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生的活尸: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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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生的活尸:圣徒-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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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爵位的贵族,已离开了这种乡下地方,每年派人来自己的庄园收税,现在已不是在国王的令御下,领主召集战士,汇集在皇家的旗帜下战斗的骑士年代了。 

  军队,只能由国家来掌握。 

  福兰在镇外,就已经受到人们好奇地目光,克莱兹代尔驮马身材高大,但在这个巨人的胯下,仿佛是只瘦小的骡子。 

  而巨人身上,明显小了一圈的衣服,让他既像个落魄的流浪汉,又像个滑稽的小丑,福兰在马上拉了拉有些紧的领口,决定进镇后,马上找家裁缝馆,如他的个头,很难买到能直接穿上的成衣。 

  小提箱装满了钱,害得他没准备好变身的衣服。 

  以后,至少得预备几套衣服,带在身边随时替换,以及,买个大点的行李箱。 

  镇子并没有修筑城墙,两万的人口,规模已接近了一些小城市,和费都一样,在一条条整齐的石板路上,临街的房子几乎都改成了店铺,商业与贸易,已经是这个时代的主题。 

  在一些店铺,能看到丝绸、茶叶之类的高档货,不过价钱都要比费都高上不少,但锅碗瓢盆之类的生活用品,却便宜许多。 

  福兰穿过三条十字路,越靠近镇子中心,越是繁华,在警察局旁,差不多是和前者共用一栋楼房的法院,福兰望着法院门前惯有的穆图雕像,默默祈祷着。 

  离着半条街的地方,就是镇子的简易小教堂,福兰不信神,当人需要被拯救时,神灵又在哪里? 

  裁缝店在另一条街,从橱窗里,能看到一件件精美的样品,款式也挺时髦,福兰推门进去,店子不大,天顶很低,二楼大概就是老板一家的住房。 

  他的模样让正拿着尺子量着布匹的老板吃惊了下,不过看到很不合身的衣服,老板立即意识到买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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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生的活尸:圣徒(123)
“我需要两套衣服。”福兰说,“不需要太好,一般的布就够了。” 

  “好的,您需要什么款式?”老板高兴地问,像这人的身材,所需要的布匹,相当于做了两笔买卖。 

  “普通的夹衣和外套,再加上帆布裤子。”福兰想了想,“还有一双鞋子。” 

  他正穿着长筒靴,有弹性的牛皮让靴子没遇到和衣服一样的遭遇,但已经裂开了几条口子,也绷得脚难受。 

  老板用皮尺代福兰量了量,计算了下,“一共需要四十六银币。” 

  “预付么?” 

  “先付三分之一,衣服两天后取,但鞋子得三天。” 

  “能再快点吗?“福兰问,他还不知道,红雀具体在这里逗留几天。 

  “多付十个银币,我能多雇个临时裁缝赶工。” 

  福兰将预付款给清,然后询问,“这几天有剧团来到镇上吗?” 

  “昨天刚到,好象叫什么红鸟。”老板说,“朝左拐,经过两条街,有家旅馆,她们就住在那里。” 

  “谢谢。”福兰有些奇怪,芭蕊团长一直精打细算,平时,都是在镇子边搭建营地,什么时候舍得住旅馆了。 

  旅馆很好找,三层楼的建筑在镇子里蛮显眼,薄铁皮招牌上,用油漆涂着“镀金玫瑰”的名字,不过一旁院子里的花圃有些名不符实,看不到花卉,而是种植着一些甜菜和大葱。剧团的大篷车,正停放在旅馆右边的墙壁边。 

  木门半掩,好象有人在哼着小曲,幽幽的调子传了出来。 

  现在还没到黎明堡每个季节持续半月的集市日,大厅里没什么人,虽然天气还有些冷,出于节省的目的,壁炉里没点上火,十来张橡木桌子都空荡荡的。 

  角落里,芭蕊团长正喝着果子酒,半趴在桌面上,一边用手指扒拉着酒杯,一边含糊哼着家乡的小调,看模样已是半醉。 

  “团长,抱歉迟来了几天。”福兰拉了张椅子,坐到她对面。 

  “哦,是卡……卡西莫多埃”芭蕊揉揉迷离的醉眼,口齿不清楚地说,“你……你来啦。” 

