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涅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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凰涅天下- 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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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忙不迭道歉拱手作揖,却在低头之际飞快向对方使了个眼色。
  
  范宗尹微一愣神,但他能在而立之年就坐上刑部侍郎的位子并署理刑部,自非愚钝之辈,略一忖便了悟在心,立时警醒。
  
  ——以这位卫国师的性子,他反对又如何?若堂听真出个事端,担责的也不是他!
  
  范宗尹想及此,眉宇一松,竟有些坐看好戏的心态。
  
  “二位大人可有异议?”卫希颜淡淡抬眸。
  
  两人互视一眼,同时躬身拱手,“下官遵命!”
  
  *********
  
  堂审定在四月二十一的未时正。
  
  尽管文告上午方贴出,但很快就一传十、十传百……当日刚到午时,大理寺衙外就挤满了赶来堂听的百姓,层层堵涌在衙前阶下,巴巴张望着那两扇紧闭的朱红大门。
  
  到得未时二刻,衙门终于徐徐打开。
  
  人群轰然激涌。
  
  “锵!”
  
  一声锣响震住了意欲涌进的人群。“沓!沓!沓!”两队武安军士兵从衙内奔出,迅速列在朱门两边,按刀肃立。
  
  人群不由微微退后半步。
  
  “都听好喽!”
  
  敲锣的衙役一声吼,虎背熊腰的身材在门口一站,浑如一蹲铁塔,嗓门宏亮,震得前面人耳根子发麻。
  
  “要听堂的,列队进入堂前,不得拥挤、不得喧哗!”
  
  “乱挤乱闹的,一律轰出去!”
  
  众人愣了下。那衙役见无人反应,环目一瞪,右臂挥舞着直吆喝:“别矗着!列队、列队!列成两队!”
  
  人群便动起来,但拥在前面的人谁都不想排后,挤挤搡搡涌前,一时间闹闹喳喳如关扑开市。那衙役是个鲁汉,吼道:“吵什么吵?吵着了国师一个都别想进!”
  
  众人心想你那大嗓门才扰着了国师!但这鲁汉一声吼倒也管用,未几挤涌的人群便列成了两条长龙,在武安军士兵监督下,徐徐有序入衙。
  
  ***
  “升堂!”
  
  “威武!”衙役签杖击地三响。
  
  堂下密密匝匝的百姓陡然都抻直脖子向前张望——国师要出来了——堂下的人群均不由睁大双眼,欲一睹国师风采,却无人敢大声出气,一时肃静无比。
  
  卫希颜一袭绛紫官袍,步态从容如清风洒脱,玉带系腰盈盈一束,又有着女子的柔美翩然,无翅的明纱冠下隐见光洁额头,如雪容颜清绝出尘又美仑美奂,但一双淡然眸子却让人望之生寒,不敢多看。
  
  堂听的百姓中多数尚是首次见得国师真容,一时心头狂跳,又有些窒息不敢直视。
  
  卫希颜扫视堂下一周,方落座公案后的乌木椅,容色淡淡让人看不出喜怒。大理寺卿和刑部侍郎分别落座公案左右的几案,神容端严,不苟言笑。
  
  卫希颜向左侧的大理寺卿微微点头。谢如意一拍惊堂木,“公诉人上堂!”
  
  公诉人?人群窃窃私议。只听说过原告、被告,这公诉人又是什么新鲜玩意?众人都伸长脖子。
  
  从容上堂的是一位绿袍官员,看官服颜色官品不高,但风质儒雅,年纪四十左右,面庞却白润皱纹极少,唯有鼻翼两侧的法令纹长而深刻,斜伸至唇角,显出几分严峻气度。
  
  堂下“噫”声四起。谢如意一拍惊堂木,公堂立时安静。
  
  “御史台公诉人洪皓,见过审官大人!”
  
  绿袍官员语声严肃,不卑不亢拱手只行半礼。
  
  堂上三审官均微微颔首,谢如意道:“看座!”
  
