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四明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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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四明月夜-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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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让狐疑,这种护卫出身,最重要的便是其貌不扬,免得引人注意。在他看来,这个名叫留夷的女护卫还是很符合这一点的,五官偏硬朗,英气十足,脸上永远一副冷冰冰的表情,至少和美貌二字无太大关系。
  江见杞说她绝色倾城,还能解释为是他这些年没见到人,他自己过分美化形成执念,可怎么连阿沅也说她貌美?是他眼光出现问题了?
  不过眼下不是纠结这个的问题,他安抚性地摸摸她因气愤仰头而翘起的发梢,回想江见杞刚刚一脸丢了魂似的表情,忍不住给他解释:“也不是,据他说他之前和你的护卫有过一面之缘,一直想找她叙叙旧,并无其他想法。”
  这种鬼话他说出来自己都不太信,江见杞要是没什么非分之想,他就不会死皮赖脸打听了,连绝色倾城这种词都好意思说出来,让他以为自己瞎了。
  阿沅哼哼:“一面之缘叙什么旧,留夷姐姐都未必能记得他。”不过转念一想,留夷比她还大几岁,她如今都成婚了,若让留夷还是一个人保护她,她心里也过意不去。
  留夷从前是暗卫,几乎很少与人交流,后来变成了她明面上的护卫,也还是很少说话,冷漠都刻在了脸上。也许该让留夷尝试着多交朋友?当然,江见杞这人就不予考虑了。
  她想了想:“等晚上我去问问她,看她记不记得江三郎,若是不记得了,你就和江三说清楚,留夷姐姐最不耐烦搭理人了。”
  程让连忙点头,接着又装作无意间问起:“她既是你的护卫,为何这些日子不在你身边?”
  这没什么不能说的,阿沅雀跃道:“我的小外甥过生辰,我让她去清州给我送贺礼,顺便留在那边帮我打听了些事。”
  听见这话,程让的视线控制不住往她腹部遛了一圈,又克制地收了回来,阿沅还小,怀孕对身子不好。而且他们才刚成婚,急不得急不得。
  阿沅走在前头,随手在路边灌木丛里扯了片叶子玩:“我跟你说小外甥可好玩了,我之前也去瞧过他,小小一团。”她弯着手臂比了比大小,“窝在我怀里就这么一点,好轻好软,我都不敢用力。”
  说起小孩子时,她眉眼间一派天真笑意,看来是极喜欢的。
  程让逗她,模仿她也弯着自己的手臂,轻笑道:“你在我怀里也就这么一点,也特别轻特别软。”
  这是什么形容?她咬嘴唇,略蹙眉:“你胡说,我明明大多了。”话刚说完,额上就被轻轻一弹,男子清越的嗓音中还带着笑意:“你说这话就像个孩子一样。”
  “对了若要去朔州的话,行李得尽快准备好。”他顿了下,又问道,“你确定要去么?”此行朔州危险未知,说不得定阳王会来一出鱼死网破。他心里十分矛盾,一方面他不想阿沅跟着他处在那么危险的境地,另一方面,只有阿沅在他身边,他才能放心。
  阿沅瞥他一眼,垫脚将手中的叶子遮到他眼前:“一叶障目。”
  程让没听明白,拿过叶子一脸疑惑。
  “我当然要去。”阿沅笑眯眯的,“不然让你一个人在那里就有理由去喝花酒了。不过——”她转身蹦蹦跳跳地往前走,“与我阿父说的任务就交与你了,你上门时须得穿得厚实些,免得被他打疼了。”
  程让反应不及就被告知了这一高难度任务,忍不住低头无奈苦笑,面对岳父还不如面对林渡远,好歹林渡远还讲些道理。
  不过岳父大人打人却是不疼的,他回忆了下,或许也是因为自己皮糙肉厚,比较耐打?好像林渡远就说过他被打得挺疼的。
  两家离得近就是方便,想什么时候上门便什么时候上门,当晚,阿沅说着“择日不撞日”,便推着程让去了隔壁。
  夏日炎热,太阳落山后余温仍在炙烤着大地,一家人便聚在凉亭里吹风闲谈。池里的荷叶绿油油一片,粉色的藕花点缀其中,不胜娇羞。
  徐氏让人将西瓜切成块,阿沅捧着盘子一口一块,一会儿就吃掉了一盘,看得程让眉头微皱,小声提醒:“少吃些,西瓜性凉。”
  徐氏看他这么关心阿沅身体,心里有些欣慰,至少这个少年郎对阿沅是真心好的。
  林尚却看得颇不顺眼:“阿沅才吃这么一点,不妨事,阿潮,你说是不是?”
