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好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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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好女婿-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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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谨:“是不错,这里好凉快啊,太子爷,你还热吗?”殿中的墙角放了三大盆冰块,大热天的,这里却如同秋末般凉爽。
  “笨蛋,握有不是说这里凉快。”朱厚照笑着伸出脚轻轻踢了刘谨一脚。
  “太子爷,老奴本就是个蠢材,哪里敢同您比?”
  太子叹息一声:“刘伴,说句实在话,本宫以前也是太胡闹了,弄得母后一直不开心。她老人家见了本宫的面,就会不停唠叨。本宫平日里也不来这里,一是怕听到她的训斥,再则也不忍心见她因为本宫的事情而伤心。其实,本宫是那么地想念母后。今天来这里,见母后这么高兴,我这个做儿臣的,也欢喜得紧,这感觉真好啊!”
  说到这里,他眼睛微红。
  听太子说起心事,刘谨自然不敢插嘴。
  朱厚照,突然一笑:“本宫虽然知道以前实在胡闹,可这性子却是改不了的,也没个奈何,管他呢!”
  刘谨附和:“太子爷说得是。”
  “你这人怎么老说没用的话?”太子哼了一声:“说句实在话,今天也是本宫的运气,本以为刘木头会出《尚书》题,想不到他去偏偏让我解一句《大学》,这又如何难得住本宫。”
  “前些日子,本宫在苏子乔那里读书写字,养浩然之气,升华境界,每日抄写《大学》到如今,那本书已被我背得滚瓜烂熟不说,就连每一句如何解都记得真真的。别说解一句了,就算继续考下去,又如何难得过本宫。”
  朱厚照越说越开心,在殿中转来转去:“那刘木头老是找本宫的岔,若本宫不是贵为太子,换成其他人,也不知道被骂成什么样子,可恶得紧。今天本宫大大地出了个彩,看那刘健还有什么话可说?”
  一说起刘健,想起自己这些年挨的打,刘谨心中就恨,乘机挑拨:“太子爷说得没错,这个刘阁老就是讨厌。”
  太子连连点头:“若我将来贵为天子,第一件事就让刘木头卷铺盖回家养老。”
  “太子爷将来一定是个明君。”刘公公大为惊喜。
  朱厚照继续大笑:“明君本宫将来自然是要当的,老实说,今天还真是把本宫吓坏了。还好,还好……”
  笑完,他感叹一声:“还好有苏子乔,这个苏木真是本宫的福将啊!”
    
    
第一百三十章 怎么还没离开北京

      刘谨见太子兴致如此之高,凑趣笑道:“那也是太子爷你洪福齐天啊,否则那苏木也不会恰恰就让殿下抄《大学》还细心讲解,这就是运数。今天太子你解的那句《大学》就连两个内阁大学士也是赞赏有加,自愧不如,依奴才看来,只怕这苏子乔的学问不在他们之下。至少不在刘阁老之下。”
  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刘谨算是看出来了。苏木对他是不卑不亢,纯粹就拿他当一个普通人来看待。
  不像朝中其人,要么是看到他是太子身边的红人,前程远大,可以谄媚讨好;要么就自诩正人君子,对他这个内侍一脸鄙夷。
  像苏木这种纯粹把他当成一个人来尊重和交往的,苏木还是第一个。
  这感觉让刘谨感觉很新鲜,也难免有些感动。
  因此,借这个机会忍不住在太子面前说起了苏木的好话,顺便贬低刘阁老。
  “苏木不过是一个世外高人,武艺嘛,肯定是天下第一的,又不是士子……不对……苏木不是秀才吗?”未来的正德皇帝脑子里一阵混乱:“他这阵子成天教本宫读书写字,这哪里是什么武功……不对劲,不对劲,本宫怎么觉得有些不对劲啊!这阵子,本宫除了每天长跑,也就学会了扎马步,至于招式,却是半点也没学到……刘伴,你说是不是不对?”
