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母亲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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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母亲的情人-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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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新——

  忍不住,我在窗外轻唤了一声。钟新的脸朝向我,起身,向我走来,他的鼻尖几乎贴在玻璃上,雾气很快淹没了他眼里异样的光茫,一切,很快消失了。他在窗边停顿片刻,有些失望,然后离开。接着,我见他走进厨房,卷起袖,大刀阔斧洗起碗来。

  他的额头又新添了许多皱纹,手掌心里长满老茧。他面前堆放着白亮的还粘着细小泡沫的瓷碗。我只能在他世界的对面静静地观望,别无他法。客厅里的电视热热闹闹放映着生活。希区柯克说:“这个世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偷窥者;一种是被偷窥者。”而我说:这个世界只有一种生活,那就是:被偷窥者偷窥。

  我长时间盯着玻璃窗那边的男人,贪婪地,想念着这个世界上唯一让我震撼的肉体,尽管它已呈衰老之势。他的眼睛,曾那么近的在我面前,如一条深藏在密林里的古老河流,写满沧桑而又清澈无比,那种清澈,不是懵懂的羞涩,而是灵动的智慧,令我无法拒绝。我的手指,曾滑过他每一寸肌肤,那平凡质朴的土地激发了我拷问的潜能。在我眼里,肉体已经不再是肉体,它是思想,滲透于我;它是蜜糖,为我熔化;它是酒心巧克力,把我变成了搂在怀里的一盅甜香。

  我曾清晰见证这个男人从幼稚走向成熟。我的衣襟被风撩起,而后,宛如听到一个声音说:女人,你的家呢?跟我走吧!我想走,可是脚却被风兜着牢牢钉住。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当钟新离开厨房回到客厅的时候,我看到惊人的一幕:他,从椅子上慢慢搀扶起那个年迈的女人。那女人蹒跚着,腿,完全不受大脑控制的样子,他们的动作缓缓的。男人的缓,是因为他手里有一尊瓷器,价值连城而又容易破碎;女人的缓,是因为血液的缓慢,当她的手渴望抬起时,血液所驱使的那股力量还远远不能达到,但他们把彼此的缓搀扶在了一起,先一步的,在前面等着,后一步的,努力向前,这种融合无疑是世界上最温馨的画面之一。看过许多片,没有哪一部能有如此令我感动的慢镜头。我想哭,又想笑。这就是陌生屋檐被掀开后的真相,我的眼前,瓦砾横飞,家园已惨遭侵入者的蹂躏。这个老女人是谁?为什么这么幸福?不是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已经去世。在此之前,我从未听说他家里有什么偏瘫病人,这个老女人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不能自己行走?为什么另一个年轻女人不帮忙?这么说,她是他的岳母了。我的视线又到了他们家的一个卧室。那是一张硕大无比的床,柔软芳香。我脑海里一遍遍演练着他与他妻子同床共枕的甜蜜,虽然,现在看不到,但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夜晚到来的时候,也是人世间所有隐秘如同花苞绽开的时候。

  原来,他有一个幸福的家。

  校园里传来保安巡逻的脚步声,我挟着紧裹周身的寒气,仓皇而逃。

  远远的,我观望到我的肉体坚硬起来,它坐在他家门外的台阶上,等待着永远不可能有的结果。那个肉体已经没有了柔软的力度,它固执而任性。千年的城堡、古老的宅院,还有坚固的石狮,都没有如此的决心。因为这个肉体,曾沐浴过寒冬里的阳光。

