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停车。”卜即墨让石孺译停车之后,立即又打了一个电话,让对方想办法去秦茗家看一看,秦茗究竟在不在家。
十分钟后,对方确定地告诉卜即墨,秦茗家中只有眼睛红肿的父母,没有秦茗。
石孺译虽然不知道秦茗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也知道绝对不是什么好事,便主动地将车调转了头。
“总裁,折回吗?”
卜即墨动作生硬地点了点头,在车子飞速地跑动之后,吐出三个字,“去机场。”
这是卜即墨在通往h市的路上第二次半途而废,且是一天两次,确切地说,是五小时之内两次。
为了一个女人!
石孺译觉得,古人说红颜祸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当然,他不是说秦茗是祸水,他是觉得秦茗太厉害了,能够让他们总裁宠她宠得团团转。
石孺译知道卜即墨心急如焚,跟第一次中途折回不一样,第一次总裁只是为了跟秦茗吃饭罢了,这一次好像是秦茗不见了。
所以,石孺译开始飙车,竭尽所能地飙车。
原本需要半个多小时的路程,他愣是只花费了十几分钟就到达了a市机场。
卜即墨望了眼时间,距离十点钟还剩0分钟。
站在机场外,卜即墨绷着冷硬的脸,一动不动。
没一会儿,卜即墨抬头望天,一架飞机从天上飞过。
那里头,真的坐着秦茗吗?怎么可能?他们明明爱得如胶似漆,根本不能分开。
可是,想到秦茗这几日对他依赖加眷恋不舍的异常表现,他不得不怀疑这种可能性。
石孺译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小心翼翼地问,“总裁,不进大厅吗?”
卜即墨摇了摇头,朝着大厅入口望去,有人进有人出,可那些陌生的身影当中,偏偏没有他心尖上的人。
回去睡个觉吧,也许大家都想太多了,而且黑锋的属下办事不力,没有发现秦茗正在卫生间洗澡,所以明天一早,他只消打个电话,就能听见秦茗懒洋洋的赖床声了。
当卜即墨刚刚将眸光收回时,从机场大厅走出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虽然李煜杰经过了乔装打扮,戴着帽子与墨镜,但眼神不错的石孺译却还是认出他来了,指着李煜杰道。
“总裁,你看,那不是阳光王子李煜杰么?”
卜即墨立即朝着石孺译所指的方向望去。
果然,那是李煜杰,今天晚上他接走秦茗的时候,穿的就是那身衣服。
李煜杰一边无声地流着眼泪,一边朝着自己的车走去。
正巧,他的车所在的位置就在卜即墨这边。
很快,李煜杰在距离卜即墨三步处的位置站定,手里的信封已经被他拽得有些皱巴。
“你把秦茗送去哪儿了?”卜即墨冷飕飕地问,冷寒中似乎还带着怒火与杀气,仿佛若是李煜杰不好好回答,他就把他给直接灭掉了。
李煜杰摘下墨镜,露出一张泪水斑斑的白净脸蛋,坏笑,“早就送她回家了,你怎么会来这儿?”
“撒谎,她根本不在家。”
“是吗?她可能去我家了也说不定。”
卜即墨的手机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屏幕,立即接通,手指因为颤动,连带按到了扬声器。
“卜先生,查到了,秦茗坐的确实是晚上十点钟飞往f国的航班。”
闻言,面色惨白的不止有卜即墨,还有石孺译与李煜杰。
卜即墨逼视着李煜杰,问,“为什么?”
李煜杰翻了个白眼,“这话应该我问你才对。”
卜即墨将李煜杰当作了罪魁祸首,李煜杰何尝不是?
李煜杰抓紧了手中的信封,对准卜即墨的脸狠狠地砸了过去。
“混蛋,若不是你勾:引她,跟她乱:伦,她何必要出国?你这个混蛋,害我跟我姐分开!我恨死你了!”