  刘谨:“老奴不过是一个蠢人,不懂得读书也不懂得武功。”
  朱厚照皱起了眉头,喃喃道:“不行,我明天得找苏木问清楚。”
  未来的正德皇帝年纪虽小,却也不是一个笨蛋,心中便对苏木起了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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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了朱厚照这个尾巴,苏木难得地得了一个清静。
  他现在主要任务是备考,生活也极有规律。
  这一日一大早,依旧如往常一样出去跑上几千米,然后回家读书写作业。
  刚开始的时候还觉得不错,可到了下午,他就感到差了什么,想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原来那朱寿小子没在身边,还阵有点不习惯了。
  这阵子他的学业进步极大。对于吴老举人心中也是感激。读书时碰到不懂的地方,他都会在门外恭敬地一施礼,出言语请教,可说来也怪,老举人就是不理,或者哼哼啊啊几句了事,没得让苏木郁闷。
  后来一想,老举人得了神经官能症,已经在屋中当了好几年老宅男,人都宅得不成常了,估计得了交流障碍。
  别说是一个古人,就算是现代宅男,有这毛病的人也不在少数。
  作为一个现代人,包容是第一要素。吴老举人就算在奇特,苏木也不会大惊小怪,更多的是理解。
  所以,即便不能当面请教,苏木也不失望。他每日功课完结,遇到有不明白的地方,都会写在作业上,让小蝶转交给吴小姐。
  到第二日,那些难题都的答案都会被写在纸上传回来,依旧是端正娟秀的蝇头小楷。
  至于苏木所写的《红楼梦》,他并没有发力狂码,而是有一搭无一搭地每日写上几个字。状态好的时候三四千字,状态不好,则三五百字。一切都应该以科举为重,至于写书,也不过是一种调剂。
  如此一段日子,《红楼梦》已经写到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这一章应该是这书中最黄的部分。其中有写到宝玉的梦遗,以及与袭人的第一次X生活。当年苏木在看这一节的时候就特别来劲,对这部分的内容也记得非常清楚,写的时候绝大部分都是直接抄袭原文。
  否则,光十二金钗正册副册上面的诗句也不可能记得那么清楚。什么“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兕相逢大梦归。”什么“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饮”。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如果重新写,苏木不认为自己有这个才华。
  老实说,将这章交给老举人看的时候,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这书是好,可难免有晦“饮”晦盗的嫌疑。
  而且,老举人看这本书很细,显然是看入了巷,稿子都手之后,遇到有意思的地方,都会在天头和地脚处写一句批语。比如:“此节甚好。”“这句诗不错”、“甑士隐是否为真士隐的寓意?”颇有脂砚斋批红楼的意思。
  这一章,却不知道他有是如何评的?
  到晚间,小蝶将稿子拿回来的时候,苏木一看,顿时就红了脸。
  稿子上倒是什么都没写,就将“说毕便秘授以**之事,推宝玉入房,将门掩上自去。那宝玉恍恍惚惚,依警幻所嘱之言,未免有儿女之事,难以尽述。至次日,便柔情缱绻,软语温存,与可卿难解难分”一句用墨给涂了。
  看来,老夫子觉得多批一句都是脏了嘴巴。
  笑笑,苏木心道:这《红楼梦》本就是一本才子书,才子佳人嘛,都喜欢看这种风月段子,没这句,只怕销量要下降两成。
  反正这本书也要等到春闱以后才可能去找出版商,他也不在意,就随手丢进抽屉。
  夏末的天气实在是热,洗了澡,正去睡觉,突然间,就听到一阵蹒跚的脚步声,然后是一人的大叫:“难受,我难受死了!”
  听声音居然是吴老二的,自从苏木搬到这里之后,这厮总共才回过两次家,也不知道去什么地方鬼混了。
  听到他在外面大呼小叫,小蝶恼怒地嘀咕一声:“这人真是讨厌,少爷你读书这么辛苦大半夜的他还在外面闹,还让不让人睡觉了,不行,我得出去看看。”
  “别,咱们住在他这里,已经是……”苏木正要说住了吴老二的房间,已经占了个大便宜。再说,这里原本就是吴家人的地,人家要闹,作为一个客人,也不好说些什么?