  “春季的集市日快到了,怎么还不去办理手续?”福兰问。 

  去镇议院办理手续,申请空地,搭帐篷,都得花时间,而三天后,就是集市日。 

  “不开……了。”芭蕊吃吃地笑,“剧团要……要散了。”她站起来,从小腰包里掏着钱,夹着一枚金恺撒,放在眼前仔细看了看,然后摇摇晃晃地走到福兰身边,把钱塞到他手心里。 

  “你的工钱。”团长站不稳,半靠在福兰身上,“恩娜被大团子挖走了,仙迪攒够了钱不想干了,帕丽斯病了,烧得厉害,剧团开不下去了。” 

  人手本来就不够的小巡回剧团,现在没办法再维持了。 

  “呀,大个子。”红头发的妮可正好从楼梯下来,“团长都喝了一上午酒了,怎么劝都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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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生的活尸:圣徒(124)
“帕丽斯怎么样啦?” 

  “烧退了点。”妮可过来扶起芭蕊,喝醉摊倒的女人重得可怕,姑娘差点搂着她一起摔到地上。 

  “我来吧,房间是几号?”福兰把团长扛在肩膀上。 

  “2楼左边的三间房都是。”妮可嘟着嘴,“他们真不像话,当初团长是多么照顾他们,现在连杂工都跑了。” 

  “不怪她们,做巡回演员,能吃几年饭?”芭蕊似乎觉得不舒服,在福兰肩膀上扭来扭去,“小妮可,你也要自谋出路了。” 

  “那可没准,大不了我一晚上多找几个客人,红雀能撑下去。放心好了。”妮可跟在后面说。 

  “笨蛋。”芭蕊挣扎着昂起身体,朝她脑袋上敲了下,正在上楼梯,这动作几乎让福兰重心不稳,失去平衡。 

  “我是想办个真正的巡回剧团,有朝一日,能在大城市的歌剧院演出。”她苦笑着,嘴角的苦涩,浓得像最咸的海水,“又不是巡回妓院。” 

  醉后吐真言,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梦想。 

  打开房门,把芭蕊放到床上,福兰对她说,“我来想想办法。” 

  “少……安慰人了。”因为酒精,芭蕊脸颊绯红,不停喘着香甜的口气,她拉着福兰的衬衣,“丑八怪,哪里弄的衣服?真难看,快脱了,现在你还是红雀的人,要注意点品位,维护剧团的形象。” 

  喝醉的女人同样不讲道理,在门外,妮可瞧见,团长张牙舞爪地在拉扯大个子的衣服,而福兰,正哭笑不得地躲让。 

  “哼哼,我猜得没错,他们两个,肯定有八卦。”红发姑娘偷偷把房门关上,“祝你们愉快。”她狡猾地轻笑。 

  ※ ※ ※ 

  “你是怎么勾搭上团长的?”姑娘像某种昆虫,在福兰面前不停晃来晃去。 

  “妮可小姐,请别再让芭蕊难堪了。”福兰好不容易摆脱,幸亏伐木工用帆布制造的衣服还算牢固。 

  “当然不会给团长难堪,所以现在才来问你。”妮可揉着鼻子,挺拔的鼻梁上有着红印,她刚才躲在门外偷听,满以为马上能听到剧烈地震动与欢好地呻吟,但没两分钟,突然打开的门,撞得她眼泪都出来了。 

  “帕丽斯现在情况好么?请医生了吗?”福兰问。 

  “还在低烧,医生说要放血来降低体温。”妮可气愤地说,“花了两个恺撒咧,可庸医只会放血。” 

  “那牧师呢?” 

