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好女婿》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明朝好女婿- 第11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他见了龙在,就一脸讨好地走上前来:“明卿,听人说你昨天参加了张侯府的宴会之后就来了李大人府邸上,我一大早就过来等你,却不想你起来得这么晚,想必昨晚风流快活了一夜吧/”
  一边说话,一边挤眉弄眼。
  龙在一看到他猥琐的神情,心中就是不快:“马车准备好了。”
  “已经准备好了。”吴老二又笑着问:“明卿,你我也算是发小,你的才学我这个做兄弟的那是非常的佩服。昨天侯府夜宴,文人聚会,自然免不了诗词唱歌。明卿想必又有新作问世,快快念来让兄弟开开眼。”
  他地位卑微,寿宁侯府自然是没份进去的,也不知道昨夜究竟是什么情形。
  却不想这一问正好戳到龙在痛处,龙在冷笑一声:“吴老二,你夯货一个,也懂得诗词?”
  吴老二没发现龙在表情的异样,依旧恬着脸道:“明卿你不要忘记了,我爹可是举人,咱也算是家学渊源,如何识不得你诗词的好处。想来,你昨夜定然是博得头彩了。愚弟为明卿贺喜了!”
  就不住假模假样地拱手,眼珠子不住地转动,心中寻思龙被自己拍得舒服,是不是会扔一锭银子过来。
  呵呵,老子左右不过是说几句恭维话,惠而不费,何乐而不为?
  吴老二嗜酒好色,上次在通州得了银子在这阵子狂嫖烂赌之后早就花得精光。如果今天能够在骗那龙在二两银子,等下抽空去赌场试试手气,说不定还能将损失的钱财给赢回来呢!
  正想得美好,突然间“啪”一声,一记耳光抽到他脸上。
  抬头一看,龙在却是一脸的铁青:“愚弟,你果然是个蠢货,少跟我称兄道弟,来人啦,给我打死这个**柴儿!”
  龙在本就是个心胸狭窄之人,昨天晚上输得极惨,现在想起来还是一口老血涌上喉头,直欲吐将出来。
  吴老二不问还好,一问,龙在就想起他以前在通州信誓旦旦地说苏木所做的诗词绝对是抄袭,也因为如此,龙在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与苏木叫板。
  却不想,人家苏木根本就不是抄袭不说,诗词文章更是开一派风尚,一等一的宗匠。
  自己输在他手里,简直就是一种永世也洗刷不去的耻辱。
  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眼前这个猥琐到令人发指的泼皮。
  “明卿,你这是做什么?”吴老二捂着脸吃吃地问。
  可就在这个时候,四个龙在的随从冲了上来,拳头和脚如雨点一样落到他身上。
  吴老二在街上混了这么多年,打架经验丰富,知道不是人家对手,立即双手抱头蹲了下去。
  也不知道被打了多长时间,等到龙在等人离开,吴老二这才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从地上站起来,再看他的两个眼圈,已经乌成熊猫。
  “龙在,我日你先人,有你这么对待兄弟的吗?”吴老二不住地大骂:“儿子打老子,儿子打老子啦!”
  “不就是有几个钱吗,就不拿我当人,呸,真当老子下贱要给你当奴才啊,还不是看到你有两个臭钱,老子的爹爹和姐姐又住你的屋子,这才给你陪笑脸。麻辣隔壁的,爷爷还不侍侯了。”
  “不,爷爷就是要赖上你,你又怎么着?”
  “爷爷现在低声下气讨好你,还不是想骗你的钱。爷爷以后准备再多骗点你的银子,好好报复你一番!”
  骂了半天,吴老二没有了力气,想了想,又厚着脸皮,朝宁龙家的方向走去,去寻那龙在。
  ……
  坐在马车上面,龙在刚才毒打了吴老二一顿,总算是泻了心头之愤,心绪也平静下来了。
  一个随从问:“公子,可是回府?”