  但小蝶手脚块,已经抢先一步推开了。
  可一一探出头去,就尖叫一声跳了进来。
  “怎么了?”苏木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定睛看去。却见到那吴老二跌跌撞撞地从门口路过,一口气撞倒了两个花盆,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风声中夹带着一股浓重的酒气。
  显然,吴老二已经喝醉了。
  喝醉了的人最不可理喻,再说,苏木对这种泼皮也是毫无好感,正要关门,却又听到西屋低呼一声:“老二,你怎么了,怎么喝成这样?”
  门开了,吴小姐悄无声息地出来,慌忙去扶躺在地上的弟弟。
  可惜吴老二身体沉重,又如何副住得动,只片刻,额上就沁出了一层细细的汗气,鼻端也发出喘息声。
  苏木有些看不下去了,这边已经这样了,这鸟人还成天在外面胡闹,这吴家是彻底完蛋了,忍不住轻轻地叹息一声。
  听到这一声叹,吴小姐发现了苏木,就用哀定的目光看过来,却没有说一句话,神情中满是忧伤。
  苏木也知道她是大户人家出身,书香门第的的小姐,面子观念极重,不肯出言求人。
  心中更是难过,忍不住走上前去,用手使劲将吴老二扶了起来。
  “谢谢你。”声音很低,跟蚊子叫一样,一双大大的杏眼里闪过一丝感激。
  苏木:“同在一个屋檐下,没什么的,有事且说就是了。”
  “还请公子将我家兄弟扶去北屋。”
  “没问题,你放手,让我自己来吧。”吴老二本就瘦小,而苏木也不是那种弱不禁风的书生。
  当下双手一用力,就将他抱了起来。
  “别,还是一起……”吴小姐正要说话,却一不小心碰到了苏木的手,顿时一张脸就红得透了,慌忙将手抽了出去。
  还好夜色深沉,也不怕这张红脸被苏木看到,可她一颗心却跳个不停。
  苏木也感觉到了。
  两人都同时一愣,尴尬得不行。
  正在这个时候,怀中的吴老二发出了低低的鼾声,口鼻间都是冲天的酒臭。
  苏木:“老二居然睡着了。”
  吴小姐扑哧一笑,低声道:“我家弟弟只要一喝醉,就算是猪圈里,一样睡的着。”
  第一次同一个男人说这个多话,又笑出声来,吴小姐慌忙用袖子将嘴遮住。
  “别把这个畜生给我抬进来!”这个时候,北屋发出低低的咆哮:“畜生,畜生啊!”
  吴小姐:“爹爹,弟弟不都是跟你住一屋的吗,你不让他进去,他睡哪里啊?”
  “爱睡那里睡那里,依我看来,随便找个地方扔了叫别人拣了去最好。”老举人锤胸顿足:“家门不幸,出此败类,他还回来做什么,怎么不死在外面?”
  “爹爹,爹爹,你不要这么说弟弟了。”吴小姐眼睛里沁出泪花来,在黑夜里显得很醒目。
  “怎么就说不得了?”老举人开始骂起来:“这小畜生读书不成,嗜酒好赌,咱们这点家业可都被他给败了。穷其实也没什么,君子居于陋巷,一瘅食一壶浆,贫不改其志,也算活得洒脱随性。可这小畜生举止粗鄙、成天在外面丢人现眼,可把咱们吴家的人丢尽了……他怎么不去死啊!”
  “爹爹,爹爹……不要说了……”吴小姐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苏木看得心中一疼,有种要将这个大美人抱在怀里细声安慰的冲动。不过,人力有时而穷,吴老儿在自己手上越来越重,眼见这就有些支撑不住了,忍不住低喝一声:“够了,都别吵,多大点事,吴小姐你去跟小蝶挤一晚上好了!”
