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孤独了些;除了夜里零下三十度严寒了些;除了氧气稀薄走路疲乏了些;除了生火的炉子老是熄灭,熏得一屋里全是烟尘呛人了些;除了间歇性供水供电麻烦了些;除了蔬果稀缺了些;除了风沙大了些紫外线强了些;除了洗澡不便捷一些……除此之外,魏一过得倒是比过去五年的任何时刻都宽慰。因为她知道,她与邹将君,就在同一片蓝天下,兴许他此刻就在这附近哪间茶馆里,神情悠哉的喝着酥油茶,品着青稞酒。
小院的大门是木门板,魏一每天都在门上写字,用纯白色的粉笔写上日期,和一串话。比如说“11月23日,我在这里等你的第四十六天,我知道你今天就会来。君,请敲魏小猪的门好吗?”
每日如此。
一年光阴一晃就过去了。
不知不觉,魏一习惯了阿里夜里十点才下落的太阳,学会了升火炉,学会了掐算着时间用电接水。跟邻居养了一只狼做宠物的藏族大叔学会了说扎西德勒。一双娇嫩的小手因长期提水,磨出淡淡的茧。人也又黑又瘦了,双腮长了两团高原红,再不似曾经那个出落得能滴出水来的娇滴滴的小姑娘。
冬天来了,阿里的冬天格外难熬。那些当官的和游客都不见了踪迹,全回内地过冬去了。街道两旁的商店的生意日渐清淡,街上出没的只留下些本地居民,油腻的头发被厚厚的皮毛帽包裹着,黑戚戚的脸庞上两团殷红的高原红,一笑牙齿雪白,很是淳朴。
魏一本就怕冷,在这零下好几十度的冬天,每个晚上都似要僵死在床上,买了电热毯,开到最热,方才好过些,却越加干燥,就开始脱皮。
魏一却丝毫没有回内地的打算,并渐渐开始真心喜欢上这个圣洁的高地。她养了只小藏狗,取名君君。君君这只小藏狗,是一只很不活泼的狗,举止淡然,神情冷漠,对主人魏一也是如此。倒有几分像邹将君的脾性。被魏一养得尖嘴猴腮十分丑陋。魏一倒不嫌它丑,每天将它搂在怀里,轻柔的抚摸着它的毛,君君君君的唤,将它视为儿子。
一人一狗相依为命,在阿里的第一个冬天倒被她熬了过去。
冬天的尾巴上,阳光渐渐犀利起来,温度渐渐回升,一场大雪却在这时披荆斩棘的下来。阿里的冬天冷则冷矣,气候却太过干燥,故没有雨雪。这场雪倒可以归类为奇迹。
君君自出生以来,第一次见着雪,大为兴奋,在院子里狂吠了一早上。
B市每年都会有雪,所以魏一看见一地深及膝盖的大雪倒是比君君淡定。出了门,正要拿了粉笔,一如既往的在门上记录日期,突然被门上那抹模糊的指痕引得一震,全身血液都涌上心脏,激得心跳咚咚狂跳不止。
刚开始魏一还道是哪家小孩淘气,用手将她门上的粉笔字迹揉花。
仔细一看,那一团模糊的指纹恰好在那个“魏小猪”三字上。可以想象来人矗立在此,在魏小猪三字上,多么温柔多么轻缓的抚摸,良久。魏一想象着,来人盯着门上的字,眼眸里还带了不可磨灭的宠溺。魏一忙顺着雪地里的脚印追出去,脚印却被人刻意掩盖,断了行踪。
但魏一心里很高兴,激动得难以言表,抱着小狗君君亲了又亲,嘴上呢喃道:“君君,你爸爸刚才来过了,你一直叫,是闻见爸爸的气味了吧!”随后又自言自语道,“你也还想着我的吧,如同我想着你一样。”
片刻后,顺手在脸上一抚,摸了一手的湿漉。
从那以后,每日清晨,在晨曦刚出的时候,在一日之中最美的时候,君君都会对着大门狂吠不止。魏一知道,有人在那扇门后面,默默关注着自己,却不显身。待她追出去,他又跑得不见人影。
后有一日,魏一很早便出门,躲在一处能瞧得见大门的地方,目光炯炯的瞪着门口,一眨不眨。不过多会儿,一个高大的男人果然出现在门口,如她想象那般,细细的,细细的将门上的粉笔字迹轻抚一番,又用脸贴上面,似能感受到她的温度,一脸幸福。
魏一的泪在瞬间流了下来,她起身渐渐走近。
到男人发现魏一时,她已经出现在他的背后。
两人四目相对,谁都没率先打破这份曙光下的默契。五年之别,好似仅此一日,好似昨日临别前刚说了声晚安,好似一觉醒来,他就站在她面前,根本不曾分开。
魏一浑身轻颤,张了嘴,却无从说起。一双明眸潋滟波光,与他初识她时毫无二致。最后,还是男人在魏一强烈的注视下,率先瞥过了眼。
他低沉的问道:“为什么不回去?”
