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泛看得很慢,一字一顿,细细琢磨推敲,有时候还会提笔在旁边写下备注,偶尔又起身翻阅旧年文档,晌午用完衙役送过来的饭之后又投入工作中,不知不觉就是大半天过去。
日头已经开始西斜,唐泛终于才觉得眼睛有些酸涩。
他抬起头,瞧了一眼外头的天色,再看看桌上另外一边看完的卷宗,满意地发现今天的事情做得还算多,于是站起身来舒展一下筋骨,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唐泛来到顺天府半年有余,平时如果没有意外,这就是他一天的工作。
眼前的工作告一段落,此时最适合去吃上一碗小葱馄饨或肉臊面。
只稍想一想城北那家汤面馄饨摊子老板的手艺,唐大人就觉得饥肠辘辘了。
不过还没等他将这个想法付诸实现,外头就进来一个锦衣卫。
“薛兄?”唐泛诧异。
此人正是跟在隋州左右的薛凌。
薛凌拱拱手:“唐大人,隋总旗命我来请大人过去一趟。”
唐泛:“不知隋总旗有何事?”
这个面目精悍的汉子难得笑了一下:“好事。”
既然对方这么说了,唐泛答应一声,收拾东西,便跟薛凌出了门。
“薛兄,若是你家大人不急,不如先与我一道去吃碗馄饨,如此饥肠辘辘去见你家大人,我怕我到时候会腿软牙颤说不了话。城北那家馄饨摊子的馄饨,用的肉馅都是当天新鲜的猪肉,里头还裹了剁碎的香菇和小葱,皮薄得很,一煮就能隐隐瞧见里头的馅料,味道鲜嫩柔滑,尝一口就能让人觉得自己不枉生为京城人了!”
说了半天,还是他自个儿饿了。
薛凌哈哈一笑,他发现这位唐大人是真的有趣。
由于锦衣卫的特殊职能,寻常官员看到他们,大多是畏惧中带着忌惮和防备,要么就是腆着脸巴结讨好,唐泛却是例外,该说笑就说笑,该认真就认真,既不过分讨好,也没见厌恶害怕。
被他那根三寸不烂的口舌一游说,薛凌竟然也觉得肚子里馋虫犯了。
“既然如此,那我这次可就要占占唐大人的便宜了。”
唐泛喜道:“走走走,我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两人跑到那个摊子上,痛痛快快地吃了一顿,薛凌发现唐泛没有骗他,这家摊子虽然简陋,客人却多,味道也是极好的,自己以前在城北来来往往,竟从来没有尝过。
薛凌食髓知味,又要了一碗肉骨汤汤面,他是武夫,食量比唐泛还要大上一倍。
用完餐,唐泛付了钱,二人这才往北镇抚司走,填饱了肚子,身体也有了力气和精神。
傍晚时分行人匆匆,大都赶着回去一家团聚,吃婆娘做的饭菜,内城虽有各官署衙门驻扎,又不乏贵胄府邸,但同样也有普通百姓居住,有些是从当年成祖迁都北京时就跟着过来落户的,许多年过去,成祖皇帝人死如灯灭,百姓们经过数代繁衍生息,北京城却越来越繁华,与南京遥遥相对,成为名符其实的首都。
人一多,走路难免挨着撞着,不过有薛凌在,那身锦衣卫服饰足以令人退避三舍,比唐泛身上的官服还管用,他们一路前行,旁人立马自动自发让出一条路,倒使得他们前进的速度快了许多。
不过有时候这条规律也并不那么管用,不远处就有一人低着头匆忙赶路,也没有仔细去看唐泛与薛凌的装束,迎面走来,冷不防肩膀与唐泛一撞,双方都侧开好几步,对方甚至没有抬起头看唐泛一眼,随即又往前赶路。
唐泛扭头回望,却只能看见那人匆匆离去的背影,很快淹没在人群之中。