  林潮没听清他说什么就跟着点头,反正自家阿父说什么都是对的,稍不顺他意,就会比自家两个妹妹还难哄,还是顺着他吧。
  程让心头一哽,起了些不妙的预感,他今日之事还能说得出口么?隐晦地与阿沅对了个眼神,阿沅爱莫能助,朝他软软一笑。
  美人计!
  他深吸一口气,终于说了出口:“岳父岳母,小婿今日有事想要请你们成全。”
  这话说的谦恭,但又有点不对劲。阿沅歪头思索,到底是哪里不对劲?
  却听林尚一拍桌子,怒声道:“你这个臭小子莫不是要抬小妾进门?”
  哦,原来是这里不对劲,成全这个词用错了。
  阿沅弄明白了,低头继续吃瓜。
  程让一脸懵然,赶紧一口气全说出来:“岳父您误会了!我是想让您成全我要带阿沅去朔州之事!”
  凉亭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林潮给了他一个“很有勇气”的眼神,这可是在活生生挖他阿父的心头肉啊。
  阿沅见势不好,瓜都不吃了,悄悄拉了拉阿娘的袖子。徐氏稳坐如山,慢悠悠地执起茶杯,喝了口茶。
  林尚愣了好一会儿,看看自己夫人,没得到回应,硬气道:“你想得美!”


第93章 
  行程去朔州,嚣张王世子。
  “你不要再乱动了。”娇软的女声轻叱,“我轻一些,你说你是不是傻?不知道躲一躲?”
  阿沅手里拿着棉花药酒,轻轻给程让额角上的伤口涂药,伤口没见血,只是红肿了好大一块,看着挺吓人。但对程让来说这还是小意思,长年刀口舔血的人只觉得岳父今日还是手下留情了。
  他轻笑一声:“我要是躲了,岳父可能就打得更狠了。”
  阿沅轻嗔:“你没看我阿兄早躲到一边去了,就你还傻乎乎站那儿,白白挨这一下。”
  其实这伤口也是意外,岳父当时气得很,随手拿了茶杯要砸他,但理智尚在,知道不能真将他打伤了,便往他旁边地上砸,可惜准头不好,他眼看着那茶杯往阿沅身上飞去,来不及多思考便扑上去挡住了。
  若他没挡那一下,茶杯也顶多擦过阿沅的头顶,他这一挡,倒是把自己给弄伤了。
  不过也算是因祸得福,因差点砸到自己女儿,又真把女婿砸伤了,林尚被徐氏狠狠一瞪,高涨的怒火瞬间便被压了下去,哼唧好久也没好意思再说什么。
  阿沅去朔州之事就这样过了明面,没意外的话算是板上钉钉了。说到底他们是夫妻,去留意向还是得看他们自己。
  徐氏深知男人喜新厌旧的心思,又听说程让的发小江三郎和他在一处,心里斟酌再三,觉得阿沅还是跟着过去好一些。毕竟女儿已经嫁为人妇,不可能永远待在父母的羽翼之下,她会和夫君相持相守一辈子,而父母会老去,会离开。
  林尚气了两日,发现夫人早已倒戈,自己也左右不了女儿的决定,差点当场泪崩,只能气哼哼道:“要是程家那小子对你不好,你尽管回来,阿父养你!”
