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郑丽琬的服软,卢敏却果断的摇了摇头。
“不行,上次的事你把我害惨了,相公好几天都没理我,我才不要呢。”
显然,卢敏对于郑丽琬“坑队友”的事还一直铭记于心,并且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
听到了她的话,郑丽琬似乎明白了什么。
“敏儿妹妹,你的意思是,相公他不理我是因为上次我踢了他一次?”
卢敏顿时白了她一眼。
“不然你以为是什么?还有,你不是踢了相公一次,而是两次!”
刚一说完,她顿时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郑丽琬。
“不会吧?难道你一直都不知道为什么相公疏远你?”
郑丽琬确实不知道,所以被卢敏这么一说,她顿时羞得满面通红,然后一句话也不说,捂着脸就跑了出去,然后把自己关在了自己的屋子里。
直到出来吃午饭的时候,她的脸还有些微红。
郑子文并没有去关注郑丽琬的脸色,他只是“呼啦呼啦”的吃饭,等大家都吃完了之后他就开口了。
“好了,既然大家都在,我就说一件事,住在县衙毕竟不是长久之事,所以我打算买一套宅子。”
说道这里,他左右看了看,发现并没有人说话,顿时点了点头。
“既然没人说话就代表同意了,其实宅院我已经看好了,是一套三进三出的大宅子,价钱也很便宜,只要九十多贯钱,家具也很齐全,大家有什么意见。”
郑丽琬和卢敏一齐摇了摇头,郑子文顿时一拍巴掌笑了。
“那就这样愉快的决定了,曹二狗你把钱扛上,跟老爷我去把宅子买下来,其他人收东西开始搬家!”
“是,老爷!”
郑子文高高兴兴的出去买宅子了,看得出他的心情很好,出门的时候嘴里还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
出售宅子的是一个身材微胖的中年男子,见郑子文来了连忙向他躬身行礼。
“小人王福见过县令大人。”
郑子文顿时挑了挑眉毛。
“王家的人?”
“是!”
王福笑起来很和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我家大人曾经吩咐过,如果县令大人有意买下这套宅子,价低一些也无妨,若是手头不宽裕,暂缓几个月也是可以的。”
郑子文一听顿时就乐了。
“哟,这么好呀?你家大人是谁?”
王福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家大人曾经也担任过云岚县令,如今是恒州刺史。”
郑子文顿时一拍巴掌。
“哦,你家大人是王洛啊,呃……王洛王大人,我来之前和你家大人也有过一面之缘,呵呵。”
看着王福古怪的目光,郑子文面色有些尴尬,他忽然想起,在这个时代称呼自己的上官是必须用敬语的,直呼其名显然有些过于另类了。
郑子文连忙转移了话题。
“那个……王福啊,这俗话说得好,无功不受禄,这宅子呢我买了,不过这宅子是不是过于便宜了?总不能让你家大人吃亏不是?”
郑子文言下之意也就是说我愿意出钱买你的宅子,也就是普通的交易,而不是低价买了欠人情。
毕竟,人情债可比金钱债难还多了。
对于郑子文的态度王福似乎也有预料,顿时笑着摇了摇头。
“县令大人多虑了,这里毕竟只是一个小县城,九十八贯已经是很贵的价格了,既然县令大人同意了,小人这就给您拿地契。”
宅子的交易很顺利就完成了,把房契交易给郑子文之后,王福就乘坐马车离开了。
看着已经远去的马车,郑子文顿时摇了摇头,他有些弄不明白王家的态度。
按理说隔了这么久了,他在长安和王珪父子的不睦这边也应该知道了,但为什么王家居然还对他这么客气?
郑子文想不明白,同样的,王福也想不明白。
“老爷,那郑子文与我王家不和,为什么我们还要向他示好?”