“怎么了?”旁边薛凌见他停下脚步,出声询问。
“没什么,走罢。”
锦衣卫分南北镇抚司,另外还有经历司和十四所,其中南北镇抚司是锦衣卫的核心。南镇抚司主内,北镇抚司掌外,北镇抚司旗下又分五个卫所,各有司职。
卫所的头儿叫千户,底下还有副千户,百户,试百户,然后才轮到总旗,总的来说,总旗官职不算高,但干的都是实务,譬如这次的武安侯府命案,因死者身份特殊,皇帝下令锦衣卫介入参与调查,这桩案子就落到了隋州头上,由他负责。
唐泛跟在薛凌后头进入锦衣卫所,一路来到北镇抚司,平凡无奇的隶书牌匾悬挂在大门右侧的立柱上,无形中就有了一种震慑力,门口左右站了两个侍卫,面无表情,横眉冷对,此情此景,胆子稍微小的,估计已经开始小腿打转了。
锦衣卫的凶名,多半落在北镇抚司头上,北镇抚司的凶名,多半又落在诏狱头上。这个由太祖皇帝创立,成祖皇帝发扬壮大的特务机构,尤其是“水火不入,酷刑遍地,竖着进去,横着出来”的诏狱,实在令人心生畏惧,一想起来就浑身发冷,在大明朝当官,一怕东厂,二怕诏狱。
所以只要是正常人类,尤其是官员,不管官职大小,不管是不是自愿前来,一到了北镇抚司,笑容立马不见,脸立马绷得紧紧的,活像别人欠了他几百贯钱没还似的。
唯独唐泛,却面色如常,犹有空闲观察打量,落在薛凌眼里,又是暗自称奇。
“润青兄对北镇抚司似乎颇有兴趣啊,不如等见过隋总旗之后,我带你到诏狱去转一圈如何?”薛凌有心吓吓他。
经过一碗馄饨的交情,两人已经混熟起来,称呼自然也就改了。
有些人天生就有种亲和力,能三言两语就让别人产生好印象,进而结下好人缘,就跟有些人天生就有领袖风范,适合当领头羊一样,这些都是不可复制,不可效仿的能力。
具备这种能力的人,首先长相不能太难看,其次虚无缥缈又不可或缺的气质也很重要,有的人即使不开口说话,也能令旁人如沐春风,有些人不开口说话,却只让人觉得他孤僻冷漠,这就是气质的区别。
最后,沟通能力和说话能力也很重要,古往今来,能够在官场上长袖善舞,并最终登上权力巅峰的,没有一个不是善察人心,八面玲珑之人,譬如现在的内阁首辅万安,虽然大家都在私底下喊他“万岁阁老”,讥笑他只会曲意逢迎,磕头喊万岁,但却不能否认他很会做人。
唐泛的亲和力显然很不错,就连素来不大瞧得起那些文官的薛凌,也在短短数面之交中,就觉得唐润青确实是个可交之人。
唐泛听了他的话,哈哈一笑:“也好啊,我没还去诏狱转过,正好请老薛你帮我带带路,认个熟,万一以后犯了什么罪被丢进来,也免得两眼一抹黑,人生地不熟的!”
薛凌抽了抽嘴角,别人听见诏狱二字就脸色大变,唐泛倒是与众不同。
作为诏狱的工作人员,薛凌给出良心建议:“这诏狱好进不好出,等你进去了,想要再出来就难了,别看外头吹得天花乱坠,实际上诏狱比你想象的还要可怕数倍,等你真见着了,这辈子都不会再想进去第二次。”
二人一边说话,一边走进一个屋子。
却见薛凌在迈入屋子的时候,脚下生生一顿,结结巴巴道:“大,大哥!”
屋内正厅,隋总旗大马金刀坐在椅子上,看着两人谈笑风生地走进来,面无表情道:“看来两位很投缘啊。”
薛凌:“……”
唐泛:“……”
第11章
薛凌暗暗叫苦,他离开的时候,隋州刚被千户大人找过去说话,随口就吩咐他去请唐泛,薛凌跟着隋州也有不短时间了,自然明白这样的命令并不是非常紧急的,谁知道隋老大会坐在这里等呢?
他忙道:“大哥,唐大人来了,要是没事的话,我就先下去了?”
