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真的,他真的是个书生……他有着书生该有的文采、傲骨、气节,他锋芒毕露,盛气凌人……
他总是喜欢告诉自己,没有试过锋芒毕露,又哪能学会韬光养晦……所以,他一直便是那般引人注目……
……………………
“不会四书五经书画,略通诗词。
不识人情事故百味,稍尝冷暖。
偶得所思,叙以成书,以求换得三五散钱,安生度日。
幸在年少,人生路长,偶思寻觅知己佳人,白首皆老。
何奈,落花随风,清水逐流。
唯有,即兴歪作,徒增笑尔。”
一个寂寞而有才华的男人,似乎势必会遇到一个女人……
那是一个谈不上有多漂亮的女人,有着柔美的声音,和一双狡黠的眸子……
张狂喜欢叫她妖女,他总是厚颜无耻地说,你是一个美到妖一般的女人……他喜欢看她欢喜的眼神,和那娇羞的笑……
…………………………
和所有的故事不同,这里只有开头和结局,没有经过……
一场与欢喜无关的闹剧,让这个年轻的男人明白,女人天生就会演戏,而会演戏的女人,最喜欢骗人……
这个时代,真诚是一种很不值钱的东西,它比不过一瓶好酒,更比不过一只钻戒……
年轻的男人开始渐渐学坏……因为他明白,这个世界,好人是没有好报的……
“少爷。回去吧。身子要紧……”秦汉站在三米远的地方,默默守候。秦逸站了多久,他便站了多久……
少爷伤悲了,他知道,一看便知道……
他不知道少爷为什么伤悲,他也没有能力为少爷分担,所以,他能做的,唯有默默守候……
“嗯。”秦汉的话语让他回神,秦逸转过身,微微点头。但是他却没有挪动脚步,因为他壶中的烈酒还没有喝完。他往前踏出一步,让自己彻底沐浴在刺骨寒风中,血脉冻结……有些时候,身体的寒冷,能够压下孤寂的寒心。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衣冠飘飘,长袖飞舞,秋冬的寒风中,这个俊逸儒雅的少年,便宛若乘风仙人般飘渺……
……………………
“走吧。回客栈吧。”汹涌的醉意让秦逸目光朦胧身躯摇晃,他酒量不好,他一直知道。
秦汉赶忙上前两步,一把扶住了自家少爷那略显消瘦的身躯。清秀俊逸的脸庞苍白一片,在寒风的肆虐下,没有一丝血色。
“唉!”秦汉叹了一口气,将醉倒在他怀里的少爷背起,朝着客栈的方向走去。“少爷是越来越感怀了……”
……………………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久了。即便他拥有在强大的力量,也比不过他所拥有的寂寞……
——铸剑无名氏。”
“如果没有《地藏心经》,或许我永远都不会是个好人……
——秦逸。”
第一第一章 锋芒所指(一)
清风徐徐,明月高照。凤阳山上,星稀月影乱纷晓。
天之将明未明,月之将隐未隐,地阴浊气升,天罡阳气降,分华万籁皆寂静。
叶知秋静立于峰峦峻岩之上,双手背负,衣袖飘飘,长发飞舞,傲然而立之态,宛若乘风仙人。待到一束月华照在他身上时,他这才回过神来,悠然后退一步,反手从衣袖中拿出一面土黄色造型古朴雅致的八卦镜,放在了刚刚站立的峻岩上。
右手平稳拖住青云八卦镜,叶知秋微微皱眉,单手结印掐诀,口中清喝道!
“北斗借月!”
一束肉眼可见的雪白月华凝聚在了青云八卦镜上,清丽的光辉,将周围照得敞亮一片。
叶知秋托起青云八卦镜,反手将其倒转,逆扣在了左手上!将右手食指放入口中,咬破,逼出一滴精血,弹在了青云八卦镜的后天卦上。
“星辉指路!”
照在青云八卦镜上的月华一震,而后朝着一个方向射了出去!
……………………
“糟糕!那妖孽居然去找那位功德善人了!!!”
待分清月华射出的方向后,叶知秋不由面色大变,惊喝道!原来这几日那妖孽行踪飘忽不定,好几日都营造出害人的假象,让他东西游走,就是找不到它隐逸的定所。
叶知秋没有想到这妖孽刚出世便有如此灵性,居然懂得使用阴谋诡计!无奈之下,他唯有请出青云八卦镜,在明晓时分,借助北斗月华指出妖孽逃遁之所!
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妖孽数次以假象迷惑他,而最后目标所指的,居然会是那位已经离去一日的俊雅青年!
“该死!这妖孽居然懂得这么多!要是再不把它收服!三百年前的灾祸势必重演!”
叶知秋目光凌厉无比,他毫不迟疑地从贴身的怀里,摸出了一块泛黄古玉雕刻成的令牌,掌心运劲,捏成一片飞灰!这是昆仑符箓派特有的骨玉令!历来只有上古妖魔现世时,方才可以使用!!一旦捏碎骨玉,方圆五百里之内,所有昆仑道门的弟子都会有所感应。而师门内,更是会派出闭关已久的长老降妖伏魔!