回到恒州府之后,王福就对王洛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而王洛却皱了皱眉头。
“王福,你错了,和郑子文不和的是王珪父子,不是我太原王家,这一点你要分清楚。”
看王福还有些疑惑,王洛顿时叹了口气。
“自陛下登基后,王珪这厮得意忘形了,先前就得罪了高士廉,这高士廉是什么人?那可是当今皇后的舅父!”
王洛发现自己的情绪有些激动了,他闭上眼睛长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摇了摇头。
“因为此事,朝着已经有人对他不满了,如今他又得罪了这个郑子文,这个也不是什么易与之辈,前两月京城中因为他已经有一百多位官员身首异处。”
“嘶……”
王福顿时色变,一脸的不可置信。
“老爷,我看着郑子文不像是传言中的那样。”
“知人知面难知心,王福,你可知这郑子文有两个名震长安的外号?”
王福顿时摇了摇头,但看着王洛认真的样子,王福的表情也逐渐凝重了起来,然后用询问的目光看着王洛。
“莫非……”
。。。
第2卷无敌大县令第九十二章凶名赫赫
王福没有去过长安,自然也不知道郑子文有什么外号,但王洛却知道。
毕竟他可是堂堂一州的刺史,怎么也算是一个消息灵通之辈。
面对王福询问的目光,王洛微微点头。
“这郑子文的第一个外号叫做‘吊睛白额虎’,说的就是他嚣张跋扈目中无人,而第二个外号叫做‘活阎王’,说的就是他性情暴戾,心狠手辣,现在你还以为他是那种心慈手软之辈么?”
听着王洛侃侃而谈,王福的面色顿时呆滞了——他被吓到了。
想到之前他和郑子文面对面时,郑子文那个笑容居然还让他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一想到这里,王福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笑面虎啊,太可怕了!”
看着王福露出后怕的神情,王洛的脸色顿时也浮现出一种深有同感的表情,于是他他轻轻的拍了拍王福的肩膀。
“现在别说我们,就是整个王家都不敢轻视这个郑子文,只要他在河东道一天,我们就不能被他找到接口。”
王福顿时一愣:“借口?”
“对,借口!”
王洛顿时点了点头。
“众所周知,太原府乃是龙兴之地,当初太上皇就在此起兵,陛下一向对我们世家大族不放心,恐怕这次郑子文来这里也是陛下的意思,若说被他找到了动手的借口,恐怕我们王家就要面临灭顶之灾了。”
不得不说,这又是一个美妙的误会,王洛怎么也想不到,李世民把郑子文从长安赶出来,完全就是因为看他不顺眼。
而听到了王洛的话后王福顿时皱了皱眉头。
“老爷不必多虑,我王家并没有见不得人的地方,而且在朝中也颇有声望,就凭一个郑子文,也奈何不了我们。”
听到了王福话,王洛却摇了摇头。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这郑子文在这河东道也呆不了多久,长乐公主是陛下的长女,所以我琢磨着等年过了,这位驸马爷就该回长安了。”
王洛的脸色顿时严肃了起来。
“所以在这之前,咱们就既不用过多的去讨好他,也不要去得罪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就好。”
王福也正色道:“是,老爷。”
而郑子文却完全不知道自己早已经成了凶名赫赫之徒,此刻的他正为了搬家忙得焦头烂额。
“怎么会有这么多东西?二狗……二狗你死哪去了……过来帮忙……”
曹二狗也忙得够呛,跑过来的时候还气喘吁吁的。
“爷……光凭咱们,搬到明天也搬不完啊!”
郑子文顿时给了他脑袋一巴掌。
“县衙里不是有四个衙役吗?去叫他们来!”
这厮俨然已经将县衙的衙役当成了他家的使唤下人,但曹二狗却没有动身,而是向他劝解起来。
“爷,使唤衙役倒是没什么,不过老爷您想呀,三夫人和四夫人出趟远门都找不到人陪同这说不过去啊,想当初咱们在京城里也是有几个下人的,如今府里就我一个……”
郑子文一听,觉得曹二狗说也也确实有道理,于是就点了点头。
“今天先去叫衙役来帮忙,明天咱们去太原城的奴市看看,买上几个奴隶来,用着也放心。”
“是,小的这就去。”
郑子文很清楚,蒸馏酒的装置实在太简单了,而它所能创造的利润又过于巨大,堪称是一本万利!
