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说着话,就去了百户所。
同胡顺预料的一样,百户所里的人都不知道跑什么地方快活去了,只剩下一个小卒看门。
这应该是胡顺最后一次来这个百户所,虽然他只当了一天不到的锦衣百户。
磨了墨,将今日顺天府衙门的经过写完,又写了份辞呈,让那小卒一并送交上去之后,胡顺和胡进学就回到了客栈。
收拾好行李,就到了吃饭时间。
胡顺和胡进学就下楼点了一桌子菜,一边吃着,一边商量着明日的行程。
如果不出意外,经历司明日一大早就会派人过来。
正吃着反,突然间,有一群穿着鲜艳飞鱼服的锦衣卫冲了进来:“哪个是胡顺?”
为首那个锦衣卫看起来很是凶狠,一双眼睛里全是绿光,就如同吃人的野兽一样。被他一看,心中不觉突地一跳。
看到这么多凶神恶煞的锦衣卫,酒楼里的食客“轰”一声,顷刻散了个干净。
店家和小二都颤着身体,躲在一边,则声不得。
胡顺站起身来,心道:果然是来了,却不想如此之早。看来,高同知见没办法陷害我胡顺,自然不会让我呆在京城快活,早早打发回保定正经,连一晚上都等不了。看这群人来者不善,只怕不回让我就这么回保定,难道是要下到监狱中去?
这次顺天府闹出那么大乱子,虽然已经顺利解决,可事情已经发生,也造成了恶劣影响。如果那高同知要拿这事来找我的麻烦,也是没个奈何。
我胡顺真是命苦啊!
心中的不安难以遏制,胡顺腿有些发软。
他一拱手:“在下正是禄米仓百户所百户胡顺,来的可是经历司的兄弟?”
听到胡顺表明身份,为首那人突然微笑起来:“什么经历司,我可不是高原的手下,咱眼睛里只认得牟指挥。”
他这一笑,面上的煞气顿时消失不见,显得异常和蔼,对胡顺的态度也客气起来。拱手回礼:“我叫吉祥,乃是牟指挥手下的力士,平日间也就替指挥使跑跑腿,当当看门狗罢了。胡兄是百户,职位高过我,何须客气。”
说完话,就亲热地挽起胡顺的手。
的确,这人的职位不高。可听他话中的意思,这个叫吉祥的力士居然是锦衣卫指挥使牟斌的贴身卫士。宰相家人七品官,以吉祥的身份出去,即便是千户大人,也得规规矩矩听命的份儿。
想不到他对胡顺竟然如此亲热,让胡百户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颞颥道:“应该的,应该的,却不知吉兄来找胡顺可有要事?”
即便所起公事,吉祥还是一脸笑眯眯的模样:“还不是因为今日读书人围攻顺天府一事,指挥已经知道了,做得好!”
胡顺心中一颤,以为吉祥说的是反话,额头上有汗水沁出来:“小人失职,小人失职,已上书请罪,准备回家等着上司发落。”
“怎么,胡百户要回保定?”吉祥似笑非笑地问。
胡顺心中更惊:“明日就启程,如果经历司准许的话。”
“只怕胡百户你走不了啦。”吉祥脸一板,“指挥使大人说了,人才难得,要留里在京城大用。”
说完,就从身后的侍卫手中接过一袭新官袍,和一份告身,一枚象牙腰牌。
朗声念道:“……兹任命胡顺为南大街千户所副千户兼甜水胡同锦衣百户一职……”
念完,他将任命状往胡顺手里一塞,微笑道:“恭喜胡千户,甜水胡同可是京城最繁华的所在,许多人求都求不到。呵呵,你如今已经算是牟指挥的人了。说起来,你我都是一家人,将来还得多多关照小弟,哈哈!”
“升……升官了……”胡顺有些口吃。
身边,胡进学突然一声欢呼:“叔,大喜,大喜啊!”