魏一没有回答,吸了吸鼻子,用这辈子最大的力道,向他扑了过去,嘴里大喊:“老公!”
邹将君纹丝不动,由她抱着自己,由她脑袋埋自己肩窝里。
“老公!老公!”魏一喃喃喊着,哭了起来。
“问你话呢!为什么不回去?”
“老公……你不要我了吗?”
邹将君再也持不住,一把将魏一抱在怀里,将她的头往自己身上挤压,俯身吻住那片让他朝思慕想的唇,狠狠的,狠狠的。
嘴里那股味道,五年来不曾变过,和梦里那些一摸一样。
阿里的春,从未有一日,如此刻般美丽。
二人站在阿里的春天的清晨里,太阳早已布满生气,晨光柔和,晨风细微,撒在二人身上,皆是均匀细致,说不出的美好生动。
小狗君君在脚边,围着二人打转,不住的嗅邹将君的裤腿,生性冷漠的小狗,竟似通了人性,知道自己是客,而主人来了。它尽情的撒欢,摇头摆尾的讨好。
天地皆停止一切运转,世间静得似只有这对喜极而泣的恋人唇齿相依的声响,令人脸红心跳,令人欣慰兴叹。
“为什么不回去?”一吻终止,邹将君双眼清凉,抬了头,盯住魏一的眼睛说。
“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你要是喜欢这儿,我就在这里陪你一辈子。你不赶我走,我就不会走!”魏一又哭又笑,情绪一时难以平静。
邹将君万分动容,低头又是一吻,缠绵悱恻,依恋不舍。渐渐的,五年相思不得,在那个深刻的吻里,转化成厚郁的情yu,如浓云翻滚,逼迫而至。
魏一望了邹将君那越发深邃的双目,其中的欲念熟悉得让她又落了泪,双臂便主动攀上邹将君的脖子,哽咽着喃喃着:“老公,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吧!”
邹将君再没顾忌,将魏一拦腰抱起,大步往屋内走去。
君君屁颠屁颠跟在后头,也想进屋,被邹将君反身一脚关上门,将他关在了门外,抗议的狂吠。
魏一慌忙道:“别伤了他,那是你儿子!”
邹将君浓眉一掀:“谁有这么个丑不拉几的种!”说着,将魏一轻柔的放在床上,身子随即压了上来。
好一番云雨,浇尽两人干涸的身心。
激情过后,邹将君搂着魏一,总觉得是个美梦,不仅真实。
邹将君看着魏一,由衷的说:“小猪,你的身子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
“你却有了变化。”魏一一般正经的道。
邹将君神色黯然下去,问:“我老了吧?”
“你胡子太深啦!扎得我好痒!上回刮胡子是北京开奥运的时候吧!老公,下次要吻我前,我可以申请先亲自为你刮胡子吗?”魏一勾上邹将君的脖子,调皮的说,说完咯咯的笑。
邹将君恼羞成怒,身子又压了上来。
又是一番鸳鸯交颈。
他们默契得如同这几年从未分开,只一个眼神就让彼此心领神会,只一个轻颤就让彼此高chao迭起。
那还是白天,阳光明亮。邹将君抱着魏一,像个初尝禁果的少年,一遍一遍的占有魏一的身体。她一会儿是水,左顾右盼,柔情婉转。一会儿是火,灼热赤诚,激情澎湃。那一刻他只想把她揉进身体里,只想与她密密重合,丝丝入扣,再不分开……
那种腾升而起的欲仙欲死的满足感,是和以前任何时候都从未有过的。
他们像两条白色的大鱼,相濡以沫,纠缠在阿里飘洒着炊烟和清早芬芳的白昼,而魏一那一声声勾魂夺魄的撕喊就起伏在邹将君的激喘之中。
激情过后,邹将君喘着粗气盯着她的眼睛:“小猪,说你爱我!”