卜即墨没有避开李煜杰拿信砸他,因为李煜杰使力很大,致使他的脸上出现一道被信封边缘划过的红印。
信封掉在地上,却没有人去捡。
李煜杰真的不想把这封信交给卜即墨,但为了不让秦茗对他失望,还是继续大吼道,“这是她给你的信,你还不捡?再不捡我撕了。”
两个人几乎同时迅猛地低头,准备去捡躺在地上的那封信,因为每个人都暗使着劲头,以致于两人的头碰到的时候,发出了剧烈的碰撞声,当然,疼痛更甚。
最后,还是石孺译坦然地将信封捡了起来,递到了卜即墨的手里。
卜即墨接信的手都在隐隐发抖,他实在是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秦茗为什么会悄无声息地突然离开他?她以为她逃得开他么?
正文 384:那些花儿
李煜杰驾着车疾驰而去后,卜即墨在原地像尊石像一般站了一会儿,继而默不作声地上了车。
石孺译坐上驾驶座,默默地发动了引擎,朝着卜家开去。
跟随卜即墨这几年,石孺译已经基本摸透了总裁的脾性,譬如这个时候,他最好不要出声去打扰总裁,否则,不是他会倒霉,而是总裁会更加不开心。
车子驶出机场之后没一会儿,卜即墨开始拆信。
拆信的时候,他的眼睛并没有看着手上,而是目视前方。
直到信纸被他从信封里抽出、展开,他这才缓缓低下头,朝着信纸上看去。
车里没有开灯,光线全依靠路边的灯光,显得有些微弱,但信纸上写满的字还是清晰地刺痛了卜即墨的眼睛。
没有对他的称呼,也没有说什么她离开的原因,更没有说其他具体的事,只有不断重复着的四个字爱我等我,爱我等我……
卜即墨在心里默默地说道:“我当然爱你,当然会等你,只是无法接受也无法原谅你这般毫无解释的离别。”
石孺译没有回头,却也能感觉到卜即墨在做什么事,听着他大概是将信纸叠好,重新塞进了信封。
之后,卜即墨就再也没有动静。
在一个路口等绿灯的时候,石孺译忍不住回了一下头,发现卜即墨的身子歪倒在车后座上,悄无声息地睡着了。
石孺译认为,总裁一定没有睡着,只是试图以假寐的方式来逃避现实,逃避秦茗离开他的现实。
在石孺译眼里,总裁那是何等内心强大的一个男人,轻易不会被任何事情打倒或摧毁。
一个男人只有真正的被伤透了心,在精神上受了损,才会连累身体受损,变得一蹶不振。
总裁现在若是能像女人一样痛哭一顿,或者仰天咆哮一番,甚至找其他发泄的方式出气,或许这会儿就不会倾倒在车后座上。
很显然,他得了内伤。
心伤了,一切都伤了。
石孺译放缓了开车的速度,想让总裁多睡一会儿,因为一旦从逃避的梦里醒来,又将面对残酷的现实。
这一晚,石孺译经历了送命般的飙车,也经历了蜗牛爬般的慢车,但他不觉得自己有多厉害,反而觉得自己很不称职。
若是第二次赶去h市的时候,他能够将车开慢一些,或许距离a市就能再近一些,到时候总裁就能将秦茗从机场截下了。
偏偏他跟总裁赶到机场的时候,秦茗所坐的飞机刚刚起飞,可恨就可恨在这里,若是提前十分钟起飞,他也不会自怨自艾。
即便是蜗牛爬行,石孺译也在午夜之前将车子开到了卜家。
想着总裁睡了一个多小时,也该够了,石孺译便回头叫道,“总裁,到了。”
卜即墨没有理会他,像是还在沉睡之中。
石孺译以为,一定是卜即墨不屑理会他,便又耐心地等了一会儿。
最后,石孺译觉得不能这么等下去,便下车决定将总裁背回去,或者干脆点叫醒最好。
当石孺译打开车门,叫喊了卜即墨几声仍旧不应之后,不经意地碰到了卜即墨的手,石孺译吓得差点跳起来。
卜即墨的手竟然是冰凉的,像是被冰水冻过一样。
石孺译以为是错觉,便碰了碰卜即墨另一只手,也是冰凉的,再碰了碰卜即墨的脸,更是冰冷。
好在卜即墨还是有呼吸的,证明他仍旧活着。
