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午后,难得鬼谷子要亲自给诡辩一门开堂授讲,一时间所有的弟子都涌到了大讲堂。堂内坐满了人,就连堂外的被春日晒得滚烫的地面也铺上了席子坐满了人。
不过那一向傲慢的诡辩弟子毛奉倒是很体恤自己的几位同门师妹,竟然老早便在最紧俏的讲堂前排的侧席,留了四个席位出来,还特意名自己的仆役将席子换成了檀香熏制的香席。
这几日,毛郎也很热衷于商道,一概往日的骄横,时不时游走在莘奴面前,更是挽袖子蹲坐在私库里数着圜钱的佼佼者。
一看莘奴与张华一起走了过来,他连忙殷勤地迎了上去:“二位请随我来,这外面太晒,若是伤了肌肤可不甚妙,里面有我为几位丽姝留下的坐席,旁边的小案上还有美颜的三豆饮……
这毛奉乃是秦国的公卿之子,虽然是不化蛮夷之国的臣子,但吃穿讲究倒是不逊于中原诸国。这三豆饮乃是神医扁鹊留下的处方,取黑豆、绿豆与赤小豆、另再加甘草与蔗糖一起熬煮研磨成浆,最是润肤养颜,于生了痘疮的肌肤最有效。
张华这几日水土不服,又加上熬夜读书,额头上冒出了几颗发肿的红痘,一听有这般讲究的三豆饮,立刻喜不自胜,拉拽着莘奴便入了大讲堂。
到了毛奉指引的席位上一看,在满满一室的男儿汗味中,靠近廊柱的地方简直是仙境幽土啊!位置宽敞不说,小案上还有一鼎小小的香炉,而姬莹与妫姜一早便到了,也坐在这特供的席位上。
姬莹向来爱查看这等男女私事,往日眼高于顶,经常与张仪分庭抗礼的毛郎,今日竟然屈尊围绕在他一向看不起的女子身前,做谦谦君子状?哼,明眼人一看,便知他是在围着哪一个打转儿。
这几日姬莹收到的情诗锐减,内里的缘由便是跟莘奴在郊游时掉了帽子有关。虽然心系于鳖羹美般的鬼谷夫子,可是身边的簇拥们这般见风转舵,到底还是伤了姬莹的自尊。
是以现在见了莘奴,便更加的横挑鼻子竖挑眼了。先是伸过头来,用力地嗅闻了几下莘奴的脖颈,然后阴阳怪气道:“这浑身都是皂角之味,莘姬洗得未免太过用力了吧?可是欲盖弥彰,这几日幽草树丛后忙得不亦乐乎?”
莘奴的确洗得很用力,昨日夜里在浴桶里足足温泡了半个时辰。需知“鳖羹”之味太浓,可是不是一时能洗干净的。
至于姬莹的阴阳怪气,莘奴也只当作是没有听见。
就在这时,只见身着长襟选玄袍的男子,手里持握着一对玉蝉,长冠伟岸一路翩然而至。
不得不说,身材高大而长相俊美的男子天生便是带着压人的气场,所到之处,竟是让一群涉世委身的少年儿郎们自动哑了声音,一脸恭敬地跪伏在地向恩师叩首。
当王诩垂眸慢慢落座于讲坛之上时,满场静寂,只能听见王诩手里揉搓的玉蝉碰撞的清脆声。
“诡辩一门胜在胆识,当有在君侯面前镇定自若的胆识,某不过是一山野人耳,虽然是你们的夫子,也不必太过拘礼。”
王诩看上去心情不错,俊美的脸上带着微笑,当真是有些平易近人的意思。一时间学堂中的学子都因为恩师的戏言而舒缓了神经,纷纷放松地一笑。
而姬莹看见了“大补之物”更是激动得不能自已,含情脉脉地朝着恩师望去。
王诩见众人松懈下来,便悠闲地放下了手里的玉蝉,用长指轻轻敲打着桌面,扬声点出了学子的名姓,开始逐一测问。
此番诡辩之门弟子众多,就算是日常给他们授课的夫子,一时也难以记全他们的姓名,而一直隐身未曾露面的王诩不但每次都眼望着弟子,精准地喊出了他们的名姓,所提问的问题恰恰也是近日他们在功课上的不足之处,偶有口才机敏的弟子灵机一动,机敏应答,也禁不住王诩慢条斯理抽茧剥丝般的步步紧逼,一时间口齿迟钝,期期艾艾者大有人在。
能开入诡辩一门者,都是人中的佼佼者,心内各有一份孤高自傲,可是毕竟都是些少年郎,被鬼谷王诩一番盘剥得当众出了丑,顿时个个端坐在席位上额角冒汗,羞愧得不能自已。
就在诡辩门中的张仪也难堪地败下阵来时,一直表情和蔼犹如三月春风的王恩师突然面色一整,整个人如他身上玄色的深意一般,笼罩了一层肃杀之气。
“诸位入门这么久,竟然就是这般的学业所成吗?是夫子们授课不专?还是尔等太过鲁钝不堪受教?”
