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言听懂了,他开始趁机添油加醋地补救,一口希伯来语说的跟母语似的:“他自称是警察,但是他认错人了!我不是他要抓的那个人,他要抓一个华夏人,但是我是荷兰人,我叫范德瓦尔斯·赵,我是一名无辜的空中乘务员——我很害怕,请务必保证我的安全!”
邢殇瞧见庄言拼命取信于以色列巡警,顿时气得七窍生烟,活剥了庄言的心都有。同时后悔莫及,痛恨自己去时匆匆,没来得及联络队友;更痛恨自己少壮不努力,英语没过六级,直到用时方恨少。(未完待续。)
281 危机四伏的巴士站
巡警检查了邢殇的证件,对视一眼,隐约相信了邢殇的身份,疑惑的用笨拙的英语问:“你,你说英文?你,说,目的。你,袭击他,为什么?”用手指着瑟瑟发抖的庄言。
邢殇忍气吞声说:“i,have,to,take,him,back……”
“但是他认错了人……”庄言挤眉弄眼地小声向巡警补充。庄言完全清楚邢殇说了啥,邢殇却不知道庄言嘀咕了些什么。信息量的落差最终积淀成明显的劣势,巡警最终半信半疑,把两个人统统带回了哨所,并且把庄言安置在警员休息室压惊,一圈人围着最危险的邢殇开始仔细询问。
邢殇都无奈了,他耐心地回答了每一个冗长又弱智的提问,配合地出示了所有证件,提供了联络电话。十分钟后,巡警获得华夏共和国的官方确认:邢殇是共和国的高阶探员,是因为任务需要才保密了身份。
巡警向邢殇道歉。
邢殇恨不得踹桌子,但是他意识到自己的教养代表着共和国的形象,所以他愣是横眉怒目地咽下了这口气,官方客套地用英语和巡警达成了和解,并且要求将庄言引渡回国。
巡警马上同意了。
四五个人回到关押庄言的休息室的时候,看见窗户大开,桌子凳子在窗下叠成了阶梯,而庄言已经消失不见。
以色列巡警顿时傻眼了,他尴尬的耸肩,瞧着不怒自威的邢殇。讪讪道歉:“从来没有人从窗口逃出去过……我向您保证,这种事情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邢殇忍不住了。
“fvck。you!”邢殇歇斯底里的弯腰大喊,向发呆的以色列巡警高举两枚中指。搜索词汇量里所有的脏话来辱骂异国同僚:“fvck,you,all!!you,god,damn,idiot!!fvck,you,all!!”
很快邢殇就词汇用尽,弹尽粮绝。他意识到用英语骂人比揍人更累以后。停止了发脾气,怒气冲冲地夺回自己被扣押的手机,开始拨号。
“喂,大使馆吗?”邢殇豪气冲天地站在门口,叉腰昂头:“我是特勤九处邢殇。庄言跑了,请集结耶路撒冷境内的同志,在特拉维夫…耶路撒冷的巴士站布控,同时监视耶路撒冷火车站和各大交通中心,务必找到庄言。马上将他控制起来,纳入保护。我稍后会将他的本人照片和易容照片发给你。”
忽然邢殇停了一下,安静听电话里的人说话。
“人手不够?怎么能不够!”邢殇突然大喊大叫,“全员出动。必须够!保安队,使馆驻扎军,特种人员。全部出动!把其他事情暂时放一放,一定要找到庄言!就算不能直接救回他。也要现场击毙他,如果让他活着落入境外财阀组织的手里。受伤的是整个共和国!明白了吗?马上出动!”
“滴”,邢殇气势汹汹地挂了电话。他烦躁地犁着头发,在沙地上踱来踱去,锁着眉毛想:“庄言服过役,应该知道‘偷渡叛逃条例’里有许可击毙的附加条款……他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做那么蠢的事?究竟是什么理由让他不择手段地铤而走险?这样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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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言把行李箱全丢在警署,只把箱子里一个小书包拽出来,又塞进两本书,“吱”一声拉合拉链,背着书包匆匆越窗跑了。他出去以后,一边匆匆而走,一边面无表情地低头闭目,往脸上喷保湿水。
他的人皮面具在以色列的干燥环境下迅速脱水,已经出现轻微变形,快用不了多久了。这张面具的使用寿命等于他公开活动的剩余时间。
为什么?
