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的阳光明媚异常,让他有些晃眼。
“恩?不对,怎么会这么亮?”百人长被远方的亮光刺了一下,顿时警觉了起来,再仔细一看,却发现道道浓浓的烟尘在远方平地而起,仿佛一把巨大梳子,梳向了空中,刚才那晃他眼睛的不是别的东西,居然是铁甲重骑兵那闪亮的胸甲。
“敌袭!敌袭!”百人长大声的吼叫了起来,心中一阵惊慌,他不知道敌人是如何来到这里的,时间太短了,甚至没有得到一点消息,按理说昨天双方才开始正式接战的,怎么会这么③üww。сōm快的就有敌人杀到了绿叶城下?敌人是绕过来的还是……前方已经失败了?
随着百人长的喊声,值班的千人长急忙拉响了警报,绿叶城的城头上是一片混乱,虽然向百人长说的那样,作为主官的俾斯麦家族四少爷确实有些不堪,得到敌袭的第一时间就钻进了马车里打算逃跑,可是这却并不影响俾斯麦第四军团的精锐,这些士兵们仍然在副官的指挥下井井有条的开始了守城准备,魔法师飞到了空中,大队大队的士兵跑上了城头,进入了战斗位置,投石车,弩炮也被推了出来,大捆大捆的羽箭和火油罐也从近在咫尺的库房中搬了出来,堆满了整个城头。
只是短短的瞬间,绿叶城就变成了一座坚固的堡垒。
匆忙赶来的副官看着一切就位了这才松了口气,站在城门的最上方,仔细的端详着冲过来的敌人,看着逐渐开到城墙下的滚滚铁流,慢慢的,有些不屑的撇了撇嘴角,向身边的千人长训斥道:“混帐,下次看清楚了再发一级警迅,弄得我如此慌乱,四少爷会被吓坏的。”
“可是,大人……”千人长分辨道。
“没什么可是的,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是的,他们是敌人,可是你看清楚,他们是轻骑兵和重甲骑兵,根本没有任何的步兵存在,难道你以为他们会用重甲骑兵来攻城吗?骑马直接跑上来?你这个白痴!对于这种敌人,只要一边对他们嘲笑再一边报告就好了。”
副官重重的哼了一声,转过身向城下走去,一边走一边说道:“行了,这里就交给你了,我要去看看四少爷,希望他不要因为这种虚惊而迁怒到我们。”
“可是敌人打的是对方大元帅的旗号啊,来的是阿里阿德妮·麦菲逊!”千人长终于把话说了出来。
副官挥了挥手,有些不耐烦的说道:“哪有怎样?不过是一个佣兵出身的女人罢了,我见的多了,难道你还真相信她能杀死比蒙巨兽吗?一切都只是敌人的谎言而已。你怎么还不明白,对于我们来说,战争的事情并不重要,四少爷才是最重要的,只要他高兴了,宰相大人就会高兴,我们就等于立了大功了,那些打生打死的事情,就交给前面几条防线的人去做吧。”
“大、大、大、大人……快、快……”不知道为什么,千人长的声音无比的颤抖。
副官越发的愤怒了,怎么我这么跟你说都不明白呢?他怒气冲冲的转过头,却惊讶的发现,城下骑兵冲击的速度丝毫不减,可是,在骑兵更前面的,却是一道无比宽阔的,仿佛连天空都能够劈开的紫色电芒。
“大人快跑!”千人长的话成了副官对这个世界的最后印象。
轰!
一声巨响!