隋州嗯了一声,薛凌如获大赦,忙不迭闪人,临走前还不忘丢给唐泛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唐泛轻咳一下:“还未多谢隋总旗赠药,用了三次之后,痕迹全消,十分管用。”
隋州的目光扫过对方衣领上方那抹恢复如初的白皙,说了句“跟我来”,就起身往外走。
唐泛跟在他后头,穿越院落,来到另外一所房子前面,进去之后又通过阶梯一路往下走,随着越往下走,周围的温度也要比地面低上许多。
因为常年不见天日的缘故,周围环境十分阴暗,却并不潮湿,两边烛火摇曳,似乎随时有熄灭的可能。
这里静悄悄的,没有人把守,两人踩在台阶上,脚步声空远回荡,令人不由自主也跟着紧张起来。
这地方本来是被用来安放北镇抚司的一些刑具武器,不过现在又多了一具尸体。
为了存放尸体,隋州命人将不少冰块搬过来,堆积在尸身周围。
硝石制冰起源于唐末,到了明代,制冰技术已经十分发达,每到夏日,小贩们会在街头售卖冷饮冷食,大户人家也会用冰块来消暑纳凉,北镇抚司财大气粗,就更不必说了。
“郑诚?!”当唐泛看见那具尸体时,他不掩惊讶,又有些意料之外的惊喜。
这倒不是唐泛心理变态,对郑诚这个纨绔子弟的尸体别有兴趣,而是他本以为东厂起火,郑诚尸身被焚毁殆尽,却没想到隋州早有防备,竟将郑诚尸体转移出来了。
唐泛道:“隋总旗先见之明,唐某佩服得很。”
虽然能想到这一招的人不少,但敢这么做的人实在不多。
如果东厂知道当初自己带走的是一具“假郑诚”,肯定少不了来找隋州的麻烦。
不过以隋州的背景,想来也是不必担心的。
但隋州听了他的夸赞,脸上殊无得意之色:“我们在他身上毫无发现。”
唐泛的视线落在郑诚身上,这个生前拈花惹草,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眼下已经变成一具不言不语的尸体,全身上下的衣服都被剥了精光,静静地躺在这里,因为用冰块降温保存的缘故,尸体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青白色,不过大体上还算完好,并没有腐烂。
实际上在他刚死的那天晚上,唐泛就已经仔细检查过一遍了,当时仵作也说没有什么发现,后来隋州他们检查不出什么也是正常的,要不是因为疑点太多,给他安上一个“纵欲过度脱阳而死”的死因也挺合乎情理的。
唐泛的目光在郑诚的尸身上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检查程序比那天晚上更为详尽。
隋州见他不避其秽亲自上手,神色不由微微一动。
随着国朝基础日趋稳固,武官的重要性进一步降低,偌大国家等于是文官集团在治理,这就使得绝大多数像唐泛这样以科举晋身的官员,骨子里天生就有股优越感,他们寒窗苦读数十载,一朝当上父母官,能够不盘剥百姓的,就能称之为好官了,更不要说专精业务,做一行爱一行,把职务当成专业去研究。
隋州之所以惊讶,是因为他见过太多跟唐泛差不多职位的官员,别说亲自上手去检查尸体了,连看到尸体都会皱起眉头,避得远远的,所有工作,不过都是依赖底下的属官小吏们,更因为自己不熟悉,所以他们说什么也不生疑,导致最后被蒙在鼓里,欺上瞒下的情况尤为严重。
相比之下,唐润青可谓是一名实干型的官员了,先别说他对尸检是否了解,单是这份愿意亲自上手的精神,就足以令人刮目相看了。
那头唐泛已经将尸体再次检查了一遍,连手掌心和脚底都没有放过,他的目光在郑诚身上一寸寸慢慢移动,从肚脐往上,掠过胸口,脖颈,下巴,鼻梁,额头,最终落在头顶。
郑诚死的时候披散着头发,现在却是束成像平时一样的发髻。
他的脸上没有什么明显的外伤,再加上之前揣测的死因,让人更多地将注意力集中在脖子以下,却忽略了头顶。
“他的头发是谁梳的?”唐泛问。
“从武安侯府带回来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了。”隋州道。
唐泛没再说什么,他伸手解开郑诚的发髻,将手指插入对方头发间,慢慢地摸索起来。
忽然间,唐泛的手一顿,脸色变得有点古怪。
隋州立时发现了:“怎么?”
