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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市井之妃要当家》
作者:冰河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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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二十一世纪,天朝
某新崛起的二线城市,城中高楼大厦林立,十字街头车水马龙,人行道上人群喧嚣纷杂,每条主干道、亦或次道公路,都是车辆,来往穿梭,电子警察根本不够用,仍有交警或协警在中心路段忙个不停,一边指挥着车辆,一边吹着口哨,绿灯一亮,过马路的行人脚步匆匆,有的甚至小跑,就怕赶不上六十秒的变灯时间!
童玉锦是这座城市中比普通稍为有点不普通的小人物,为何这样说呢?因为她是一名律师,即便她自己不想拉风,但是职业决定了她不得不思维敏捷、逻辑严密、善于沟通、交际,处理客户的危机、麻烦、矛盾和纠纷,和社会各阶层各种人打交道,为他们解决危机、纷争、困扰甚至爱恨纠结。
今年二十八岁的童玉锦从大学毕业已经快五年了,从办公室打杂员做起,一路做到独挡一面的律师,虽不像影视剧里的律师那样出类拔萃、气势非凡,但在这个二线城市的律师圈子里,她已经开始崭露头角,近一年来,凡经她手的官司,胜诉率为百分之九十五,对于她这样年轻的女子来说,已经相当不错了。
为此,童玉锦付出的不仅仅是全力精力,还有全部时间,所以现在的她开始步入大龄剩女行列,不过就在前几天,她的桃花运似乎来了,因为一起案件,她和学校曾经的风云人物、自己的学长——学生会主席相遇了,可惜的是她认识人家,人家不认识她,一番自我介绍、热聊之后,学生会主席也仅仅认同他们是校友,可想而知,童玉锦在学校是个多么不起眼的小人物,不过没关系,不起眼的小人物如今站在法庭辩护席上口若悬河,唇枪舌剑,犹如一支铿锵玫瑰,散发出职业人特有的迷人光彩,把坐在旁听席上的学生会主席迷得神魂颠倒,一下法庭就展开热烈的攻势开始追求童玉锦。
前面是红灯,童玉锦双手握在车子方向盘上,边等红灯边开了小差,她有点忐忑,对自己赴学长的约有点不自信,下了法庭辩护席的童玉锦跟普通女人没有区别,长相普通平凡,因为职业关系,她长期处在高度紧张之中,所以在没工作时,她有点不修边幅,为了和学长约会,特意收拾了一番,今天晚上会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吗?
就在红灯剩下最后两秒外加黄灯三秒的时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童玉锦所在的城市,是一座新崛起的城市,所以城市中仍然有很多地方在建设开发,少不了沙石、水泥车等大型载重卡车。
斑马线的东头,一群小朋友在两位老师的带领下正在井然有序的过马路,小朋友们手拉着手,欢声笑语,快乐无比,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危险在逼近。
童玉锦的车停在等红灯的最前位,视野开阔,十字路口的情形全部入了眼帘。
重型载重卡车从十字路口急拐弯抢道,准备在黄灯变绿灯的瞬间通过十字路口,而还没有完全通过斑马线的小朋友们依然不紧不慢的横穿马路。
眼看着五、六小朋友就要丧生在载重卡车的巨大轮胎之下,童玉锦猛踩油门横着插了上去,以自己的小轿车充当大卡车的刹车,拦截要撞人的载重卡车。
事故发生的前后,不过是眨眼之间,当刺耳的制动刹车声,两车相撞的嘭嗵声,孩子们受惊的尖叫声,人们失慌的大吼声,慢慢在童玉锦耳边消逝时,她居然有闲情想道,我这是好人好事,应当会得到好报吧,会不会去天堂?
重型载重卡车侧翻在已经翻转过的小骄车车身上,把小骄车完全砸扁了,小骄车车头部分,不停的有血流出!
行人当中有人完整的看到了这一幕,他们惊叹于这个小骄车主人的大德大行,纷纷开始施救,自动帮忙处理后续事件!
