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是这么“一半”,就已经让士兵们感恩戴德了。
同时,这样做带来的最直观的好处就是,大唐如今的征兵效率恐怕已经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地步。
七月下旬,郑子文刚让人在恒州城外贴上了重建白马护卫队的告示,不到三天的时间,就从四面八方聚集了十多万人。
看着情况,不单是恒州、代州、易州、云州四个州,恐怕连其他州郡的青壮年都来了,这在如今这个“好汉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时代,算是一件比较稀奇的事了。
但是,这种看法也只是那些不知道情况的人才会这么想,毕竟他们不知道恒州这边士兵的待遇。
但凡是恒州附近的人,等白马护卫队大幅度征兵的机会,都已经等了好几年了。
这支对外称“白马护卫队”的骑兵部队,内部的人都称自己为“白马义从”,也有百姓叫它为“财神兵”,意思就是属于财神的军队。
他们不但不用担负任何劳役,还享受大唐皇家学院每个月十贯钱的高收入,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得眼睛都红了。
而现在,参加了大唐对高丽战争的士兵,不论生死都得到了高达一千银子的抚恤金,而且死的残的家里还年年都有二十两银子拿,这种好事去哪找?
看看恒州这片,普通百姓里面吃穿不愁,还有钱盖大屋的,一百户里面有九十九户都是有男人在白马护卫队里当兵的!
如今恒州都出现了这样一个情况,两家人请媒婆去说亲,一家的小富的乡绅,另外一家虽然是穷户,但是男方却在白马护卫队里当骑士,人家女方家直接就选了后者。
郑子文从不亏待手下,这已经成了恒州这里的常识,大家都知道,只要进了白马护卫队,就是给国公爷当差,活着能吃穿不愁,死了家里人也能享富贵,比种地强千百倍!
所有,当老刀看着面前一个满脸兴奋的少年,问他为什么要来应征时,他说的话让老刀都忍不住笑了。
“俺要给国公爷卖命!俺想要住大房子,俺想每顿要吃猪腿肉!”
他的话音刚落,旁边的白马护卫队士兵都笑了。
看着有些腼腆的少年,老刀顿时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点了点头。
“好小子,不过我告诉你,我们白马义从可不吃猪肉。”
卖了个关子的老刀,看着有些急眼的少年,再也忍不住,便哈哈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告诉你,我们吃的牛肉!是全恒州……不,是全大唐最好,最肥的牛肉,而你要做的,就是忠于咱们的国公爷,告诉我,你能做到吗?”
少年的眼睛顿时更亮了,然后用力的点了点头。
“我能!”
最快更新无错小说阅读,请访问手机请访问:http://
第4卷太师之路第三百一十章点丝成金
?_id=〃u1662291〃;_id=〃u1749449〃;_id=〃u1749455〃;
恒州又开始征兵了,当然,这一次郑子文不用亲自到场了,老刀知道该怎么挑选好苗子。
还是老套路,从恒州跑到文县,然后俯卧撑、仰卧起坐、蛙跳等等一起上。
为了加快选拔的速度,老刀还让那两百多个白马护卫队成员一起负责考核,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士兵们,当场就把前来考核的新兵整得哭爹喊娘。
面对质疑,他们当然有正当理由。
“你们以为国公爷的私人卫队是那么好进的吗?别做梦了,有能耐就上,没本事就滚!”
一时间,倒是没人敢反驳他们。
这一次征兵,对外依旧是宣称征召保护恒州的护卫队,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征召的名额比原来翻了两倍,达到了两千人的名额。
而且,这个名额可以放宽到两千九百人,说白了,只要不满三千人就行。
这当然不是郑子文自作主张,而是李世民亲自给出了旨意。
不但如此,这一次,李世民就连这支军队的军旗都赐下来了,是由阎立本亲自动笔,工部十几个大将作一起动手制作的战旗。
战旗的底色是荣耀的金色,代表了至高的皇权,战旗中间的图案是一只身穿甲胃仰天咆哮的巨熊,象征着这支部队无与伦比的勇气和力量。
而这支新组建的护卫队的名称也是李世民赐予的,叫做“飞熊军”。
当郑子文听到这个名字时,就知道主角是谁了,看着身边正抱着一个盆子蜂蜜猛舔的熊三,顿时咧开嘴笑了。
“哈哈!你小子现在也成精神象征了!”