  龙在正要点头,突然想起昨天夜里李士实所说的话,心中突然一凛,喝道:“不,回王府。”
  大明朝所有的王爷在京城里都有座宅子,以方便藩王们进京朝拜。按照大明朝的制度,每年春节和国家大型庆典的时候,王爷们可以进京。
  藩王身份尊贵,住驿站也不象话,又不可能住进皇宫。
  宁王在京城的王府规模很大,可因为多年没有住人,又是百年老宅,显得很是陈旧。
  进京之后,龙在雇佣工人刚开始修葺,里面显得有些乱。
  坐在书房里,铺开纸笔,龙在听到外面工匠叮叮当当地一阵乱敲,心绪有些烦乱,竟不知道这信该如何写。
  作为王府首席幕僚,他每隔十天都会给王爷去一封信,说说朝廷动向,说说京城风物。
  王爷志向不小,他龙在自然有竭力辅佐。
  想了半天,龙在决定还是实话实说,将昨天晚上李士实所说的话原原本本地复述一遍。
  等写到皇帝因为喝白酒吐血,和太医所说的话时,龙在突然一拍桌子站起来,一张脸苍白得吓人:“这个淮王打算联络各王逗留京城,其志不小啊!”
  这一想,整个思路就通透了。
  今上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如今又呕血三升,眼见着是挨不了多长时间。
  若是大行,储君年幼,不能亲政,必然由太后监国。
  而外戚专权历来就为文官们所忌。
  淮王在皇族宗亲中辈分最高,到时候他若是说动文臣们,再联络一批王爷,改天换地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个突然的发现,让龙在心中一阵阵发冷,当下也不敢耽搁,用颤抖的手将自己的猜测写在信上。
  喝了一口水,静坐了半天,这才回过神:“来人,将这封信用飞鸽传回南昌,十万火急!”
  等到信发出,龙在的精神处于亢奋之中,隐约觉得自己正处于历史浪潮的最前端。
  突然间,他又想起苏木,心中一疼:“苏木你这个畜生,本公子一想起你就不痛快。昨天虽说败了一阵,可还有乡试呢!我龙在凭本事,这个举人功名也是能够拿到的。到时候无论是继续去考进士,还是直接做官,有王爷的扶持,那前途那光景,那种身处天下风口浪尖的滋味,却不是尔所可以想象的。到发榜没几日了,看我如何羞辱于你!诗词算个屁,诗词写得再好,能比得上一顶官帽子?”
  “我龙在现在只恨不得发榜的日期快些来,快些来吧!”龙在面上带着冷笑,朝外面看去。
  窗外的大花园里,依旧有工匠在忙忙碌碌。
  两个小丫鬟说说笑笑地过来,其中一人手中还拿着一张纸。
  这两人龙在却是认识的,正是娄妃的贴身丫头。
  非礼勿视,龙在就将目光收了回来。
  可那两人的说话声却清晰地传进屋来。
  “娘娘今天是怎么了,死活要让我去问先生们要昨天诗会上的稿子,还指明道姓说要一个叫苏木人写的东西。”
  “苏木是谁?”
  “保定的一个秀才,听说诗词功夫了得,昨天连赢了龙先生两场。”
  “啊,这么厉害,龙先生不是江南第五才子吗?苏木能够赢龙先生,岂不是说他之才已同唐解元仿佛了……”
  说话声渐渐远去,终至细不可闻。
  龙在狠狠地捏着拳头,指甲刺进掌心。
    
    
第二百三十章 各得其所

      这个年代的明朝,昆曲还没有出现,而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逐渐兴旺,出现了一个新生的市民阶层。这群人有钱有闲,又有文化,对于精神粮食的追求已经到了机渴的程度。
  其中,看小说、听书算是主流的娱乐方式。
  至于追捧清馆人,实在太高级了,一般人也没这个能力,却不妨碍他们追星。
  楼子里的名妓卖艺不卖身,其实跟后世的超级大明星也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侯府夜宴新老花魁的比试只不过两日,就在京城普通百姓中传了开去。
  “你们听说了吗,云卿姑娘又从燕娘手头将花魁的头衔夺了回来。”
  “听说了,其实啊,我也是很喜欢云卿的姑娘的。云卿姑娘当初之所以败在燕娘手头,还不是因为燕娘年轻,皮相上也过得去。更竟能跳得一套古怪的舞蹈。世人多是喜新厌旧之辈,图个新鲜。但接触得久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希奇,反到是云卿姑娘这种文静高雅的女子,才是真正的好。所以,云卿能够夺回花魁头衔,我并不觉得奇怪。”
  “说得是啊,其实我也不意外。不过,这事一波三折,倒是精彩啊!”
