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骠与罗士信早已浑如一体,一举一动,只需小小的暗示,便能相互沟通。
一股锋利无匹的杀气从正前方扑天盖地冲过来。此刻席君买的耳中方刚听到马蹄之声。人马配合而成的猛力一击,竟然与声速齐平。
若是常人,面对这一击早已心寒胆裂!
但席君买却不一样,他反应过了过来,没有任何犹豫,双脚脱离了马镫猛力向上一跃,身体腾空之后,双手将三菱棍舞成一片铁幕。
当!
长枪与铁棍交错在一起。
两股巨力的冲撞,直接令彼此的兵器爆射出无数四溅的火星。
席君买身形向后一仰,借着罗士信的力道,整个人后飞出了一丈之距,落在了地上。
他落地之后,将所有劲力凝聚棍上,期待即将到来的第二招。他甚至没有自信接下这第二招……
对手好强,已经强到了一个境界。
尤其是他已经与坐骑合二为一,人马合一的力量,远远不是一加一等于二如此简单,绝非他一人能够抵挡的。
不过他很快发现,对方没有进攻,而是挠了挠头,从马上下了下来,道:“马战你太吃亏了,我与赤骠人马合一,形如一人。除非你拥有如赤骠一样的马,并且得到它的认可,与它心灵相通,不然我都占着莫大的便宜。”
燕沛、王云以及周边看的两百多名不是马贼的马贼,一个个都看傻眼了:多日的相处,没有人比他们了解席君买的武勇。他们也是从席君买这里了解到,原来一人之力,当真可以敌过上百人……可是,如今他们心中的最强者竟然在一个照面就吃了亏。
这让他们如何能信,如何敢信。
“一定是他依仗着马匹的优势,一定是的!”他们已经在给席君买找理由借口了,他们实难相信,当世之上,竟然还有比席君买更加强大的存在。
见罗士信将战马赶至一旁,且做好了准备,席君买不再迟疑,不再犹豫,舞动着铁棍抢先进攻。
仅仅一合,他已经感受到对面那深不可测的实力,若在失了先手,当真就要输了。
席君买技艺大成之后,从未败过,今日也不想尝试首败的滋味。
三菱棍呼啸砸出!
一股刚猛之极的劲风将他的衣服迫得贴在了前胸!
罗士信长枪一挑,意图以强碰强,以刚撞刚。
岂料对方突然收了铁棍,舞成一个圆圈,四方气流大作,那威势舞动的力道竟然带起了一阵狂风,地上的杂草都给吹的左右摇摆,还卷起了地上的尘土。
好家伙!
罗士信见这刚猛的一棍向自己横扫过来,若是击中,铁定骨碎肉靡。
“哈哈,来得好!”罗士信向来是个武痴,对方这变招外加横扫,高明之极,让他有种眼睛一亮的感觉,长枪一抖,连消带打。也不再硬碰硬的对打,而是回敬自己的技击妙手,他这一招专破强攻,以卸力借力之法,借助长枪的特性,以侧面轻轻一擦,教对手无从发力,不但可将敌矟的力道化于无形,还能顺势发出的反手一刺,致敌于死。
他回手一枪,又快又准!
这一枪看似快捷刚猛,却不疾不徐无声无息如梦似幻,
席君买有种出寸步难移的可怕感觉,气势完全被压制。
“好强!真的好强!”
他大喝一声,身与意合一棍划出,压力顿减:三菱棍在空中画出一个圆圈,一泻千里、所向无前的气势。
枪棍相交,两股大力一撞。
两人瞬间分开。
但席君买后退了两步才稳住了身形,而他对面的罗士信却一步未动。
“换我了!”罗士信动如脱兔,长枪划破长空,夹带漫天枪风照席君买当胸狠刺!