  两名衙役迅速抬了一把椅子上堂,置在公案下侧左方。洪皓微微躬身后入座。
  
  这位充当“公诉人”的绿袍官员是隶属御史台察院的监法御史。御史台三大院——殿院、察院、台院——其中察院官员为监察御史,主司地方监察,监法御史则是设在察院的新官职,专司法律监督。
  
  赵鼎在入主御史台后,就按名可秀之意设立了监法御史,监督刑部和大理寺的执法公正;卫希颜入朝后,在她的幕后策动下,对刑部和大理寺断案的司法程序又进行循序渐进的变革,监法御史被赋予的职能也渐次扩大,有几分类似于后世的检察官。
  
  卫希颜对监法御史的重视是基于司法分权和制衡考虑。
  
  当然,她不是法务专家,对法律的有限了解来源于妹妹希文——电脑黑客只是她的隐蔽身份,律师才是她的专业。当年,卫希颜混黑帮时,卫希文就偷偷报了律师函授,但她性子跳脱,卫希颜原以为她定然学不下去,孰料三年后她不但学成毕业,而且一年后又拿到了律师资格。卫希颜惊喜之下又暗地感动,她知道,希文学法律完全是为了她!
  
  再后来,到得卫希颜混佣兵时,卫希文大律师在行业内已打出名气,并拿到多国律师执照,卫希颜活动到哪个国家,她的律师事务所就开到哪个国家,能注册的就注册,不能注册的就高价收购当地事务所,卫希文不计成本和代价,只为了以防万一。武力不是她的强项,卫希文只得用法律的方式去维护自己最重要的亲人!
  
  有这么一个大律师在身边,卫希颜即使对法律毫无兴趣,也多多少少受到些熏陶,但她无法肯定,后世那些规则在宋朝就能行得通。她只能针对朝廷现有司法体系的一些弊端,提出置疑,再根据后世做法给出天马行空的设想,由名可秀去判断合宜否。
  
  卫希颜曾认为知县、知州的责权太重,行政、收税、刑狱三权揽于一手,不利于司法公正,虽说地方上还有朝廷派去的转运使主管税赋、有提点刑狱司督掌刑狱,但一路仅设一官,鞭长莫及,如何制衡州县长官的权力?
  
  “监察御史!”名可秀道,“他们就是朝廷监督地方的耳目!”
  
  卫希颜蹙眉,“监察御史常驻京师御史台,逢大事方出巡地方,小事多有不察;况且按府路设置,统共不过十来人,如何督得了天下一百九十州县?”
  
  名可秀微叹口气,笑笑摇头,“你说得虽然在理,但御史多了,也未必能杜绝不法。何况,每州每县若都置得一员监察,将来又会成为朝廷冗官,徒耗资财。”
  
  她沉吟了下,又道:“唐朝时除了设监察御史外,又设有巡按使出巡地方,将天下分为十道,每道设一巡使,不驻一地,长期流动巡察,以十道巡按使即可监察全国。此种做法或可借鉴……除了设监法御史督察刑部和大理寺外,可在地方设立巡法使,隶属御史台,不事常驻,长年巡回地方州县,遇大案奏裁、小案立断……”
  
  卫希颜听她说完,双手一拍笑道:“这就相当于马上的巡回法官!”她想起希文提过的巡回法院,初始就是从马上法官而来。
  
  名可秀微笑:“设立巡法使,一是有利于对地方执法随时监察;二来我朝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百姓如非居于州县所在地,要去衙门告案往往劳神费财,多无力前行,民间结束纠纷多是按宗族规矩或当地习俗……”
  
  她说到这容色微转凝沉,“巡法使必须要往偏僻的地方去,一则方便百姓办案,二要记录当地解决纠纷的习惯,汇总到京城交流,好的习惯收入律法,坏的习惯要着力革除。宗法之弊虽然无法一时解决,但望有所改观。”
  
  卫希颜不由暗赞名可秀的思路开阔,竟由地方司法督察推远到触动民间宗法之弊。
  
  宋朝是一个宗法社会(直到民国都是),在同种血缘同一姓氏联结而成的宗族中,习惯和规矩的力量极其强悍,族长的威严甚至远远超过法律,对犯规的族人以宗法处置连州县长官也不能置喙。名可秀曾叹言,宗族杀人甚于官府秋决!
  