绿叶城的城楼、城门连同附近的城墙仿佛被一把百米巨斧正面击中,连同上面的军官和士兵们一起被硬生生的劈成了两半,裂开了一条宽达20米的大口子。
空中漂浮着的几个魔法师发出了一阵尖锐的惨叫,根本躲避不及,凌空就被四溅的雷系斗气炸成了焦碳,木头般的从空中掉了下来。
那强烈的震动甚至让整个绿叶城都晃动了起来,就连其他城墙上的士兵们也站立不稳,摔倒在地上。
阿德妮冷冷的收回了风雷,剩下的事情已经不用她再操心了。
身后的骑兵没有减速,铁牛和捷的带领下风一般的从裂口中冲了进去,瞬间,城中传来了阵阵的砍杀声。
看来,结局已经注定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五章 战魔铁骑
不知道怎么了,最近身体一直都不咋舒服,而且写东西的时候也没状态,唉……希望明天会好点。
……………………………………自从电光闪过,城楼连同城城门变成一片糜粉的时候,百人长和拉比以及他们身边绝大多数的士兵全都愣住了,不少人更是被那强烈的震动晃得跌倒在地上,脑海中一片空白,感觉一片混乱,任何事情都想不起来,只记得那宛如天神般的一斧,恐惧塞满了所有人的心头。
兵器一把接一把的掉在地上,可是士兵们却恐惧的发现,自己的耳边一阵闷闷的雷响,居然听不到任何兵器落地的声音,就好似是在梦里一样,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
他们简直难以相信,这破坏力居然是人类所能造成了,就是队伍中平时高贵异常的魔法师也不过是放出一些火球或者土刺罢了,像这样可以一下摧毁整座城楼的,那还是人么?
刷!一个骑着马的高大身影从楼梯上窜了上来,只一击,一具身上穿着华丽的千人长铠甲的躯体被锋利的斧尖挑上了天空,然后猛的被斧刃凌空劈成了两段,那鲜艳的红色仿佛炙热的火焰,瞬间烫到了士兵们的眼睛,让他们那快呀离体的魂魄猛的又晃了回来。
黑甲骑士身后,无数同样的黑甲骑士冲了上来,顿时,马蹄声,兵器交击声,人体被利刃破开的声音还有惨叫声瞬间充满了所有人的耳朵。
“队、队长……”拉比手里的长枪早都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抓着百人长的铠甲一个劲的哆嗦,这小子原本直合计打仗发财成为贵族了,又哪里想到战场上居然会如此可怕?千人长那么大的贵族就这么简单的就被杀了,黑甲骑士那地狱魔鬼般的样子,早都把他的胆都吓破了。
“拉比,快跑,快跑!”百人长面色苍白,抓着长剑对身后的少年喊道,别人也许不知道这骑兵的厉害,他这个老战士又哪里不知?可是很快的,百人长就绝望了,他简直难以相信,眼前那无比灵活的战士居然是以笨拙著称的重装骑兵。
重装骑兵,原本以人马皆身披重甲,冲击力极其强悍,刀枪不入而著称,是正面战斗的利器,可是这种兵种的弱点也很多,例如铠甲太过于沉重,所以马匹的速度很低,而且马匹耐力很难保证,所以只适合短距离冲锋,无法远距离奔驰,也无法在太陡峭的坡地战斗,而且这种骑兵也不过灵活,很难转弯,最重要的是,由于铠甲太过于沉重,所以斗气6级以下的战士根本没办法自己一个人穿上铠甲再爬到马背上的,需要有侍从帮忙才行。
所以这种兵种要用好并不容易,可是此刻展露在百人长面前的,却是个完全不同的重甲骑士,此人身上虽然穿着厚厚的铠甲可是却并没有金属光泽,更像是用比较轻的骨骼制造而成的,可是偏偏防御力却强的出奇,刚才千人长拼命抵抗的时候,到也在敌人身上砍了一剑,可是却连白印都没留下来,着实让百人长感到惊诧。
如果仅仅如此到也罢了,笨拙的重装骑兵在城里是没什么威力的,百人长这种精锐老兵可以轻易的埋伏在狭窄的地方,杀死敌人,可是眼前的这些身披黑色铠甲的重装骑兵却不同,那四只纤细的马腿却无比的灵活,轻松的从狭窄的楼梯上爬了上来,而且别说跑跳窜跃突然变向了,甚至在敌人攻击马腿的时候居然做出了“金马独立”的架势,硬生生的用一只马蹄站在地上,躲过了攻击,着实把百人长吓得不轻,再仔细一看,才明白了过来……太阳的,这哪是什么重装骑兵?骑士下面就直接连在马身上,在马脑袋该存在的地方却竖着一只粗粗的撞角一般的尖利骨刺,这明明就是神话传说中的半人马啊,难怪会如此灵活。
