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跟他玩一会儿,应该也是可以的吧。周全起见,自然是要派人去向太子爷汇报。
明大义跑得十分欢快,并不知道自己此刻的欢乐被别人羡慕着。他跑到了明秀前面,故意用自己的老鹰去撞她的丹顶鹤。第一次没有撞到,第二次他转了个圈,围着人家跑,真的就把他的纸鸢撞飞到树上。当然,自己的老鹰也不再威风,惨兮兮的挂在树下。
这一下小男孩可傻了眼,懊恼的抓了抓头,说道:“怎么都挂在树上了呀?这可怎么办?”
明秀也走了过来,仰头看看挂在树上的纸鸢,伸手拽了拽绳,也没能拽下来。转头望望四周,发现侍卫们都留在了庄子门口,并没有跟进来。两个小丫鬟年纪都不大,瞧着也不像会爬树的样子。明秀只得自告奋勇的说道:“我来爬树取纸鸢吧,你们两个蹲在树下帮我一把。”
两个小丫鬟听话地蹲在树下,明秀敛起繁复的罗裙,踩着他们的肩膀往上爬。这棵桂花树并不算高,明秀自幼在明水湾长大,也是经常爬树上房的,在她看来,这点小事不算什么。有旁边的几棵柏树挡着,不用担心菜地里的婶娘看到自己爬树的模样,只要一会儿叮嘱好明大义别说漏嘴就行了。
明秀好不容易爬到树杈上,稳住身形,不敢往旁边的细枝上踩了。她只能一手握住一枝略粗的树枝,倾斜身子,努力地去够卡在树杈上的纸鸢。
明大义抬着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明秀姐姐靠近纸鸢,终于,纤细的手指碰到了。“好啊,好啊,姐姐拿到纸鸢了。”
明大义拍着小手欢呼起来,却把树上的明秀吓了一跳,转过头急急地说道:“别出声,别,啊……”
手上一滑,她没能控制住身子,头朝下跌了下去。完了,这下完了。明秀吓得闭上了眼,脑海中浮现的都是头破血流的模样。
可就在此时,一阵疾风掠过,她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出现,只觉得身子向上一飘,便稳稳地停住不动了。可是双脚并没有着地呀,为什么没有摔疼呢?
明秀诧异地睁开眼,却万万没想到,正对上一双看着自己面庞的漆黑眸子。二人怔怔地对视了一眼,明秀才移开陷入他眸光中的眼神,去看这个英挺的青年。他的相貌算不上美男子,但是五官清朗,面容隐隐有刚毅之风,身姿挺拔,走在人群里绝对是出类拔萃的。
“姑娘先站稳吧。”刘瑞端详了她片刻,弯腰把她双脚放在地上,毕竟这么多人瞧着呢,也不好一直抱着人家。
明秀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一直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不是抱孩子那样的抱,而是像叔叔抱着婶娘一样打横抱起,原来被男人抱着是这样的感觉啊……
明秀脸一红,这才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摔疼,原来是被人接住了,没有落到地上。这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自己在人家怀里还很享受的样子,没有反应过来,竟然是人家提出来让自己站到地上的。
这也太丢人了吧?!
明秀一张小脸儿羞的通红通红的,赶忙垂着头施礼道谢,拉起明大义逃命似的转身就走:“义哥儿,走吧。”
明大义也被刚才的一幕吓傻了,看到秀姐姐从树上掉下来,他吓得不知怎么办才好。见一个侍卫抱住了姐姐,这才想起自己应该去接住姐姐的。不过,他并没有往深里想,自己能不能接得住。
“姐姐,纸鸢,纸鸢啊……”明大义伸着小手指向树上的纸鸢,正玩的带劲呢,他可不舍得就这样离开。
刘瑞听她叫了一声义哥儿,就知道这肯定是护国公世子了,抬头看一眼桂花树,朗声问道:“世子要树上的纸鸢吗?我帮你拿。”
他纵身跃起,伸手轻松的一摘,就把纸鸢拿了下来,递给明大义。那行云流水的动作,把明家的几个人都看呆了。
明大义挣开明秀的手,欢喜地跑过去接住,瞧了瞧竟完好无损,小家伙儿欢喜地笑了起来:“大哥哥你真厉害,我也想要一个这么厉害的侍卫。”
明秀这才反应过来,看一眼刘瑞和站在他身边的皇长孙,还有后面跟着的一排带刀侍卫,红着脸问道:“你是谁?怎么会在桂园里?”