  这是一个皇权社会,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人治高于法治;这也是一个宗族社会,宗族规矩如一柄利刃,悬在法律之上。在这里,所谓人命关天不过一句空话,更遑论人权?
  
  但有宋一代,却是中原王朝史上最宽容的时代,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对文臣的尊重超过任何朝代。这种尊重不仅体现在“不杀士大夫及言事者”,更体现在对士大夫私有财产的尊重上,如文官犯案往往只论其罪不抄家产,虽然赵室皇帝绝无“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但皇帝对文官私财的尊重堪称历代典范。
  
  就以蔡京抄家而论,卫希颜当年怂动赵桓抄了蔡家事实上担着被攻讦的风险,但最终未引起太大非议缘于三个原因:一是得益于金军兵临城下的危机;二是蔡贼祸国殃民,赵桓重用的臣子多对其深恶痛绝;然而这二者并非卫希颜免责的主要原因,她未遭言官弹劾的关键原因是赵桓的诏令非为“籍没家产”,而是“查收侵吞之朝廷钱物”!
  
  同是抄家,赵桓却聪明地玩了把文字游戏——不是抄私产,而是收回国家钱财!当然,这个国财和私产的尺度完全由卫希颜在把握,然而无论如何,蔡府家眷在抄家后依然能够拥有足以度日的私产,而不是如《红楼梦》里贾府那般家产全充的凄凉。
  
  这就是宋朝的宽仁!
  
  卫希颜曾对此赞叹击节。她赞叹的不是赵宋皇帝的仁政,而是某种不为人意识到的思想萌芽,这就是人权——西方近代人权的起源,正是建立在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上。
  
  在这样一个对文人最宽仁的朝代,如果它的历史不中断,很可能现代司法就是从中国宋朝开始,而不是英国。
  
  卫希颜曾听妹妹希文提过,在世界司法史的进程中,十二世纪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国的宋朝和欧洲的英国同时处在了司法传统的发展和突破上,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向现代司法转型的机遇。然而,英国的司法体制进行了“向前跃进”的改革,而中国宋朝却因蒙古人的入侵中断了发展,与机遇失之交臂。
  
  如果历史不中断,又会如何?
  
  卫希颜对此浮想联翩,是被名可秀双眸灿耀的光采打动——天下事,皆在人为!
  
  她不由扬唇一笑。可秀,你若向险峰,我自当为你辟路行前!
  
  卫希颜想起程序的重要性,她记起希文的一句话:严守程序未必公正,但破坏程序定然滋生不公正!
  
  后世的司法程序繁琐,西方的司法体制甚至重程序更胜于事实,卫希颜对此虽有些不以为然,却认可希文那句话。严谨的司法程序未必能保障执法公正,但失去程序就意味着打破规则,滋生更多的腐败和不公。尤为重要的是,现代司法程序虽然损害效率,甚至导致程序重于事实,其核心本质却源于对人权的尊重。
  
  在司法公正和民权意识上,卫希颜更重后者!
  
  因为,唯有意识习惯的根深蒂固,才能保障规则的长久;否则,再完善的规则也可能随着王朝的改朝换代而湮灭于尘土之中!
  
  名可秀对此颇为赞同,由宗法力量的强悍就可看出习惯和传统的力量。传统,无法打破,只能以传统去取代传统。
  
  两人几番商讨,决意暂不激起大动荡,先从审案程序入手,引入公诉人和辩护人。
  
  宋代一些有识之人曾指出:士大夫少有精于法者,临时阅案,多为吏辈讼棍所欺——公诉人的引入将推动国家公诉制的建立,促进司法官员的专业化和专职化。
  
  至于辩护人的引入,意义就更深远了,有利于推动民权意识的萌生。
  
  这起贡院斗殴案是一盘棋,既是一步政棋,也是一步法棋。
  
  贡院的案子如名、卫二人所预期般,由于举子的流血受伤从民事案上升为刑事案,又因为它的特殊背景和敏感性成为朝廷的重案,这样的案子自然要起用监法御史提案公诉。
  
  这位严肃端坐于公堂上的监法御史名洪皓,字光弼,原是秀州的录事参军,卫希颜在秀州巡军时看中他的风骨和严谨求实,回京后便推荐进入御史台,成为闻名史上的首位“检察官”。
  