“嗷……”
熊三这家伙,自从回到长安之后,郑子文连续三个月都是一天一盆蜂蜜的供着它吃,这家伙居然还是没有吃腻,身材倒是胖了一圈,隐隐有突破六百公斤的迹象。
前两天李世民还专门让郑子文把这家伙带去让他看了一眼,并叮嘱郑子文好好养着这只他的“救命恩熊”,还让御膳房送来了几十斤糕点,让这家伙饱饱的吃了一顿。
期间,李世民还像是开玩笑一样和郑子文聊了起来。
“哎,我说郑财神啊,如今朕又缺钱了,要不你教教朕如何点石成金,如何?”
看着一脸笑意的李世民,郑子文顿时笑着耸了耸肩。
“陛下说笑了,点石成金微臣是不会,不过和点石成金一样的方法倒也不是没有。”
李世民一听,顿时来了精神,眼睛都瞪大了。
“说说看,说得好的话,朕重重有赏!”
“是!”
郑子文立刻点了点头,然后再一次笑了起来。
“陛下,我们大唐如今经济已经开始日益繁荣,已经有了盛世的预兆,昨天我在街上的时候,就发现我们长安的一匹丝绸比上个月跌了五文钱。”
李世民不知道为什么郑子文说的有些词不达意,但却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听着。
郑子文也不卖关子,直接朝着李世民点了点头。
“陛下,我所要说的就是这个丝绸,您知道,丝绸在我们长安不算什么贵重货物,一匹丝绸贵的不过两三贯钱,便宜的不到一贯钱,但是,只要出了陇右过了大食,丝绸的价钱就不按匹来算了。”
李世民顿时好奇的眨了眨眼睛。
“拿按什么算?”
“按两!”
一说到钱,郑子文的眼睛顿时变得闪闪发光起来。
“一两丝绸二两金,陛下您说,微臣这算不算是点丝成金啊?”
李世民眯着眼睛不过话,脸上的神色变了好几次,过了好半天,才把目光转向郑子文。
“该怎么做?”
郑子文听出他问这话的意思应该是相信了,但是还有一丝不确定。
于是郑子文再次笑了起来。
“陛下多虑了,这个做法并不复杂,我把他归结为三个步骤!”
说到这里,郑子文顿时伸出了三个指头。
“第一,带好丝绸,第二,通过陇右和大食的商路把货运出去,第三,以一两丝绸二两黄金的价格卖掉。”
看着郑子文停了下来,李世民还有些发愣。
“没了?”
郑子文很认真的点了点头。
“没了!”
“……”
看着有些面色不善的李世民,郑子文顿时讪讪笑道:“如果硬要说有什么,那就是这路上有些不太平,其他倒是没什么,咱们的丝绸到了那边,的确值这个价。”
听到郑子文这么说,李世民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原来是这样,如此朕就放心了,至于不太平的地方,朕会让他们太平的。”
对于李世民的话,郑子文一直有些弄不明白,直到两个月之后,他终于知道李世民说的“让他们太平”是怎么回事了。
焉耆被灭了。
焉耆是一个小国家,地处陇右边陲,平时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顶多就是在边关设个卡收个费抢点商人货物什么的。
要说他真的有什么错的地方,恐怕就是错在挡了李世民的财路。
所以归纳起来说,就是焉耆之所以被灭,其实就是因为李世民被财富刺激的红了眼,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下了一个命令。
然后,大唐士兵被军功和财富刺激得红了眼,就“嗷嗷”叫着把焉耆灭了。
从出兵到灭掉焉耆班师回朝,不到两个月,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大唐如今的战斗力已经爆表了。
接下来,李世民就尝到了郑子文所说的“丝绸换黄金”的甜头。
而且,他发现郑子文说错了,大食国那边才是一两丝绸二两金,过了大食往西再走几百里,就是一两丝绸三两金!