  “这种小地方,哪里会有懂得神术的牧师。” 

  “先去看看她吧。” 

  “帕丽斯太可怜了,她身体一向不好。”妮可同情地说,半响,她突然尖叫,“卡西莫多,大个子,你居然岔开话题。太狡猾了。” 

  帕丽斯房间的壁炉烧得正旺,姑娘闭着眼睛,还处于半昏半醒的状态,满脸潮红,冒着虚汗,福兰冰凉的手放在她额头上,让姑娘感到很舒服,无意识地随着手掌转动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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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生的活尸:圣徒(125)
将她伸出被子外的胳膊握住,福兰想将它放回被子,但,他发现了挺奇怪的事情,握着帕丽斯的手仔细观察。 

  然后福兰的脑袋,被硬物敲了下,妮可瞪着眼睛,握着做门栓用的长木条,“色鬼,刚占了团长的便宜,又来占帕丽斯的。” 

  “去买点胡椒和大葱,大葱旅馆应该有,胡椒去镇里的商店买。”福兰吩咐,“记得是黑胡椒。” 

  “咦?你饿了?”妮可正盘算着是不是再来一下,“肚子饿了就滚去大厅吃,胡椒?这种调味品老贵,你还真舍得。” 

  “不,用胡椒、大葱熬清汤,对发烧有帮助。”福兰把团长给他的恺撒扔给妮可,而姑娘手忙脚乱地丢下门栓,接过钱,结果是木头砸在地上的声音,让帕丽斯痛苦地喃喃抱怨了一句。 

  妮可把帕丽斯的胳膊从福兰手里抢过来,塞回被子,细心将被子边缘盖平,然后,她将福兰推出房间,说,“在我回来前,你老实待在一楼大厅里。” 

  “如果能消除你的多疑,我愿意。”福兰说。 

  “是个好姑娘。”福兰看着妮可风风火火的背影说。随后他又考虑起刚才见的奇怪现象。 

  一般从手,就能看出这个人属于哪个阶级。 

  像芭蕊团长、妮可,手掌都能看到一层薄薄的茧,皮肤也略微粗糙。这是穷人家庭出身的标记,从小,她们就得帮助家里干些重活,就算现在当了剧团演员,遗留的老茧还尚未脱落。 

  但帕丽斯的手心,很细腻,没有劳动过的痕迹,这一般只出现在有钱人的家庭成员。 

  她比福兰早两年加入剧团,一直扮演女主角侍女的角色,在剧团,帕丽斯年龄最小,大概才十五岁,一直是受人照顾的小妹妹,很少干粗活。 

  “她,有个好出身?却沦落到巡回剧团?”福兰猜想,但线索还是太少了,芭蕊团长的嘴巴很严,除非姑娘自己愿意说,否则,没办法得知。 

  半个钟头后,妮可回来了,看她满头大汗的模样,显然是用跑的,“一个恺撒,就买了这么点。”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羊皮纸包。 

  “够了。”福兰将一颗颗的胡椒用手指捻碎,倒进碗里,又向旅馆借用了厨房,弄了点姜葱。“可惜没有紫苏或者罗勒,这些东方植物对发烧更有疗效。” 

  一碗黑呼呼地,闻起来辛辣,又夹杂着奇异香味的汤很快就做好了。 

  “如果帕丽斯喝了这奇怪的东西,没有好转,反而病情加重,我不会放过你。” 

  “请放心。” 

  ※ ※ ※ 

  隔天清晨。 

  全团享用着煎鸡蛋做早点,帕丽斯烧退了,身体还有点虚弱,但能自己下楼吃早餐了。 

  酒醒的芭蕊团长明显不记得昨天发生的事情,她皱着眉头,望着福兰身上的衣服,“太不合体了,好多地方都被撕破,你不会是跑去和熊打了一架吧。” 


复生的活尸:圣徒(126)
妮可忍着笑,考虑了半天,决定不把那只熊是谁对团长说出来。 

  芭蕊已经恢复了精打细算的本色,她向福兰宣布,“以后,你来演男主角。” 

  妮可差点被嘴里含着的鸡蛋呛死,有时候,幽默太多,也是种折磨。 

  “大家听我说。”团长劝服,“一直演男角色的恩娜走了,剧团人手严重不够,妮可得演女角,帕丽斯身高不够,只有卡西莫多能演这个角色,直到咱们能找到更合适的。” 

  “但大个子的相貌……这种模样的王子还是骑士,肯定不受欢迎。”妮可反驳,“观众没代入感,YY度也不够。” 

  “我会想个好点的剧本来弥补。” 

  福兰很高兴团长又恢复了斗志,“那么,红雀还能继续办下去?” 