毕竟技术这东西,说白了就是一层窗户纸,一旦捅破了,其实也就是那么一回事。
买奴隶也是郑子文刚才想到的,为的就是保护好自己蒸馏酒的秘密,奴隶的身家性命都掌握在主人的手里,他们的忠诚自然也是最高的,作为保守秘密的人是再好不过了。
至于奴隶的待遇,在郑子文看来,他们跟着自己肯定要比跟着其他的主人幸福,除了一个身份之外,其他的和别人都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还要比一般人好得多。
比如曹二狗,就算郑子文把他的奴隶契约还给他,他肯定也不愿意走的。
这和人格尊严无关,这是属于这个时代的特征。
第二天一早,郑子文就出发前往太原府,当然他并不是一个人上路的,他还带上了曹二狗和郑丽琬。
曹二狗做为郑子文的专用狗腿,自然是要带上的,而郑丽琬则以想去看看自己在太原府的那家酒楼的生意为由,央求郑子文带上了她。
卢敏也想跟去,可惜她实在想不到什么合适的理由,偏偏撒娇又没用,于是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笑靥如花的郑丽琬跟着郑子文一路扬长而去。
“敏儿妹妹,姐姐会照顾好相公的,我们回来之前记得把新家打扫干净哟!”
“是!”
“敏儿妹妹,两为公主殿下也麻烦你多多照顾了。”
“是!”
“哈哈哈哈!”
“……”
面对郑丽琬的挑衅,卢敏只能咬牙跺脚,却没有其他办法。
马车驶出了一段路了,郑子文看了一眼旁边正挽着他的胳膊笑得开心的郑丽琬,无奈的摇了摇头。
“你和卢敏能一起好好玩耍吗?”
“相公说笑了,我和敏妹妹一直都亲如姐妹。”
“是吗?”
“当然!”
“……”
两个女人的小动作郑子文心里明白得很,毕竟老婆多了就是这样,想要一团和气明摆着是痴人说梦,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平时她们斗一斗似乎也挺有意思。
全当打发时间了,反正受益的都是自己嘛!
傍晚的时候,郑子文三人就到了太原城,到了之后曹二狗留下来守着马车,郑子文和郑丽琬则去了奴市。
太原城的奴市属于二线奴市,主要奴隶是新罗人和突厥人,大多数都是已经交易过一次的奴隶了,所以价格要高一些。
当然,长相粗犷的突厥奴隶的价格和漂亮的新罗婢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到了奴市之后,郑丽琬就朝着郑子文笑了起来。
“相公,这里之前我也来过,我给您带路吧。”
“也行!”
郑子文顿时点了点头,然后跟着郑丽琬走,走了一段路之后似乎想到什么,顿时一脸怪异的看着郑丽琬。
“你没事来这干嘛?难道你有什么特殊的嗜好?”
看着郑子文怪异的眼神,郑丽琬顿时哭笑不得。
“爷,妾身才不是你想的那种怪人,妾身买了酒楼,自然也是需要人手的,妾身来奴市又有什么奇怪的?”
“酒楼缺人你应该去雇一些伙计,但你却直接来奴市买奴隶,难道这不奇怪么?”
“这有什么奇怪的?”
郑丽琬顿时白了郑子文一眼。
“雇人多贵呀,咱们又不是只开一两天,雇一个账房就行了,其他的还是买奴隶划算,可惜没有会算账的奴隶。”
郑子文:“……”
。。。
第2卷无敌大县令第九十三章买奴隶
听到了郑丽琬的话,郑子文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
在大唐这个时代,一般的一线城市都会有奴市,买奴隶确实不值得惊讶。
别说那些贵族富商,就算是稍微有一些钱的平民百姓,买一个奴隶回去种地耕田也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毕竟奴隶比耕牛便宜得多。
想到这里,郑子文的心里顿时有了一些难以名状的感觉,毕竟光天化日的买卖人口,怎么都感觉有些违和感。
这时,一个声音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哟,这不是同福酒楼的郑娘子吗?来我这有何贵干呀?”
