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都有美丽的地方,也都让人心碎。
就像金子问知道王笙所有的好,与无妄一样的好,不一样的好——肖似之间,还有一些千丝万缕的差别。可他能看到,也仅是看到而已。
此间的王笙,是这万千红尘中一个普世的俗人,他有情欲,也应有情欲……他甚至应该有家庭,有子嗣。这曾是金子问求了一世的东西,他曾发了疯一样的愿用一切换无妄还俗入世,到头来,成了一个讽刺人的局。
他是这尘世的男女,尘世的男女擅于说爱。金子问冷艳看着那些穿行在校园里的青年男女,女子走得分花拂柳,男子穿得靓丽光鲜。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所有的爱在所有的地方都是一样模样,带着温度的,没有温度的——例如王笙与他的未婚妻就是带着温度的,而金子问此刻的心,就是没有温度的。
王笙的未婚妻是个年纪与他相仿的女人,也是青城大学的教师。闲暇时,他们会走在林荫道上,或者让王笙骑着自行车搭着她前往长满柳树的池塘,或者是去学校附近的录像厅看电影。此时的电影票五十元一张,对于才工作不久的青年教师来说,不是一个很负担得起的数字。
偶尔,他们也会咬咬牙去市区的影院里看一些爱情电影。金子问跟在他们的身后,看着这对卑微贫贱的恋人。他想起经年以前,自己所筑的地宫里有一间独立的放映厅,那时候他的七位姨太太还去拍了时髦的电影,而无妄却从来没有坐在过自己的身边。
王笙有着和无妄一样的脸与神情,他谈恋爱的样子让金子问觉得好笑。而今,他的情绪已经不太感染得上悲哀。或许是由于自己本来那具身体的消弭带走了所有的愤恨与伤情,也或许是这漫如长夜的分别让他已经无所迁怒。所以他看着王笙的爱情,他只是笑,拙劣的爱情戏,不如这个时代的电影动人。
屏幕上,悲情的男女在为自由高歌,而观影者并非完全会被其所感动。若是有金子问这样的看客,就更加尴尬了。他们在哭,他在笑,这两个世界间总是格格不入的。
金子问将与无妄纠缠的那段时光叫做前世,前世的金子问死去时,他的魂灵坐在自己的尸身之上,也是这样笑看着人世。那一瞬间,他倏地明白为何婴孩降生的时候都要发声恸哭,那是因为他们从此就是这万千红尘中的一员——参与其中与做个看客,感觉往往是不一样。
那年,他死去的一瞬间,不再有肉身的痛苦。
元月一日,三十年前的今天,无妄降生。而他,行刑前腹中唯一的食物还是无妄送来的年糕。
他看着自己支离破碎的身体,那感触与看剖开的牲畜一般,是一文不值的。而行刑台下,万民的欢呼对于他来说也一文不值,他只想找到一个人,他也最终看见了。
无妄站在人群里,亦是不悲不喜。从他的脸上看不到一丝毫的悲伤,也看不到一丝毫的喜悦。他违背了约定,依旧持着佛珠,穿着灰青色的袍子,像一个落败的僧人。
冥冥之中,他们像是站到了同一类别。没有人不为生死所动,除了佛与魔。
金子问清晰记得,无妄只是看了一眼自己的尸身便离开,那一眼不带任何的情绪。
若说他还有过什么怨,也是这一眼所化,他不在意普天之下的任何人对自己的评判,除了无妄。
然而身后一双手却在掩面哭泣,那哭声凄厉入耳。金子问没想过有人会为自己之死而哭,看见的却是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四
生前,他有七房妻子,无数侍妾。无论是优伶名媛还深闺女眷,在他看来都是一样的货色。她们仪态万千,对于金子问来说不过是胸前闪闪发光的勋章,只用于装点自己的门面。
那双手的主人在这庸脂俗粉中,能勾去他一丝一毫的念想。这手,曾风情万种,让金子问为那粉白的指尖染上蔻丹;也曾掐过金子问的耳垂,留下道嫣红的月牙。