当负责出售丝绸的官商带着几车黄金回来时,李世民完全震惊了,他第一次发现,原来钱居然这么好赚。
于是,当天长安街上的御酒阁旁边就新出现了一家商铺,名叫“御绢阁”。
大家都知道这个地方是做丝绸生意的,但这个商铺做的生意和其他的商铺完全不同,因为它只收不卖!
而且,这个地方只把丝绸分为两个档次,上品和下品,上品丝绸就是市场上比较好的丝绸,这种丝绸御绢阁以每匹丝绸九贯钱收购,而差一些的御绢阁则给出了三贯钱一匹的价格。
这是市场价的三倍!
整个长安的丝绸生意顿时迎来了一次“大地震”!
令大家感到意外的是,御绢阁这一次真的是拿出了血本,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就把长安城的丝绸价格抬高了三倍!
如今,不是富贵家庭,真的穿不起丝绸了。
与此同时,一支超过五万人的护卫队,护送着一支庞大的车队离开了长安。
同时李世民也颁布了新的旨意,所有的商人,不得将有关丝绸的一切带出大唐,包括蚕和蚕卵在内,都不允许带出大唐,一旦发现偷带的——斩!
李世民之所以做出这么严厉的办法,无法就是为了一个字——钱。
丝绸带来的暴利让李世民都充满了震惊,他很清楚,如果他掌握了这条商路,只需要短短两年的时间,那些世家大族再也无法和皇权抗衡。
有了钱,他可以免除大唐所有农民的赋税,让世家大族失去生存的土壤。
有了钱,他也可以像郑子文那样,在全国开上几十所不要钱的私塾,让世家大族失去新鲜的血液。
有了钱,他可以供养更多的大唐军队,摆脱世家大族对军队的掌控,让军权完完全全的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李世民似乎已经看到了,看到了以后的大唐皇权至上的一天。
什么“五姓七望”,什么“千年世家”,在国库丰盈的皇权面前,通通靠边站!
为了能看到这一天,怀着对未来的展望,李世民对丝绸交易的事越发上心。
这一天深夜,李恪独自跑来求见李世民,在见到李世民之后,当即就向他请求让他掌管丝绸商路的事宜。
听到了李恪的请求,当时李世民还愣了一下。
“你不觉得做商人的事委屈了你吴王的身份吗?”
面对李世民的这个问题,李恪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
“儿臣不关心什么身份,只要能为父皇分忧,就是儿臣最大的愿望!”
听到他这样说,李世民最终满意的点了点头,把这个事情交给了他,李恪当即高高兴兴的拜谢了李世民,然后退了出去。
李恪的高兴,是发自真心的。
自李治当上皇太子后,魏王李泰被贬为东莱郡王,离开了长安,而他也变成了边缘人,李恪知道,他再没有点什么行动,他也将成为第二个李泰,甚至连李泰都不如。
李泰被贬,那是因为人家竞争失败了,但是就算失败了,人家依旧被李世民当成儿子看,而他李恪,更像是个边缘人。
历史上的杨妃,并不像电视剧里面那样受宠,相反,这位隋炀帝的女儿,是一个亲爹不疼,老公不爱的可怜女人。
试想一下,如果杨广心疼这个女儿,怎么可能几次出巡都不带她,以至于被李世民捡了个便宜。
如果李世民爱她,怎么可能没有等她守孝三年,在武德二年就有了李恪这个孩子?