  ……
  和民间只关注于新老花魁之争不同,士林和京城文化界更关心这两个铭名妓身后的创作团队。
  所有人都知道燕娘之所以能够得花魁的名头,靠的是龙在。
  龙明卿当初进京的时候是何等的风光,一手好词脍炙人口,活生生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歌妓捧成京城花魁。
  可就在这天晚上,燕娘居然败了。
  那么,给云卿姑娘写词的就是何方神圣?
  七子?不可能,李梦阳正关在天牢中,其他六人又不在京城。
  唐伯虎?此人被牵涉进科场舞弊案之后已经封笔了。
  杨慎?更不可能,杨家家教很严,杨廷和大人是个有名的道德先生,自然不会让儿子出入风月场所。
  这一猜,很快,苏木的名字就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当天晚上所作的两首词就在瞬间传遍了京城。
  无论是婉约缠绵的〈采桑子〉还是大气磅礴的〈临江仙〉,都被京城文坛中人,公卿大夫们第一时间拿到手头,仔细品味,然后击节叫好。
  尤其是那首〈临江仙〉更是被誉为国朝两百年来诗词第一。
  先前或许还有人听说苏木剽窃一事,可等到〈临江仙〉一出,又知道这首词乃是李士实当场出题时,那一点小小的怀疑自然消失不见。
  不但这两首词被人们牢牢记住,连他以前在保定所作的那首七言也被人翻了出来。
  三五天中,苏木的名气彻底在京城打响了。
  他别的作品不说,光一句“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就算是奠定了他在文坛上的地位。也许有不了一两年,这词就会在全国传开。
  到那时,也不知道苏木的名气会响亮成什么样子。
  现在只不过是刚刚开始。
  苏木对于自己在诗坛子上的名气并不怎么看重,明清读书人以科举入试为终极目标,文名再响并不能够带来真正的实惠,唐伯虎的文才大吧,名头响亮吧,可到晚年的时候不一样落魄到三餐不继。可见,在这个时代,你若是进不了官场,就是个屁。
  他这次之所以出手,主要是为了榜胡顺,实际上主要是为了帮胡莹,对于这个小女子,他自觉亏欠太多。感情债,一辈子都还不清。
  在家里随意地写了三天〈红楼梦〉,这日清晨,刚跑步归来,就有胡进学身着便装过来说胡顺请他过去说话。
  苏木接过小蝶递来的毛巾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一笑,心道:总算将这事办成了,万花楼肯将规矩钱交给锦衣卫。如此,总算是在铁板一块的甜水胡同里打开了一个缺口。至于接下来如何扩大战果,从东厂那里虎口夺食,那就要看胡顺的手段了。
  从内心来说,苏木是不想去见胡顺的。不过,看到胡进学悄悄在苏木耳边说:“子乔,你还是过去一趟吧,我家大小姐那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若不来,她要亲自过来请的。”
  苏木吓了一跳,如果胡莹过来和小蝶碰到一起,免不了又要争吵,罢,还是去一次吧!
  到了甜水胡同,路过〈万花楼〉的时候,苏木忍不住抬头朝里面看了一眼。
  却见到里面好多人等着,门口也立着不少书生:“敢问小儿哥,云卿姑娘可在?”
  “这位相公,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辰,云卿姑娘都还在睡觉呢!”
  “那么,云卿什么时候能够起来?”就是一锭银子塞了过去。
  看到钱,龟奴喜笑颜开:“却没个准儿,大约是午后吧,要不,你先进楼等着。”
  “那么,小生大约几时能见着云卿?”