席君买丝毫不敢懈怠,横棍而立,将全部身心锁定对面强者的一举一动,对方的强悍,出乎意料,胜负只在呼吸之间,一个不慎必将一败涂地。
他凝神以对,将气势攀升到极限施展开了少林的伏魔棍法,与罗士信战到了一处。
四周人都看呆看傻了。
他们何曾见过如此精彩激烈的对决,两人的实力均超出众人的意料。
虽然他们彼此交手还不足二十合,但是这短短的二十合已经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看的他们眼花缭乱。
不过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席君买固然很强,强到了一个境界一个地步,但是他的对手更强,强悍的无法以言语形容。
交手至今强悍如席君买者,竟然没有占得半点的便宜。(未完待续……)
PS:第三章了!!!
第二十一章 强将加盟
席君买亦是越战越觉得心悸,他这一手少林棍随着他走遍天下,莫说是遇到敌手,就连能够与他战上三十合之上的都不多见。
可是今日他使劲浑身解数,却难以取得半点先机。只觉得对面的罗士信长枪运转奇快,进退攻防,其势都犹如长江大河一般连绵不绝,每每都能自不可想象的角度发起攻击,仿佛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枪中还蕴含着莫可抵挡的威力,刚柔并济,近乎无懈可击。
长枪再次攻至,席君买已经硬拼十招,败事以显,不敢在硬攒其锋,惟有深吸一口气,从对面所布下的杀气枪影中退出来,向后连退三步,后退的同时,手中铁棍运转如飞护住周身上下。
可是对方的长枪却护随心所欲地划过两人之间的距离,霎时间席君买只觉得四周劲风大作、冰澈刺骨,那威猛绝伦的一枪,凌厉无匹,奥妙精奇,已经将他完全包裹,封死他所有的退路!
便是退也无路可退!
席君买将心一横,双手握住棍柄,对着罗士信的胸口尽力平刺,采取了两败俱伤的打法,以图以此挽回劣势。顿时劲风狂涌,棍劲破空而去,发出鹰啸似的锐响。
“叮~~~~”兵刃一声脆响,他用尽全力的一棍,发出的声音却是细弱蚊蝇。
“不好!”
席君买心生警惕,随即到从枪面上传来一股力量轻轻将铁棍黏住,向外一带。顿棍势尽泄,所有劲力犹如石沉大海,空空荡荡不着一物。
瞬息间他失去了长棍的控制权。但罗士信的长枪却毫不停歇重重的扫在了他的胸口,排山倒海的力量打得他半身麻木,整个人直接被这一枪震得连退了五步。
长枪再次出现在他面前,发出龙吟虎啸般的异声,长枪在席君买眼中无限扩大,劲力化作一束针尖气流电射而至。枪锋虽还未到,但在这股气流冲击下。脸上皮肤已然是剧痛难当。
在惊呼声中,席君买危机片刻双手合十,死死的卡主了长枪的枪尖。
枪尖至鼻尖处停了住……
“挡住了?”席君买脑中突然心生如此念头。但随即手中猛地一松,长枪已被对面那个近乎不可战胜的青年男子抽了回去,心底涌现一股苦涩:他能够轻易的从他手中抽回兵刃,自然也可一枪到底。在他的面门开个大洞……不是他挡住了。而是对方在关键的时候手下留情!
“我输了……”席君买在认输的瞬间,喷了一口鲜血,身子晃了三晃。
罗士信见此咧嘴一笑道:“还真以为你是铁打的呢!受我一枪,便如没事的人一样,也太让人受打击了。”
席君买将棍子杵在地上,一摸嘴角的鲜血道:“我学过少林铁布衫,在挨枪的时候,将硬气功聚在了胸口。不过还是挡不住……”
“原来是少林铁布衫。这么说你那一手棍法是少林棍?”罗士信眼中闪过一丝异样。
席君买点了点头:“慈悲棍、疯魔棍、伏魔棍……”
罗士信颔首道:“少林功夫,确实名不虚传。”
罗士信在后世中一直被灌输着一种天下功夫出少林的思想。这来到唐朝,继承了罗士信的一身盖世武艺,却看清了这一事实。
所谓天下功夫出少林,那是放狗屁。
天上之大、包罗古今中外。少林名号始于北魏,然早在少林出生之前,中国已经有了击剑名家越女、技击名家袁公、快刀宗师庖丁,更有以习武为时尚的齐国人,均为天下闻名,较之少林早了千年!
