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是嫡长子。”
郑子文这才笑了起来。
“其实我也猜到了,不是嫡长子也做不到京兆府尹的位置,好吧,我就和你说说这个牛痘的原理,到时候你也能多帮助一些人。”
说着,郑子文就把手里的筷子放了下来,然后伸出了一个指头。
“天花其实是一种病毒,用你们能理解的话来讲,得了天花病的人,也叫做风邪入体,这个你懂吧?”
郑元寿顿时点了点头,风邪这个词语他可以理解,看到他点头,郑子文才继续接着说。
“天花算是一种比较厉害的风邪,致死率非常,但是你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那些得了天花病却侥幸未死的人,他们后来有没有再得过天花病?”
看着郑元寿露出了思索的神色,郑子文直接给出了答案。
“答案是没有!因为这些人的体内就有了抗体,你可能无法理解抗体这个东西,所以你可以当作这是阎王爷不打算用天花这个病来要你的命了,你可能会死于其他的病,但却不会死于天花。
”
“……”
郑元寿顿时不满了瞪了郑子文一眼——你丫到底会不会说话,为什么我要死?
郑子文假装没有看到他的眼神,直接转过了身背对着他,继续装大尾巴狼。
“但是天花病毒很霸道,触之即死,那我们要怎么办呢?”
听到他这么一说,郑元寿的注意力也被吸引了过去,此时他乖乖的坐在凳子上,一声不吭的听郑子文说。
对于他认真的态度,郑子文再次满意的点了点头。
“办法很简单,就是去染上一个不致命的天花,然后就可以产生抗体来抵御这个致命的天花!”
郑元寿的眉头立刻就皱了起来。
“那什么是不致命的天花呢?”
听到他的话,郑子文顿时一拍巴掌。
“这个问题问得好,经过我长年累月的研究发现,牛得了天花之后,如果这时候人和它接触并感染上了天花,不但不会致命,还很快会痊愈,而已此生都不再会得天花!”
郑子文毫不犹豫的就把发现牛痘的功劳套在自己的身上,一点也没有赶到惭愧。
迎着郑元寿震惊的目光,他立刻从怀里拿出了那个小竹筒,然后笑了起来。
“其实牛痘就是牛的天花,这个竹筒里装的就是牛天花的病毒!”
“啊!”
郑元寿顿时大叫了一声,然后连忙后退,脸色充满了掩饰不住的惊恐。
难怪人家说他的“活阎王”,居然可以如此谈笑风生的把天花这种恐怖的东西握在手里,真是太可怕了!
看着他惊恐的样子,郑子文再次叹了口气。
“我说郑府尹,你别这么大惊小怪好不好,你自己不都是已经种了牛痘了吗?你还怕什么?”
郑子文一边说一边摇头。
“我已经说了,这个东西只能对人产生一次作用,其实你听到的传言也不是全错,虽然你现在不是百病不侵,但天花对你来说已经没用了。”
“真的?”
看着他将信将疑的样子,郑子文立刻很严肃的点了点头,然后把自己的心口拍得“砰砰”响。
“我如今就站在京兆府的地界上,你觉得我是那种不怕死之辈,还是那种莽莽撞撞傻货?”
郑元寿再次摇了摇头,如果连郑子文都是傻货的话,大唐的傻子就太多了。
郑子文的话他信了八成。
“我明白了,如果本官能活下来,甘愿成为这个推行牛痘的马前卒!”
看着他的表情不似作伪,郑子文满意的再次点了点头。
“只要你不要自己作死,我保证你可以活下来。”
“……”
到底会不会说话,老子为什么要作死啊?
看着郑元寿的脸顿时黑了,郑子文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
“别生气,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如果你还是觉得不爽的话,有种你来打我呀?”