  “这个就不知道了,前面还排着十几个读书相公呢!”
  ……
  眼前是如此的热闹,几日前门可罗雀恍若从来没有发生过。
  苏木看了看楼上,秋末暖洋洋的阳光正好撒在屋脊。
  好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青天、白云、清冽的风。
  苏木想起那个在舞台上飞快旋转的女子,想起她倒地时因为激动而流下的眼泪,嘴角一翘,微笑起来。
  至于云卿,不过是他生命中的过客。
  苏木也没有出入青楼,风花雪月的爱好,或许从今日起,以后再不会见着她了。
  云卿姑娘,保重!
  ……
  还好,等到了卫所,胡莹却不在。
  里面早就摆了一桌酒菜,胡顺早等在那里。
  不但他在,就连郭鼠儿也恭敬地陪在一边。
  见苏木到来,胡顺满脸都是笑容:“苏先生,你总算到了。哈哈,郭鼠儿,我这个先生怎么样,一出手,就给你们楼子将花魁头衔给抢回来了。”
  “是是是,胡老爷英明神武,就连你的先生也是天下一等一的人才,小人佩服,佩服!”
  “什么我手下的先生。”胡顺哼了一声,又看了苏木一眼,表情中带着一丝尴尬,毕竟,苏木从来没有答应过做他的师爷:“本官是很敬重苏先生的,苏先生在我心目中,就是我的老师,所谓一日为师……”
  胡顺显然是高兴坏了,喝酒喝大了,说起话来也没个章程。
  这个时候,里屋突然有人狠狠地将一件东西摔在地上。
  胡顺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慌忙喝了一口酒。
  苏木心中一凛,里面居然还有人,不会是胡莹吧?
  这个胡顺也是,说什么一日为师,终身为……这不乱了吗,一会儿要做我岳父,一会儿要做我学生……只怕胡莹要恼了。
  郭鼠儿也想笑,好半天才忍住了,恭敬地说:“该着咱们楼子运气,碰到苏先生,这才重新兴旺发达,这个月和上个月的规矩钱,小人都已经送来了。以前种种不到之处,还往胡老爷不要放在心上。这个月的规矩钱小人已经准备好了,还请老爷派人过去取。”
  “好说。”胡顺一挥手,让两个手下去万花楼。
  郭鼠儿说着话,又给苏木和胡顺各自倒了一杯酒:“还请胡老爷和苏先生个个面子,喝了小人这杯赔罪酒。”
  “好说,你这鸟人以前不开眼,本官正打算收拾你的。不过,既然如此,以前的事情就算了。不就是东厂而已,难道还能大过我们锦衣卫?”胡顺心情大好,又喝了酒,就开始吹起牛来:“郭鼠儿,老实说,如果你再不交款,本老爷就要亲自带兵上门了。至于其他楼子,本老爷有的是法子收拾他们?”
  “是是是,胡老爷说得是。”郭鼠儿连声恭维,心中却不以为然:吹什么牛,你们锦衣卫什么时候货色,见了东厂的人跟乖孙一样,骗得了别人须骗不了我。我今天来这里交款主要是为感谢苏先生替我们楼子里把花魁头衔给挣回来,东厂那边的款子我是肯定不会少的。至于你们这里,多出一份也是无妨。
  三人就坐下,各自吃了几角酒,说了许多没营养的话。
  过了不片刻,先前被派去万花搂收钱的两个锦衣卫急冲冲地跑来:“老爷不好了,不好了,出大事了?”
  这两人鼻青脸肿,整个人都变形了,显然是被人打得很惨。
  “怎么了?”胡顺问。
  那力士哭叫道:“老爷,小的去收钱的时候,正好碰到东厂的人也去收规费。结果,就被他们打了一顿,说那里是东厂的地盘,别家的人滚远点。小的和他们理论,说各收各的,井水不犯河水。可那几个太监蛮不讲理,又说什么井水不犯河水,这里都钱都是他家的。然后就动起手来将小人打翻在地,连规费得被抢了去。”
  听说东厂的公公在自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