  在信箱里,我曾与钟新探讨过有关灵魂与肉体的问题。我的肉体经常被灵魂质问,比如为什么活着或者为什么要爱。肉体不能回答,它只能移动抑或静止下来,听任我灵魂的折磨。灵魂不让它好生歇息,它便不能歇息,灵魂要它行走它就不能停留。肉体,成了灵魂的奴隶。肉体当然也得到了很多。华美的衣袍,外加一两只虱子。我们的肉体是异常坚韧的,肉体可以诞生肉体,因为婴儿的降世,肉体徘徊在死亡的边缘。肉体在冬天或者夏天,都能平静地接受寒冷与酷热。我们的肉体就这样一天天年轻,又一天天衰老。表皮与肌肉变得貌合神离,血液变得消极怠工,白发从肉体里钻出来,藏在不多的黑发中间,极力掩藏自己的苍白。就是连牙齿,也不顾惜昨日那份唇齿相依的情怀,想走就走地逃脱了。我们的肉体还剩些什么呢?老态龙钟、风烛残年……我们的肉体就这样守望着死亡而又惧怕死亡。灵魂呢?它好像很忙。它爱着或者恨着,在不为人知的夜里,它转侧难眠。它曾不止一次地叛离肉体,要逃脱肉体,但在无数次的挣扎和自救后,又乖乖地回来了,这一切神不知鬼不觉。而更多的时候,灵魂是同情甚至可怜肉体的,它觉得它活得太可悲。它的食道,曾经通过过那么多被污染的食品和空气,还有大自然狂风暴雨的抽打,虽然它也得到过一两个来自另一个肉体的抚摸与亲近,但那又算什么呢?没有灵魂的指挥与感觉,那只是动物的交配。灵魂高傲地说:我思故我在。而肉体却不以为然,它认为灵魂一生都生活在虚幻之中,更是可怜。它说:你无法逃脱我的魔掌,我是你一生的囚笼。我俗故我在。灵魂与肉体就这样一直进行着艰苦卓绝的斗争,在有关平凡与非平凡、伟大与非伟大,庸俗与非庸俗等问题之间进行了几十年的争论。终于有一天,它们累了。它们听见穆罕默德说:“谁认识了自己,谁就认识了安拉。”它们还看到了梁山伯与祝英台化作的一对形影不离的蝴蝶,以及卡夫卡《变形记》中因为生活重压而变成大甲虫的格里高尔。于是,它们决定握手言和。灵魂说:让我安歇在你的身体里吧。肉体说:睡吧,我的孩子。瞧你自己折磨自己,就这样过了一生。肉体说完,眼里流出几滴眼泪,它知道:灵魂还没有睡着。

  钟新曾说:我的灵魂睡着了。

  而我说:我的还没有睡着。

  12

  
  我又度过了茫然的毫无意义的一天。

  钟新依然没有任何动静。

  两条短信大概还不足以打动他那坚硬的心。我怀疑他的手机关机或者换了号。于是,我决定冒险试一试,准备直接拨通他的电话,一声不吭,然后很快挂掉电话。和他通话,是万万不行的,倘若露了马脚,我将前功尽弃。

  一进平房院子,我就听到了何大爷的声音,大概又出什么事了。现在好像一直是何大爷在主事,肥胖的何奶奶已经好久没到院子里来。在各家小窗映出灯光的照射下,何大爷青铜色的瘦削面孔如一个话剧演员,激动,他的唾沫浇灌着因为长久发言而略显干涸的语言:又堵了,掏了一下午,我今天就守在这儿跟你们一个个地说,以后不要再把什么菜叶儿呀茶叶末呀乱七八糟的东西往水池里倒,我都说了一百遍了,下水管堵了,不方便的是你们,这还是大冬天,赶明儿到了夏天,你们弄堵了,那个臭味儿你们自己尝去!

  我就站在何大爷旁边听,平房的铁门吱呀一响,严大姐推着自行车进门,从超市回来了。

  何大爷,怎么啦?严大姐人没站稳,急切地问,好像她专门为何大爷的事赶回来的。何大爷转过身,清了清嗓子说:又堵了,掏了一下午,我今天就守在这儿跟你们一个个地说,以后不要再把什么菜叶儿呀茶叶末呀乱七八糟的东西往水池里倒,我都说了一百遍了,下水管堵了,不方便的是你们,这还是大冬天,赶明儿到了夏天,你们弄堵了,那个臭味儿你们自己尝去!

