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寻真实的蒋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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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寻真实的蒋介石-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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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驻台副领事乔治?柯尔(即葛超智。作者注)在此期间,非常露骨的散播各种不实谣言,制造各种纠纷,混淆国际视听,致使事件不断的蔓延、恶化。”《丁名楠先生口述记录》,《二二八事件文献补录》,2005年修订版,第87页。据陈仪事后汇报,当时曾有人准备成立“新华”国,其国旗系在日本的“太阳旗”上加一黄星,年号用“台湾自治邦纪元元年”,施政方针“一如日本政府”等。《台湾光复和光复后五年省情》(下),第597页。
  【三】蒋介石的“怀柔”决策与措施
  蒋介石很快就得到了台湾发生事变的消息,但其2月28日的日记并无记载。稍后,蒋在《上月反省录》中写道:台湾暴民乘国军离台,政府武力空虚之机,发动全省暴动,此实不测之祸乱,是亦人事不臧,公侠疏忽无智所致也。《蒋介石日记》(手稿本)。蒋写《上月反省录》的时间,不一定在月底,而常在下月的某一天,故此条写作时间不可确考。蒋日记中对二二八事件比较确切的记载始于3月1日的《上星期反省录》:台湾群众为反对纸烟专卖等起而仇杀内地各省同胞,其暴动地区已渐扩大,以军队调离台湾,是亦一重要原因也。《蒋介石日记》(手稿本)。台湾光复后,南京国民政府驻台本有第62、70两个师的兵力,但均因内战需要调离。日记中所称“国军离台”指此。当时,蒋介石需要处理和*以及和美国、苏联的许多复杂问题,但是,他还是将二二八事件作为最重要的问题处理。其3月6日“注意”栏中首列“台湾暴动事件之研究”,同日日记云:“对战局,对台事,忧戚无已。”他在和陈仪通话中指示:“政治上可以退让,尽可能的采纳民意,但军事上则权属中央,一切要求均不得接受。”柯远芬:《事变十日记》。1992年的《柯远芬先生访问记录》称:“2月28日,蒋介石曾派专机赴台投送手谕,指示处理办法。其要点为:1查缉案应交由司法机关公平讯办,不得宽纵。2台北市可即日起实施局部*,希迅速平定*。3政治上可尽量退让,以商谈解决纠纷。4军事不能介入此次事件,但暴徒亦不得干涉军事。如军事遭受攻击,得以军力平息*。”当时电报、电话都很发达,蒋完全没有必要采取这种派飞机投送手谕的笨办法,故不取。黄彰健院士以此为蒋3月5日的电话指示,而在次日才通知柯,系猜测,故亦不取。参见黄彰健:《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证稿》,〔台北〕联经2007年版,第219…230页。这是蒋介石就二二八事件对陈仪做出的最早指示。当晚,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会见蒋介石,声称接到美国驻台领事急电,表示台湾局势严重,要求派飞机接其眷属离台。蒋介石对此甚为反感,在日记中写道:“美国人员浮躁轻薄,好为反动派利用,使中国增加困难与耻辱,悲痛之极。”3月7日,蒋介石确定处理二二八事件的方针,日记云:自上月28日起,由台北延至全台各县市,对中央及外省人员与商民一律殴击,死伤已知者达数百人之多,陈公侠不事先预防,又不实报,及事至燎原,乃始求援,可叹!特派海陆军赴台,增强兵力。此时*组织尚未深入,或易为力,惟无精兵可派,甚为顾虑。善后方策,尚未决定。现时惟有怀柔。此种台民初附,久受日寇奴化,遗忘祖国,故皆畏威而不怀德也。《蒋介石日记》(手稿本)。蒋介石以军事起家,他当然懂得军队在处理事变中的作用;台湾刚刚脱离日本统治,日本影响深厚,这也使蒋介石感到,弭平事变,要靠“威慑”。但是,蒋介石当时的最大困难是,主要兵力都已投入和*的作战。这样,蒋介石虽想派出“精兵”,但无兵可派。想来想去,蒋介石觉得,“现时惟有怀柔”。这是蒋介石处理二二八事件的基本对策。当日,蒋介石除决定“派海陆军增援台湾”外,紧急召见自台湾飞来的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主任委员李翼中,听取详细汇报,研究善后办法。

二二八事件与蒋介石的对策(8)
李翼中在事件发生后受陈仪委托,参加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他主张向中央呼吁“临之以威,绥之以德”,自请赴南京汇报。3月6日,他在向台湾人民广播中承认:“二二八不幸事件之发生,实由于官民情感隔阂之所致”,呼吁“政府以宽大为怀,人民以地方为重”,使事件早日平息。李翼中在会见蒋介石时,历述台湾人民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种种要求,主张尽量满足台湾人民的要求,“多与之”。蒋介石表示:李的意见大体可行,陈仪在广播中对台湾人民的允诺也可以答应,要李与陈立夫拟具“处理办法”。3月8日,李翼中提出要点八条,其主要者为:1改台湾省长官公署制度为省政府制度;2台湾省政府委员及各厅处长尽量任用本省人士;3各县市长提前民选;4在政府或事业机关任职者,不论本省或外省籍,其职务、官阶相同者待遇一律平等。5民生工业中的公营范围应尽量缩小。同日,蒋介石接见李翼中及行政院长张群、文官长吴鼎昌,表示李所拟要点“略加修改即可”。