唐泛:“你来摸这里,头顶,百会穴。”
隋州按照他说的伸手过去,摸索片刻,眉头深深锁起。
“百会穴处,略有凹陷。”他道。
唐泛略懂医理,沉吟道:“我记得,若针灸百会穴,有醒脑开窍,安神定志之功。”
隋州是学武之人,这方面懂的比唐泛多:“因百会穴乃奇经三阳百脉之会,故有此名,重击百会穴能致人重伤昏迷而死。”
唐泛:“但事发当夜只有婢女阿林在,她一个弱质女子,郑诚又是清醒状态,不可能会任由重击而死,再者阿林本身有意勾引郑诚,说明两人关系实属你情我愿,说不得半分勉强,她也没有必要拼死反抗。”
隋州颔首:“还有一种情况,不必重击,只要熟谙此穴,以适度的力道日日敲击,被敲击者,一时半会不会马上昏迷死亡,但是日久天长,却会经脉紊乱破裂致死。”
如此说来,跟郑诚朝夕相处的枕边人,才是最有可能成为凶手的。
唐泛摇摇头:“难怪,头顶因为有头发遮蔽,原本就不易发现,郑诚的死因更令人不会马上往这方面去想。”
隋州:“你见过郑诚的女眷?”
唐泛:“不错,我在来此的路上,还发现了另一件事,正好与你说。”
隋州:“?”
唐泛:“我刚刚撞到画像上那个去买柴胡的人,也想起来曾在哪里见过了。”
隋州目光一凝。
唐泛:“他是武安侯府的人。”
隋州:“你确定?”
唐泛颔首:“我不会认错,事发当夜,武安侯府一片混乱,当时的人太多,以至于我之前只是觉得眼熟,刚刚再次看到人之后,我才想起来,就是那天晚上在武安侯府的仆役里见过此人。”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现。
两人离开冰窖,隋州让人去将郑福带过来,唐泛则去净手。
刚才上手摸尸体是工作所需,逼不得已,好洁的唐大人差点没把手洗脱一层皮才罢休。
郑诚的小厮郑福一直是被扣留在北镇抚司的,当下很快就被找过来,锦衣卫虽然以诏狱而闻名,可那是需要一定级别的人才有的待遇,对付这样的小人物,还用不着锦衣卫上诸般手段,只是郑福在郑诚死后,又一直被关着,精神上极度紧张,整个人迅速憔悴下来,跟唐泛最初见到他的那副机灵模样,简直如同两个人似的。
郑福原本看到画像还懵懵懂懂,听唐泛说自己在武安侯府见过此人,便啊了一声:“小的想起来了,这人确实是在侯府里!”
隋州沉下脸色:“你先前怎么不说?”
郑福连连磕头:“侯府里人多,小的虽然跟在少爷身边,也未必能认全,再说这人也不算侯府里的,他是过来投奔慧姨娘的娘家远房亲戚,向来住在外院,小的也只是见过一两面……”
隋州:“他在府里住了有多久了?”
郑福:“约莫有半年了,听少爷说,倒是正经亲戚,那会儿蕙姨娘过来求少爷,说她娘家的人都死绝了,就剩这么一个表叔,希望在侯府里谋个差事,混口饭吃,少爷也就答应了,把这人打发去马厩那边帮忙。少爷很少骑马,出行都是坐轿子,小的也就很少见过这个人,不过听说人还老实,也没惹过什么事,要不是唐大人提醒,小的还真想不起来!”
隋州不再多言,当下就让人将郑福带下去,又命薛凌等人准备前往武安侯府。
一直坐在旁边没吱声,看着他询问郑福的唐泛却忽然开口:“且慢!”
这一声,不仅薛凌顿住了脚步,连隋州也望了过来。
唐泛对隋州道:“此去的后果,隋总旗可想好了?”
隋州反应再快,听了这句没头没尾的话,也不明白:“什么意思?”
唐泛道:“郑福这一说,我们就都知道,蕙姨娘那个亲戚会去买柴胡谋害郑诚,肯定跟蕙姨娘脱不开关系,但蕙姨娘一介深宅妇人,连字都不识得,如何知道富阳春里加柴胡能夺人性命?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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