第一,他目前的身份是偷渡客,必须使用范德瓦尔斯的荷兰护照来使用特拉维夫和耶路撒冷的公共服务。第二,邢殇告诉他,有人悬赏要庄言人头。可想而知,庄言的长相已经被暗处的赏金杀手熟知,庄言之所以活到现在,就是因为他阴错阳差地戴上了范德瓦尔斯的面具,才能以全新的面貌和身份出入公共场合,从赏金杀手的情报网里安然脱身。
再过一阵,赏金杀手也获取到庄言乔装的情报以后,庄言就再也没有机会公开活动了。所以他心急如焚,不计代价地甩掉了邢殇,匆匆赶往耶路撒冷。
在耶路撒冷被以色列占领前,邻近城市特拉维夫暂作以色列首都。第二次中东战争以后,以色列全面占领耶路撒冷,对外宣称:“三教圣城”耶路撒冷成为新首都。所以两座城市之间的交通非常方便,有专门的城际巴士连通两地,车程只有区区一小时。
庄言迅速登上一辆通往耶路撒冷的城际巴士,低头找了隐蔽位置坐下,拉起帽子,随手用十美金从顽皮孩子手里买来一副墨镜,默默戴上。然后低头装睡。
一小时后,摇晃的巴士熄火停稳,庄言随人群下车,也不东张西望,帽子往眉弓下再拉了拉,双手插兜,背着书包低头往外走,瞧见地摊就凑过去,用希伯来语轻轻问:“一件长袍多少钱?”
摆摊的老头子是个裹着肮脏白长袍的阿拉伯人,摇头用阿拉伯语叽里咕噜的回答。
四周嘈杂喧哗,庄言听不太明白,心里焦急,丢了二十美金在摊位上,拾起一件白色长袍,卷成一团,拔腿就走。摊主喜笑颜开的拾起美金。
庄言正想找卫生间换衣服,忽然察觉不对。他踮脚张望人群,瞧见四面八方都有便衣男子不断分开人海、逆流而来,目标明确地逼近庄言。这些人在人海里,突兀得像激流里的礁石,根本不会被人潮推走,反而逆流而上,东张西望地朝着庄言逼近。
瞧见这个,庄言后退两步,突然转身,朝着最近的楼梯出口匆匆走去。他察觉不对劲。
车站为了分流旅客,设置了四个巨大的出站口,楼梯有十米宽,挤满了蠕动的长袍,这些人要么紧紧牵着小孩,要么费劲提着箱子,满头大汗地上下楼梯。所以当有一个臃肿的男人两手空空地走下来时,顿时特别显眼。
那是个从头到脚裹着阿拉伯白色长袍的男人,因为里面穿着灰风衣,所以长袍格外臃肿。他虽然拿麻绳将白斗篷捆在头上,庄言抬头时,他俩的目光依旧火拼在一起。一刹那,两个人都惊了一下。
那个男人手一动,长袍里便露出一把拧着消声器的手枪,指着庄言。
庄言的目光扫在手枪上,顿时认出型号,连有效射程都记忆犹新:50米。
匆匆疾走的庄言像只起跳的兔子,突然扭头,推开人群开始狂奔,夺路而逃。
臃肿的男人不顾一切地平举手枪,一面快步竞走,一面瞄准开枪,子弹接二连三地与庄言擦肩而过。
细闷的枪声一响,人群顿时炸锅,妇女的尖叫和儿童的哭喊在一秒内沸腾到顶峰,惊恐的人海变成了狂暴的畜群,挤得杀手东倒西歪,只能远远望见庄言的脑袋在人海里起落浮沉,若隐若现地越来越远。
杀手急了起来,横冲直撞地推开碍事的旅客,心急如焚地紧追庄言的踪迹,并且开始向四个出口靠近,八面围堵庄言。
有疲惫的旅客在狂暴的人海中跌倒,在万足踩踏中惨叫连天。
突然一声清脆的枪响,一名杀手的肩膀被打穿,胳膊一歪,顿时撒了手,平举的手枪飞进半空,肩膀的长袍在分秒之间彻底染红,西装袖子往下黏糊糊地滴血。
杀手失神一望,看见入口处有一名军装比仪仗队还挺拔的冷血士兵端着最新款5。8mm突击步枪,已经瞄准了自己。
在沸腾熙攘的人群中,为了不伤及无辜而耐心瞄准,最终能精确打穿这名杀手的肩膀——这种卓绝的冷静、优异的枪法和无与伦比的人道主义素养,让杀手刹那清楚了对方的身份。更别提那身标志性的绿军装和黄礼绳了。
在看清对方瞄准动作的一秒里,杀手敏锐的本能告诉他,下一颗子弹极有可能穿过他这颗罪恶的头颅。
所以杀手马上认怂,立马蹲下,仿佛野狼匍匐进茅草里,顿时消失不见;并且他按着耳机,面无表情地说:“是华夏驻外使馆武警部队!”