“可是,可是……”百人长有些迷惑了,自己自由也算熟读兵书,了解各个种族的特殊兵种,心中确定的是,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半人马这个种族啊。
这个世界上当然没有半人马,可是却并非没有类似的物体。
很久以前,雷老虎就制作出了獠牙和屠夫两个专门用来骑兵作战的死灵战士,这回改造阿德妮的亲卫骑士的时候,顿时又想起了这茬,战士骑在马上在灵活也是有限的,毕竟马本身有自己的思维,所谓的人马合一他也得有个反映速度不是,再说了,骑兵之所以尊贵,和马是分不开的,可是养马需要的后勤也是相当严重,尤其是在卡米拉大陆,骑得还是吃肉的飞云兽,后勤方面就更加的吃力了。
轻骑兵用的飞云兽还好一点,大多数属于那种二流的飞云兽,可是重骑兵用的飞云兽无论是食物还是其他方面,都得是一等一,相当的影响战斗力。综上所述的这些问题,雷老虎灵机一动,就开发出了这种新型的骑兵专用战魔铠。
这种其中用战魔铠要比步兵用的大上一倍,主要部分是一套上半身的人甲和一套马骨为主,外罩骨骼鳞甲的马甲,使用的时候,骑士的双腿实际上是隐藏在骨骼制马甲当中,可以受到非常好的保护,所以看起来就像是半人马一样,并且由于整套铠甲和战士心意相同,又是由黑暗系魔晶作为主要动力,所以就算是没有任何魔法能力的人也可以操控自如,别说奔跑起来完全不知疲倦,就是灵活性上马蹄也和双腿没什么区别。
并且最主要的是,死灵的力量大小是和骨骼有关,骨骼能承受多大的力量,就能使出多大的力量,所以这些战魔铠奔跑起来的时候,冲击力是无比强悍的,对冲的时候甚至可以将普通的重甲骑兵连人带马直接撞死而不受一点伤害,更不要说对付步兵了,步兵对骑兵专用的长矛根本穿不透高级魔兽的骨骼。
不过这种战魔铠虽然好,可是也不是万能的,主要是制作这种战魔铠需要的材料太难找了,高级魔兽数量本就不多,再加上前段时间红枫行省魔犬肆虐,更是被吃的一点不剩,只能靠着存货和从其他行省弄来的高级魔兽。
其次是黑暗系魔晶向来就是数量最少的魔晶,市面上一直也是最贵的,就连大炼金术士老罗也不过有三百颗左右的存货,根本入不敷出,还是雷老虎在黑暗皇帝送的戒指里翻到了五百多颗,这才勉强凑够了八百套战魔铠,其中侦察兵铠一百套,步兵铠三百套,还有四百套骑兵铠全部调拨给了阿德妮选择优秀士兵以做亲卫。
所以,从根本上说,这些身上穿着战魔铠的重甲骑兵已经不能算是普通的骑兵了,应该算是魔法骑士,只是这一点现在尚没有人意识到而已。
“都给我丢掉武器,双手抱头蹲下,投降不杀!”为首的战魔铁骑高举起手中满是血迹的战斧,一声大吼。
他的斗气本就不低,再加上此时魔神般的半人马形象,一吼之下城墙上的那些俾斯麦家族的士兵们还哪里有什么战斗的勇气?全都叮当的扔掉了武器,蹲了下来。
城墙上这边看似平定的迅速,可是实际上城内比城墙平定的还快,跟在战魔铁骑背后冲入城中的弓骑兵们才刚刚的向着敌人主帅的方向发起第一轮矫正目标用的齐射,就看到对面传出一阵鬼哭狼嚎,然后升起了一面小小的白旗,不停的摇晃着。
***************“说吧,对方提的什么条件?要钱还是要其他的什么东西才会把老四给放回来。”俾斯麦强忍着愤怒询问面前的使者。
阿德妮率领四万骑兵两天连破五城,破俾斯麦精锐部队六万新军八万共十四万人,如此迅速而又不可思忆的战绩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情,这直接造成了俾斯麦家族好不容易打下的绿云紫苑两个行省的地盘损失了三分之一,而已最重要的是,还把俾斯麦宰相最心爱的儿子给俘虏了,这可一下子就让俾斯麦慌了神,二话没说立刻派了使者出去交涉。
“宰相大人,他们不要钱。”
“哦?那他们要什么?”