  ***
  当堂下人群犹在暗中揣测这公诉官员时,大理寺卿谢如意的惊堂木又是一拍:“传被告讼师上堂!”
  
  被告讼师?堂下百姓愣了片刻后,突然哗声四起。
  
  “肃静、肃静!”谢如意连连拍了三下惊堂木,方将公堂外的喧声压了下去。
  
  无怪乎众人这般惊诧,就连谢如意和范宗尹这两位副审官,在最初听得国师这个决意时都不由神情僵直。
  
  说起讼师,宋人耳熟能详。与前朝相比,宋朝的商品经济发达,导致民间诉讼激增,宋人“好讼”之风兴起,与此相应,专门替人写诉状、打官司的讼师队伍也悄然壮大。北宋仁宗年间时,就有了专门的《讼学》,江西和浙江还兴起“业觜社”,专门训练人的诉讼技能,使之口齿伶俐。
  
  讼师职业在大宋逐渐兴盛,但这个行当并不是从宋朝兴起,向上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代,郑国的邓析是讼师的鼻祖,可见其源远流长,但即使讼师的兴起由来已久,其地位却很低微,甚至是官府眼中的刁民和搅乱者,讼师的鼻祖邓析就是被郑国的当政者视为“扰乱民心的祸首”而惨遭杀害。
  
  官府对讼师绝无好感。对地方官来讲,讼师介入会造成大量积案,讼师为取渔翁之利,往往刻意拖延案情,甚至涉案者想终讼时讼师却诱迫其不歇,贻害官民,可恨已极。为此,官府往往以律条严加规范,唐朝就时有地方官对讼师施以笞刑的,宋朝地方官更有过之而无不及,衙门结案之前,几乎必先办讼师。
  
  不仅地方官对讼师憎恨,就连百姓也多对讼师不耻。实因部分讼师品行不端,狡诈多谋,为胜诉而不择手段,被百姓唾弃为“讼棍”。
  
  由于这些种种的主观客观原因,造成讼师地位低下,不但没有合法性,还受人轻贱,形象大多负面,绝不同于后世的律师风光!
  
  是以,大理寺卿“传被告讼师”上堂方会引来喧声四起。谁能想到,堂堂的贡士案子,官府竟会允可素来厌恶轻贱的讼师来为千百名准官人应讼!
  
  卫希颜要的就是这种冲击!
  
  

作者有话要说:
青西对司法系统了解不精,文中或有BUG或不当之处,如有发现请指正:))

话说,讼师安排什么人呢?伤脑筋啊伤脑筋……




一审惊心

  “少阳兄?!”
  
  堂下乍起一道惊呼,满满的不敢置信和惊疑。
  
  众人立时向惊声处张望去。
  
  孟铖握笔的手有些僵直。他是作为《西湖时报》的报记出现在大理寺,凭着礼部颁发的报记证享受了提前通行的特权,站在堂下视野最前的地方。这堂审果然如主编事前预测,未到开审就热点迭出。他手中的炭笔在硬板夹纸上刷刷挥动,断定此篇报道发出必将引起全城轰动。
  
  孟铖兴奋跃跃,他万万没想到,下一刻竟会在公堂上见到出乎意外的人!
  
  陈东陈少阳!
  
  他、他怎么是被告讼师?
  
  事前没有一点风声啊!
  
  孟铖脑子一阵轰轰,他身边几名外州报记犹如猎狗嗅到猎物,“嗖”一声将头凑近,低声压不住兴奋:“太学陈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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