  “当然,遇到一点小挫折,就这么放弃理想,太可惜了。”芭蕊用手指擦拭嘴角的蛋黄,然后放到唇边,用舌头舔了舔,这种倦懒带点粗俗的动作,她做起来很迷人。 

  “妮可,你去镇议院登记,交税,我等会去找几个工人,把帐篷搭好,还有两天,就是集市日了。” 

  “那我呢?”福兰问,以前这些杂事都是他干的。 

  “你,等会去我的房间,有很多东西得学习。”芭蕊说,“发音,舞台动作,在两天里,你起码要初步掌握。” 

  ※ ※ ※ 

  平音、假音,台词韵调和谐,肢体动作,如何表达剧中人物的情绪,培养一位专业演员,得经过漫长的学习。 

  红雀这种野班子,倒不需要很专业,能基本上演出点剧中角色的神韵就够了。 

  “你的发音很好,但缺乏感情,干巴巴的。” 

  “动作更合拍点,根据音乐的节奏来决定肢体语言是激烈还是平淡。” 

  芭蕊指导着福兰,她准备改编以前很流行的一个剧本,很简单的复仇记,但在前面加上了一段剧情,英俊的骑士被邪恶的巫师诅咒,变成了丑陋的怪人,来符合福兰的仪容。 

  福兰的记忆力很好,台词两遍后就记熟了,这节省了很多事,让他有更多的时间来练习表演。 

  当天下午手续就办好,而妮可一个媚眼就打听到,集市那几天,除了刚来的一个马戏团,没有别的剧团来竞争。 

  这意味着是赚钱的好机会,只要福兰能演好角色;只要观众能接受一个丑人来当主演。 

  连夜搭好帐篷,第二天,红雀全团人进行排演,上午将整部戏排了一遍,下午,则挑关键剧情高潮部分,反复练习。 

  结局是骑士倒在血泊中,被爱人抱起,深情地亲吻,然后,骑士在吻中苏醒,妮可再没抱怨福兰身体好重、这么丑的脸还要吻下去,她们都知道,这个剧团能不能再生存、发展下去,就看明天的了。 

  福兰刚开始还不适应,但他很快理解到,表演,其实和他在审判厅,用狡猾的计谋和表情,来挖下陷阱,让犯人落入一样,在法庭,他要骗过律师和嫌疑人;在舞台,他要骗过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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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生的活尸:圣徒(127)
他记得,曾经,他经常用夸张的语言和表情,来迷惑住所有人,让罪犯放松警惕,而不久前,他还装成贵族公子哥,从仇人手里骗了一大笔钱,让仇人身败名裂。 

  仔细归纳,这都是演技。 

  整整一天,他们都处于种精神高度集中的状态,不停商量如何弥补演出时的错误和漏洞。 

  “剧本结尾,骑士因为爱人纯洁的吻,变回原形。但我们怎么办?还是怪人,观众不会接受。” 

  “嗯,用烟幕,记得我们还有几个用于舞台效果的彩色烟幕弹,结尾就制造得朦胧点。” 

  “没适合福兰的服装。他个子太大。” 

  “把剧本改下,骑士因为容貌,一直披着大斗篷,现在去做个斗篷还来得急。” 

  到晚上,所有人都疲惫不堪,甚至吃饭时都没力气聊天,倒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 ※ ※ 

  黎明堡的集市日,当然无法和费都的狂欢节相比,四周庄园的伙计、居民,纷纷将些土特产带到市集,而采购的商人,也乘着马车来到此处。 

  没时间打广告,发传单,红雀惟有在第一天免费,第一天往往是最不赚钱的,只有人们谈好了买卖,处理好事儿,才有闲心来观赏戏剧,所以,最后三天才是收入的主要来源。 

  但第一日的口碑很重要,如果反响不好,后几天根本没人来看。 

  免费还是有吸引力,大帐篷里的人很多,甚至在附近摆摊的小贩子,见暂时没顾客上门,也挤到门口观看。 

  “您要去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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