他在金子问的耳边呢喃:我愿做你的臣子,你的爱人,你的一切。温热的气息将自己眼角的痣蒸得更红,滚烫得像一颗心脏。
金子问记得,他叫凤楼,是自己捧过的伶人。
颠鸾倒凤,欲海浮沉,无非是逢场而作的戏,如他在台上的表演。他记得,他眼如弯月,其实都是画出来的艳丽——他们见过不足十面,回回他的面上都带着妆。非是他刻意为之,而是那些颜料的颜色早已染进他的皮相。
台下的凤楼,只不过是个眉目寡淡的普通男子,远不如台上风华绝代,甚至还没有金子问这金主相貌的一半绮丽动人。
金子问掷下千金,将他捧成了名角——随即就厌了。他与无妄纠缠数载,就算再得宠的情人对他来说也只是打发时间的乐子,离了浓妆与华服的凤楼淡若无味,他很厌。
他临死前都没有再想起过此人,然而他死后,凤楼却是这刑场中唯一为他恸哭的人。他惊讶,不解,恼怒,看着这陌生一样的嘴脸中迸发出撕心裂肺叫喊。他的魂不再留恋自己破碎的肉身,他跟随着这戏子的步伐,看着他颓唐地回到居所,一病不起,无疾而终。
名角凤楼,香消玉殒,亡于金子问被行刑的第二日。他的钱财与房产被班主所变卖,而尸体裹了草席,匆忙中被拖上城郊的乱葬岗,来果野狗的腹。
那年冬季,大雪覆地三尺,在这从不下雪的南国犹如异境天堂。金子问作孽太多,肉身已被毁得只剩一具残骨。他不入轮回,借了凤楼的尸身。
正如现在,每当他看见自己这双手,他便能想到它原主人用它抚上自己耳垂的模样。天寒地冻中,凤楼的尸体被冻得坚若磐石,他不习惯这样冷的身体,苍凉,瘦弱,连自己的万分之一都比不得。
他在这冻土中等到开春,积雪融了地面,他带着新的躯壳攀爬出了阳间。
乔装打扮,他的面上敷了盖住尸斑的铅粉与胭脂;行于街头,他有张冻伤了的面。
打听到了金大帅残骨的下落——那恶人的骨骸被带回了崇隐寺,青城法师无妄亲自为其超度,而此后不久,无妄圆寂,年仅三十。
而又有传闻,说青城法师并非安然坐化,他死状极其痛苦,而他的掌心里,还紧握着有一截未焚尽的香。
那香如今在金子问的手上,其状如墨。许多年前,他有一截极其相似的,色如朱砂。
香如其人,无妄赤胆丹心,骨肉所化出的也是朱砂一样无畏的颜色;而这墨色的,不必他说……金子问低头嗅闻那脱落的粉垢,一股子甜腥到发了苦的气味。
而后几十年,他游离人世,不老不死,不息不灭。多谢凤楼,他的皮相不算太差,生前的金子问是个爱美之人,死后看这自己的倒影也不至于过于自憎。
他年轻时,总是害怕将来苍老的容颜;而后,再没有一条沟壑爬上他的脸,到无妄死时,他的容颜永远都定格在他最标致的时候。
他独自走在这人间,耳边有这样的传说:曾有位军阀,杀人如魔,骄纵不堪,却轻信了一位得道的高僧,万事都仰仗着这高僧为自己卜算。高僧为国为民,不愿再看这魔头作恶,便设计将让这军阀解散军队,放下重权;再将其行踪密告于政府,中央部队将其一网打尽。为平民心,军阀被行刑于古城门前,仿前朝旧制,三万六千刀,才杀尽了此人所犯的罪恶。
又有人说:自己父亲年幼时曾看过这行刑场面,没想到那再世的魔头居然生得极美,世间的女子都难与其相攀。不愧是作孽太多的恶徒,剐了足足三万六千刀,最后一刀刺进心窝才断了气。
金子问打断他们: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三万六千刀,不眠不休三天三夜,不用任何人刺进他的心窝,他的心便已经死了。
对方笑矣:我父亲曾是那高僧所在寺庙里的沙弥,高僧与那军阀有着不共戴天之仇,行刑时他就在对面楼里看着:他活着,他就看着——直到最后一刀,高僧才离了座。
金子问哑然失笑:那后来呢?