  阿沅赶忙顺着他的意思点头,至此,去朔州的行程日期也差不多定下来了。
  从京城到朔州之间还要穿过同州,路途很远,程让回来时日夜兼程,骑马赶了差不多大半个月才到京城。这次回去要带上阿沅,不能像之前一般赶路,因此要早些启程。
  阿沅觉得自己挺好养活的,她深知行军艰苦,对行路条件并不怎么挑剔。而且她觉得自己坐马车的待遇算是极好的了,将士们还要顶着炎炎烈日行军。
  她的夫君以身作则,身披铠甲骑马在队伍正前方,坚毅的背影看着就让人觉得心中踏实,好像只要有他在,所有的难题都会迎刃而解,那些虚妄的未来都会变成现实。
  断断续续行了一个月,终于到了朔州北部地界,也是程让军队驻扎的地方。
  自踏入这里后,阿沅觉得气温明显下降,天空澄净,阳光明媚,清风拂过带着秋日特有的凉爽。城外是大片大片的草地,凭栏远眺,远处是巍峨的雪山,山尖的洁白在阳光下闪耀着刺目的光彩。
  这是和她想像中完全不同的一个世界,她以为这儿会是黄沙遍地,人烟稀少。但城外草地上显示着勃勃的生机,马儿在肆意狂奔,牛羊在安静吃草。城中也十分热闹,街上车水马龙,叫卖声不断。
  程让牵着她的手在街上慢慢走着,初时她还有些不习惯,但走着就发现街上像他们这样牵手慢行的人并不在少数,青年男女还会亲密地当街咬耳朵,旁边人也像是习以为常的样子。
  “这里冬日比较冷,你带的御寒衣物怕是不够,我们去买些皮毛。”程让领着她左拐右拐,到了一家店面前,指给她看,“这家卖的皮毛品质较佳,我们先进去看看。”
  阿沅从前过冬只穿厚一些的棉衣锦裘,这还是第一次来买皮毛,因而满是好奇,看什么都觉得新奇。
  “这个是什么皮的?”“这应当是狐狸皮。”
  “那这个呢?”“貂皮。”
  “这个这个,摸起来好软。”“这是兔子皮。”
  一旁的店家闻言不禁笑道:“这位公子好眼力,看来也是行家。”他看这二人衣裳料子是上好的绸缎,知道是大主顾,赶紧撇了小二,亲自过来伺候。
  程让点头致意,随手点了几张皮子:“这些包起来吧。”
  店家难得看见这么干脆不讲价的客人,心头一喜,赶忙道:“公子先不急,我看夫人看得高兴,不如让夫人再看一些,我这才刚到了些好货,让夫人好好挑挑。”
  阿沅一听,拉了拉程让的袖子:“夫君——”
  “咳,店家快把好货拿出来吧。”
  店家转身去拿货,程让低头就在自家夫人鬓角亲了一下,声音含糊在嘴里:“夫人怎么这么会撒娇?”
  阿沅吐舌,她只是寻常地叫了一声,哪里撒娇了?
  不一会儿,店家捧出一堆新到的皮毛,颜色质地都看着比这外面的更为上乘,一看就知道是好货。
  阿沅正准备上前去看看,一道嚣张的声音却横插而入:“店家这些皮子我全要了,给我包起来,待会送到城主府去!”
  阿沅一惊,循声看去,入目是一个青年男子,身穿玄色劲装,腰部挂着长柄宝剑,脸上带着不可一世的嚣张神情,嘴角斜勾起,看向他们二人:“好久不见,程将军别来无恙啊。”
  他视线在旁边的阿沅身上定了会儿,眼睛里漫起兴味:“这是程夫人?长得挺漂亮啊,程将军好福气。”他的语气轻佻,仿佛对面的不是一位正经夫人,而是上不了台面的妾室。
  程让将阿沅往身后拉了拉,平静回道:“还行,世子倒是风采依旧。”
  被称作世子的男子哈哈一笑:“不敢当不敢当,本世子还没有程将军你十分之一的风采,可担不得将军的夸赞。听说将军刚新婚不久,我也没送贺礼。嗯……”
  他视线在店内转了一圈,道:“不如这样吧,这些皮毛我也用不完,就匀两张给将军你如何?这朔北的冬天可冷了,可别冻着将军的小娇妻。”
  阿沅听着只觉得这人说话可真讨人厌,再加上嚣张的表情和身上那股傻子的气质,就更加惹人厌烦了。这是哪家的世子?她在心底琢磨了下,应该只有定阳王世子会出现在这儿了,难怪这么讨厌。
  她戳戳程让的后腰,小巧的鼻头嫌弃地皱了皱,看程让没反应,又使劲戳,不要理他!