但亦无可否认,少林源远流长,至北魏起,历尽重重磨难,时过千年,但依旧兴盛不衰,可见少林确实有一些真功夫,少林七十二艺也非是浪得虚名。
席君买感受到胸口那火辣辣的痛楚,苦涩道:“名不虚传,还不是不敌你的枪,我用了浑身解数,却也没有效果。你很强,我不是你的对手。”
罗士信大笑道:“你应该满足了,当今世上能够接下我三五招的已经是一流好手。你却能与我大战将近三十合。要知道我横行天下多年,除了我秦琼秦大哥,你是第一个能够与我战至这个地步的,你应该知足了……”
他的语气极为狂傲,但是周边的两百余人,却没有一个觉得他狂。
他与席君买的一战所展现出来的武勇,已经将他们震撼住了。
燕沛看着几近不可一世的罗士信,目光落在了那柄亮银色的长枪,脑中闪现一人姓名,深深呼出一口气,失声道:“你是罗士信,大唐罗士信!”
罗士信颇感意外的看了燕沛一眼,颔首道:“不错我就是罗士信,大唐罗士信!”
大唐罗士信,五个字,重逾千斤。
四周一阵惊骇,罗士信威名早已暴于中外。他们虽是马贼,却也听过这位大唐第一猛将的名号。
燕沛眼中一阵悸动,难怪唐军有胆子深入突厥腹地……是罗士信一切就不奇怪了,一个能够让突厥畏惧的如同恶灵一样的男人,没有这点本事怎么行。
王云也是一阵惊恐,他鬼迷心窍意图当一个黄雀,现在才发现对方是雄鹰,他区区黄雀却想跟雄鹰争锋……
“你叫什么?”罗士信目光炽热的瞧着那个年纪跟他不相上下,却能够与他战上三十合的少年。以他的武勇,应当不是籍籍无名才对。
席君买显然也听过罗士信的名号,心中暗叹一句“名不虚传!”见他发问,昂首道:“我叫席君买!”
罗士信双眼瞳孔收缩:“原来是他!”
席君买在历史上留下的战绩不是很多,但是勇武却是名噪一时。记得史上记载:席君买善使枪棒,弓马娴熟,能开六石强弓,当时吐谷浑派万人大军来攻打唐朝边境。席君买带领骑兵直冲吐谷浑联军中军,奋勇当前,强弓引箭,一箭能洞穿数人,敌军无人敢挡,尽皆丢盔弃甲,中军直接被破,以致群龙无首各自逃命,出现了上万人被一百多人追着打的场面。
百骑破万军,席君买的武勇可见强悍。
当然现在的席君买,还没有至那个境界。不过已经可以想象现在的他便有如此勇悍,再过十余年,到了历史上他成名的年纪,正是自身巅峰状态,未必就必不上现如今的秦琼。
席君买弓马娴熟,武艺超群……
而他似乎缺少一个亲卫队队长……
罗士信心思活络起来道:“打了你一枪,也算是给我部下讨还了公道。至于你们抢了我的马,我就不计较了,就算我打伤席兄弟的歉礼吧。只是我有些好奇,你们在这突厥腹地做什么?找突厥报仇?还是?”他在发现这一伙人都是汉人同胞的时候,便在思考这个问题。他们一行人需求着马,却深入突厥腹地,还出现在了粘怗部落附近,这用意自是不言而喻。
只是不是罗士信瞧不起他们,只凭他们不到三百人,就算拥有席君买这样的勇士也干不出什么大事情。
燕沛站了出来道:“多谢大将军好意,我们确实继续战马,就不跟大将军客气了。我们原本是隋朝军官。因为梁师都起义造反,还投降了突厥狗,给突厥当狗儿子。气不过,这里便反了,成了马贼。我们不愿意抢掠百姓,只能以抢掠突厥为生。前段时间发生了一些事情,我们被困山坳,只能杀马取食。没有了马,我们寸步难行,想着来草原劫上一票,却让大将军抢了先。至于买兄弟,他与梁师都有杀父之仇,目的是杀梁师都报仇,帮助我们只是出于义气。”
罗士信想了想,这梁师都大约是十多年前造的反,也就是说他们这伙人在草原上生存了十多年,这绝对不是容易的事情,没有一定的实力,做不到这点。
这伙人的战斗力,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强上一些。
“不如这样,你们都跟着我吧!”罗士信开门见山的说着,“我打算见一支亲卫队,已经有三百余人,还差两百多人,我见你们兄弟都很不错。一并编入我的麾下,你看如何?由席兄弟当任亲卫队队长,你来当任副队长,怎么样?”