第一百四十四章 难消受
“小蝶,我饿坏了,快弄写东西来吃!”一回家,苏木第一件事就是寻吃的。
再外面折腾了一整天,也就在顺天府衙胡乱吃了一碟茶食,这么热的天,汗水多体能消耗大,那些点心找就不知道消化到什么地方去了。
“马上,少爷等等等。”小蝶早已经做好了晚饭,一直气在蒸笼上,听到苏木喊,慌忙从伙房端来,小心地服侍苏木用饭。
苏木猛扒拉了两口饭,将饥火压下去,就一边小口吃这一边将今天的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当听到一百多书生将手中的石子朝苏木他们砸来是,小蝶吓得花容失色:“少爷,你可伤着了?”说着,就用手小心地摸着苏木的额头和脖子。
“没事,你家少爷身手敏捷,京师无敌,天下一等一的武林高手,怎么会被区区几个石子打中?”
小蝶白了苏木一眼:“少爷,这话本是哄朱寿那呆子的,你怎么当真了?”
“朱寿呆吗?”
“怎么不呆了,一个宗师,成天只顾着找人打架练武。被你一骗,竟然将读书写字当成练武,还不是傻子?我就想不明白了,他好歹也是天家的人,就算在皇族中根本就算不得什么,可每个月有固定的俸禄拿着,好吃好喝不好吗,折腾什么呀?”
“正因为如此,才没意思,精神空虚啊。这人啊,解决了吃饭问题,总得找点事情做才好,否则活着跟猪一样又有什么意思?”
小蝶一呆:“却是这个道理。”
又问:“少爷,你真没受伤?”
苏木:“怎么可能,刚才说的武林高手云云都是哄你的,我身边有胡百户和胡顺两个大块头挡着,自然没事。还有啊,书生们见我长得文质彬彬,一看就是读书人模样。他们手中的石头尽照着胡百户和胡进学身上招呼。那胡百户脑袋上一连吃了十几个石头,打得跟马蜂窝一样,真是可怜!”
小蝶咯一声笑起来:“该,胡百户那么对少爷你,也合着他命里有这一劫。听你说他被人打成那样,我怎么就那么痛快呢?”
苏木也笑起来:“你就乐吧!”
小蝶突然收起笑容,有些不高兴的样子。
发觉到小丫头的不对劲,苏木问:“你怎么了?”
小蝶:“少爷,你这么帮胡百户,不会是想着那个胡小姐吧?不然,怎么胡进学一过来,你就巴巴儿地赶过去?少爷,胡小姐真不适合你。”
说到这里,小蝶的神情严肃起来:“少爷你不是常常在我跟前说要依靠科举入仕做官,前几日我同吴家姐姐说起这事时,吴姐姐同我说,军户的女儿将来嫁人,不管丈夫是什么身份,生的儿子也一样是低贱的军户,除非有兵部尚书点头,才能脱籍。少爷若是娶了她,小少爷不成贱民了,少爷以后还怎么见人?还有啊,那胡小姐就是个野丫头,咱们苏家也算是书香门第,来这么个不知道礼数的夫人,还不被人笑话?”
苏木听得出了一头汗水,忍不住伸手刮了小姑娘的鼻子一下:“你这小丫头还在记恨上次和胡小姐拌嘴的事情吧?”
“哼!”小蝶撇了撇嘴巴。
苏木苦笑道:“我和胡莹闹了那么一出,谈婚论嫁肯定是说不上了,她现在人又早保定,你不用担心的。再说,我马上就要参加乡试,其他的事情也不愿意去想。”
小蝶这才放心了:“对对对,还是少爷你的功名要紧。”
“对了,吴小姐怎么样了?”刚才小蝶提到吴小姐,苏木就想前上午离家是吴老二闹的那一出,心中难免有些尴尬。
还没等小蝶回答,吴小姐那屋隐约传过来呜呜的抽泣声。
小蝶神色有些黯然,忍不住骂道:“那吴老二真是个畜生,抢了少爷你送过去的谢礼不说,还乱讲话。都是同胞姐弟,有这么坏自己姐姐名节的吗?吴小姐本是大家闺秀,以她贤淑的性子,若是在外边受了这等羞辱,只怕已经活不下去了。偏偏是自己的亲弟弟,却是没个奈何。”
苏木叹息一声:“谁说不是呢,家里出了这么一个人物,也是没有办法的,吴小姐现在怎么样了?”