  同日,国防最高委员会开会,与会委员张继、贺耀祖、朱家骅、于右任等普遍认为,台湾的政治经济制度都需要改革。会议作成决议三项:1政府应派大员前往该省宣慰;2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应依照省政府组织法改组为台湾省政府;3改组时应尽量容纳当地优秀人士。《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00…104页。
  对李翼中等所拟办法和国防最高委员会的决议,蒋介石都表示赞同,对李的办法,蒋批示说:“交行政院照此原则研究具体实施办法可也,并报告国防会议。”《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29页。对国防最高委员会的决议,蒋批示说:“已照决议三项原则进行,待派定宣慰人员出发时再发表此消息可也。”《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00页。3月9日,蒋介石决定派国防部长白崇禧宣慰台湾,并连续两个晚上和白崇禧讨论“台湾方针”。《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47年3月9日、10日。
  3月10日,蒋介石于国民政府国父纪念周发表演讲,说明已派军队赴台维持当地治安,不久当可恢复常态,同时将派大员赴台协助陈仪处理事件。他宣称:“已严令留台军政人员静候中央派员处理,不得采取报复行动,以期全台同胞亲爱团结,互助合作。”他要求台湾人民“深明大义,严守纪律”,“明顺逆,辨利害,彻底觉悟,自动的取消非法组织,恢复地方秩序,俾全台省同胞皆得早日安居乐业,以完成新台湾之建设”。《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388…389页。
  3月17日,白崇禧奉蒋介石之命飞台宣抚,蒋经国、李翼中等偕行。当日,首由蒋介石向台湾民众广播,“期于确保国家立场及采纳台胞真正民意的原则下,谋合理之解决”。广播中,蒋介石宣布了将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改为省政府、县市长民选等决定《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81…184页。,次由白崇禧向全省广播并发布国防部布告,宣称将“采取宽大为怀的精神来处理”,“参与此次事变或与此次事变有关之人员除煽动暴动之共产党外,一律从宽免究”。白并称,中央对台胞关心的“自身权利及利益”,“在可能的范围内一定加以最大的注意与扶助”。《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85…189页。当时,柯远芬曾主张,地方上的暴民和土匪成群结党,一定要惩处。宁可枉杀九十九个,只要杀死一个真的就可以。柯并引列宁的话,对敌人宽大,就是对同志残酷。白崇禧纠正他:有罪者杀一儆百为适当,但古人说,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白崇禧先生访问记录》(下册),第568页。27日,白崇禧向台北中等以上学生训示,宣称对“盲从胁迫”参加事件的青年学生不究既往,“迅速复课读书”,保证各宪兵不再逮捕学生。等等。《白崇禧对台北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训词》,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资料》(下),档案出版社版,第682页。28日,白崇禧与台湾地方父老及省参议员座谈,宣示今后治台措施,除尽量登用台省人才外,重点阐述经济政策:轻工业尽量由台胞接办,不许少数资本家操纵;将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约1/5的可耕土地分配给有耕种能力的台胞耕种,增加自耕农利益,减少地主剥削,等等。《白崇禧对台湾省参议员等训词》,《二二八官方机密史料》,〔台北〕自立晚报社出版公司出版部,1991年,第185…199页。4月1日,白崇禧举行记者招待会,声称逮捕人犯须依合法手续,审理务求公允迅速,重申对青年学生一律从宽免究,即使对“逃窜潜伏”的共产党,只要缴械投诚,也从宽处理。《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392页。

二二八事件与蒋介石的对策(9)
白崇禧在台湾停留半个月,于4月2日返京。他在台湾宣示的政策大体符合蒋介石的“怀柔”主张。17日,他在国父纪念周报告,进一步提议缩小专卖范围,撤销专卖局等建议。这些主张,对于弭平事变,抚熨伤痕有一定作用;对于台湾后来的政治、经济改革也有一定影响。
  二二八事件发生后,蒋介石在日记中对陈仪多有批评。还在3月12日,他就在日记中说:“公侠不自知其短缺,使余处理为难。”《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6日晚,蒋介石决定命陈仪辞职。17日,陈仪致电蒋介石请辞。18日,蒋介石复电同意,但要陈在省政府成立之前主持善后,勉为其难。22日,蒋介石召见陈仪。4月22日,蒋介石主持行政院会议,决议撤销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成立台湾省政府,任命法学家、外交家出身的文官魏道明为台湾省主席。当日,蒋介石并立即与魏商议台湾省政府的组织与人选。《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47年4月22日。魏道明到任后,即要求台湾本省人与外省人“互相敬让,彼此扶持”,“和协共处”,宣布解除*,结束清乡,停止对新闻、图书、邮电的检查。魏道明:《在台湾各界庆祝省政府成立大会致词》,薛月顺编:《台湾省政府档案史料汇编: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时期(三)》,〔台北〕“国史馆”,1999年,第492…495页。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化解矛盾,如启用台籍精英,提倡“经济自由”政策,重申中央“宽大意旨”,禁止乱杀滥捕等。蒋渭川、林日高等一批与事件有关的台籍精英被准予“自新”,大量在押人员被释放。根据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的统计,至当年10月15日为止,二二八事件中被捕人犯约1800人,其中,以内乱罪论处或起诉者46人,被处死刑者5人,而核准自新者为3905人。所有这些,都是蒋介石“怀柔”政策的继续。
