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音好奇的瞧着明秀,只见她小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不知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却又忽然摇起头来,默默叹了口气。
“秀秀,你想什么呢?”
“啊?”明秀猛然惊醒,红着脸支吾道:“没,没想什么。”
阿音冰雪聪明,回想了一下自己刚刚说过的话,便猜到了几分,微微咳了一声说道:“今天见到的那个小伙子好像不错,这里也没有外人,你不妨跟我们说说,今日离开之前,他怎么单单跟你说了一句悄悄话?究竟说的什么呀?”
明秀一向佩服婶娘聪明厉害,今日才知道,正因为婶娘太厉害了,所以自己是不可能躲过去了。便红着脸紧张的回答:“其实也没说什么,他不过是问我怎么哄好世子的,想来他一个大男人平时要哄孩子,挺上愁的吧。”
林婉音点点头,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她知道秀秀不会撒谎。而她与那刘瑞初次见面,估计那人也不敢说什么过分的话,若真是问问她怎么哄孩子的,倒也有情可原。毕竟,做皇长孙的贴身侍卫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秀秀,我瞧着那孩子不错,跟你也挺投缘,你若不讨厌他,不如咱们就找个机会,见见他的家人。这女人嫁的好不好啊,一是看男人怎么样,二要看婆婆妯娌怎么样。刘瑞说了,他在家排行老五,嫁进这样的人家有好处也有坏处。阿雅你也一起听着,将来你们若是嫁进某户大家族做长房长媳,那就要管理中馈,继承更多的家业,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长媳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很高的,尤其是高门大宅,越是大户人家,越重视嫡庶之分,长幼之序。”
两个姑娘认真的听着,南雅捧了一杯茶过来,让阿音润润喉咙接着说。
“不过呢,豪门大宅对长媳的要求也是很高的,若长媳的出身才貌,比不上下边的妯娌们,往往就会出现管理混乱,各自为政的局面。这自然是婆婆们不想看到的,若是嫁一个在家里排行较小的孩子,会轻松一些,管理家事的责任小了,但同时权力也小了,凡事要服从长嫂的安排,家中的财政大权更是连碰都别想碰。倒可以空出些时间来用自己的体己钱,去做些买卖,若是有本事的,也能挣下一座小金库呢。”
南雅没什么想法,明秀踊跃的说道:“婶娘,我不想当人家的长房长媳,我从小就是在村子里长大的,没那么大本事,也比不上别人。不过,我对做生意很感兴趣,你看我做的这些首饰了吧,实话实说,我也不完全是为了给婶娘拜寿才做的。咱们家的胭脂铺子生意那么好,旁边再开一个首饰铺子,肯定也能赚大钱。我问过陶掌柜,他说京中的首饰铺子已经不少了,名气大的有那么几个,豪门大族的人都会去那几个铺子里买。一个新铺子要想立足,就要有创新之处,所以我才自己动手做了这些首饰。我就希望以后自己开店铺,多挣些体己钱,这样我也方便孝敬婶娘呀!”
明皓正在一旁跟义哥儿玩耍,听了这话便哈哈大笑:“行啦,不用说啦,你就是看上刘瑞了,赶明儿我去问问,看他定亲了没。”
“哎呀,不是啊,叔叔,您怎么能这样呢?我是实话实说罢了,跟他有什么关系!”明秀窘迫得满脸通红,不知该怎么解释才好,好在旁边的南雅跟感情好,见她已乱了方寸,便挺身而出,替她解围:“舅舅,我们都给舅母送生辰礼啦,就你没送。”
“嘿,你这胳膊肘朝外拐的小丫头,舅舅亲还是舅母亲呀?就知道揭我的短儿。”明皓把明大义放到一旁,从书房里端出一个蒙着黑丝绒布的盒子。
南雅和明秀都调皮的凑了过去,争着想一睹为快,可是她们并没有真的去扯开那绒布,因为大家心里都明白,要让寿星第一眼瞧见那特意准备的礼物。
明皓把盒子摆在八仙桌上,煞有介事的说道:“我的生辰礼和你们不一样,你们那些都是小孩子的玩意儿,我这个高端的很。前些日子,去别人家喝酒的时候,刚好看到台上有人变戏法儿,变得十分精妙。我就特意学了学,今日让你们也开开眼。”
一看明皓要表演变戏法,三个孩子都开心的拍起手来:“好啊好啊,快点变吧!”