刘瑞忍俊不禁地看向明秀,那眼神似乎在说:你终于想起问问我们是谁了。
☆、第102章 第 102 章
“我是东宫侍卫刘瑞; 这位是皇长孙殿下。”刘瑞朗声说道。
看到那一排金甲带刀侍卫的时候; 明秀心里就猜到了,这位小公子可能是一个大人物。桂园紧挨着皇家园林,看着小公子的年纪; 和义哥儿差不多,若说是皇长孙那便应该是真的了。
明秀赶忙拉过明大义,带着他拜倒在地:“拜见殿下,我们不知殿下驾到,请您恕罪!”
李勉旭无奈的撅起小嘴儿,看了他们一眼。为什么总是这样?他远远瞧着的时候; 别人玩儿的可欢了,可是当他一走近,旁人便都十分紧张的又跪又拜,再也不能舒心的玩耍。
“你们快起来吧,我不想让你们拜我; 只想和你们一起玩儿。”皇长孙童言无忌。
面对这个身份尊贵的孩子,明秀自然不敢让明大义和他一起玩耍,万一犯了什么错; 可就是承担不起的大罪。
明大义只是个四岁的孩子,心里并不明白皇长孙与自己有什么不同,见有一个同龄的孩子想和自己一起玩儿,他高兴的跑过去拉住人家的手:“好啊好啊; 我们一起放纸鸢吧; 我的老鹰可厉害了; 你怕不怕?”
“我是皇长孙,我自然什么都不怕的,不过我要老鹰,你要丹顶鹤。”李勉旭刚刚站在山坡上看着他们放纸鸢的时候,就觉得那只老鹰很厉害。他已经羡慕了一会儿了,此刻终于有机会亲手放纸鸢,他自然要那只老鹰。
这一下明大义可就不乐意了:“那只老鹰本来就是我的,你凭什么要,你不讲理,我不和你玩儿了。”
“义哥儿,不许对殿下无礼,殿下要你的老鹰,你就该双手奉上,臣明皓见过殿下。”
就在明秀急的鼻尖儿见汗,不知该不该让明大义和皇长孙一起玩儿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明皓爽朗的声音,这一下可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刘瑞上前拜见护国公并说明缘由,明秀赶忙问道:“叔叔,我正要带义哥儿过去找您呢,您就过来了,太好了,我不知道该不该让义哥儿陪殿下玩耍?”
明皓点点头,刚刚在菜地里,看到这边忽然出现了一排金甲侍卫,他就猜到是皇家来人了。怕明秀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不知如何是好,便大步赶来解围,让南雅扶着舅母慢慢地往这边走。
“殿下想放纸鸢,那便一起玩一会儿吧,义哥儿明年就要进东宫做伴读了,提前在一起玩耍一天,也不是什么坏事。”明皓每天早晨都会与太子殿下见面,知道那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不必担心自己的儿子因为一点小事得罪皇长孙,而遭到打击报复。
两个孩子可以在一起玩耍了,可是他们却为了那只老鹰的纸鸢,争执不下。明大义迫于父亲的压力,不得不把老鹰让给了皇长孙,可是心里不情不愿,满脸的悲愤,委屈的能滴出水来。
明秀把明大义拉到一旁,弯下身子,在他耳边小声说了一句什么。孩子抿着小嘴儿想了想,认真的点了点头,便咧开小嘴儿一笑,跑过来拿起丹顶鹤的纸鸢,不跟皇长孙争老鹰了。
刘瑞眉头一动,好奇的看向明秀。自己虽在御林军比武中胜出,十分幸运的做了皇长孙的贴身侍卫,可是保护安全好说,哄孩子却很难呀。他特别想知道明秀是怎么哄好明大义的,看来这哄孩子也有诀窍啊。
明秀见婶娘缓步走了过来,赶忙迎上去扶她,却被眼尖的阿音一眼看出脸上未退的红晕。
“明秀,你怎么脸红了?”林婉音纳闷的问道。