120的车很快来了,但是年轻的、有可能在未来会成为闻名遐尔的大律师,为了六个小朋友献出了自己还没来得及绽放的生命。
不久之后,凭着车中包里的证件,交警找到了女英雄的父母,他们是一对平凡的夫妇,为了培养一个优秀的社会精英,他们付出的太多了,根本不能承受如此之重的丧女之痛,未来大律师的父母伤心得昏死过去!
做好人好事的童玉锦去了天堂吗?
混混沌沌之中,她看不见任何事物,耳边却隐隐有声音,若近若远,听不真切。
“……命好,转世去了!”
“什么命好,几辈子积德而以!”
“也是……”
……
童玉锦暗想,这么快就投胎转世了?自己好像还没有喝孟婆汤呢?不会……不会带着记忆出生什么的吧!她哑然失笑,为何有这样的想法,完全是因为她接过一个案件,案件中的高中女生在叙述案件时说自己死了可以重生,当时她听了暗暗好笑,怎么可能,人类**如果消逝了,其精神也随着一起消亡,不可能像高中女生说的什么穿越、重生……,至少她童玉锦不信。
一千多年前,大陈朝某一个普通的小镇
八月的天空灰蒙蒙的,一场大雨仿佛将至,小镇上的酒旗、招幌在潮湿的空气中几乎无力晃荡,低矮的铺子,狭窄的街道,青苔横铺的碎石板路,无一不给人逼仄的感觉,却是奇怪,横、竖两条主街道上,除了守铺子的店小二,几乎没有人,人都会哪儿去了?
小镇镇口,黑鸦鸦挤了一团人,他们穿着普通的麻布粗衣,衣服颜色灰暗陈旧,上衣及膝,下身着裤装,分明就是古代平民的装扮——短褐,头上或戴斗笠,或是用木簪束发,偶尔也有两、三个穿着光鲜亮丽的,大概是小镇上的掌柜或老板了!
他们的目光都看向同一个地方,被他们半围着的空地,一个邋里邋遢的小女孩横躺在地上,她的后脑勺不停有血流出,渐渐的,血竟然汪了一滩。
虽然挤了一团人,可这些人既没有指指点点,又一声不吭,这不合常理啊,围观的人怎么可能这么寂静无声呢?不管谁是谁非,总要说道说道吧,可他们甚至目光都不敢高抬,为何呢?答案就在没有被围的另一面。
另一面,出现的人和事跟这个小镇格格不入。他们才是真正的光鲜亮丽,锦衣华裳。
一行大概六、七人,年纪不等,有弱冠之龄的,有十三、四岁的,小的七、八岁,他们无一不金冠束发,碧玉作袂,脚蹬鹿皮锦靴、靴以黑色为底,金线勾纹、宝石点缀其上,隐在圆袍之下,低调而奢华!
他们或一脸不耐烦,或是嘴角浅笑、玩世不恭,却都是一样的神态,那就是高高在上脾睨众生,对于眼前围观之人不屑一置,若视无物。
站在他们最前面的,是一个九、十岁的小男孩,如果不看他的表情,那真是萌萌哒、超可爱的小正太一枚,可是肉乎乎、圆乎乎的小脸上,此刻大眼怒瞪,一手叉腰,一手指着躺在地上的小丑妞说道,“在我的封地上说有王妃命,那岂不是要嫁给我,就凭你们,也配?我呸!”
一个中年男人不顾小男孩发怒,跪爬着挪过去,“小世子,草民绝不是胡说八道,真的,你要相信草民,已经有几个游方道士、云游和尚批过我三儿之命,她真的是王妃之命啊!”
“大富,给我踹,踹死他,看他还敢不敢说!”中山郡王小世子的小眉小眼被气得直抖动,一副吃人模样!
“是!”侍卫赵大富低头抱拳领命。
“不……不,小人有功名,你们不能随意杀戮!”中年人直起腰杆,一脸得意,看你们还敢枉杀!