(未完待续。)
282 中学生的书包沉得能当凶器
好端端的巴士站忽然枪声四起:静音手枪的沉闷枪响连绵不断,5。8mm新式自动步枪零星的点射清脆震耳。庄言分不清敌我,走投无路,只顾撞开人群往外飞奔,只见子弹接二连三在庄言后面的墙上崩出火花,打碎的墙砖和白灰弹在他脸上,火辣辣就跟挨了枪子儿一样疼。
庄言知道他的好运管用不了多久。也许这几颗子弹打偏在墙上,难保下一颗子弹就很有缘分地打进他的眼珠子里了。于是庄言夺路而逃,身形一转,闪进公共厕所里,消失不见。
至少三个杀手推开人群急追而至,互相望一眼,双手攥着手枪,谨慎地跟进男厕所里。
一秒钟后,又东张西望地退出来一个杀手,腆着脸皮走进女厕所。
这个杀手刚走进女厕所,就瞧见了厚颜无耻地准备爬窗跑路的庄言。杀手顿时喜出望外,豪情满怀地喊道:“i,knew,it!(我就知道!)”壮阔凌云地宣判庄言的死刑,甚至扎下郑重庄严的马步,双手握枪,举起来瞄准庄言,决心命中心脏,完美击毙。
这一套动作在杀手心目中,一定流畅的行云流水。但是在庄言惊愕回头的视线里,则有装逼的嫌疑,因为在这个场合,只需要像个女人一样尖叫着举起手枪一顿乱射就可以了,二十米的距离,足够把挂在窗户上的庄言射成筛子了。
然后在杀手嚷嚷了那句“i,knew,it”之后。两件事情同时发生了:
杀手电光火石地举枪、瞄准、勾动扳机,一气呵成。炫耀了他扎实的训练功底和卓越的拔枪艺术。
庄言做的事情很简单:他吓得松开了攀住窗台的手。
枪响的那一刻,庄言正在做加速度为10米每二次方秒的自由落体运动。一屁股摔在湿漉漉的厕所瓷砖上,然后子弹“嘣”一声打得墙壁皮开肉绽,火花明亮了一瞬。
杀手没料到万有引力救了庄言,骂了一声:“damn,it!”压低枪口,试图补射。
庄言在湿漉漉的地上打了个滚,惊讶牛顿的在天之灵在保佑自己,连万有引力都能从枪口下把他救出来,顿时振奋鼓舞。抡起书包甩向杀手:“品尝社会主义的愤怒吧!看暗器!”