张仪率先跪伏在地道:“是弟子愚钝,还望恩师不吝赐教!”
王诩将那玉蝉撞击得脆响不断,冷冷道:“愚钝?这是在质疑我鬼谷选拔弟子太过潦草松懈了?若是愚钝之人,是半步都踏不入鬼谷中来的!我看是你们太过清闲了!”
说着,他缓缓开口,念出了一段情诗:“有桃萼红兮,饰我于牖兮,有女娇姝兮,邂逅幽草兮……”
这段在鬼谷里颇为流行的诗歌从鬼谷子的嘴里诵咏出来,顿时让在场了几位男女各自变了变脸色。这赵国的检察之子在席上摇摇欲坠,姬莹也是一脸的惊慌失措,莘奴则慢慢地低下头,嘴角带着冷笑,专心地看着案上的香炉……
除了这情诗不算,还有几段精彩了,看着姬莹愈来愈变色的脸,应该也是她先前收到的。在场的几个弟子都纷纷变了脸色。
“鬼谷不是他可以随意懒散之地,想要入谷修习者大有人在,诸位都是各国的才俊,在各自的家乡自然是有别样的风流,然则谷内乃是修习重地,若是想在此处沾花惹草,成日里琢磨着做些幽约之事,还请双双出谷,挪出位置给肯于向学之人!”
一时间,学堂内外再次寂静无声,诸位学子皆是被鬼谷夫子事无巨细的辨查之力惊呆了,尤其是几个点数钱银最积极的少年郎们,心虚得纷纷冒出冷汗。
王诩环视四周,淡淡地飘了一眼那廊柱下,正专心致志研究香炉袅袅的爱徒,慢慢地起身道:“今日测学到此,半月后各个学院门人复试,如今日这般语无伦次者,在各门的木牌名册上除名请出谷去!”
说完,他起身穿好葛履,手转玉蝉,长袖翩然,一如来时,施施然而去。
莘奴这才慢慢抬起头,倒了一杯清心解毒的三豆饮,撩起面纱一饮而尽。
原是以为他变得通情达理了,竟然没有对向自己传情的弟子们动怒,原来这厮是要一劳永逸,绝了门生们鬼谷女祸的后患!
作者有话要说: 劳模又横空出世了~~~二更~~妥妥的,给颁奖状吧~~~~~
第32章
姬莹心有余悸,与女同窗们出来时,脸色还未恢复。可奇怪的是张华居然也是一脸慌张,握着莘奴手腕的手心里满是汗水。
莘奴有些奇怪,问道:“张华妹妹,你怎么了?”
张华有些泫然若泣,跳着脚道:“怎……怎么办?我收到过夫子念的那诗……”
这话一出,莘奴与姬莹都是一愣。莘奴一下子便明白,赵国监察之子,人才也!这般广泛撒网,何愁无鱼食耳?
这时妫姜也在一旁轻笑了一声,她的性子沉稳不似张华那般外露,可是这一笑也颇有玄机,似乎也领略一早过监察之子的文采。
姬莹这时也缓过神来了,她自觉自己虽然与谷内的几位弟子眉目传情,有些暧昧,可是还未及私下幽会,也不怕按住首尾,跟那已经成了事儿的莘奴相比,倒是没什么好怕的。
当下便又神气十足地对张华道:“又不是你去勾引学子,慌张什么?难不成是你从了诗上的意思,钻了幽草不成?”
