声叹气地又摔倒在床上。
  绯烟匆匆赶到秋水一色居时,已经不见了自家主子的身影,就床上地上一堆换下的衣物首饰乱七八糟地丢在一起,存心给人找麻烦似的。
  而她绯烟,自从跟错了主子的那一刻起,最伟大而艰巨的任务就是收拾麻烦。当然,她本人比较喜 欢'炫。书。网'善后这个说法,听起来不那么让人觉得自己没出息没前途。
  挨着神武门的酒楼外,裴语峦正辞了旧友,要进去赴未婚妻大人的约。
  当然,约人的是他。虽然很期待,但是也清楚现实,要懒到家的郡主主动约他简直难如登天,这种不切实际的梦做做就好,当不得真。
  才踏上台阶,不经意地回头,瞥见了倚坐在墙角下低头哼歌的小乞儿。
  裴语峦是读着圣贤书练剑长大的,君子品性还有那么些,虽然说不上是什么天下闻名的大善人,倒也不是什么落井下石,罔顾他人的恶人,见着路边的乞儿难民,若是心情还可以,自然是可以摸几个银钱日行一善的。
  想着要见他家未来娘子了,心情自然是好极,这小乞儿可是得了福气,这时候遇着他。
  正要自钱袋里摸出些铜钱,却见小乞儿半仰起头,举着磕了边儿的粗瓷碗,露齿一笑,水灵灵的眼睛懒洋洋地盯着他瞧,清亮的声音也带了几许难得的欢愉,“这位爷,多少给点儿!”
  “哎?”裴公子愣了,呆呆地瞅着小乞儿。
  小乞儿笑出声音,脏兮兮的小脸儿上净是讨好,声音更是谄媚的让人无言。“看这位爷生得这般丰神俊朗,挺拔无双,又这般的红光满面,光彩照人,想来必然是大富大贵,喜事临门,好事将近,施舍小乞儿,让乞儿也沾沾光,跟着给你积积福,老天庇佑,将来您必然更上一层楼!”
  这么干净利索脆的奉承,这么入木达三分的巴结,这么奴颜配媚骨的腔调——裴语峦忽然觉得头很晕,好像连东西南北都混淆了。
  “……晨?”
  这行乞街头的小脏东西真的是他家美丽高贵优雅慵懒斯文可爱的未婚妻,长天郡主凌少晨吗?好一道滚滚天雷,劈得他外焦里嫩,松软酥脆。
  或许,只是长得像,声音像……而已。
  小乞儿很灿烂的笑无情地戳破了裴公子的自我安慰,“爷真是天人妙算,知道小乞儿的名号!”又是露齿一笑,明眸善睐,“看来爷跟咱们还真是有缘!”
  裴公子斜视着小乞儿,温文儒雅的面相破裂了几分。
  正屏息凝神,调整心情,才要恢复翩翩佳公子的好模样,眨眼间就见小乞儿身边已然多了一个更破更烂更脏的老乞丐,蓬头垢面的程度比起小乞儿来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相形之下,小乞儿还真是顺眼多了。裴公子瞬时觉得满足了。
  毕竟也是行走江湖多年,虽然被未来娘子的新形象吓了好大一跳,裴语峦还是很眼尖地发现了老乞丐腰里缝缝补补的看不出原来材质的袋子——不多不少,恰是八袋长老。
  裴公子的心肝儿又扑通扑通地加速跳动起来。
  若是寻常亲友,倒也不会让儒雅从容的裴大庄主动几分颜色,偏偏这不像乖女孩儿的女孩儿是他亲亲的未婚妻。
  晨的身上,到底还有多少他不知道的秘密呢?
  众人眼里,那个懒到无以复加,却又天家风仪十足是长天郡主,怕是没有几分可信度了。
  微微一笑,裴语峦走近亲密交谈的两个街头乞丐,前所未有地痛快,一锭银子就丢进了小乞儿的粗瓷破碗里。
  老乞丐侧着仰起头,笑哈哈的脸上满是泥垢,却还是慈善,“咦?我老叫花子还道是谁?原来是裴庄主!幸会,幸会!”
  “幸会,”裴语峦端着他的招牌儒雅笑,君子仪方,温文端庄,“自无澜山庄一别,倒是真有些日子不见了,钟长老可还好?”
  钟长老哈哈一笑,甚是爽朗,“好!老乞丐一身贱骨头,哪里有不好的道理!”