后来呀,高僧走了。次日故地重游,带走了那恶徒的残骨,说是念在旧情一场,要为其超度。约莫是这人造孽太多,高僧用了毕生的法力去镇压吧,不久后就圆寂了。也没人知道那军阀的尸骨到底去了哪里,不过也没人问过。
他饮一口茶,双手合一,仿佛一位虔诚的信徒:不过高僧功德圆满,此番心血下来,定是成佛了。
胸口藏着的残香在温温发热,金子问沉默不语。成佛,无妄怎会成佛——他不入魔,他不成佛,他们两不相欠。
命运与他们开了一个玩笑,一个由魔蜕化成人,一个由佛退化成人。坐化缸里无妄之尸的表情说明了一切,他心不定,无法成佛,三十载的修行成了一个笑话。
金子问为何知道?战乱年月守不住任何的秘密,他辗转得到自己的骨肉香之时,无妄的尸身已经被轰炸机给殆尽了。
乱世渐渐地平了,由于他不感到疲惫,也无所求,所以在这新的世界里也只是单纯地走着,看着,找着。不知何时,人们开始疯狂,红色的迷雾笼罩了大地,这疯狂比当年杀生的自己更甚——这片土地,依旧饥饿,贫穷,却焕然一新。
他冷眼看着一切的发生,他们的狂欢与他无关。再接着,人事平了,土地也平了;烟囱倒坍,耸立成了奇形怪状的建筑,四轮的汽车开始跑走……他依稀想起,自己坐拥万千的时候,一座城也无非只有那几辆舶来的汽车。他开始怀念自己那不足五层楼高的宫殿,阴冷的地宫里,他的舌尖像是冷血动物一般爬行过无妄的脸颊。
他又想起,无妄不肯为自己破戒,是了——那个人不是无妄,他幻想着无妄,与无数的青年男女缠绵。他记得有一双涂了蔻丹的男手,苍白而细弱,在自己的脊背上划出一道又一道的血痕——而现在,这双手又可以挡住自己的眼,让自己少看一些这天空中的盈盈之光。
金子问的宫殿毁于一场战役。那场战役里没有任何赢家,因为没有任何一个领兵将军的阳寿能长过他。他看世事变迁,脑子却依旧清晰,他能看见土地下皑皑的白骨,河流里粘稠到化不开的血浆,它们消失在了时间里,却不能消失在他的眼睛里。
一个时代过去了,一个时代又到来了。他在曾经的城池里等,看它改头换貌,看它日月交错,终于等到了他的无妄。
五
此世的无妄名唤王笙,这让金子问想起前世他俗家的名字。在前世,无妄是沈家庄的二子,家里人叫他沈青。沈青出家以后,世人都唤他无妄。
金子问将无妄逼迫至自己身边待了八年,八年的条件很简单,他让人写了一份名录,上面是沈家庄全族一百三十二口人的名字,若是无妄胆敢离开他一天,他就让这上面的名字少一个。
如果这张名单都空尽了,他还能命人列张崇隐寺老和尚的名册来,只是他算得上信奉佛法,不太想干杀佛门中人的事情。
这法子有效极了,八年间,即使金子问没对无妄做出任何逾礼的举动,无妄都恨极了他。
最终酿成一番恶果,这酿果的厨子就是金子问本人。
所以这一世,金子问没有对王笙做任何的事。他只是看,不发一语地看,了无痕迹地看——从王笙降生看到现在,三十年过去,他得知王笙命中一劫在此,他要看得更紧。
他们有过几面之缘,王笙或是已经见过自己;可终究是无缘之人,留不下什么剪影,多说也无益。
无妄待他最好时,也只是在元月打好一叠年糕送到他的房前——元月一日,是无妄在俗世降生的日子,他只是想去探望下自己的生父母,所以才会服这个软。
金子问喜食年糕,他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居然喜爱这样绵黏软弱的东西,他自己都视作耻辱。他只让无妄知道,这是他告予无妄的秘密——不仅如此,假若无妄送来的是一杯毒酒,他也甘之如饴。