罗士信说的太过自接,燕沛、王云、席君买都有些愣住了。
席君买最先反应过来,道:“我要报仇!”
罗士信毫不犹豫的道:“梁师都坐拥数万兵马,你凭什么报仇?给我当亲卫队队长,你的仇,便是我的仇。我保证梁师都活不过两年,如果你想新手杀他,这个我尽量为你做到。成不成不敢保证。我相信绝对比你独自一人,冒险送死的好。另外我麾下有许多勇猛之士,你加入我麾下,还能与他们切磋武艺。我们也可以相互比试,印证,何乐不为?”
席君买登时心动,大老爷们也没有任何的犹豫,苦笑道:“报仇之事,本不想借助他人之力,但我个人力量也实在有限。两年之内,若大将军真能帮我报仇,我席君买这条命就是大将军的了,愿意听从大将军差遣……”(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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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突厥打猎回来
“太好了!”罗士信抚掌大笑,这一次深入突厥掠夺,所得物资确实丰富,但真正计较起来,还不及得席君买一人重要。
突厥物资,哪里抢哪天抢不是抢,但是席君买这种骁勇无比的人才,一旦错过,下次就不知何时能见了。
“你放心,我罗士信一个唾沫一个钉,说到做到!”罗士信沉声说着,现在的局势梁师都就是瓮中之鳖,夹在突厥与大唐中间。
朔方的地理位置对于大唐是极为重要的,大唐不可能放弃此地而不取。现在不攻,只是因为时机未到而已。大唐目前以休养生息为主,而朔方城高耸坚固,易守难攻,梁师都占据此地十年,作为守方占据着极大的优势。关键还是突厥。
突厥的颉利、突利斗得确实厉害,但他们毕竟才开战不久,实力的损耗并不是很大,还是有能力支援朔方的。大唐目前无惧突厥,但这一番血战下来,又不知要耗费多少财力物力以及民力,得不偿失。
也是如此,大唐才暂时容忍梁师都的存在而已。
不要两年,突厥因内斗伤筋动骨,而朔方也因阴谋阳谋上下离心的时候,便是大唐夺回朔方的日子。
这种趁火打劫的事情李世民是最喜欢做的。
至多不过两年,大唐必然会向朔方动武。以大唐目下的实力,梁师都不可能抵挡的住。
是以保证起来也格外有利。
“你们呢?”罗士信满怀期望的看着燕沛,如果连他们也一并收来。那么他们此次就不虚此行了。
燕沛左右看了跟随他多年的兄弟,见他们一个个都在等他的决定,犹豫再三。说道:“此事并非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一时间我这里也拿不定主意。可否允许我们,商议一下?”
“没问题!就算交涉不成,仁义由在,你们不必顾及我,请便。不过在你们商议之前,我先随便的说上两句。”罗士信目光周边两百余勇士身上扫过。说道:“不知你知不知道,我已被任命为庆州都督,负责庆、绥、延三州军事。日后必然是对付突厥的主力。想要报仇杀突厥,是你们百余人冒着生命危险打游击效率高,还是加入我军,与大军一起行动效率高?这个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