侍从赵大富听到中年人说自己有功名,疑惑的看向自己主子,“世子爷……”
“给我踢,踢死算我的!”中山郡王小世子根本不吃这一套,这是他的地盘,他做主,杀一个算什么,就算杀一百个他也不惧。
“是!”
“慢着!”一个声音悠悠的响起,在这低沉的阴天里,仿佛轻风摇曳,舒缓人心,给人一种莫名信服的力量!
“表哥,干嘛!”中山郡王小世子朝自己表哥撅嘴,以示他对他的插手表示不满。
喊慢的贵公子抬头看了看天空,然后转头看了看地上躺着的小女孩,不紧不慢的说道,“马上就要下雨了,博儿,已经死了一个,气也算出了,废他一条腿即可,也算以敬效尤!”
“表哥……”
“听话!”
“好吧!”
侍从听到两人话后,朝跪着的中年人踹过来,中年人跪爬着躲避世子侍从的脚踹,“杀人啊,救命啊,王法何在,圣人何在……”
这时外围闯进来两个中年妇人,一个中年男人,其中一男一女跟着大呼,“贵人饶命啊,我们再也不敢了!”
另一个妇人跑到躺在地上的小女孩身边,一把搂抱起小女孩,“锦儿,你醒醒,锦儿,你醒醒,娘不能没有你呀,你死了,娘还怎么享福啊,我的儿,你可千万不能死啊,你有王妃命啊,娘等着跟你荣华富贵呢?”
“表哥——”中山郡王小世子听到这话牙痒,恨不得再杀他几个!
第2章 痴心妄想
“无知的草民罢了!”弱冠年轻人眼睛眯了一下,嘴角微动。
“气人!”中山郡王小世子呼呼真吸气。
而另一边侍卫赵大富踢断了中年男人的腿,中年男人疼得嗷嗷直叫,“王……法……何在,王……”头一歪,疼得昏厥了过去。
满脸风霜、满脸愁苦的中年妇人抖抖索索,看着折断的腿嚎啕大哭:“老天爷啊,这是怎么了,三弟,三弟,往后你还怎么活呀!”
“他三舅,他三舅你醒醒,你怎么了……”蹲在边上的男人瘦瘪干枯,脑门皱成抹布,不时转头朝年轻的贵公子们看过去,可是他除了唉叹,连瞪眼的胆量都没有,无奈抱着自己的头,抱头的手裂纹横生,骨瘦如柴。
围观的众人见家属呼地抢地,终于敢开口了,小声议论道:“天啊,这一家子还怎么活呀,一死一伤!”
“活该,童老三整天痴心妄想,做王爷丈人,现在没戏了吧!”
“就是,这两口子一个德性,为了这个当王妃的小三儿,就差卖了其他孩子!”
“那卖了吗?”
“不敢卖!”
“为什么不敢?”
“童老三不是秀才嘛,有功名,不能做这事!”
“那倒是,你说好好的举人不考,整天妄想一步蹬天,是个人干的事嘛!”
“哎哟喂,你是不知道,童老三自从考了秀才后,整天不是拍富绅、就是官老爷家的公子马屁,那还有心想考举人,整个是一混球无赖!”
……
众人跟着摇头,他们都是一个镇上的,还有什么不知的,平时都把童老三的话当笑话,那知他竟敢缠上路过的贵人,真是……唉……真是想荣华富贵想得走火入魔了!贵人是那么好攀的吗?
抱着受伤男人的中年妇人大叫:“家书,快找郎中救你爹和妹妹啊!”
“啊,哦……”一个十多岁瘦如竹杆的半大小子站在边上,一直等他姑姑叫才愣过神来,拔开人群去找郎中。
而和他站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半大姑娘,及一对三、四岁的龙凤胎,他们衣衫褴褛、神情漠然,对自己的父亲和妹妹或姐姐一点伤心之色都没有,难道他们吓傻了?