  严大姐接过何大爷的话说:是啊,住在这里都要自觉,有的人,素质就是低,明明知道下水管会堵,还往水池里丢东西!边说边去收她早上晾在院子里的被单。被单从绳子上取下后,还僵硬着身子,如一张刚从冰箱里拿出的千张皮。

  对了,小严,你这个月的房租该交了,已经过了一天了!何大爷说。

  哦,知道了知道了。这几天忙着忙着就忘记了,明天下班回来交可以吗?严大姐边说边掀她家的厚布门帘。何大爷怕她进去没有下文,赶紧说:今儿有钱的话就交了,我也难得碰你们,既然租房,我觉着还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好,一是一、二是二,实在。

  在他们说话的当口,我开了自己的房门。本来准备此时拨钟新手机的,但如此热闹的声音背景很容易引起钟新的怀疑,我决定等安静下来再拨比较合适。

  头晕。

  脑子里何大爷的那些话又旋转起来。我不明白何大爷为什么能一字不差的把那些话背下来。在密集的时间里把何大爷的话听两遍这也是我头晕的原因之一。我不喜欢被灌输。何大爷的话就是一种灌输,而且是等着院子里人回来后一个个地灌输。我很同情最先一个回来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出院门的人,他们听的次数与从外面回到院子里的人的数目是相等的。

  最幸运的人是我房间斜对面的姑娘小琴,因为她是回来最晚的人。

  严大姐说小琴18岁,安徽人。在不远处一家小餐馆打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从早上九点到夜晚一点。小琴长得虽不很漂亮但干净。第一眼看小琴,我脑子里就冒出贾宝玉的话来: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

  小琴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

  小琴,我最多见过两次,但她那干干净净的模样在这个杂乱的小院里无疑是眩目的一笔。第一次与小琴碰头是在院里的水笼头前,她在水管下搓洗衣服,手冻得通红,但从容不迫,仿佛那手根本就没长在自己身上。看见她,小琴抿嘴笑了笑,算是招呼。我礼貌地说:还没上班呢?冷不冷啊?

  小琴把身子朝左边挪了挪,为我让出半边空位来,说:马上去呢,一开始下水冷,过一会儿就不冷了。

  第二次我见小琴出门上班,便喊她等她一起出门。我说出去买报纸,顺便看看她在哪家餐馆打工。在路上,我问:是当服务员么?

  小琴说:不是呢,是做杂工。

  我说:那有什么区别?

  小琴说:服务员是不到厨房里去的,杂工什么都干。

  那工资呢?我问。

  杂工那当然低一些,小琴说,我没文化,不会写字。当服务员要写菜单呢!要是真当了服务员,那才好呢!说着,小琴的眼里露出憧憬的神情。

  小琴工作的餐馆叫毛血旺,一个令人毛骨耸然的名字。毛血旺的老板老板娘还睡着,小琴叫开了门,然后把歇在餐厅里的旧三轮车和自行车搬到外面放着,接着,又从水池里拿出拖把拖地,我说慢忙,然后离开了。每天,小琴都是早出晚归。

  虽然电表每走动一个字就要花费一元钱,但这个寒冷的夜晚,我却不能不点灯。这样的冬夜,即使是瞎子,也是愿意点一盏灯来给自己一点温暖的。当小琴深夜一点多钟打开院里的铁门从小餐馆回来的时候,我还靠在床头看书,看杜拉斯的《情人》。

  小琴的脚步有种故意重放中的轻盈,小姑娘自己给自己壮胆呢,又怕吵醒别人。

  《情人》一直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而母亲的故事则使我对这两个字有了别样的认识。“情人”是一个奇怪的名词。很多时候,它与“爱人”的含义是不同的。它很诡异。始终有一种神秘气息,令人无法抗拒。情人可以很年轻,也可以很苍老。激情始终从这些被称为情人的人身上无法消退,与情人有关的人都是些奇怪的人。