  “怀柔”一词始见于《诗经?周颂?时迈》,它是一种政治策略,也是一种政治手段。它意味着不用暴力,而用柔软的方法笼络和感化,解决两种对抗力量之间的激烈冲突,从而避免大规模的流血或恶性的破坏。面对复杂的二二八事件,面对长期受日本的殖民统治,光复不久的台湾,蒋介石决定以“怀柔”作为主要的处理方针是正确的。
  【四】派兵始末及其评议
  3月5日,南京方面收到的宪兵四团团长张慕陶的报告,内称:“暴民要求不准军队调动,不准军队带枪”,“在各处劫夺仓库枪械及缴收军警武器,总数在四千支以上”;“台中宪兵被缴械,官兵被囚禁”,“其性质已演变为叛国夺取政权之阶段”。《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67页。当日,陈诚报请蒋介石同意,派刘雨卿率21师师部及146团开赴基隆,归陈仪指挥;命宪兵第四团之第三营自福州开赴台湾归制。同日,蒋介石电告陈仪,“已派步兵一团,宪兵一营,限于本月7日由沪启运”。《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70页。3月6日,陈仪致函蒋介石,声称事变“决非普通民众运动可比,显系有计划有组织的叛乱行为”,要求迅速派遣纪律严明、武器精良的得力军队两师来台,派大员主持。函称:“关于政治,可让台胞参加;关于军事,既有实力,可以对付奸党及希望独立等叛国运动。”函件强调事件原因复杂:一是1946年从海南岛回台的侨民中有少数“奸党分子”,他们的目的在于“找寻机会,夺取武器,破坏秩序,造成恐怖局面”。二是留用日人中,有人企图“乘机扰乱”。三是日据时代的御用绅士及流氓怀抱“*,国际共管”的谬想,传单中竟有“*,打死中国人”的词句。四是一般民众,缺乏国家意识。函件最后称:“为保持台湾,使其为*的台湾计,必须派得力军队来台。如派大员,亦须俟军队到台以后,否则亦恐难生效力。”《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71…80页。3月7日,陈仪得悉蒋仅派一团兵力,认为“不敷戡乱之用”。他在致蒋电中声称:“奸匪到处搜缴武装及交通工具,少数日本御用绅士,利用机会煽动,并集合退伍军人反对政府,公然发表叛乱言辞。”他要求除21师全部开台外,再加开一师,至少一旅,并派汤恩伯指挥。《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32页。同日,蒋介石决定增派军舰一艘赴基隆,归陈仪指挥。《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98…99页。8日,蒋介石致电陈仪,告以“已派海军两艘来基隆”,“廿一师第二团约定明九日由沪出发”。《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05…106页。在事件中,南京国民政府合计共出动21师全部5个团、宪兵营5个、特务营1个。《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40页。

二二八事件与蒋介石的对策(10)
蒋介石是派出军队的决定者。二二八事件发生后,曾有人反对派兵,例如台湾省参议会议长黄朝琴曾于3月5日上书蒋介石,认为,事件发生在于“省署施政有失民心,积怨所致”,“各地秩序已渐恢复”,“外传托治及独立,并非事实”。因此,他只要求蒋介石督促陈仪迅速、果断地颁布“治本”办法,同时要求速决治台方针,简派大员来台处理,避免事态扩大。《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89页。台湾政治建设促进会也曾通过驻台外国领事馆致电蒋介石,要求勿派兵来台,否则情势必更加严重。蒋介石认为,这是“反动分子在外国领馆制造恐怖所演成”,可置之不理。《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93…95页。尽管如此,蒋介石对于军队到台之后,如何行动,并无明确意见。他要陈仪拿主意。3月7日,蒋电告陈仪,由上海开出的军队在3月10日晨可以到达基隆,听说铁路与电力厂皆已为台民占据,部队到基隆后如何行动,“应有切实之准备”。他询问陈仪:“近情究竟如何?应有最妥、最后之方案,希立即详报。”《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92页。同日,再次致电陈仪,询问:“台湾近情究竟如何?铁路与电力厂是否已为反动暴民把持?善后办法如何?”他指示陈仪等人“详商后速报”,并且要求在台的俞飞鹏(樵峰)乘飞机回京报告。《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98…99页。8日,他致电陈仪称:“今日情势如何?无时不念,望每日详报。”《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05页。同日,蒋介石再电陈仪,询问各处仓库所存械弹数量及情况,指示陈,与其为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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