“……”
看着被他气得拂袖而去的郑元寿,郑子文顿时满意的笑了。
“好久没有欺负人了,今天终于爽了一把,看来今天晚上可以睡个好觉了。”
跑了几百里路郑子文也累了,吃完饭之后,他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然后去歇息了。
至于京兆府的天花一事,自然是交给护卫队来做了,反正之前他们就已经负责给恒州各县的百姓种牛痘了,所以这次的事对于他们来说也不陌生。
唯一的难处就是京兆府的百姓不怎么配合,于是老刀一声令下,护卫队员就直接踹门进去,然后逮着人就拿小刀就戳他。
当郑子文睡得正香的时候,京兆府却到处都是惊叫声,哭声,还有惨叫声,这些声音在第二天的早上才慢慢平息了下来。
京兆府里的百姓也发现昨天只是虚惊一场,看着满大街都是骑着白马呼啸而过的银甲骑兵,大家的目光满是疑惑。
他们到底是来干嘛的?
而这个疑惑很快就被街头的一声惊喜的叫声解开了。
“当家的?你好了?”
街头忽然出现一个满脸都是麻子的男人,看到他之后大家纷纷躲避,只有一个女人不管不顾的上去抱住了他。
“呜呜……太好了,奴家还以为你死了……呜呜……”
男人顿时微微一笑,然后点了点头。
“我也以为自己要死了,幸亏老天保佑,我才活了下来。”
这名男子是之前就染上了天花的人,他不想让自己的妻子看着自己凄惨死去的样子,所以在知道自己染上天花之后,他就离开了家。
按照他的想法,他原本是准备去城外等死的,但却发现城外已经被封锁了,所以他只好蹲在一个城墙的角落,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大约在半夜时候,他就赶到自己发烧了,脑子也变得昏昏沉沉的,正当他准备睡过去的时候,似乎听到了一阵马蹄声,然后就是一阵粗旷的声音传进了他的耳朵。
“死了没有?”
声音很不客气,但他已经没有心情计较那么多了,只能勉强发出一些声音。
“快……快了……”
然后他听到那人从马上跳了下来,然后用什么东西扎了一下他的手臂。
剩下的事他已经记不清了,他只知道天亮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没死,而且高烧也退了。
如果不是脸上的麻子还在,他甚至还以为这几天发生的一切都是梦。
他有一种直觉,自己的获救应该和那个骑士有关系!
回到家之后,自己妻子那毫不嫌弃的样子,顿时让他感动了,他的心里对那个骑士更加感激起来。
和他有同样想法的人都是活下来的人,至于那些死了的,都已经被集中到城东进行集中焚烧掩埋。
根据郑子文的判断,其实京兆府出现天花应该是半个月以前,只不不过都是在潜伏期,直到几天前才爆发出来,并且迅速感染。
根据下边的人统计,他们已经发现并且处理了上千具尸体了。
这是一个令人惊悚的数字。
第二天的时候,这个数字开始减少,大约有三四百人左右,听到这个数字时,郑元寿还愣了一下。
而等到三天的时候,也只有几十人因为天花而死,大多数的人都已经被恒州护卫队的骑兵给种了牛痘。
现在京兆府的百姓都明白了,他们知道这些骑着白马的骑士并不是来杀他们的,反而是来救他们的,只要被他们用小刀扎一下,就可以不受天花所侵。
就算是已经得了天花的,被他们扎一下,也有很大的可能活下来。
最重要的是,这些骑兵似乎有神明庇佑,无论接触了多少天花病人,都没有出现一个感染了天花而生病的。
于是百姓们很尊敬的称呼他们为——天神兵。
意思就是天神所派下来拯救他们的骑兵。
如今恒州护卫的骑士已经不用到处的抓人戳了,百姓们都会很自觉的送上门去,然后卷起手袖让他们扎。
这样一来,护卫队的效率果然快了很多,不过牛痘液的消耗也很快。
他们当时带来的本来就不多,现在眼看着手上剩下的一点存货就要被消耗完了,就在这个时候,那些拉着病牛的马车终于到了。
原本郑子文还以为得等好几天,没想到他们来的居然这么快,问了一下负责运牛的人之后才知道,原来这事还得感谢刘炳。
当时刘炳虽然一直在追郑子文,但等他追上的时候,郑子文就已经进了京兆府了,刘炳差点就哭了。
他不敢就这样回皇宫,怕受到李世民的惩罚,所以他只能去找了负责封锁京兆府金吾卫将军,并且用自己大太监的身份从他那弄了十几马。
正因为有了这十几匹马,那些载着病牛的马车速度才快了起来,提前了两天到达了京兆府。
有了牛痘液的补充,护卫队抵御京兆天花的信心更足了,大家都开始忙了起来。
一个星期之后,京兆府上下都已经被郑子文的护卫队种了牛痘,城里也已经没有再出现因为天花病而死的人了。
而京兆府尹郑元寿的奏折,此时也通过金吾卫的手送进了皇宫。
奏折送进皇宫的时候正值早朝,金吾卫的士兵不敢耽搁,直接就送到了大殿之上。
“报,京兆府郑大人急报!”