明秀本来以为自己可以糊弄过去,没想到一眼就被婶娘看穿了,吓得她心里噗通一跳,下意识地看向刘瑞,却又忽然意识到不该向他求救,赶忙垂头掩饰,恨不得找个草缝钻进去。
刘瑞身为皇长孙的贴身侍卫,自然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有人看向自己,他岂能不知,就收回追随着皇长孙的眸光,转头看了过去,刚好与明秀对视一眼。
林婉音顺着明秀的目光看了过去,自然发现了那个年轻英挺的小伙子,再转头看看明秀愈发红润的脸色,似乎明白了什么。
刘瑞原本想等公主走近了行礼,却没想到她未至近前,就先看向自己,赶忙紧走几步上前行礼:“东宫侍卫刘瑞拜见公主。”
“哦……你叫刘瑞呀,是哪家的孩子呀?”林婉音饶有兴味地想打听一下。
“回禀公主,我祖父是工部刘侍郎,我在家中排行老五,您叫我刘五便可。”刘瑞神情恭敬,言谈爽利。
明皓在一旁笑呵呵补充道:“这个孩子不错,我听江瀚说过,御林军比武你是头名吧,因为精神伶俐被皇上钦点为皇长孙的贴身侍卫,年纪轻轻就得此重任,将来前途无量啊。”
刘瑞赶忙行礼:“国公爷谬赞,在下愧不敢当。”
林婉音特意观察着他,见他并未沾沾自喜,依旧是恭敬谦虚的模样,心里暗暗赞许。
众人正说着话,太子和太子妃也漫步至此,看着皇长孙和明大义跑的十分欢快,二人也很是欢喜。见礼寒暄过后,太子妃由衷说道:“你家世子还真是和皇长孙投缘啊,旭儿在东宫里从没有撒着欢儿的玩过,明年开蒙就好了,他身边也有几个伴儿了。”
太子殿下更为爽快:“其实也不必非要等到明年,旭儿想要找玩伴的时候,可以把世子接到东宫里来呀。再说了,如今天下太平,京城中又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即便是旭儿出宫去趟护国公府也不是不可以。”
儿子小小年纪便有了这等造化,林婉音心中暗喜,含笑看向两个小家伙儿,抬手下意识地抚上肚子。
太子妃看了看她的动作,便好奇问道:“公主莫非……有喜了?”
阿音幸福一笑:“是啊,三个月了,章太医说是个小丫头。”
“哎呦!”太子妃十分惊喜:“你又怀上了呀,那本宫可得沾沾喜气,也要凑个儿女双全。”
林婉音不好意思地笑笑:“太子妃说笑了,我是沾了您的福,义哥儿快要进东宫做伴读了,我这才怀上一个小的,可见东宫福气多,泽被众人呢。”
大家都是聪明人,都挑着吉利话说,这谈话自然欢喜热闹。两个孩子跑的满头大汗,玩儿的十分尽兴。纸鸢搅在一起扯烂了,他们才依依不舍地收了手。
出来的时间不短了,太子一家要回去,刘瑞自然紧紧跟上。经过明秀身边时,他顿住脚步,轻声问道:“刚才你是怎么哄好世子的?”
明秀没想到他会突然和自己说话,一时有些怔愣地看着他,木讷说道:“我只是说他用丹顶鹤的纸鸢,我就陪他去挖蚯蚓,世子最喜欢挖蚯蚓了。”
刘瑞点点头,看着明秀一笑,由衷赞叹:“你真聪明!”
刚刚走过去的皇长孙蹭地一下回过头来:“你们说什么,挖蚯蚓?蚯蚓是什么,好玩吗?”
刚刚跟他道别的明大义哈哈大笑:“你连蚯蚓都不知道呀,那是一种虫子,能用来抓鱼的,可好玩了,你也来我家挖蚯蚓吧。”
“好哇好哇!”一直憋在东宫的皇长孙高兴极了,原来外面的天下有好多好玩的东西呀。
两个小伙伴就这样约定了他们认为有趣的事情,全然不顾身边的大人们怎么想。最开心的还是皇长孙,终于有一个不怕他,可以和他一起玩耍的朋友了。
回到国公府,明皓赶忙让丫鬟打来洗脚水,亲自蹲下身子,抚摸着阿音白嫩的小脚,帮她洗脚。“今日走的路不少,脚酸了吧?”