在大唐,商人地位卑贱,既不被称为“掌柜”,也不被称“老爷”,“员外”,当然“相公”这样的高端称呼也轮不到他们。
郑丽琬被称为郑娘子,也不是蔑称,只是一个普通的称谓而已。
听到这个声音,郑子文顿时回过了头来,顿时一个擦脂抹粉,浓妆艳抹的男子朝他走了过来。
郑子文顿时大惊失色。
“妖孽,站住,还不快快现出原形!”
“……”
周围顿时寂静一片,郑丽琬顿时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噗……相公你真逗……妖孽……哈哈哈哈!”
对方听到郑丽琬对郑子文的称呼,顿时面色一动,然后躬身试探着问道:“可是郑爵爷当面?”
郑子文顿时一愣,然后有些惊讶的瞥了他一眼。
“哦?你居然认得我,你是谁?”
对方一听,立刻向着郑子文就是一个深鞠躬。
“小的叫做伍德,郑爵爷叫我小伍就行,爷是来挑几个使唤人的吧,里边请。”
说着,这屈身引着郑子文往里面走,一路上都弯着腰,看着他的这个样子,郑丽琬顿时压低了声音道:“相公,他看起来很怕你呢!”
郑子文顿时瘪了瘪嘴,然后耸了耸肩。
“莫名其妙!”
郑丽琬一听,顿时又笑了起来,两只眼睛都眯成了一对月牙儿。
“相公,你刚才为什么说他是妖孽呢?”
被她这么一问,郑子文顿时反应了过来,在大唐男人涂脂抹粉似乎已经是惯例了,而且比起女人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这时候却不能说,要是传到别人的耳中,得罪的人就海了去了。
郑子文不怕得罪人,但却不愿意无缘无故的得罪人,所以他耸了耸肩。
“因为爷我乐意,爷高兴怎么叫就怎么叫,如果不满意可以来找我,你可以问问他满不满意?”
走在前面的伍德顿时浑身一颤,连忙转过身,脸上堆满了笑容。
“爵爷说的是哪里的话?无论您叫小的什么,那都是小人的荣幸,换了别人还没这个机会呢,小人高兴都来不及,怎么会不满意呢?嘿嘿!”
郑子文顿时哑然,然后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小伍啊,你有没有一个失散多年的兄弟叫曹二狗?”
伍德一愣,然后茫然的摇了摇头,郑子文顿时叹了口气。
“唉……没事,我就是随口问问,对了,你什么时候混不下去了可以来找我,我还缺一个狗腿子,我觉得你挺合适的。”
“……”
您这样明目张胆的招狗腿子真的没问题吗?
一旁的郑丽琬已经笑得直不起腰来了。
看着伍德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郑子文顿时也没有了继续逗他的心思,朝着他摆了摆手。
“我开玩笑的,不用在意,今天爷是来买奴隶的,说实话,你这小胳膊小腿的爷看不上,给我把你们这里最壮的奴隶找来!”
“好好好,没问题,爷您稍等!”
说着,一溜小跑的就不见了,就像背后又猛兽在追赶他似的。
郑子文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然后立刻就有人送了茶水,郑子文一边喝茶一边等待着。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郑子文就听到了门口传来一阵铁链发出的“唰唰”声。
抬头一看,只见两个手上和脚上都带着镣铐的人跟着伍走了进来。
他们的个子很高,粗略一看超过一米八,须发皆张,样子十分粗犷,身材更是十分魁梧,胳膊都快比得上郑子文的大腿了。
砂锅那么大的拳头有木有啊?
两人进来后,冲着郑子文就笑了,嘴里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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