  他这一声喊,北屋的吴老爷子总算是安静下来。
  苏木也不耽搁,拖着吴老二大步朝吴小姐屋里走去。
  吴小姐:“哎……”可苏木已经进了自己房间,将门关上了。
  她一张脸又红了起来,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闺房居然被人给占领了。
  “吴小姐,进来吧。”小蝶走过来。
  进了吴小姐的房间,里面的整洁超出了苏木的想象。里面虽然有些小,可地板都擦得发亮,灯光中,桌上正插着一丛栀子,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床上铺盖都洗得非常干净,满是阳光的味道,只可惜上面补了不少补丁。
  而自己前一阵子送给她的那匹绸缎却小心地放在旁边的椅子上,叠得整齐,显然这应该是吴家最值钱的东西了。
  苏木本打算将吴老二弄上床去的,可一想自己要同这家伙挤一晚上,忍受他浑身的臭气,就不乐意了。
  索性把他往地板上一扔,盖上一床薄背了事。
  床很松软,很舒服。一躺上去,苏木很快地进入了梦乡。
  天明的时候,他刚一睁开眼睛,就看到枕头边上散落着一根细细的长发。
  吴老二还在呼呼大睡,苏木照往常那样起了床,到屋檐下洗了脸,就出门去跑步。
  房间的窗户开了,露出吴小姐那张美貌的脸。
  “吴小姐早!”苏木一笑,率先打招呼。
  吴小姐面色一变,然后“嘘”一声,用二人才能听到的声音:“昨天晚上谢谢你了。”说着话,头低了下去。
  “没什么,吴小姐再见!”苏木挥挥手,大步朝外面跑去。
  看着苏木的背影,想起他开朗的笑容,吴小姐有些痴了。
  出门跑了几千米,出了一身臭汗,刚要回家,苏木远远地就看到一个高大青年跑了过来:“子乔,子乔,出事了,出事了!”
  来的正是多日不见的大个子胡进学。
  苏木心中奇怪:“进学,你怎么还在北京,不回保定去吗?”
  胡进学一脸的急噪:“回不去了,家中出了大事,叔也是没个着落,整日哀声叹气。我想了想,现在也只有子乔你能帮着出个主意,这就寻着你给的地址找了过来,恰好在半路上碰到你。”
  他走得有些急,不住地喘息,汗水已经将身上的飞鱼服给泡透了。
  大个子热得实在手不了,忙解下绣春刀,把衣裳给脱了,只剩一条贴身短褂。
    
    
第一百三十一章 胡百户又倒霉了

      一说起胡顺胡百户,苏木就火冒三丈。这家伙差点做了自己便宜老丈人不说,还差点害得自己参加不了府试,坏人前程,罪大恶极,不可原谅。
  只不过,看在胡莹对自己一片痴心的份上,苏木不同他计较好了。
  对于胡百户的事情,苏木是一点兴趣也没有,就歪了歪嘴:“进学,我不过是穷秀才一个,能出什么主意。胡老爷贵为锦衣百户,只要他说一声,有的是人愿意讨好,还差我一个吗?”
  说完话就要回家。
  “子乔啊子乔,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呢!”胡进学急得直顿脚,一把拉住苏木:“别走,别走。”
  苏木笑道:“进学,咱们兄弟一场,你死扭着我不放,是不是想请我喝酒。”
  这句话倒是提醒了胡进学:“还别说,起了个大早,水米没粘牙,走咱们边吃边说。”
  胡进学对他苏木有恩,他的面子还是要给的,苏木无奈,只得随他一道进了旁边一家茶社。
  当然,苏木是不想听任何关于胡百户的话,每到胡进学要张口时,他都适时打断。
  各自喝了几口茶,吃了四个个火烧。
  苏木站起身来,笑道:“进学,多谢你的款待,既然你还没离开京师,找个时间我请你,咱们好好聊聊。我今天还有功课,就先告辞了。”
  “子乔……”突然间胡进学眼圈一红,眼泪就大颗大颗地落了下来。
  在苏木的心目中,这个胡进学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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