  程让伸手在背后拉住她的小手,安抚地捏捏,让她稍安勿躁,面上还是一派温和笑意:“多谢世子割爱,那在下就不客气了。”
  无视定阳王世子皱眉的神情,他悠然地指着店家手中一块最显眼的火狐皮道:“店家帮忙把这块包起来,送去城北的将军府,多谢。”
  店家在一旁早就傻了,他这小店今日是烧了什么香?将军和世子这等大人物竟然会同时出现在这儿,算起来,这一条街上的店面都比不上他啊!
  听闻被称作程将军的那位公子发话,他赶忙答应:“好咧将军您稍等,小的这就给您包上,不知将军还要些其他的吗?”
  眼看着程让竟真的挑了,还挑走了最显眼的火狐皮,定阳王世子有些不悦,可又是他自己说出口的话,在这么多人面前也不能反悔,他挑了挑眉,笑道:“程将军眼光不错,这火狐皮最衬像夫人这般貌美的女子了,做披风或是狐裘都是极好的。”
  只是挑了块皮毛而已,要不要这般斤斤计较,堂堂一个世子说出口的话也不怕人笑话。
  阿沅眼神更嫌弃了,她还真不稀罕那块火狐皮,但能从这位世子手里抢东西的感觉还挺不错的。
  程让又指挥店家包了几块,付了银子过后,向世子颔首道:“世子慢慢挑,在下带夫人先行告辞。”
  阿沅出了门后,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里边的定阳王世子像是察觉了她的目光一样,倏地回过头来与她对视。那眼神,阿沅微微晃神,那绝不是一个简单的眼神。
  那双眼睛里充斥着不屑、残忍、冷漠以及……欲望。
  眼睛的主人对着她微微一笑,嘴角轻扯带着脸皮动了动,说不出的怪异之感。
  “阿沅,别看了。”程让遮住她的眼睛,将人带着往前走,“走吧,我们先回府,明日若有空再带你出来逛逛。”
  阿沅回过神来,听见他的话点了点头,可脑子里的那个怪异的笑却久久消散不去。
  定阳王世子是怎样的一个人?表面看来嚣张到不可一世,但眼神隐隐透露的却绝不简单,究竟哪个才是他的真实性格?
  “定阳王世子怎么会在这里?”她问道。定阳王所在的地方是朔州南部的桧山城,那边物资更丰饶一些,而程让所驻扎的是朔北的兴阳城,与桧山城有一定差距。定阳王世子为何不在桧山城,而在这里?
  程让摸摸她的头,道:“来看着我呗,没事,他也就只能看看,你当他不存在便好。”
  定阳王世子穆高泽是定阳王的嫡长子,理所当然地踏上世子之位,因为地位稳固,深得定阳王信任,所以养成了那股眼高于顶的脾气,不能容人忤逆。
  程让一般很少与他正面杠,只有在他实在太过嚣张之时,才会反击一二,比如今日。
  “这边设的是城主,不是郡守?”
  惊叹于阿沅的敏锐,程让笑着点点头:“是的,朔州的城池内安置的都是城主,由定阳王任命。”
  阿沅咋舌,难怪皇帝在京城里寝食难安,定阳王可不就是个盘踞西北的土皇帝,手握的权力竟这般大。


第94章 
  风动朔州北,草染便知秋。
  朔北之地民风淳朴,许是因为人少的缘故,就算是陌生人,路过也会打声招呼。阿沅就这样一路被招呼到了将军府外,受宠若惊道:“这儿的人都好热情。”
  明明都不认识,还能笑着和她说话,仿佛十分熟稔一般。
  程让正要说话,过路一小童突然停下来歪头看他们,语出惊人:“姐姐你长得好漂亮!”说完这话,不等阿沅反应,又一蹦一跳地走远了。
  阿沅瞪大眼睛,连小孩子都这般自来熟?而且嘴巴还挺甜,至少夸得她心里美滋滋的。
  她抿着唇,让自己不笑出声来。正暗暗高兴,头上就被轻轻敲了一记,男声带着笑意道:“乐傻了?往常我夸你怎么不见你这般高兴?”
  阿沅道:“小孩子不会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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