半大姑娘冷眼看着自己的娘亲抱着三妹哭泣,一点也没有上前劝慰的意思,一对双胞胎死死的拉着她的衣角,抿着嘴,怯生生的看向众人,赤着双脚,已经肮脏的看不出原色。
一群贵渭公子见该死的已经死了,该断腿的也已经断了,伸了伸懒腰,“小博,不走?”
“走了,走了,真晦气,半路打个尖,遇上这么个玩意,叫什么事儿!”人小鬼大的中山郡王小世子边说边撇了一眼躺在地上的小丑妞,毫无怜悯之色,仿佛就是一只蚂蚁,恨不得再上去踩两脚,可是怕脏了自己的锦靴。
一群贵公子转身准备上自己的马车,这时一个年轻的云游和尚捧着自己的锈钵朝他们走过来,见他们转身,眉眼含笑微微颔首,侧身而过时,袖袍有风掠过,一派安然适淡。
几个稍大年纪的贵公子一起皱眉,相视目询,年纪这么轻?什么人物,没见过,也没听过,居然有大家风范!
年轻和尚侧身避过贵公子们,走到小丑妞的身边,盘腿坐下,然后放下手中的锈钵,双手合扰,嘴里低低的念着经文,仔细辩听,原来是超度亡灵的经文!
弱冠的贵公子直到这时才垂眼正眼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小丑妞,肮脏不堪的小女孩双目紧闭,灰蒙蒙的脸上看不出生和死的区别,不过和周围围观的人相比,这个女孩的衣料算是不错了,竟是绸料,只是已经皱脏的见不到布原样了!
童氏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她的荣华富贵、她的锦衣华裳……不,不能死,三儿不能死,你死了,我们的富贵日子还有什么指望,一把挥开念经的和尚,“滚开,我们三儿没死,她只是昏过去了,她有贵命,不可能死的,……”
童氏发疯似的摇着自己女儿,“锦儿,你醒醒,你哥哥找郎中了,你马上就有得救了,锦儿……锦儿……”
围观的人摇头叹息,就这样了,还想着荣华富贵,可……
贵公子们一脸嗤笑,边离开边说道,“子淳,下一站去哪里!”
“东湖”
“好!”
就在他们登上马车的时候,听到女人尖叫,“我家锦儿眼珠动了,你们看,动了,真的动了!”
中山郡王小世子准备上车的脚放了下来,“表哥,我的脚力还踹不死跟我一般大的人?”
“也许!”弱冠青年人眼角抬了抬,但也只是抬了抬,人命还不如他的坐骑——一匹马来得珍贵!死了也就死了,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冷漠到极至!
坐到马车上,拂了拂衣袖,边上的丫头马上过来帮他整理衣袍,瞬间,因为行动而有的褶皱被丫头们抚平了,素色掐丝的锦袍让他犹如谪仙。
中山郡王小世子心有不甘,咬了一下嘴:“不可能,虽说我们一般大,可我的块头有她两个大吧,会踹不死她?”
另一辆车上,贵公子倚在车厢里,已经喝上丫头泡的茶,挑着狭长的桃花眼、玩世不恭的说道,“别纠结这些无聊的事了,走吧,小博!”
“焕然哥你急什么,东湖又没有名伶名妓!”
“臭小子,信不信我揍你!”
“你揍我,我不会还手?”
“下次不带你,看你还得不得瑟?”
“我跟我表哥一起!”
“哼……”
……
童玉锦觉得自己的五脏六俯就差被人颠碎了,头犹如针刺般疼痛难忍,她想吸口气缓解一下,那知,无论无何都吸不上气,憋闷难解之间,她霍然想到,自己都死了还要吸什么气,放弃挣扎。
童氏看着眼珠动了动的女儿,突然又不动了,再次鬼嚎:“锦儿……锦儿……”
围观的人本来准备散了,真有人看到小女孩的眼珠动了。
“你确定,不是眼花?”
“应当不会!”
“我也看到了!”
“就算动了,那也是回光返照,走吧,干活去!”
“说得也是,散了。”
“散了……”
年轻的云游和尚坐在边上,看了看小女孩,又看了看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