叶知秋因为是符箓派这一代的首席弟子,所以才有幸掌管着一块骨玉令。
这妖孽出世方才四天,就已经懂得吸怨纳恨之法!要是再让它多活几日,天知道这个世界会不会出现一个“天魔王”!!!
今日遇到的那个俊逸少年是个善人,是个大善人!这点,叶知秋一看他身上的功德金光便知道!
若是这样的一个善人,一个大善人,最后却被一只僵尸吸干精血而死?!!!那位善人?死后会如何?!!!
行善济世!最后却不得好死!!!
怨气!无边的怨气!!!他生前所做的好事越多!死后他产生的怨气将会越大!而这些怨气,便是那僵尸的血食!也是它力量的源泉!
事情到了这一步,叶知秋也不得不倾尽全力,将其诛杀!
……………………
秦家五代行善,而秦逸又是秦家唯一血脉……秦逸若是死了……这个世界,怕不单单是多出来一个“天魔王”了……
*******************************************************************************************************************
“少爷。打听好了。这里就只有两家药店。”秦汉端着一碗混沌放到了秦逸面前,开口道。少爷昨夜喝醉了,一直到晌午时分才睡醒过来。早饭也没吃,所以他特意去买了碗混沌回来。混沌好下肚。
“嗯。”
秦逸微微点头,伸手接过混沌,拿起筷子‘呼呼’吃了起来。宿醉一宿,腹中早已经空空如也,不吃点东西下肚,人难受的很。
人世诸多感怀,亦不过是因为事与愿违,割舍不下罢了。
学会豁达,才能放下……
“这两家药店在哪?”一碗混沌下肚,整个人也暖洋洋的好不舒服。秦逸拍拍手,看着秦汉问道。昨日他便吩咐秦汉去问问这县城里有几家药店。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都在北面城口。”秦汉唤来店小二,吩咐他将桌子收拾干净。这进县虽然说是一个县城,但是也就比一个镇子大些,整个县城,也就两家药店。不过好在过往的商人不少,他多花了点银子,终于是买到了两匹不错的骏马。
“嗯。我们过去瞧瞧。”秦逸闻声点头,起身往客栈外走去。这小些的地方,是没有医馆的。除了江湖术士和游方郎中,寻常百姓若是生了病,就唯有去药店找坐堂大夫。按照惯例,哪家药店大夫看的病,就在哪家药店抓药。
“少爷。我们去药店干什么?!”秦汉跟在秦逸后头,好奇地问道。少爷行事越来越捉摸不定了,这会儿,他也猜不明白自家少爷到底要干什么。
秦逸闻言,回过身,淡笑道:“你们习武之人,若是受了伤。光凭真气能不能够痊愈?”
“很难。”秦逸闻言,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内家真气虽然也有疗伤的效果,但是如何比得上药物见效。除非是练到了洗髓伐骨的地步,要不然受伤的话,必须借助药物相辅。
“哦~!我明白了!”秦汉一拍脑袋,恍然大悟!他将头凑到秦逸耳边轻声道:“少爷是想打探一下盗墓贼人何时离开的这里!?”
秦逸顿足,微微点头。“正是。”
……………………
“你去那家问问。”秦逸指着街对面的那家药铺,对着秦汉吩咐道。
说完,他也不多做等待,直接起身进了这边街的“和春堂”。
药铺里有些清冷,没有多少客人。这也难怪,历朝历代医生都是一个两面性的职业。
进了药铺,秦逸直奔右进的坐堂大夫。也不多说,他直接采取了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
他拿出一小块散碎银子递到了那个中年坐堂大夫面前,出声询问道:“大夫近几日可曾见过一个右脸带着三颗痣的人?”
中年大夫一看秦逸进门,正有些纳闷,他张三顺可是有真本事在身的‘神医’。虽然目前是他自封的。但是,他眼力功夫还在。秦逸一进门,他便看出这个俊逸儒雅的年轻人精气神十足,即便是壮年汉子也有所不如!
没病进药店,那就是为别人抓药了。可是?他为什么又跑自己这儿来呢?
待到银子出现在眼前,张三顺不由的眉头一跳。这钱,可不少……
他虽说是个坐堂大夫,一月奉钱也有五两,但是一家老小都指望着他吃饭,这银子,也就勉强够花……
眼前的银子不多,但也有一两了。够得上他几天的奉钱了。只是回答一个问题……算不得出卖病人隐私吧……
……………………
拿起银子,放入袖口,张三顺闭目假装思索了片刻,这才出声道:“这位公子。前几日确实有个右脸上带着三颗痣的男人来过药房抓药。”
秦逸眉头微皱,又拿出一块约一两重的银子,沉声问道:“到底是几日?!”
张三顺顿时眉开眼笑,伸手飞快地接过银子,斩钉截铁地说道。
“两天前!”
……………………
****************************************************************************************************************
(《战器狂徒》同组作者的书。闹书荒的可以去看看。他可比我更新快多了。。。)
第一第二章 三月会试(二)
“少爷。我们不去追那个盗墓贼吗?”