张华被姬莹一激,气得脸色一涨:“你以为我是你啊,见天儿的跟少年郎打情骂俏!”
妫姜这时温言道:“好了,今日夫子并没有追究,你们也不要自乱了阵脚,这几日认真勤勉温习功课才是真的。以往鬼谷没有女弟子,自然也少了麻烦。如今多了我们四个,就算我们洁身自好,若是出了什么故事也俱是说不清的了。不如我们四个以后相伴用行,那些个郊游一类的交际,也能免则免,这样一来也就免了许多的纷扰了。
待得四女相约完毕,莘奴才折返回了自己的跨院。入夜快要用餐时,她并没有如往常一般,会内院服侍,而是自己用了些新蒸的用新酒掺豆制成的酏食。
刚过了食饭的时辰,上了油的锁眼微微响动,不多时,那高大的身影便出现在了门口。
莘奴睁着明媚的大眼,微微不解地看着王诩,起身施礼道:“已经快要暮夜,家主为何前来此处?莫不是还要给莘奴授业解惑?”
王诩一直没有进食,这脾气也是不大好,不同于在众位高徒和随侍前总是莫测高深的模样,私下里的王诩若是不悦起来,会更加外露些,似乎所有的坏脾气都不必在一个私奴的面前遮掩。
譬如现在,一向风度甚佳的鬼谷子竟然没有脱鞋履便径直走到席上,背着手站在莘奴的面前,脸上黑云密布,眼看着便要疾风骤雨……
“怎么?是与同窗们对诗辛苦,而忘了自己的分本?”男人垂着含冰的眼眸问道。
王诩平时不轻易动怒,可若是惹得他大怒往往是下场凄惨。
莘奴心知这位夫子是不打算遵守他给弟子们立下的规矩了,倒是收起了一早便备下的讥讽之言,只能起身低声问道:“家主可食饭了?”
可是王诩的目光却定在了莘奴的手腕上,一双长睫细目微微眯了起来。
莘奴低头一看,只见莹白的手腕上有一抹嫣红……原来是方才涂抹在手镯上拓印的燕脂没有擦拭净沾染在了手腕上。
王诩突然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用力一扯将她来拽起来,细白的手腕举到了自己的眼前,一下子便看出了那玉镯里沾染的燕脂,他的手微微握紧,面无表情地瞪着莘奴,当看到莘奴只是皱着眉,而没有别的情绪,似乎只不耐自己的握力时才略送了些劲儿,不过却顺手褪下了她的玉镯。
“那是我的,还我!”有了上次他偷窃玉镯的前车之鉴,莘奴分外紧张,直觉便要去抢。
可是王诩个子太高,稍微一举手,娇小的莘奴就算踮起脚给够不到他。
眯着眼看来一会,王诩似乎已经忘记了莘奴晚上惫懒没有服侍他的过错,脸上密布的阴云消散了一些,
似笑非笑地盯着莘奴看到:“若是将它吊在房梁上,你还要跟猫儿似的跳起来不成?”
说完又亲自将镯子套了回去,再开口时,风度翩翩的王夫子便归位附体,温朗地语道:“你修习商道,不在书籍而在实践,过些时日,便是六月六,到时我带你出谷游玩一番,你可想好了今年想要去何处?”
莘奴虽然早就习惯了王诩的冷热无常,可是现在这种近似讨她欢心的温良,还是让她有些消受不起。
不过出谷的机会向来难得,她想了想,小声道:“我想回老家……将父亲成书的著作亲自烧给他……”
在魏王面前求来了让父亲遗作重见天日的机会,想必现在魏都的书局已经开始镌刻起莘子的著作了。她总是要让九泉之下的父亲知道这样的喜事……
可是六月初六,乃是姑姑节,在这样的日子里看望逝去的父亲对于莘奴来说又是个不无讽刺的。
这节日的来历,很有讲究。据说当年晋国卿狐偃骄傲自大,气死亲家赵衰。有一年晋国遭受灾害,孤偃出京城放粮,女婿想乘孤偃寿辰之时,为父亲报仇,宰了岳父孤偃。女儿知道后,左右一考虑,觉得丈夫没了还可以再找个新鲜的,父亲没了可是只有亲生的一个!于是背叛了丈夫,连夜赶回娘家报信,让父亲有个准备。
孤偃放粮回城,得知女婿的阴谋,深知自己办了坏事,悔恨不已。他不仅不怪女婿,还亲自向女婿道歉,算是合家圆满了。事后,每年农历六月六日,孤偃都把女婿、女儿接回家里,联系一下骨肉亲情。
沿袭到了如今,逐渐成了出嫁的女子回娘家的日子。
可惜她并不是出嫁之身,也未能如狐偃的女儿一般,及时向父亲通报了危情免了鬼谷易主的浩劫。如何有脸在姑姑节去父亲的坟墓前?