“不要……”魏一只顾娇喘,那三个字却怎么都说不出口,“那你为什么不说?”
“我爱你。”邹将君看着她。
魏一没想到他这么直截了当的就脱口而出,有些发愣,竟傻乎乎的问:“为什么爱我?我又不出众!”
邹将君没料到她会问为什么,笑了,他说:“我就不爱芥末就偏好清粥小米。”
情人间,都是喜欢拿肉麻当有趣的,魏一也不例外。她不依不饶,缠着邹将君问:“说嘛说嘛!为什么爱我?我没有姐姐漂亮,身高也不高,人也不聪明,既不小资也没情调,没有女人味更不妩媚风情,还老是闯祸为你制造麻烦,有时连我自己觉得配不上你……你到底爱我哪一点呢?”
邹将君撑起身子,望向窗外大漠风沙,似在思索,良久才抓抓头说:“我就是爱你,哪有什么因为但是为什么!”说完,邹将君自觉肉麻,极不自在的轻咳一声,转过脸去。
他说,所以我就是爱你,哪有什么因为但是为什么。
那是魏一听过的最深刻的情话。那一刻,魏一才意识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突然很感动,心里暖烘烘的,鼻翼却发酸。嘴角止不住的笑,眼泪也止不住的流。
到二人精疲力竭起了床,已是下午三点。
邹将君刮去了几年未刮的胡子,理了发,又和魏一双双去澡堂洗了个澡。那个浑身散发着薄荷味道,神情清淡,举止倜傥的风流形象便回来几分。
魏一捧着他的脸,左瞧右看,最后道:“唔,还好还好!先前看见你,还以为你掉时空隧道里了,平白比我们多长了几十岁!”
邹将君吻了吻魏一刚沐浴后那红润光滑的额头,心情大好,伸手在双鬓上虚抚一把,掀了掀眉毛,潇洒的说:“我很老了吗?西藏的姑娘不知多爱我的粗犷形象!”
魏一摇头晃脑,说:“哪里哪里,您是老当益壮!”
两人嘻嘻哈哈一番追逐。
路过一个烤羊肉串摊子,魏一像只馋猫,对那些肉串流口水。邹将君本来嫌不卫生,但见魏 一那模样,忍俊不禁,就给她买了几串。
魏一手里拿着肉串,吃得津津有味,直夸比S大后门的好吃。想到S大后门的羊肉串,魏一愣了愣神。
这时她鞋带掉了,因两手不得空,邹将君便非常自然的蹲下去替她系上。
邹将君系好后站起身,依旧高大英俊,魏一看着他,感动得红了眼眶。
邹将君在此隐居五年,自是对藏文化深入得很。就带着魏一去下馆子,两人郎俊女俏,很得那藏族老板的欢喜。老板给二人的菜品酒肴上得最快。
魏一轻轻敲击杯壁,问:“这五年来,你就没勾搭过藏族女人吗?”
“西藏姑娘择夫的第一标准是要会给难产的母羊接生,我只能配合女人怀孕,所以不在她们的择偶范围之内。”邹将君轻嘴薄舌的一通胡说八道。
魏一先是给逗笑了,后来又气愤,嗔怪藏族女孩没眼光,曾经沧海难为水,她们怎么连沧海与水沟都搞不清?