小蝶:“还能怎么样,哭呗。她这一哭不要紧,吴老举人也不劝,反在屋中骂自己女儿。我都劝了一天了,怎么也劝不住,吴小姐哭得跟个泪人儿似的。”
“哭哭哭,你还知道哭,丢人现眼!”正在这个时候,北屋响起了一阵愤怒的咒骂,正是躲在屋中的老举人。
吴举人“蓬”地一声好象将巴掌拍在桌子上,继续骂道:“那畜生要抢东西,你抢不过就算了,怎么还跟着追了出去。那么多男人,你都让人家看了个遍。我吴家诗礼传家,家中女眷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温良贤淑,怎么就出了你这个不要脸的。冤孽啊,冤孽!”
然后就是一阵锤胸顿足的声音:“你怎么不去死啊!”
苏木一听,心中就叫了一声:麻辣隔壁德,这老夫子怎么封建成这样了,不就是女儿叫外人看了一眼吗,就上升到道德的高度了,活脱脱海瑞前生,还讲不讲礼了?
吴小姐的哭声大了些,清晰可闻:“爹爹,是女儿的不好。爹,你身子不好,就别生气了,气坏了身子,女儿于心何忍啊?”
作为一个现代人,对这种吃人的封建礼教,苏木自然是看不下去的,眉头一皱,就想出去主持这个公道。
可转念一想,这可是人家的家事,自己一个外人,再加上先前吴老二无端说自己和吴小姐有私情,自己若出面,那才是黄泥巴掉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
“这个老举人,不讲理……”小蝶却恼了,把手中的筷子拍在桌上:“不行,我得去和他说说。”
“别去。”苏木摇了摇头。
小蝶有些颓然:“是啊,这事又牵涉到少爷,我去了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连少爷你的名声也坏了。再说,吴老爷学问那么高,我一个小丫头也说不过他。”
苏木:“吃饭吃饭。”
本以为吴举人骂上几句也就算了,可老夫子也真的难缠,竟然说上了劲,引经据典,一会儿《女训》,一会儿《女戒》,以会儿又是圣人之言,反反复复,竟说了半个小时。
而吴小姐也不说话,只是哭。
苏木听得脑袋发涨,这顿饭也吃得没甚滋味。
吃过饭,收拾完碗筷,小蝶这才道:“少爷,不性,吴姐姐再这么哭下去也不是个法儿,我得去劝劝她。”
“也好。”苏木点了点头。
小蝶过去,不片刻,吴小姐的哭声就停了下来。
说来也怪,女儿不哭了,吴举人好象也没有了骂娘的兴趣。
整个小院子有安静下来。
苏木在外面跑了一日,今天的功课还一点都没作。他一向信奉:勤能补拙。
也习惯今日事今日毕。
就挑亮了灯,开始写起八股文来。
自己好不容易在古文写作上找到感觉,写顺了手,正要保持这种状态。
拜以前疯狂码所赐,苏木现在的写作速度比起古人来强上不是一点半点,只能用神速来形容。
只小半个时辰,一篇文章就作完了。
正在检查,小蝶就进来了。
“如何,吴小姐还好吧?”苏木头也不抬地问。
小蝶:“还好,没哭了,可一双眼睛肿得跟桃子似的。”
“吴举人呢?”