杀手懂点中文,皱眉冷笑,心想:“这也算暗器?天真!”杀手的枪法出神入化,他决定隔着书包击中后面的庄言,一箭双雕,他的枪法绝对可以做到。
杀手“砰砰砰”连开三枪,打得书包皮开肉绽。书包在空中乱颤三下,零星纸屑从绽破的三个黑孔里飘飞出来。
但是书包势不可挡,继续以摧枯拉朽之势飞向杀手。势如破竹地击中杀手脸部;包里面那厚厚的书脊把帆布书包顶得坚硬如铁,险些把杀手的脸砸成一块盆地。
杀手觉得有一架钢琴击中了他的脸。顿时天旋地转,神志不清。
杀手的泪水条件反射地涌出来,意识模糊地张大嘴巴。茫然地仰天撒手,轰然倒下,手枪“叮当”掉在地上。然后坚硬的书包从杀手脸部滚落下来。露出杀手那淤青得像拔过火罐的脸。
庄言摇晃着走过来,先拾起枪。才匆匆提起书包,轻蔑地盯着晕厥的杀手:“你应该庆幸你还活着。换做是国内任何一个中学生的书包。你这会儿连抢救都没戏了。”
杀手没在华夏共和国上过学,所以不清楚书包的极限威力可以恐怖如斯,吃了“孤陋寡闻”的亏。他虽然训练过抗打击能力,但是那个书包砸中杀手额头的刹那,他有一种脑瓢要撞穿后脑勺、破壳而出的幻觉;就像把脑袋伸进加农炮的炮管里然后开炮一样激爽。
杀手算到了一切,就是没算到,华人的书包居然会沉重如斯。所以他被一下子砸懵了。
庄言刚捡起书包,隔壁男厕所的杀手遍寻不见,突然听见枪声,立马支援而来,进来就看见同伴晕厥在地上,而庄言在气定神闲地弯腰捡书包,顿时严肃起来,紧张地举起手枪:“你居然只用了3秒就击倒了安德鲁!你绝不是普通人!”
庄言不知道怎么解释。
对方有两条壮汉两把枪。他们之所以还费劲和他说话,是因为下一秒庄言就是个死人。
庄言搜索枯肠,愣想不出自己有任何生还的可能,只好举起双手,拖延时间问:“杀了我对你们有什么好处?”
“砰!”两声枪响同时迸放。枪口飘出缕缕白烟。庄言睁大眼睛,目光涣散起来。
然后两个杀手不知所措地低头打量自己胸口,他们看见胸骨的碎片飞出来几粒,低头检查,却发现胸口的白衬衫上炸出一个丑陋的红色小洞,织物的线头和血肉混在一起,断开的毛细血管产生的细小喷泉正在一厥一厥地往外鼓。一道红色的小溪已经染红到腹部,让内衣和胸腹之间热气腾腾、粘粘糊糊。
意识到自己中枪以后,两名杀手举起软绵绵的胳膊,试图用最后的力量完成赏金杀手的合同:枪杀庄言。
“砰!砰砰砰!”杀手刚露出举枪的苗头,虾腰端枪的武警毫不犹豫,连续开枪,手里的国产5。8mm自动步枪连续轻颤,极其稳定地在连续击发时保持了优良的准头,准确无比地反复击碎了杀手的心脏。
冠脉粉碎。强烈的应激性剧痛和过度激活的交感系统让杀手开始茫然的震颤性抽搐,失去精确动作的能力。他们口角淌血,摇晃了一下,睁大眼睛,恐惧得浑身发凉,不由自主地轰然倒下;躺在湿漉漉的地砖上时,手脚都在死而不僵地抽搐弹颤。他们像两只被宰掉的小兔子,留恋生命,害怕被杀;在死亡的恐惧和痛楚中徒劳地挣扎了三十多秒后,才渐渐目光涣散,瞳孔放大,表情凝固下来,在漫长的脑缺氧后终于被死亡解放,完成了这个漫长而忐忑的过程。
杀手接单,从不留人流血而死,常常以“爆头”等极端手段令受害者立赴黄泉,是为“恩赐解脱”。
之所以产生这个特殊的仪式性守则,是因为杀手熟知人类弥留时的惨象,所以自身也恐惧死亡,就像屠户最怕被当作待宰猪羊绑上条凳一样。人类的死亡是个可怕的过程,坚强的人会接受这个结果,但是决不会有正常人能够享受这个过程。
庄言也接受不了。他眼睛一瞪,一口秽物涌上来,伸手撑住墙,埋头吐得一塌糊涂。
更多的武警虾腰扎马,端枪疾行,移动进来四处警戒,通告情报:“已经击毙匪徒,庄言已经控制。基本排除危险,一切正常。”
邢殇走进来,一眼就看到了晕厥在地上的杀手,瞧见那人脸上一团淤青,像用脸拔过火罐,顿时心头一松,暗想:“有活口了,很好。”心头喜悦却不露声色,将发烫的手枪收进腰后,插兜走向庄言,眯眼嘀咕:“你是第一个有能耐从我手里跑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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