阿音根本不信明皓这种大大咧咧的直肠子男人,能学会变一个惊妙的戏法,见他一本正经的模样,便觉得十分好笑,抿着小嘴儿,等着看他出丑。
只见明皓左手划了一大圈,右手划了一大圈,摆足了气势之后,哗啦一下扯开绒布,说了一声:“飞。”
众人瞪圆眼睛瞧着,却见盒子里什么都没飞出来,明皓低头一瞧,捡起一只一动不动的鸽子叹了口气说道:“你这家伙,也太不给面子了,不就是在盒子里呆的久了点儿嘛,竟然睡着了。”
明大义带头哈哈大笑,在一个四岁的小男娃看来,父亲这戏法变得格外有趣,指着鸽子乐得直跺脚:“哈哈哈,睡着了,鸽子也会睡觉啊。”
“这只鸽子不好玩,咱不玩儿了,变个别的吧。”明皓见他们几个人都笑了起来,感觉自己这一次已经成功了,就把灌了蒙汗药的鸽子扔给旁边的丫鬟,重新蒙上黑丝绒布。
“看好了啊,这回给你们变一条活蹦乱跳的鱼出来。”他继续像个神棍一般在那儿呼风唤雨,做足了气势,这才猛的一扯绒布,大喊一声:“蹦出来!”
阿音手里轻抚着毛茸茸的公主兔,微笑着看他耍宝。果然,盒子里又是什么东西都没出来,然后就见明皓从里面取了一根长长的鱼刺:“天哪!义哥儿,你养的这只鸽子是属猫的吗,怎么把鱼给吃掉了?”
义哥儿再次哈哈大笑,十分自豪的扬起小脸儿:“我的鸽子厉害!”
两个姑娘已经看透了这里边的门道,没有被明皓逗笑,却被明大义一脸认真的表情逗笑了。这个小家伙,还真是给他爹捧场呢。
明皓重新把黑丝绒布盖上,问明大义:“儿子,这回我给你变个娘亲出来好不好?”
明大义呼闪呼闪黑葡萄一般的眼睛,忽然起身,跑到阿音身边,抱住了娘亲的腿:“不,你不要把我娘亲变走。”
明皓看着自己心爱的妻子,柔声说道:“当然不会变走了,咱们家哪能没有你娘,我是要给你再变一个娘亲出来。”
☆、第104章 第 104 章
“不要; 我不要; 我只要这一个娘亲。”明大义搂紧了阿音的腿,把头倚在她膝盖上,生怕娘亲跑了似的。
阿音缓缓抬手; 温柔的摸摸儿子的头,心中特别欢喜。家境优渥,地位尊崇,她的生活的确是什么都不缺。她知道,明皓这是在故意哄自己开心,便抬起头来配合的说道:“那你变吧; 我倒要瞧瞧,你怎么变一个大活人出来。”
明大义紧紧抱住娘亲的腿,十分紧张的看向爹爹,见他又把黑布一扯,却从里面拿出了一个木头雕刻的小人儿。
“阿音; 这是当年你怀着义哥儿的时候,我在西戎的雪山上雕刻的。没你模样好看,怕你嫌丑; 一直没有拿出来。那时离家千里远,惦记着你,却没办法回家。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梦见你怀孕了。一个人在家里没吃没喝的; 也挑不了水; 砍不了柴。我梦见你熬了一碗打胎药,想把孩子打掉离开家。我吓醒了以后,就在雪堆里刨出来一块老树根,借着月色雕了一个怀孕的你。每天晚上没有人的时候,我都会跟你说话,求你不要打掉孩子,不要离开家……”
想起当年的往事,明皓眼中含了热泪,抱起儿子,让他坐在自己腿上,紧挨在阿音身边,把那个雕得一点儿都不像的大肚子孕妇交到她手上。
阿音吸吸鼻子,缓缓吐出了一口气,说道:“我虽然娇气,那也是你在家的时候,你若不在家,我就不娇气了。义哥儿都这么大了,还说这些艰难的往事做什么。”
明皓看看自家水嫩的如花美眷,又看看她手上那个雕工粗糙的大肚子孕妇,感慨道:“我喜欢时常想想以前的事,提醒自己不要忘本。你们两个丫头也是,虽然咱们现在从小山沟,搬到京城住了几年,不过你们也别忘了,咱们跟那些世家大族终究是不一样的。本本分分的过好咱们的小日子就行,人生本就不易,能有现在这样安稳的生活,就是享福啊!”