  裴语峦满是诚恳地点点头,眸光清润儒雅,毫不似做作,就那么随心一转,落到小乞儿身上,又是温文一笑,雅致的教人挑不出毛病,“这小乞丐是贵帮小后生?倒是挺清秀的。”
  老乞丐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小乞儿倒是白眼一翻,似是抗议实则娇嗔——能从这么一张满是脏东西的脸上看出个清秀来,裴庄主的眼力还真不是一般人比得上的。
  “裴庄主这可就看错眼了!”老乞丐朗声笑道,“这俊俏小生可不是什么小后生,这是我们丐帮镇帮之宝咧!平日里你就是想见也见不着,见着了可真是天大的缘分哪!”
  “哦?”裴语峦温雅地笑道,“这在下可就不知道了,贵帮镇帮之宝,不是诸位长老吗?何时成了这清秀小公子?”
  他也想说清秀小姑娘,可是一身乞儿样的凌少晨实在没什么地方可以让人叫一身姑娘。
  长老才要应声,小乞儿却挥开一只手臂,止住了二人热络的交谈,明眸清亮地一闪,笑意还是懒懒散散,软而不娇,不似平日里的凝脂白玉。“裴庄主,有没有兴趣移步龙门客栈,跟小爷我喝几杯?”
  “荣幸之至。”裴庄主很配合,笑得很高尚。
  小乞儿打个懒懒的哈欠,自身后抽出随身携带的竹节杖,就着站起来,很是随意的拍拍身上的灰尘,然后对着裴语峦意思性地笑了笑。
  裴语峦一怔。
  凌少晨很适合少年装扮。高挑纤细的身形,配上总是慵懒无意的模样,五官也不似一般千金之女那般全然的细致柔美,反是隐隐有几分俊秀之美。若是换上一身锦衣华服,当是醉倒洛阳闺中儿女的贵族公子哥儿。纵不是倾国倾城,颠倒众生,却也足以倾他所有,颠倒他之一生了。
  还有她手中的翠玉竹节杖——裴语峦觉得,如果他的脑子跟眼睛都没问题的话,那该是丐帮帮主传承的信物,江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呃,打狗棒。
  他们家的小晨,还真是一方之神圣。
  从神武门到龙门客栈说远不远,说近不近。钟长老已经领了打狗棒主人的事离去,就裴语峦与凌少晨同行,一路上,二人各怀心事,倒也没说几句话。
  裴语峦目视前方,走得沉稳,余光一直落在凌少晨脏兮兮的模样上,似笑非笑。
  唉,虽然早有做怨夫的准备,可是就目前看来,他好像还是准备不足啊!
  龙门客栈是家老店,而且只此一家别无分号。裴语峦携着小乞儿就着挂满名家字画的墙坐下来,案桌上摆着一张菜谱,临着是个细瓷长颈瓶,瓶里插着几枝含苞欲开的金菊。
  凌少晨嘴刁,裴语峦也嘴刁,两个嘴刁的人搁一块儿,结局也是千变万化。
  不过,此二人明显属于臭味相投型的。各点各的菜,居然还能欢欢喜喜地你吃我的,我吃你的,对对方的嗜好毫无芥蒂。为什么?上菜的跑堂可以告诉你,因为这二位公子都是素食者,满桌子菜硬是不见半点荤腥。
  虽然也曾炸过湖烤鱼,但那纯属初恋加热恋中的男女的无后果行为,当不得日常饮食参考。
  “晨,要不要考虑跟我去无澜山庄住些日子?”
  “哎?”凌少晨看一眼裴语峦,目光散漫,“也不是不可以。”
  提建议的裴语峦倒是很惊讶,“真的?”
  凌少晨懒懒地点点头,没有半点玩笑的意味,“婚期暂时定不下来,出去走走也好。”顿了一下,又散声语道:“不过,要先去趟君山。”
  沉默了一会儿,裴语峦闷声说道:“丐帮帮主,是叫宁浮沉,没错吧?”
  “嗯,没错。”郡主大人回答的很干脆。
  “凌少晨——”
  “嗯。”凌少晨温恬的声音慵懒地回应,“还有事?”
  这人这八风不动的样子,还真不愧是丐帮之主啊!裴语峦呼口气,认命地叹声,“没事。——我若陪你去君山,该是以什么身份去?”很认真地想了下,又很认真地问:“应该不是未来的帮主夫人吧?”
  凌少晨眼带笑意地瞅他两眼,嘻然一笑,“你觉得自己能扮红妆?”
  “不能。”裴庄主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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