石孺译是男人,所以他知道男人的手温,即便车里开着冷空调,只要人活着,手温都不会冰凉的。
除非男人病了,而且病得突然而重度。
……
秦茗本以为自己在飞机起飞的时候会流泪的,可她却出奇得平静,一滴眼泪都没有流。
大概是她在潜意识里觉得,再怎么流泪也于事无补,与其去伤怀,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只要想着总有一天她会回到卜即墨的身边,甚至很有可能抱着他的孩子,她就觉得这种离别也不是不能忍受。
在对未来美好的憧憬中,秦茗在飞机上睡着了,梦里,什么都没有,仿佛在预示着,她明天的人生要从空白开始。
当她醒来时,飞机已经在降落当中,坐在秦茗身旁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也算是王英的心腹,准备一路将送秦茗到达将要去的地方,秦茗叫他何叔。
正如王英曾经说过的,秦茗刚到达f国的机场,跟何叔去机场的餐厅吃了些食物之后,便又上了另一趟飞机。
准备过安检之前,何叔除了将早就买好的返回国内的机票递给秦茗之外,还有一张不属于秦茗的身份证。
身份证上的号码与姓名都跟秦茗无关,可身份证上的照片却与秦茗长得很像。
秦茗一直以为她在到达f国之后,转乘的飞机一定是飞往其他国家的,或者直接转乘其他交通工具,她万万没有想到,王英会那般精明,竟然又让她回到了国内,还是以一个虚假的身份。
这样,即便是卜即墨,恐怕也查不到她的去向了,否则,若是她留在f国,恐怕很快就会被他找到。
所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王英应该也是不舍得放秦茗在国外独自生活吧,所以最终还是选择了国内。
秦茗之前还曾担心独自在国外怎么适应与生活,现在根本就不需要担心了,比起国外,无论她在国内的哪个地方,只要身边有中国人,会讲普通话,她就不会有太大的压力。
那种在自己国家的归属感与安全感是在其他国家体味不到的。
返程的飞机到达的地方是国内的b市,一个隔着a市有其他两市的地方,在a市的北边,行驶汽车需要花费十来个小时。
秦茗在何叔的带领下,又通过辗转几趟不同方向的汽车到达了b市一个叫作棉花村的漂亮小村落。
棉花村只有百来户人口,可占地面积却非常大,家家户户都种植棉花,每年的主要经济来源都跟棉花有关。
秦茗到达棉花村的时候,正是夏末的清晨。
坐在车上的时候,她就通过车窗玻璃看到了整片整片种着的棉花树,而吸引她的不是平凡无奇的棉花树,而是棉花树上正潋滟开满的花儿。
不是俗话说的棉花,而是棉花的花儿!
花儿有些是粉红色的,也有些是黄白色的,给人既雅致又俏皮的感觉。
粉红色是妩而不媚的粉红色,黄白色是纯而不素的黄白色,没有莲花那般出淤泥而不染,却美得低调而圣洁。
“好漂亮的花儿!”起初,秦茗并不知道那些是棉花树以及棉花树开的花儿,不由地连声赞叹,目不转睛。
何叔笑着告诉秦茗,那些是棉花树,那些花儿是棉花树开的花儿,等秋天过去,花儿渐渐结成果实,花萼上托着的便不是花朵,而是一朵一朵洁白无瑕的棉花,直接可以摘下来拿去加工的软绵绵的棉花。
车子停下之后,秦茗迫不及待地跳下了车,朝着附近的田野跑去,近距离地看清那些花儿的模样,甚至小心翼翼地摸了摸。
那些花儿真的太美,无论是近看还是远看,都觉得有一种与众不同、遗世独立的纯洁之美,仿佛能涤荡人的心灵。
“你可以摘几朵,没有人会说你的。”何叔见秦茗那般喜爱的样子,便鼓励她将花儿摘下。
秦茗摇了摇头,那么美的花儿,她可不想辣手摧花。
秦茗问何叔王英怎么会让她来这儿,何叔说这只是机缘巧合。
