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若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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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若你我-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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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的几天,我们就像小时候看过的广告“我们是害虫,我们是害虫”那样,风卷残云的吃遍了周围所有的小吃。而且有一些食物确实很不错,甚至多年后还念念不忘。毕业之后,一有朋友要去古城游玩,我就给他们推荐要去哪条街哪个店铺吃哪道饭菜,可见记忆之深。
  那个时候我很爱吃铁蛋面食,因为看上去很干净,而且做起来也不怎么费时间,吃起来味比较重。诉讼法学的已婚男人每次吃羊肉泡馍都要掰4个馍,于是民商法学那两个小子私下里给他起了一个比较恐怖的绰号:食人馍。而我,还是习惯称呼他为老大,即使多年以后我也30岁,也开始历经风霜。至于那两个家伙,属牲口的,什么都吃。有一段时间非逼我们去吃学校食堂,因为听说我们学校是所有大学里面食堂饭菜质量最差的那一个。
  不过,事实胜于雄辩——有一次我真的在沙子里面吃到了米粒。
  其实我最喜欢的,是去一家很干净也很安静的水饺店。
  我喜欢吃水饺,小时候最先学会的就是包水饺。
  有几次天晚了,我和老大就去那里,一边聊天一边等待,吃过之后还要坐一会儿。大多的时候,我都是一个人在中午推开那扇门,坐在靠窗的位置,安静的等待。老板总是很和气的对我点头,有时会谈几句当时的天气或最近的时政。
  以后,好像因为专业的缘故,那两个民商的走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了,于是寝室里经常剩下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无聊一下午,大脑只是不停的思考:今天上哪里吃,吃什么?
  在这样的时刻,我会给老大打电话,让他陪我吃饭。于是我们会挖空心思找一些新意,比如打车去乡下喝3块钱一碗的羊肉汤,闭着眼吞咽感觉恶心的毛蛋,去回民街吃还鲜血淋淋的腰子。我们尝试一切,蔑视一切,以证明自己的存在。
  刚来古城时的时候,寝室聚餐就我一个人会喝酒,颇有英雄无用武之地之感,我经常是一个人拿着酒瓶咕噜噜的喝闷酒,很没心情。临近毕业时,就我一个人酒量不行,看着大家举杯牛饮、英姿焕发,我一人坐在那里,唯唯诺诺,很没意思。
  我一直到现在都记得那个时候,每个寝室的阳台上都堆满了啤酒瓶。每次停电的时候,我们所有人都会不停地向下扔酒瓶。最狠的一次,我一时冲动把寝室电视也顺手扔了下去。每天天亮,楼下满地的玻璃碎渣,在阳光下发出绚烂的色彩,见证着我们的血性。
  由于宿舍楼紧靠着周围居民楼,所以每个晚上,都有好多男生鬼鬼祟祟,手拿红外望远镜从一个窗户转向另一个窗户,希望能看到现场直播的满园春色。而不久之后,几乎整个楼层的男生都知道了对面居民楼4楼有一个女人换内衣从来不拉上窗帘。于是有人用相机进行了拍摄,可惜效果很差。而有几个美术功底不错的哥们别出心裁,凭记忆把这一幕画在了厕所的墙上。这或多或少显示了我们蠢蠢欲动不得安宁的兽性。
  我还记得的那是第三年开始写毕业论文的时候,一哥们站在阳台上抽烟时无意间看到了一个女孩的脸,继而是她的身体。原来是一个女生从18楼摔到了最底层,最后很夸张也很抽象的砸在地面,脸朝上,周围一滩血。听说是一刚入校的新生,殉情。
  那一天晚上,我们喝了很多很多酒,却无法忘记那一幕青春的脆弱。
  多年以后,碰到熟悉的人,大家还会说起这件事情。他们告诉我,以后每年的那个晚上,都会有人在楼下放一排白色蜡烛,微弱的灯光,照耀年轻的脸庞。




离开

  第二个周末到来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如期见面,甚至都没有打电话向彼此问候。或许是怕发展过快,也可能是我们根本就没有可能再走近对方一步。