之后两人吃酥油茶,尝手抓羊肉,喝青稞酒。在广袤的的高原里,世界之巅最纯净的气息里尽情吃喝一番,魏一吃得满嘴油腻,邹将君喝得酩酊大醉。二人皆是没顾忌形象,只图此刻逍遥自在。
吃完之后,晚霞殷红殷红的,眼瞧着天要黑了。邹将君又背着半醉的魏一,摇摇摆摆走在回家的路上。邹将君高兴很得,一路高歌,五音不全的歌声,将最后一丝残阳震下了山,天便呈墨青色了。
星星出来了,阿里空气清晰轻薄,每夜里,星星多得肉麻。邹将君转挑了最亮的那些星星,给魏一讲它们的名,它们的典故由来。邹将君指着斜上方最亮的那颗,说,那是金星,古人称之太白,又叫启明星。魏一迷迷糊糊的连连点头。她靠在邹将君的背上,听他讲完星星,又讲藏獒。他说给藏獒脖子上系红布是代表吉祥如意。讲完藏獒,又讲大刀阔斧的石块堆积的小土坡上的串串彩旗,他说那是风马旗又叫经幡,象【更多全本小说百度搜索:霸气书库】征着天、地、人、禽的和谐吉祥,是沟通世俗与灵界的媒介。讲完风马旗,又讲阿里的神山,他说神山看上去并不高,但十分陡峭几乎没路,全世界只有五个人上去过,且爬上去的人都再没下得来……
邹将君的嗓子浑厚磁性,将那些圣神而神秘的藏族文化娓娓道来。那时,酒醉,人也醉,但魏一心里却清楚的知道,自己正趴在世界上最宽阔的背脊之上,此刻是她人生中最平静安详幸福的时刻。
阿里不似B市的繁华喧嚣,一到夜里静得很,狼叫声在耳旁此起彼伏,狼群却在很远很远的山颠。四周无一盏路灯,借着星光,邹将君将魏一背回他住了五年的地方。魏一半醉半醒,云里雾里的四处打量,见此处家徒四壁,哪还有半丝高官子弟家境显赫的模样。
魏一知道他吃了很多苦,他从小锦衣玉食,哪里经历过这些。那一刻,魏一又欣慰又心痛,鼻子发酸,扑到他怀里。半晌,她才抬起头,哽咽着问:“当初我们离婚的时候,你是不是把剩下的钱,全都给了我?”
邹将君毫不在意,嬉皮笑脸的说:“那是我有先见之明,我知道早晚还不都是我的。”
魏一很感动,搂住邹将君半晌说不出话来。
那一夜,二人商量着回内地,找一座山明水秀四季分明的城市,重新开始。在人生的重逢里与恋人一起憧憬未来,是一件顶美好的事。魏一说到激动处,一拍大腿,说我们就回四川吧,那是我妈妈的家乡。邹将君很宠溺的亲亲她,毫无异议,说都听你的。
又说了会儿话,魏一累了,不知不觉便睡了。睡着后的魏一,还是如多年前一样,睡相很不好。她就像只蜷缩着的小猫,不声不响,惹人怜爱,在邹将君身上蹭来蹭去。邹将君想抽烟,一只胳臂被魏一压着拿不到烟灰缸。他看了魏一一眼,又将烟放下了。
尽管屋内很静,邹将君抚摸着她柔软的发,从未有哪一刻让他这么清晰地感觉到,他有一颗奔腾的心。
接连几天,邹将君租了辆4500越野车带魏一到处跑。沿途风光迥异,无论是远眺常年皑皑积雪的群峰,还是牛羊安详吃草的苍茫草原,还是气势磅礴的戈壁大漠中间激情四溢的蜿蜒流长的青色长河,还是晚霞似锦下诗情画意的悠扬牧歌……一切都让魏一止不住的惊叹——这已经不是一个美字能概括得了的了,这些壮丽而宏大的场面,都是能让人热血沸腾的,是能让人不由自主的泪流满面的。更值得一提的是,广袤大地上,荒芜一人,只有一个他和一个她。邹将君驾着车,意气风发,引吭高歌,如当年拐了魏一去温泉一般模样。唯不同的是,她是他的妻。他只需轻轻一个转头,就能与柔情似水的她有一个丝丝入扣的对视。
他们去了古格王朝遗址,参观了冬夏宫和干尸洞,还有巧夺天工的精美壁画。
去了班公湖,远处有成群的白色的鸟儿盘旋在上空、游弋在湖面,更远处是雪山连片。雪峰倒映在湖面,随风轻轻晃动。
那时是下午,太阳在偏西处正辉煌,暖洋洋均匀的洒遍大地。天空万里无云,蔚蓝的天空与碧蓝的湖水交相呼应。四月去阿里旅游还嫌太早,所以当时宽广的湖边空无一人,邹将君带着魏一沿着湖面走了十来分钟,魏一说累了,二人坐在石块上,相互依偎,在广袤天地间大声说话,喧哗声惊得近处几只鸟直飞云霄。湖水晶莹得像块天然的蓝宝石,隐蔽在雪山环抱中,又像位含羞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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