何叔并不是b市人,只因他的女儿嫁到了b市这儿的棉花村,他才偶然发现这里竟有如此美丽的地方。
没有污染的工厂,没有浑浊的水流,没有人声鼎沸,只有远离喧嚣的自然与宁静,善良与淳朴。
当初,让秦茗出国再回国是王英的主意,但路线却是何叔推荐的。
王英听说何叔的女儿就在棉花村,为人也和善时,便立即答应让秦茗暂时住在棉花村。
一来,棉花村环境很好,在秦茗伤心失意的时候,若有美景相伴,有淳朴善良的人相随,心情自然能开朗一些。
二来,棉花村地方隐蔽,消息几近闭塞,秦茗住在这儿不易被卜即墨或者莫静珑找到,孩子们都到镇上或市里去上学,而年轻的男女则喜欢去城里打工,留在村里的,大多数都是四十岁以上的人,祖祖辈辈为种植棉花而操劳,一年一年乐此不疲。
何叔带秦茗所住的地方正是他女儿家。
他的女儿叫何晶,丈夫在城里打工,女儿在城里读初中,都是一个星期回家一趟。
何晶家的是两层楼房,楼上除了堆放杂物的房间以外,有一间装修清爽的客房,本是准备何叔夫妻过来时住一住的,秦茗住的就是楼上这一间配有卫生间的房间。
何叔临走前告诉秦茗,王英托他带了足够的钱给何晶,所以她不必对何晶客气,想吃什么就直接说,对何晶不满可以直接打电话跟他提,到时候他可以直接带秦茗换地方。
秦茗明白,何叔这么对她说只是让她减少拘谨感,生活得自在一些。
正文 385:怀孕的样子
何叔离开了,秦茗很快就适应了棉花村的生活,甚至喜欢且享受起了棉花村的生活。
何晶是典型的家庭主妇,什么活都会干,无论是家里的家务活,包括打扫、做饭煮菜、修理灯泡等,还是农田里的活,她都能一个人搞定。
不知何晶是真的收过钱的缘故,还是本性就是那般热情,秦茗非但吃喝不愁,何晶还会按照秦茗的喜好做她喜欢吃的菜,每天为她忙活得很高兴。
偶尔秦茗帮她做做家务,何晶总是会从她手里夺下来,不让她干,将秦茗当成菩萨一样地高高供起来。
时间一长,秦茗也发现了,何晶的开心有很多与她有关。
一周有五天丈夫与孩子都不在身边,何晶觉得每天有秦茗这么一个漂亮的姑娘在家陪着,也是一件特别开心的事,女人嘛,大多数是喜欢跟同:性聊天的,特别是那个对象还知道不少有趣的事。
两人所聊的也不过也是闲话家常罢了,每当何晶无意中打听秦茗的事,秦茗能避免说的就会岔开话题,何晶不笨,时间久了,就不再八卦秦茗来棉花村的原因了。
不管秦茗来棉花村的原因是什么,何晶敢肯定,秦茗绝对不是那种干了偷鸡摸狗、杀人放火之事前来躲避的人,相反,秦茗很可爱,很善良,也很好相处。
秦茗的手机虽然带在身上,但手机卡早就拔掉了,每天除了看看从a市带来的书之外,就是跟着何晶去田里走一走。
夜深人静的时候,秦茗唯一爱干的事就是盯着手机发呆,或者看卜即墨的照片,或者听他唱歌的录音。
百看不厌,百听不厌。
秦茗想念卜即墨的时候,最不敢想的便是当他发现她不见的时候,会是什么模样?
可想而知,他一定是难过的,痛心的,至于是怎么样的难过与痛心,秦茗尽量避开去想,因为一旦想多了,她就会跟着难过与心痛,而一旦心里疼痛起来,就会整夜地睡不着觉。
每当秦茗第二天偶尔脸色奇差地顶着两个黑眼圈时,说话口没遮拦的何晶就会打趣她,“昨晚做梦啦?”
秦茗不好意思地摇头,“大概是昨天下午茶喝多了。”
何晶满脸不信地瞅着秦茗,继续打趣,“梦里也在喝茶吧,两个人喝一杯?”
秦茗喷笑,“晶姐,你是不是想姐夫了?叫他回来呗。”
何晶闹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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