阿音故意把两只脚一别,溅起的水花落在了明皓脸上:“你是因为今日是我生辰才给我洗脚的,还是因为我怀孕了给我洗脚?”
明皓也不恼,抬起袖子擦一把脸上的水花,憨厚笑道:“算是因为怀孕吧。”
“哼!”阿音撅起小嘴,朝他撇了撇。
“没怀孕的时候,你都是直接沐浴的,很少单独洗脚,我想给你洗,也没有机会呀。如今你这身子不方便每日沐浴了,刚好给我个机会,好好伺候娘子。”明皓并不觉得男人给女人洗脚就低人一等,他特别喜欢摸阿音的小脚,只不过,摸着摸着心思就不纯了。
“阿音,上回你怀孕的时候我去打仗,没在你身边,回到家的那一天你就生了,如今能每天看着你的肚子长一点,真好!”明皓想掩饰一下自己不纯洁的心思,特意站起身,抻平了袍子。
林婉音憋着笑,拉着明皓手腕让他坐在自己身边,抬起柔软的双臂圈住他脖子,娇声问道:“那你是不是想找别的女人解决一下那什么呀?”
竟然被她看到了!明皓不好意思地涨红了脸,像个受气小媳妇一般说道:“我哪有?我一点都没那么想,我就是想要你,除了你,谁都不要。你放心吧,我能等,不就十个月吗,这也就剩半年了,我肯定等着你,相信我好不好?”
男人老实巴交的不禁逗,阿音噗嗤一下就笑了:“我量你也没那个胆子,你要是敢乱采野花,我就带着闺女离开家……唔!”
阿音话没说完,就被明皓急急地吻住双唇,狠狠地、长长地亲了一口,才柔声道:“不许胡说,我会生气的。”
☆、第103章 第 103 章
晚饭是一大家人在一起吃的; 明秀和南雅捧着亲手做好的寿礼; 逐一拜寿。
南雅精心缝制了一个软枕,阿音的肚子渐渐大了,为了让她垫在腰后倚着; 不至于腰酸。软枕用淡蓝色的蜀锦做成,上面绣了盛开的牡丹花,里面填充的棉花也并非普通的棉絮,而是选用的苏州最好的蚕丝棉。那还是过年的时候宫里赏赐下来的贡品,阿音给每个姑娘分了一点,南雅一直没舍得用; 如今拿来给舅母做了软枕,既柔软又有弹性,倚上去特别舒服。
明秀奉上的是一套自己亲手做成的头面,纯银打造,上面用宝石镶嵌了极为精美的图案。既博取了众家首饰的长处; 又有所创新,别具一格,不入俗套。
“你们这两个姑娘可真是有心了; 为了这件寿礼,准备了好长时间吧?”这两个姑娘已经养在自己身边多年,如今都长得明艳动人,懂事大方; 阿音越看越喜欢。
南雅笑着说道:“舅母; 我这个软枕还好; 一共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做成了。明秀那一套头面呀,可是足足做了半年了,从过年之后我就见她敲敲打打,雕雕刻刻的,还把手弄破了好几回。我真不知道这丫头这么有心,从半年前就开始,给舅母准备寿礼了。”
阿音很是感动,自己的女儿还没有出生,在她心里拿这两个姑娘当自己亲生女儿的。尤其是明秀,她娘亲已逝,比不得南雅还有一个为她操心的人。
拉过明秀的小手看了看,阿音发现手指肚上确实还残留着两道浅浅的疤痕,便嗔怪道:“瞧你,咱们家又不是买不起首饰,何必受这么大的苦累。还好这伤疤不深,过上一年半载,就瞧不见了,这要是留下大伤,可怎么找婆家呦!”
以前婶娘也提过给她们找婆家的事儿,两个姑娘只是害羞,却没有旁的想法,而今再被提起婆家之时,明秀脑海中竟然浮现出刘瑞的身影。
明秀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吓了一跳,怎么能这样呢?才见了人家一面而已,不行,不可以、不可以。
林婉音好奇的瞧着明秀,只见她小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不知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却又忽然摇起头来,默默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