待王笙,他也是一样真心。王笙的恋爱谈了三年,他已经有度量看着他结婚,生子,终其一生。要是当年的无妄看见如今的自己这心平气和的模样,恐怕也会惊叹地摔落佛珠。
他又怎会知道金子问在煎熬一样的孤寂中承受了多少苦,他想说,无人聆听。王笙与女子窃窃私语时,他凝神观瞧,瞧不出一丁点的波澜,他不愠怒。
电影散场,起身的王笙眼神不经意扫过后方,却停顿住了。那是一个青年,依旧衣着单薄,皮肤惨白泛青,与这黑暗弥漫的影院格格不入。他看着他,他也看着他,眼神移开,如从来没有相遇过。
落目间,他想起自己曾在晨间的树林里见过这个青年,他也是这样看着自己。自己不认识他,对方或许是自己的学生,但是他叫不出名字。
王笙对女人说:阿媛,这些天我总觉得有人在看着我。
阿媛是他的未婚妻,按现在的话说,是他的女友。他们之前没有订亲,和这普世的恋人一样自由恋爱而成。或许是因为王笙生来性子冷淡,他与女友的感情不太热烈,只是每周例行地约会,散步,偶尔看个电影。
两人约定在今年结婚,女方家人对王笙很满意,王笙的祖母口不能言,但看神态也是满意的。既然满意,就可以结婚,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多余的话可以讲,不是因为这爱情不必须,而是因为婚姻是必须的。
阿媛的美与否,他都不在意。他对所见的任何女人的相貌都没有概念,他们无论是黛眉红唇,还是媚态入骨,对他来说都没有意义。
又或许自己是好看的,因为阿媛爱看他,女学生们也爱看他。而他爱上阿媛,大概是因为她爱自己,也可能是因为他爱看见她右眼下那颗俏皮的小痣,他时常觉得,那枚痣若是红色会更好。
他对阿媛说:这些天我总觉得有人在看着我。他没有说假话,他其实早就有这样的感觉,从小就有,小时候或许记忆模糊,已经不太想得起其中细节;而近年,这样的感觉越发明显,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疑心病。
没有人愿意被人盯着,可不知为何,他倒不惧怕这视线的灼烧。他告诉阿媛,只是随口一提,他想给一个人说,但给谁说呢——他没有什么朋友,祖母,她即使听见,也只是听见而已。
阿媛对此毫不动容:亲爱的,或许是神在看你。
神?他摇摇头。他不相信任何的神,他不相信一切,生来如此,仿佛娘胎中自带的这样的诘问,他对一切的神都抱有怀疑。他那祖母倒是信佛的,家里常年供有佛龛,可他从来没有去拜过。
不仅没有拜过,他还觉得从生理上地排斥那件东西。每当与那些含笑不语的佛像相遇时,他的心都揪得像拳头一样紧:他不信,不,他讽刺。他的唇角浮动着讥笑,他自己都说不清是为何。
世间没有无缘由的爱,也没有无缘由的恨。记事以来,他总是在做连绵的长梦,梦里宝刹万间,莲花万朵,他独行于其中,却唯独没有遇佛。
那些浮屠的围栏上刻满了张牙舞爪的神灵,清晰诚如现实所见,但是触感冰冷,一颦一笑中都是无尽的嘲讽。礼乐传来,来者是无尽的小鬼,他身披枷锁,脚踏锁链,每一步都生出一朵赤色的血莲,延续在他的身后。
而他的身后,渐渐化成红酥色的晚霞,这晚霞不带暖意,幻变出倾盆的血雨,雨点砸在他的周身,像是一颗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