李世民一听,顿时皱了皱眉。
“呈上来!”
“是!”
奏折被呈了上去,李世民打开一看,眼睛顿时瞪圆了,才刚看了几眼,就哈哈大笑起来。
“好!好!好!”
连说了三个好字之后,李世民直接拿着奏折走了下来,然后递给长孙无忌。
“辅机,这是郑元寿的奏折,你给大家念念。”
“是!”
似乎对李世民的态度有些惊讶,长孙无忌疑惑的拿过了奏折,然后开始念了起来。
“贞观三年六月,京兆府忽发温疫,所幸吾皇仁慈,遣恒州刺史郑子文前来抵御恶疫,郑大人携千军而来力挽狂澜,救京兆数万百姓于水火之中,如今温疫已平,京兆府数万百姓得以幸存,身死者寥寥……”
长孙无忌越念越心惊,脸色的震惊之色怎么也掩盖不住了。
郑子文这家伙现在居然就在京兆?而且似乎抵御天花还成功了?
不但长孙无忌被震惊了,就连满朝文武都被震惊了。
在这个时期,大家已经有了瘟疫这个概念,只不过他们称之为“温疫”,意思就是说这个传染病是夏季气温高了,才产生的恶性传染疾病。
天花和鼠疫都被称为“温疫”,因为它们的传染速度快,致死率高,危害十分巨大。
李世民原本都做好了京兆成为一个死城的心理准备了,没想到郑子文真的把这场瘟疫给平息了,而且死的人还不多。
这一点,京兆府尹郑元寿用了“寥寥”两个字就可以看出。
京兆府的人口仅此于长安,是其他州郡的数倍,差不多有五六万人,如果死了上万人,他郑元寿胆子再大,也不敢用“寥寥”两个字来表示。
郑子文又帮自己度过了一个难关啊,必须得赏!
而且得重赏!
这时候长孙无忌手里的奏折也念到的尾声。
“郑子文乃是我荥阳郑家流落在外的嫡系子孙,恳求吾皇让他认祖归宗,微臣不胜感激……”
听到这的时候,李世民的脸色忽然就黑了,立刻就朝着长孙无忌一摆手。
“辅机,剩下的不用念了。”
“是!”
李世民的心里顿时就把郑元寿骂了个狗血淋头。
妈蛋,现在郑子文就成了你们荥阳郑家的嫡系子孙了,整半天姓郑的一有出息,你成了你们家的了。
想得美!
郑子文既然娶了老子的闺女,就是李氏皇族的,也必须是,其他人想都别想!
想到这里,李世民顿时一摆手。
“宣郑子文入宫觐见!”
第3卷请叫我州长大人第二百零一章小人作祟
?
历时一个半月,郑子文彻底的扑灭了京兆府的天花病,这让他的名声在长安周边的州郡中空前响亮了起来。
当他被圣旨招进皇宫的时候,长安街上那是人山人海,大家都想来目睹一下“活阎王”的尊荣。
“郑大人来了!”