  钟新是母亲的情人,但是,母亲不一定是钟新的情人。我之所以如此大胆推测,是有其道理的。从他们所发的短信看来,好像很不公平。母亲的付出相比钟新而言要多一些。无疑,在感情上,母亲是主动的,我觉得这样很不合适,很不公平。俗话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现在的情景好像反过来了。事实上,“爱上谁”就意味着比“被谁爱上”的付出要多一些。我曾经在大学宿舍里与同学们一起探讨过爱情,很显然,母亲属于前者。不仅如此,母亲作为一个有前途的作家,在为我取名字这一点上是幼稚的,犯了一个大错误。“宝宝”这个名字丝毫没有体现出作为一个作家母亲的内在功底与水平。因为姓郁名宝宝,导致我的大学生涯外号一直叫宝玉。我真的很烦很烦这个外号。首先,我是一个女孩,不是男孩,但是,人们的想象力仅仅出自于名字的谐音与颠三倒四。其次,我身边总是围满了女孩,她们充当着林黛玉和薛宝钗的角色,争风吃醋,真是烦透了。我不是同性恋,很多时候,我也想当一次娇滴滴的林黛玉,有个宝哥哥的男朋友爱着宠着。

  我把《情人》丢在一边,有点儿想那些死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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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母亲的情人 (4)
第四章

  13

  宝玉这个外号是大学宿舍的五朵金花给我取的。当别人叫我宝玉时,我首先声明:偶是一女的,说更准确一点儿,偶是一名女生。在楚江大学艺术学院宿管科查偶的号码,偶是A栋721室3号铺位。寝室里的五朵金花叫我宝玉是有缘由的,只因为我的姓。姓郁,名叫宝宝。所以,那帮丫头为了省事,就叫我宝玉了。说也奇怪,自从她们叫我为宝玉,在721,我的地位陡然上升,她们一律降低为丫鬟。每逢我从图书馆或者食堂回来,她们见到我,必定亲热地围上来,宝玉宝玉的叫,叫得我心里痒痒的,仿佛自己真的身在大观园里。

  那天,721静悄悄的。进了门,我装模作样地问了一句:今儿梅超风来过了吗?

  平日拥挤的寝室此时空荡荡的,就1号铺的王大丫在。她见是我,脸上顿时乌云密布,说:回宝玉,梅超风刚走。

  啊?我眼睛扫了一眼床铺,被子如一堆牛粪,又如一座微缩的富士山。心情糟糕起来,说:今天她又下啥圣旨了?

  王大丫已经在自己的床上坐下来,仿佛已经对我失去兴趣的样子,面无表情地说:500字检讨呗,还说这是面子呢,说看你与她相好。

  就因为不叠被子?我靠!我一甩马尾,一蹬皮鞋,爬上了床。

  牛粪已不冒热气,它顶着我的背部,传来一丝暖意。牛粪是暖和的,在乡村小道上,远远的,散发着热气,如高高的黑呢帽,一脚踩上去,胜过世界上最柔软的床上用品。不信,试试?这是我的口头禅。

  梅超风是我们艺术设计系的辅导员之一。其实,她有个挺美的名字,叫梅小烟。在大学新生见面会上我一听这名字就起了嫉妒之心,梅小烟,啧,啧,凭什么?不是有一现成的梅超风吗?就送她得了。从此,我们背地里叫她为梅超风。这外号还真没起错,比她的本名梅小烟贴切多了。因为,她根本就不是一羞答答的柔弱女子,而是一个办起事来雷厉风行的女中豪杰。听人说,以前艺术设计系女生宿舍的清洁卫生问题是一个令系主任和学工处长等领导头疼的大问题,可自从梅超风上任后,据说,领导们的嘴巴平均增大了5公分,嘴角都在朝两边肥厚的耳垂靠拢。

  荣誉的背后,可以想象得到,艺术设计系的女生受的是何种煎熬。

  王大丫靠在床上,有点儿闷闷不乐。这种情况非常少见,她是一没心没肺的丫头。大学几年下来,整个寝室,就她没收到过情书。其他人嘛,有灾有难那可是罪有应得,可她王大丫这么纯洁的天使要是也受到什么委屈,那我郁宝宝之流只能用一个词形容:悲愤。

  丫丫,怎么啦?我瞥了一眼下铺,就看到两只穿着旅游鞋的脚。一般,她们喊王大丫为丫丫,这么喊要亲切一些。喊大丫吧,有一种置身村里的感觉;喊小丫吧,明显与她的名字唱对台戏,何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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