“已经睡着了,刚才吴小姐过去喂了他两口药,就服侍他躺下了。老举人其实也是有口无心,说过就算的。他的病拖了这么多年,肝火旺,看什么不顺眼就想骂。”
苏木一笑,却不评价。
“拿来。”小蝶摊开手。
“什么?”苏木有点奇怪。
小蝶:“你今天的作业,还有写的那个什么话本,吴小姐说了,让我过来拿过去。明日一早,就转给老举人批改。”
苏木:“哎,好的,今天只一篇文章,《红楼梦》倒是积攒了点稿子,我先看看,改一改。”
他从抽屉里拿出《红楼梦》的稿子,看了看,正好写到刘姥姥一进大观院的部分,还差最好一段。
索性就信手将最后一段补全了:刘姥姥只管千恩万谢的,拿了银子钱,随了周瑞家的来至外面。周瑞家的道“我的娘啊。你见了他怎么倒不会说了。开口就是你侄儿。我说句不怕你恼的话,便是亲侄儿,也要说和软些。蓉大爷才是他的正经侄儿呢,他怎么又跑出这么一个侄儿来了”刘姥姥笑道“我的嫂子,我见了他,心眼儿里爱还爱不过来,那里还说的上话来呢”二人说着,又到周瑞家坐了片时。刘姥姥便要留下一块银子与周瑞家孩子们买果子吃,周瑞家的如何放在眼里,执意不肯。刘姥姥感谢不尽,仍从后门去了。正是:
得意浓时易接济,受恩深处胜亲朋。
又看了一眼,苏木甚是得意,《红楼梦》原著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他也记不清楚了。不过,自己凭记忆所抄的这一段,应该和原书差不了多少吧!
稿子送过去之后,苏木要洗澡,小蝶烧了水,倒进桶中,将门带上出去了。
苏木累了一天,坐在桶子里感觉无比惬意。
这个时候,已是大约半夜十点钟模样,古人睡得都早,外面竟是没有一点声息,真真个万籁俱寂。
就在这个时候,苏木突然听到“咯”一声笑从四屋传来,听声音却像是吴小姐。
先前她还哭哭啼啼的,这一声却笑得欢畅,苏木心中好奇,忍不住擦干身体,批衣走到窗口,从缝隙中看过去。
只见着,吴小姐那屋点着等。一具清秀的身影正印在窗户纸上,看影子,吴小姐应该正坐在窗口,手中捧着一卷稿子的正读得上劲。
一边看,身子还一边摇晃着,好象在强忍这笑意的模样。
苏木一呆:吴小姐识字,对的,大家闺秀,书香门第的女子应该都能读书识字的。刘姥姥一进大观院乃是《红楼梦》一书中最搞笑的情节,想来是吴小姐看到这一节,乐不可支了。吴小姐今天心情不好,看看小说调剂一下心情也好。不过……
苏木猛然想起一事:糟糕,《红楼梦》一书中很多地方都带点黄色,比如宝玉和警幻仙子,和袭人什么什么的……被吴小姐看了,岂不当我苏木是个无行浪子,臭流氓了?
这一想,身上就又出了一层冷汗。
第一百四十五章 太子是怎么伤的,要查
“哈哈,哈哈,带劲,带劲!”刚回到西苑,坐下来喝了一口水,朱厚照就大笑起来。
见太子如此高兴,刘谨忙拧了一张湿毛巾递过去,讨好地说:“太子爷,难得看到您这么快活,你一快活,奴才们都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头。”
这一时期的刘谨和东厂的徐灿不同,并不是一个胸有大志之人,也没有任何原则。在他看来,只要将太子爷哄好,让他成天快快乐乐的,自己的未来就要保证。
他也没想过在什么大事上邀宠,国家大事,那是名臣们的事,我刘公公扮演好弄臣这种角色就好。
实际上,在真实的历史中刘公公也一直是这么做的。虽然后来贵为司礼监掌印太监,手握种权,有独断专行的趋势,可就其人品来说,还是很不错的。
不过,宫廷里自然都是一个充满阴谋诡计的地方,一个萝卜一个坑,你占了,别人就没地方住,只有把你干掉,才能上位。
很不幸,他后来载倒在另外一个叫张永的太监手里。
目前的刘谨,更是如此。
接过毛巾抹了一把,未来的正德皇帝一不小心碰到了额头上的肿快,疼得“哎哟”一声。
刘公公大惊:“太爷爷,还疼吗?”
“废话,能不疼吗,被人打成这样?”朱厚照呲着牙:“虽然疼,可痛快啊!”
刘谨:“太子爷真是英雄人物,这点伤算什么,奴才佩服,佩服!”然后就讨好地笑起来。
“你这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