“快看,走在最前面的就是郑大人!”
“好年轻啊……”
如今长安街上的场景,甚至比当初李勣和李靖他们班师回朝时还要热闹几分。
对于百姓来说,杀了几万突厥人和救了几万大唐人相比,还是后者更加令人崇拜些。
少女们都以绢遮面,躲在人群中含羞带怯的看着郑子文,时不时轻语几句,然后红着脸打闹一番。
可能是受郑子文的名声影响,虽然满大街都是人,但是每当郑子文经过的时候,旁边顿时就安静了下来。
百姓们看向郑子文的目光中有好奇,有崇拜,但更多的却是惧怕。
古往今来,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可以抵御瘟疫,而且还可以毫发无损的全身而退,这已经超出了正常人的范畴了。
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人跳进滚烫的油锅里洗了个澡,然后毫发无损的走了出来,这完全颠覆了大家的认知。
人们对未知的事物都是恐惧的,所以百姓对郑子文既崇拜又畏惧。
如果郑子文的安然无恙可以解释为运气好的话,那么他从恒州带来的上千人的护卫队又怎么解释呢?
他们可是一个都没少!
如今在长安百姓眼中,郑子文已经不是一般的人了,而是如同一个鬼神一般的存在。
神秘,且令人敬畏!
但郑子文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骑着马走在最前面,把自己的脑袋高高的扬起,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后面则跟着他的护卫队。
这些护卫队的成员们一个个穿着铮亮的银色战甲,座下骑着白色的战马,排成了四列整齐纵队跟着郑子文的身后。
他们迎着百姓们羡慕和敬畏的目光,雄赳赳气昂昂的进了长安城。
就在这时,后面顿时传出一声高呼。
“郑大人万岁!”
这声高呼声就如同一根点燃的火柴扔进了油桶,一下子就把百姓们的热情点燃了,顿时大家都高呼起来。
“郑大人万岁!”
“万岁!万岁!万岁……”
数万人的喊声那是何等的响亮,当雷鸣般的“万岁”之声回响在郑子文的耳旁时,差点把他从战马上吓得掉了下来。
“万岁”那是谁都可以的往头上戴的?
郑子文发现这事如果处理不好,就算李世民不说什么,心里肯定得有疙瘩,说不定什么时候这个疙瘩就会变成死疙瘩!
看着激动的百姓们,郑子文觉得这时候阻止是不行的,那么只能引导了。
郑子文灵机一动,顿时振臂一挥。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
当他喊出这句话之后,在他身后的护卫队也高呼起来。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慢慢的,数千人的高呼声甚至压过了百姓们的声音,郑子文觉得时机也到了,顿时再次振臂高呼起来。
“大唐万岁!”
后面的人也跟着吼了起来。
“大唐万岁!”
百姓们也受到他们的影响,纷纷高喊了起来。
“大唐万岁……万岁……”
众人的高呼声如同浪潮一般,此起彼伏,他们的声音响彻在长安城里,甚至连皇宫里都能听得到。
郑子文暗叫了一声庆幸,也不敢继续慢悠悠的显摆了,连忙加快了脚布。
这里人太多了,太容易出状况了!
如今郑子文已经不是刚来大唐的愣头青了,他并不觉得刚才的那一声“万岁”是巧合。
天子脚下,做什么都得小心翼翼的,就算真是巧合也必须严肃对待。
而且,万一不是巧合呢?
想到了这个可能,郑子文脸色也变得难看了起来。
他不想生事,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在恒州搂着自己的老婆混吃等死,只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
郑子文的眼睛顿时眯了起来。
“果然是人红是非多,这次怕是有人想整我了!”
回到驸马府之后,郑子文就让护卫队驻扎在驸马府里,然后命下人准备食物,而他自己则匆匆换了身衣服就进宫去了。
相信只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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