秦汉牵着马走在前头,犹豫了片刻,终于是忍不住回头问道。
秦逸闻言,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摇摇头轻声道:“他两日前便已经离开了。人海茫茫,到哪里去找?况且那位法师也只是说盗墓贼人往渝州方向去了。我们能不能碰上还是个问题。”
“此行我们抄小道赶去渝州,若是能碰上那逃遁的贼人,正好就为民除害!碰不上,也就只能联系渝州官府缉拿贼人了。”秦逸抬手轻柔地捋了捋身旁骏马的鬓毛,这头牲口与他不是很熟,需要稍稍安抚一下。
“再说。”秦逸环顾了一下四周,淡淡一笑,开口道:“没有多久,就要过年了。我们在路上耽搁了太多的时间。若是不尽快赶往渝州,置办好一处宅府,到时候怕是要……”
秦逸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他想说的,秦汉已经是知道了。
秦家是士族,即便已经落魄了。虽然秦逸表亲姑父是渝州知府,但是那毕竟是外家姓氏,算不得是自己人。秦逸若是在姑父家过年,虽然没有失了礼数,但却是落了颜面。反倒是叫那些江南的‘娘娘腔’士子们,看不起。
士族之人,最重视的是体面与气节!作为整个时代中的上等人,他们是不必为衣食住行而担忧的。
人有所持,方有所傲!
人有所傲,方有所守!
一个要脸面的人,与一个不要脸的人,其相差,何止万里!……
虽然秦逸本身对于这些东西并不是很在乎,但是在潜意思里,他还是按照这个世界的准则去做事。
人力有限,岂能凡事尽皆善美,行事做人,求个尽人事,听天命,但自问心无愧便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他虽然答应了那位法师为民除害,但是那盗墓贼人早已经逃遁数日,能不能遇上,还是个问题。要他刻意去找,人海茫茫,得找到何年何月?更况且他本身此去渝州就有不少事情要办,时间耽搁不得太久。
……………………
“既然这样。我们走官道吧。走官道,时间也慢不了多少。”出了凤阳山后,秦汉便对这些小道有些排斥,官道人多,血气也旺,不用再担心碰上那些个山精鬼怪之类。况且他只精通武功,遇上那些妖魔鬼怪,他根本无法护得少爷周全。
“走小道。”
秦逸摇摇头,斩钉截铁地说道。虽然走官道确实是耽误不了太久,但是这么久都耽误了,也不在在乎那一两天的时间。秦逸之所以选择走小道,却是因为小道人少,路程也短些,他若是那盗墓贼人,此去渝州,必走小道!
******************************************************************************************************************
将干粮打包好,秦逸此次还额外的多买了一壶老酒。
不知何时,他突然发现自己也贪起了这杯中之物,虽然他酒量依旧不好,三杯就倒……但是近几日,他还是发现自己的酒量提升了那么一点点,约莫是半杯的样子吧。嗯。喝完三杯半,最后才慢慢倒……
这里,离渝州本城,已经不是很远了。约莫一二百里路的样子。
在官道上,若是快马加鞭,两人在傍晚前就能到了。若是走小道,估摸着,可能还会快些。(补充一点古代知识。在古代因为道路等等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能够日行三五百里的便是好马,能够日行八百里的,就已经很了不得了!所谓的日行千里的良驹,大部分处于传说状态……)
出了进县,上了官道,往右边拐点路程便是前往渝州本城的小道了。这条小道不比凤阳山的那条,少了很多阴森之气。小道的左边是树林,右边却是早已经开垦好的良田。江南就是这点好,开垦好的荒地,只要引水进来灌溉一下,在多弄点谷茛腐叶之类的东西放入田中,待到这些东西彻底腐烂了,化为了养料,来年这块田里就会有个不错的收成。
西北之地就不行,那里缺水,干旱,连风都是干冷。要不是土地辽阔,税负轻些,怕是很难过活人。
秋冬季节,二季稻谷却是已经收割完了,田边空旷一片,也没能见得什么人影。
这里已经是江南腹地了,土地肥沃乃是中原之最,其他地区一年也就收成一次,而这里,却是能收成两次。
两人都没有沿路观赏风景的兴致,所以也一直是快马加鞭,路途上除了遇到几个用牛车拖着零碎杂货的本地商人,也就只是遇到些许个外地赶考的寒窗书生。
渝州城乃是大城,这江南数省的会试今年就正好是在渝州城举办。会考时间,乃是在明年三月,不过有些路途遥远的寒窗书生,都会提前赶往渝州,先寻得一处落脚之地。省的明年会试时,花高价也未必能够找得到。
会试所提拔的乃是秀才,其中前三名者,又可称之为‘元’。
不要小看这秀才的身份,这个身份可大可小。往大处说,将来若是中了举人进士,那么最起码也是一县的父母官。别看这县令只是正七品的地方官员,可是这权力可不小。衙役,府差,官兵,税务,徭役,祭祀……统统都要县令点头!
衙役归衙门,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