  我只能也只好无聊的呆在图书馆里面看书,心却怎么也无法平静。最后长出一口气,下了楼,漫无目的的走。一直走到抬头看见那几个熟悉的字——第四军医大学。过往的人很多,其中没有一个会是她。
  返回去的时候心情才慢慢平静下来,于是发现:原来路是那么远那么长,长的远比我想象。
  后来的后来,我告诉了她,她笑着说我真傻。
  我知道这个词对所有男性通用,但那一刻,它只属于我。
  于是我热切的期盼第三个周末的到来,而且那时恰好是十一长假的开始,所以我确信她肯定没有理由拒绝我们相见。
  可是,第三个周末将要到来的时候,她却告诉我她可能要去上海,没说任何原因或找什么借口。而我,也没有开口询问。
  我只是隐约的记得,好像她原来的男友在南方工作。或许只是自己多心吧,但我发现原来自己这个人也很无聊。
  于是来古城后的第一个十一假期,我是在图书馆度过那最初的两天,寝室另外两个小子则躺在床上或者玩游戏。我回到寝室看到他们时,大家都苦笑着摇摇头:无聊!
  以后每到假期,别人询问我们去哪里玩时,我们都异口同声回答:政法学院7日游。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我们都是呆在寝室里面,或打牌或看电视,更甚至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等死般。
  第6天,大家实在憋不住了,就一起上了街,于是狼来了。
  街上确实热闹,人山人海,熙熙攘攘。
  而我们站在人群的洪流中,不知道究竟何去何从。
  最后,在开元看了一上午的手机,和漂亮的服务小姐聊天一直到要来她的电话号码。在世纪金花看到了价格让人瞠目的服装,在钟楼和叽里呱啦的老外合影,在纬二街见识了所谓的红尘女子,在外国语学院知道了原来男女生可以一起打篮球。。。。。。
  我们看了一路的风景,路上却没有一个熟悉的面孔,那份孤寂,无法形容。偌大的城市里面,灰色的空气之间,别说想你,连一个打你、骂你的人都没有。
  回到寝室后,大家都没有力气说话,一个个躺在床上。一阵沉默后,我听到了一句“我去租mp”的怒吼,我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我不知道她是在哪一天离开的古城,又在上海做了什么,我只是想知道她有没有想过我,或者想起我,哪怕一会儿。
  好像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一切开始没有了最初的自信,也许是世界变化太快,难以捉摸、难以把握。
  我每天都会给她发短信或者打电话,只是信号一直不好,断断续续的,一如当时的情感。
  有时候我也在想:自己凭什么对她这样或者那样的,又不是她男朋友。既然不是她的男朋友,当然也就没有权利去想她,更何谈爱。
  一想到这,我就感到绝望。我怕自己捧不住这个杯子,怕它最终还是会滑落,会打破,哪怕里面承载的只是水。
  我就像被打入冷宫里的妃子一样,看着深墙外的树叶凋落,大雁飞过,自我抑郁,抑抑郁郁。
  怪只怪我们都太有思想,太迷恋过去并无法忘记,如死一般固执。




花的种子

  但她还是给了我希望,因为她最终是要回来的。
  电话那一端,她的声音有些沙哑,可还是顽皮的说想看到迎接她的鲜花,要一大捧,红色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沉默了一会,然后又改口说:“其实我们没必要那么庸俗的,我还是自己一个人下飞机,一个人打车,一个人回家的好。”
  就这样,在短暂的思考后,她拒绝了我的迎接,哪怕硬接。
  可能是为了照顾我的情绪,她继续说:“以后,你送我花,我会接受的,如果你真的那么庸俗。”
  听到电话里的这句话,我确实不知该如何去做。
  在她回来之后的那个晚上,我们通了一个电话,如两国领导人间的短暂电话会议。
  她告诉了我飞机上的见闻与无聊,到达上海后的兴奋与冷静、高楼耸立的繁华与孤独。只是没有说起见过什么人或想起什么人,而我也没有去问。
  第二天见面的时候,我是在第四军医大学校门口等的她。荷枪实弹(我猜)的门卫一直盯着我在那儿晃悠,晃悠悠,晃晃悠悠。
  我看着她渐渐从远处走来,显得很平静,可能有一些不开心,但还是冲着我挤出微笑。
  起初,我们两个人只是走路,不说话,像一首校园民谣里的情景。
  即使在吃饭的时候,热闹的人群中,我们也是自顾自的低着头,显得很冷落。我的目光会时不时的盯在玻璃窗,这样我可以看见她的样子。而她只是低着头咀嚼没有味道的食物,若有所思。
  我喝了一大口水,然后问道:“你,在那里过得开心吗?”