而且,李世民对李恪也格外严厉,完全没有对李承乾和李泰以及李治三兄弟的父子柔情。
李恪是个聪明的孩子,他感受到了李世民的冷漠和长孙无忌的敌意之后,他就带着厚礼去求了郑子文。
在和郑子文单独相处之后,李恪顿时“噗通”一声跪倒在地,眼泪哗哗的都流了出来。
“呜呜,求太师救我!”
最快更新无错小说阅读,请访问手机请访问:
第4卷太师之路第三百一十一章太师的悠闲生活
?_id=〃u1662291〃;_id=〃u1749449〃;_id=〃u1749455〃;
郑子文一直都知道自己是容易心软的人,面对痛哭流涕,只为求一生存之道的李恪,郑子文心软了,所以给他指了一条明路。
“你是立场是个大问题,这样,你去求你爹让你负责大唐对大食的丝绸商路,彻底和那些世家大族划清关系,可保你一世富贵。”
李恪听了郑子文的话,所以才有了李恪深夜面见李世民的事。
郑子文没指望他给李恪出主意这事能瞒过李世民,他只想做到无愧于心而已。
毕竟从心里来说,郑子文对李恪还是比较赞赏的。
对于这个在历史上也是差一点就当上皇帝的吴王,就连那位留着大背头的伟人都说过一句话。
“李恪英物,李治朽物,知子莫若父。然卒听长孙无忌之言,可谓聪明一世,懵懂一时。”
意思很明确,就是说,李恪是人才,李治是废柴,李世民其实啥都知道,可惜临死前听从了长孙无忌的话,聪明了一辈子,临死前干了蠢事。
所以,这一次郑子文决定扶李恪一把。
“李恪啊李恪,我可不是给你老李家面子,我是给最崇拜的伟人面子。”
李恪走后,郑子文仰望星空,嘴里喃喃自语。
“伟人,俺向您致敬,你保佑俺在大唐平平安安,财源广进,子孙满堂,阿门!”
虽然那位伟人真的很伟大,但可惜他一千多年后才会诞生。
虽然那个经常说“阿门”的教会在后世很庞大,当在如今这个时代,它还是一个“非法组织”。
所以,不管从什么角度上说,郑子文的祈祷都不会有任何作用。
当然,这一切郑子文也都不会在意,因为他现在最关心的是自己的家人。
这一年多的时间,他跟随着李世民出征高丽,虽然获得了功名利禄,但却错过了自己儿女叫的第一声“爹”,也错过了扶着他们学会走路的时光。
这一切,郑子文感到很遗憾,所以他打算把这一切都补回来。
“乖女儿,叫我!”
“爹!”
“乖,再叫我!”
“爹!”
“再叫我!”
“……”
郑萌宝作为郑子文和李丽质的女儿,在满周岁的时候就被长孙皇后赐予了新月郡主的封号,李世民回来之后更是给予了封地并赐食邑三百户,可谓是真正的金枝玉叶。
对于这个女儿,郑子文对她的宠爱远超她的另外三个哥哥,让李澄霞、崔茵茵和卢敏一阵眼热,暗叹为什么自己生的不是女儿。
次年六月,郑丽琬也诞下了一个儿子,郑子文立刻就把早已准备好的“郑豹”这个“标签”贴了上去。
至此,郑子文便有了四子一女,在他这一辈中,他算是比较“高产”的。
郑子文在开枝散叶了,荥阳郑家满意了,他们高高兴兴的把几个孩子全都记入了族谱。
李世民也满意了,因为郑子文的孩子多,家大业大,对大唐的归属感就越强,同时有了家人的束缚,行事也会稳重些。
群臣也满意了,因为郑子文忙着在家带孩子,已经一年多没来朝堂了,少了这尊“大神”插手朝政,大家也舒服些。
同时,很多人也对郑子文这样的行为嗤之以鼻。
“带孩子不是女人的事吗?郑子文此举真是有辱斯文,不知所谓。”
对于这样的“老封建”,郑子文用一句话就堵住了所有人的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郑子文说的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