两个姑娘连连点头,明秀说道:“是,婶娘也跟我们说过,岁月静好,不忘初心,日子才会越过越好。”
明皓无奈的望了一眼房顶,长叹一声:“同样的话,从你婶娘嘴里说出来就是好听,你们也都记得牢。我怎么就这么笨呢,学了这么久也没记住几句。”
阿音笑看着他说道:“好听的话,你就不用说了,留着给我们说吧,你多办点漂亮事儿就行。你把差使干好了,我们才能衣食无忧,岁月静好啊。再比如那刘瑞的祖父、父亲、哥哥们如何,就得你去打听打听了。”
明皓赶忙拍着胸脯保证:“行,放心吧,这事儿包在我身上。”
阿音怕他问得太直白,又赶忙嘱咐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女方家里不能先把意思漏出去,只能旁敲侧击地问一问。
天色已晚,明秀见长辈又谈起了自己的婚事,对象还是那个让她脸红心跳的男人,赶忙起身告辞,和南雅一起回住处。
二人住在两个院子,一前一后,而今天南雅却没让她回去,拉着她进了自己屋里,摒退丫鬟,悄声问道:“你真想嫁给那个侍卫?”
明秀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才见了人家一面,哪有什么想嫁不想嫁的,而且,还不知道人家有没有定亲呢。不过,说句心里话,阿雅,咱俩一起长大,我也不怕你笑话。我只问你,你有过见到一个男人,心里扑通扑通跳个不停的时候吗?简直都压不住了,快要从嘴里蹦出来了。”
“心跳的这么快的时候,我没有过,不过……”若要回想特殊时刻,南雅马上想到了那次遇到樊祉屹的时候,心跳并没有特别快,反而是慢的过分,甚至漏掉了两拍,也暂时忘记了周遭的一切。
“不过什么?你说这算喜欢吗?”明秀第一次遇上心跳过快的情况,暂时无法断定自己的感情。
南雅也没有经验,没办法帮她判断。她不知道怎样算喜欢一个男人,可是她知道,当忽然之间心灵受了那么一下碰撞之后,脑海中便会时不时的浮现出那个人的身影。即便知道不应该,可他总会控制不住的冒出来。
“没什么,我不过是觉得,那侍卫人不错,年纪也相当。能从众多的御林军中脱颖而出,成为皇长孙贴身侍卫的,将来肯定前途无量。咱们俩住在这护国公府里,表面上看身份很高,其实,咱们都不是正经八百的小姐。真正的豪门大族,想来是会嫌弃咱们的吧,他的祖父是个四品的侍郎,想来父亲的官职应该更低。嫁入这样的家庭,倒也适合咱们的身份,既是官宦之家,又非豪门大族,进府之后没人敢欺负咱们。你那么喜欢做生意,刚好可以去施展自己的才华。”
明秀畅想了一下将来的日子,便抿着小嘴儿偷笑,那个刘瑞确实不讨厌,若能嫁他也不错。不过,就是不知道人家能不能瞧得上自己。
回到自己的卧房躺下,明秀辗转反侧却睡不着。她知道,若婶娘了解了自己的心意,就一定会促成此事,可是她不想让婶娘操心,只希望这件事能水到渠成,就盼着刘瑞能来提亲才好。可是,眼下她并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
进了七月,天气愈发热了,阿音的肚子也长大了几分,白天就在上房内休息,或是在旁边的书房教明大义读书写字。屋里放着几樽青铜冰鉴,每隔一个时辰就有小丫鬟去地窖里取冰来填充。日子过得清凉舒适,悠闲惬意。
在一个天气闷热的午后,明大义迎来了他第一个进府造访的朋友——皇长孙。阿音正在午睡,刘瑞就告诉守门的侍卫不要去打扰公主休息,只让人带着世子到后花园便可。