  好像我问的问题很刁钻、很难回答似的,她沉默了一会,无奈的说:“还算好了,就是爸爸一路上太唠叨了。”说完后顽皮的笑了。
  原来是和她爸爸一起去的上海,难怪不让我去迎接。我稍微有一些安慰,也满意的笑了。
  “你呢,过的很好吧?”她礼貌性的反问。
  我讲的时候她像是在很认真的听,并不时的点头。当说到寝室有人去租mp时,她得意的大声说:“我就知道你不是好东西。”
  餐厅里的人都立刻停下来,一起看着我。我一脸无辜,熟视无睹。
  的确,我不是东西,不能被人吃。
  “那么,”她像是在斟词酌句,“你喜欢谁拍的?”
  我被呛了一下,有那么一阵剧烈的咳嗽。
  说真的,我喜欢松岛枫。但我还是告诉她:“那天回来后我躺在床上就睡着了,关于碟片,一点也没有看。”
  确实如此,因为那几部我在以前就看过了。
  但我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再纠缠不休,只好说:“怎么不见你穿军装呀?”
  “难道,我只有穿军装才好看?”
  她的回答让我搞不懂这是什么逻辑。我只是记得,在我们相识相守的日子里,我没见过一次她穿军装的样子。
  最后,我们还是去了兴庆宫公园,在熟悉的草地上坐了下来,边晒太阳边随意拨弄花草。
  “你知道吗,我去上海是我爸爸逼着去的,他希望我以后能去上海工作。只不过,你要知道在上海找到合适的工作太难了,而且,说真的我一点也不想去那个城市。”她说话的时候好像满含委屈。
  我释然:“或许是因为你舍不得我吧。”
  “你?算了吧。”她白了我一眼,拨弄被自己摘掉的花:“你果然不庸俗,没有送花给我。”
  “是吗?我还是很庸俗的。”我边说边从包里掏出鼓鼓的一个塑料袋。
  “那是什么?”她有些好奇的接过,在阳光下翻看,但是却看不出里面究竟是些什么。
  “是花呀,不过要等到下一个开花的季节。”
  那是我走遍西安所有花卉市场,找来的各种不同花的种子。
  “我突然发现,原来你不是一个庸俗的人!”她的话让我分不出究竟是表扬还是讽刺。
  “是呀,我们要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高尚的人。”我说的有点恬不知耻。
  “真的是这样吗?不过,即使你是坏人,我也认了。”说完,她趴在我的怀里,靠着我的胸膛,睡着了。
  风轻轻的,带着我的心四处荡漾。
  在蓝天白云下,青草地上,两个人暂时紧紧的靠在一起,不过问明天。




几个世纪

  她睡了大概一个下午,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不是那么明亮,周围开始有些寒冷。
  她有那么一点不好意思的告诉我她是属猫的,白天就喜欢打盹,但是晚上特别精神。我看了她一眼说:“恩,和耗子差不多。”
  过了不一会,天黑了下来,而我们却发现迷了路,怎么也找不到出去的门在哪里。一直转了好久才碰到一个老大爷,仔细听过他的指点后,我们才从公园后门走出去。
  其实,一路上我一直想牵她的手,有几次我已经有意无意的碰到了她的手指,只是自己没有更大的勇气,可能怕破坏了好不容易建立的关系吧。
  只是在过马路的那一刻,灯火阑珊下,她却自然而然的挽住了我的胳膊。
  我们就这样,像一对恋人一样亲密的走在街上,经过一条条马路,一个个橱窗。夜风徐徐,带着清香。
  只是快到第四军医大学门口时,我们还是分开了——铁的纪律绝对不能违背!而我,已经很知足了。
  在校园里面的一个阴暗角落,她突然抱住我:“就送到这儿吧,而且谢谢你的花!”