“他们要人!”
俾斯麦皱起了眉头,喃喃的道:“要人?要什么人?战士还是法师?”
使者讪讪的掏出一份单据抵给了俾斯麦,在旁说道:“不是的,大人,他们不要战士和法师,而是要一些平民百姓,不过年龄要轻,不能拿老年人糊弄,不过要是一个家庭的话就没关系,不过、不过、这个数量就有点太那个了。”
“恩?荒谬!荒谬!这是勒索,这是无耻的勒索!”俾斯麦接过了单据一随便一扫,当即气得跳了起来。
原因无他,上面居然跟买卖猪肉的单据一样,标着他的儿子身体的各个部位需要的百姓数量,例如赎回一条胳膊需要五万百姓,一条大腿七万百姓,一个脑袋十五万百姓,一个小脑袋同样也是十五万百姓,还有躯干就更多了,足足要了二十万。
林林总总的居然狮子大开口,要求俾斯麦家族至少付出74万的绿云行省和紫苑行省的百姓来换,才会同意把俾斯麦家的四公子给放回去。
而且更气人的是,这单据上还说,一时凑不够人数也没关系,他们不拒绝分批付款,凑够一件就可以换回去一件,甚至连更详细的分价格都有,例如赎回脑袋需要十五万百姓,其中一双眼睛共六万,鼻子三万,一对耳朵四万,满嘴的牙两万,如果凑不齐百姓数量的话,完全可以先赎回去一只眼睛一只耳朵嘛……什么?分开赎回去人会不会死掉?这个问题就太复杂了,似乎没做过实验不太容易回答呢。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要人,我给你!
王城势力虽然表面上是由俾斯麦家族控制的,可是雷老虎等人却知道其中也隐藏着青狼盗贼团的身影,这个隐秘的消息虽然对雷老虎来说并不是什么秘密的事情,可是,这两方面哪个为主哪个为副,就不是那么很明显了,就连法兰西家族也只能依靠着不多的情报来猜测,找不到具体的证据。
这次要求俾斯麦家族用百姓来换他们的四公子,其中也未尝没有试探的意思,不过他们却没想到,实际情况却并他们想的这么简单。
当初红枫城队长狼人克林获得了权力王冠之后,斗气提升了十倍,由原来的7~8级左右的小武士一举突破了13级的剑圣门槛,他从诅咒之地被传送了出来后,却恰恰撞到了全部由兽人组成了青狼盗贼团,于是出手降伏了盗贼团的首领青狼。
如果权力王冠只能把主人的力量提升十倍的话,那么它就应该叫做力量王冠,之所以叫做权力王冠,其最主要的原因却是戴上这个王冠的人都会拥有一个特殊的技能……王者降临,可以用来控制手下的忠心。
当然,王者降临并不是万能的,这技能虽然名字比较威猛,可说到底也不过是一种催眠术,控制精神力不够强大或者性格软弱的人还凑合,对于性格坚强或者精神力比较强大的人就没什么用处了。
不过世界上性格足够坚强的人毕竟只是少数的,青狼却不在其中,他完全被王者降临给控制了,可是这个时候问题来了,克林力量大增到是不假,可是智商却没增加多少,他原本只是一个守门的城门官,收收城门税他到是比较擅长,这个让他研究怎么发展势力却实在是有些难为他了。
不过这方面,青狼到是一把好手,只所以原来混的比较惨主要是因为武力不济,没什么战斗力而已,不过现在却有了克林。
于是,其他的盗贼团倒霉了。
王者降临对付高手没用,可是对付这些盗贼却正合适,短短的时间内青狼盗贼团几乎把整个天狼行省的盗贼团全部给打散收编了,那些头领更是在王者驾临的控制下成了青狼的手下,例如狐狸和猪头三等等都是这种情况的。让青狼盗贼团实力大增,迅速的壮大了起来。
只是天狼一个行省的盗贼毕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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