那时的宛媪看到她时,也是如现在这般不苟言笑,一副憎恨模样,可是倒是比现在爱说话,常常自动自发地讲述着王诩小时丧母无父的不易艰辛,每每听了,都是让莘奴同情不已,只觉得这般好看的哥哥,竟然是苦水里泡大的。
所以当初她发现王诩暗中与谷内弟子串通一气,似乎有异动时,不但没及时向父亲通禀,反而生怕父亲发觉了王诩的胆大妄为,而将他哄撵出谷,于是自己只私下里申斥了王诩一通,叫他好自为之,谨守本分……
现在想来,当时王诩脸上讽刺的笑意是多么的浓烈,一定是在暗自感慨莘子为何又个这般痴傻的女儿?
这也是让莘奴每每回忆往事,追悔莫及的地方。
王诩是见不得眼前的小女子对自己视若无睹般的恍惚走神的,单手将她拉拽进了怀里:“好,那便去扫墓祭拜一下莘子……你虽然与那些个学子一同修习,但是也不要野了性子,你这辈子是离不得我身边的,既然如此要听话一些,不要总是想一些无用之事,不过全是白白浪费思绪罢了,你要的,我会给你……”
王诩的话,让莘奴听得有些懂,又有些不懂。他像是在试探着自己,又像是在宽慰,可是她知道,这一切都是与手中的镯子有着莫大的干系……
那天晚上,王诩竟然难得地与莘奴同榻而没有求欢。
莘奴早已经习惯了被他按压在身下,被一片涌动的欲海填没。可是这般相拥而不情交,竟然比最胆大妄为的姿势更叫人无所适从。
浑身散发着热气的男人便从背后搂着自己,帖服着她的耳朵,一边把玩着她纤长的手指,一边慢慢地跟她讲述着这些年,每当姑姑节来临时,繁华都城里的热闹与奇闻,并筹算着到时要带她去哪里游玩一番……
莘奴不做声,只任凭平日不多言的男子在寂静的夜色里一个人津津有味地述说着……恍惚间竟是重回归去一般……
不知为何,王诩最近总是爱对她做出年少相处时,才会做的事,比如这般家常一边的闲聊。
记得有段时间,少年的王诩似乎对于她和颜悦色了不少,经常会带着她攀爬云梦山的最高巅。她人小腿短爬不动了,他就会蹲下身,让她趴伏在他结实有力的后背上,一路步履矫健的登到山顶。
看着远处的云海,排成一排的白鹭,小小的她总是心生向往,迭声询问着谷外的江湖是有多么辽阔。
每次听的少年讲述到精彩之处,她总是眼睛发亮地倒在少年的后背上,贴着他的耳朵小声道:“以后奴儿也要诩哥哥陪伴着,走遍山河,看尽世间事!”
那时的王诩是怎么回答来着?
莘奴竟然一时有些回忆不起来了,只是任凭身后滚烫的胸膛熨烫着身体,在耳畔的呢喃声里混沌得睡了过去……
也不知梦里还是梦外,过去还是现在,一阵低沉而坚定的声音在回旋盘荡:好,我会伴你天涯海角……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跑遍了半个城市,办了几个屁大的事儿,生活的真谛在于,总是要跟冗长的机关程序打交道,盖印章盖的心累
第33章
关于天涯海角的壮阔,还不是身为鬼谷学子所能向往企及的。不过双腿残废的孙仲倒是可以先于这些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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