  我感觉到了转瞬即逝的温暖,它让我有些晕眩,并使我久久的站在那里回味,而不愿离去。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笑,花一直在开——心花怒放。
  回到寝室之后,躺在床上,依然有些激动,辗转反侧,反侧辗转。如此反复了好久才迷糊的睡过去,凌晨时候却被手机铃声惊醒。
  “我就是想知道你睡着了没有。”听出来她的声音也有些倦意。
  “这回你知道了!”我没好气的说。
  对面话筒里面传来她躲在被窝里面偷偷的笑声。
  整整一个星期,一切感觉就像魔幻般,而我们,在云端。有一刻,我甚至想,即便最后摔得很惨,我也要不顾一切站在最高处,去拥抱这虚幻,永远不要醒来。
  周末很快到来,而我们也终于等来再一次的相见。有些朦胧的月光下,我们手牵手,走在行人过往的街上。
  在百盛附近,我给她买了一个大大的圣代,她吃得很开心。
  我看到她嘴角留下一点很明显的白色痕迹,就提示她,她也很认真的擦掉了。
  可能是顽皮,我骗她说嘴角还有一点,她就问在哪儿。我拿着纸巾做出要帮忙的动作,她有些羞涩,但还是很顺从,于是我利用了她的善良。
  但是在我伸出手的时候,她仍然迟疑了一下。我感觉她的脸有一些冷,或许像她的心。
  渐渐起了风,吹得头发乱舞。她好像感觉一丝寒冷,紧紧挽住我。我们没有讲那个“我的胳膊正好和你的腰围一样长”的笑话,有些拘谨但还是很猛烈地抱在了一起。
  我们久久的相拥着对方的身体,听着心在剧烈的跳动,任由过往车辆刺眼的灯光。
  和一切情感剧一样,这时候她闭上双眼并微抬起头——我最怕的一幕。
  她等了很久,很久,然后睁开眼,推开我,冷冷的看着。
  看着她微翘的唇,我有些局促,但我真的不愿意也不能亲吻,唯一能做的只是再次紧紧抱着她。
  但她挣脱了,一言不发的走了,走得很快,差点碰上疾驶的汽车。
  我还是追了上去,把她拉到路边。我让她看着我,而她只是低着头,脚随意踢着路边的石子。
  我终于捧起她的脸,很小心的贴近。然而在靠近的一刹那,我闭上了眼睛。
  我只是吻了她的睫毛,然后说了一声抱歉,伤心欲绝地走开了。
  接吻,我还是做不到。
  在走到钟楼那广阔的广场时,她拉住了我的手。在一个干净的角落,我坐在石阶上叹气,而她一言不发的坐在我的怀里,牢牢地套在我的脖子,并吻住了我的嘴唇。
  嘴唇传来的感觉就像触电般让我晕眩,浑身发抖,不能自已。
  她就那样紧紧咬着我的唇,感觉就像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季。最后,她深呼吸,把我的头埋在了她的怀里。
  急促的呼吸渐渐平静下来,我理了理乱了的头发,舔舔嘴唇,对她抱歉的笑了。
  “你是个怪人。”她说。
  她想要站起来,但被我拉住了。我只是觉得她的身体太冷,我想用自己的体温温暖她。
  在回她学校的车上,她紧紧贴着我,手拽着我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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