很快,明秀就带着义哥儿来到荷塘边的赏雨厅中。见到刘瑞,还没说话就脸红了,赶忙给皇长孙行礼,借此垂头掩饰自己的脸色。
李勉旭对这些礼节并不在意,只轻快地走上前拉起明大义的手:“你说挖蚯蚓最好玩,我一直记着呢,今天天气热,不用念书了,我就央求父亲让我来了,咱们快去挖吧,我在你家待不了很久的。”
“好,我带你去挖。”两个小伙伴手牵手到了荷塘边,找了一处树荫,每人手执一只小铁铲,卖力地挖了起来。
刘瑞把东宫侍卫安排到五丈开外,让他们面朝外警戒,给里面被包围起来的人足够的聊天空间。
明秀垂眸瞧着两个挖蚯蚓的孩子,不敢转头看刘瑞。表面淡定,其实心里已经乱成一团,努力稳住自己的心情,想探探他的口风。因为叔叔已经打听清楚了,他是刘家三房次子,并未定亲,家中也都是老实本分的人。除了大伯家的长兄靠举荐为官,家里就只有他靠自己的能力做东宫侍卫了。明秀觉得这样的家庭特别适合自己,他人也好,只是不知他心里是怎么想的。
“明姑娘,你好像很喜欢孩子,每次都是见你哄孩子,却不见另一位小姐带着义哥儿。”刘瑞语气平静。
明秀内心却很不平静,这是什么意思,他是想见南雅吗?“南雅平时带义哥儿的时候也不少,不过今日是凑巧……”
明秀有点编不下去了,今日的确是他们三人在一起的,只是在听说来的人是刘瑞之后,南雅特意笑嘻嘻地把自己推了出来,她留在闺房之中没来凑热闹。这哪里是凑巧,根本就是有意撮合。
刘瑞见她并未居功,还替小姐妹开脱,心里对她的印象更好了,就笑着说道:“我的意思是你很聪明,很会哄孩子,我就不行,有时候好像哄的方向不对,怎么都哄不好。”
有了话题,明秀就没那么尴尬了,甜甜一笑说道:“其实也不难,你按照小孩子的想法去想就行了,看他喜欢什么,想要什么,就转着圈的朝他想要的方向说就可以了呀。如果你整天跟他说这个不行,那个不要,他肯定会反感的,如果你告诉他怎样做就会得到自己想要的,他不就高兴了嘛。”
刘瑞认真地想了想她的话,连连点头:“你说的有道理,在下受教了。以前总是按照皇上和太子殿下的教诲去传达给皇长孙殿下,可是他只是一个四岁的孩子,很多事情理解不了。就该按你说的办,用孩子的思维去想,这样就容易说通他了。明姑娘,你真聪明,谢谢你!”
明秀鼓起勇气笑着转头看他一眼:“不用谢,我也不够聪明,只是看孩子看的多些罢了。其实,我也有一件事情想问你……”
刘瑞转过身来正视着她,爽朗笑道:“什么事,你问吧。”
“姐姐,我们挖到好多蚯蚓,咱们去钓鱼吧。”明大义和皇长孙拎着小木桶走了过来。
“好,去钓鱼。”明秀快步走出树荫,带着两个孩子去荷塘边。
刘瑞脸上划过一丝失落,来不及多说,赶忙快步跟了上去。
☆、第105章 第 105 章
两个小男娃抬着小木桶来到荷塘边; 刘瑞在旁边的树上折了两根树枝; 明秀帮他们栓上棉线做了简易的钓竿,用绣花针弯了一个鱼钩,穿上蚯蚓; 让两个小家伙坐在岸边的石头上,静享钓鱼的乐趣。
刘瑞还惦记着刚才的话题,安顿好了两个小男娃,就追问明秀:“你想问我什么,问吧。”
明大义飞快地转过小脑袋,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小声道:“别说话,会把鱼吓跑的。”
皇长孙没钓过鱼,不过他觉得明大义作为一个有经验的钓鱼“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