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天下:南明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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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天下:南明痛史-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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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以儿衣拭刀血再击,而兄将死矣。(卒)旋拉予发索金,刀背乱击不止,予诉金尽,曰:“必欲金即甘死,他物可也。”卒牵予发至洪宅。予妇衣饰置两瓮中,倒置阶下,尽发以供其取,凡金珠之类莫不取,而衣服择好者取焉。
  既毕,(卒)视儿项下有银锁,将刀割去,去时顾予曰:“吾不杀尔,自有人杀尔也。”知洗城之说已确,料必死矣。置儿于宅,同妇急出省兄,前后项皆砍伤,深入寸许,胸前更烈,启之洞内腑。
  予二人扶至洪宅,问之,亦不知痛楚,神魂忽愦忽苏。安置毕,予夫妇复至故处躲避,邻人俱卧乱尸众中,忽从乱尸中作人语曰:“明日洗城,必杀一尽,当弃汝妇与吾同走。”妇亦固劝余行,余念伯兄垂危,岂忍舍去?又前所恃者犹有余金,今金已尽,料不能生,一痛气绝,良久而苏。
  火亦渐灭,遥闻炮声三,往来兵丁渐少,予妇彭儿坐粪窖中,洪妪亦来相依。有数卒掳四五个妇人,内二老者悲泣,两少者嘻笑自若。后有二卒追上夺妇,自相奋击,内一卒劝解作满语,忽一卒将少妇负至树下野合,余二妇亦就被污。老妇哭泣求免,两少妇恬不为耻,数十人互为奸淫,仍交与追来二卒,而其中一少妇已不能起走矣。予认知为焦氏之媳,其家平日所为,应至于此,惊骇之下,不胜叹息。
  

欲向江南争半壁(37)
忽见一人红衣佩剑,满帽皂靴,年不及三十,姿容俊爽,随从一人,衣黄背甲,貌亦魁梧,后有数南人负重追随。
  红衣者熟视予,指而问曰:“视予,尔非若俦辈,实言何等人?”予念时有以措大而获全者,亦有以措大而立毙者,不敢不以实告。
  红衣者遂大笑谓黄衣者曰:“汝服否?吾固知此蛮子非常等人也。”复指洪妪及予问为谁?具告之。
  红衣者曰:“明日王爷下令封刀,汝等得生矣!幸勿自毙。”命随人付衣几件,金一锭,问:“汝等几日不食?”予答以五日,则曰:“随我来。”
  予与妇且行且疑,又不敢不行。行至一宅,室虽小而赀畜甚富,鱼米充轫。中一老妪,一子方十二三岁,见众至,骇甚,哀号触地。
  红衣者曰:“予贷汝命,汝为我待此四人者,否则杀汝,汝此子当付我去。”遂挈其子与予作别而去。
  老妪者郑姓也,疑予与红衣者为亲,因谬慰之,谓子必返。天已暮,予内弟复为一卒劫去,不知存亡?妇伤之甚。少顷,老妪搬出鱼饭食予。宅去洪居不远,予取鱼饭食吾兄,兄喉不能咽,数箸而止,予为兄拭发洗血,心如万磔矣!
  是日,以红衣告予语遍告诸未出城者,众心始稍定。次日为五月朔日,势虽稍减,然亦未尝不杀人,未尝不掠取。而穷僻处或少安,富家大室方且搜括无余,子女由六七岁至十余岁抢掠无遗种。是日,兴平兵复入扬城,而寸丝半粟,尽入虎口,前梳后篦,良有以也。
  初二日,传府道州县已置官吏,执安民牌遍谕百姓,毋得惊惧。又谕各寺院僧人焚化积尸;而寺院中藏匿妇女亦复不少,亦有惊饿死者。查焚尸簿载其数,前后约计八十万余,其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深入自缢者不与焉。是日,烧绵絮灰及人骨以疗兄创。至晚,始以仲兄季弟之死哭告予兄,兄颔之而已。
  初三日,出示放赈,偕洪妪至缺口关领米。米即督镇所储军粮,如丘陵,数千石转瞬一空。其往来负戴者俱焦头烂额,断臂折胫,刀痕遍体,血渍成块,满面如烛泪成行,碎烂鹑衣,腥秽触鼻,人扶一杖,挟一蒲袋,正如神庙中窜狱冤鬼。稍可观者,犹是卑田院乞儿也。
  夺米之际,虽至亲知交不顾,强者往而复返,弱者竟日不得升斗。
  初四日,天始霁,道路积尸既经积雨暴涨,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内溃。秽臭逼人,复经日炙,其气愈甚,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室中氤氲,结成如雾,腥闻百里。盖此百万生灵,一朝横死,虽天地鬼神,不能不为之愁惨也!
  初五日,幽僻之人始悄悄走出,每相遇,各泪下不能作一语。予等五人虽获稍苏,终不敢居宅内,晨起早食,即出处野畔,其妆饰一如前日。盖往来打粮者日不下数十辈,虽不操戈,而各制挺恐吓,诈人财物,每有毙杖下者。一遇妇女,仍肆掳劫,初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也?
  是日,伯兄因伤重,刀疮迸裂而死,伤哉,痛不可言!忆予初被难时,兄弟嫂侄妇子亲共八人,今仅存三人,其内外姨又不复论。计扬之人如予之家水知凡几?其数濒于死,幸死而不死,如予与妇者甚少,然而愁苦万状矣!
  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五日止,共十日,其间皆身所亲历,目所亲睹,故漫记之如此,远处风闻者不载也。后之人幸生太平之世,享无事之乐。不自修省,一味暴殄者,阅此当惊惕焉耳!
  

留发与留头:两难的抉择(1)
——被征服者的反抗
  2007年4月,在古人所谓“烟花三月下扬州”的时候,笔者从北京沿高速
  公路,驱车到达扬州。出于对伟大民族英雄的景仰,笔者并没有立刻去游览闻名遐迩的瘦西湖,而是直接去了位于扬州广储门外街的“史可法纪念馆”。
  不出笔者的想象,史可法纪念馆门庭冷落。窄路曲折,一条污浊的古运河在门前悄然流过。这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明白索要门票20元。江西吉安的文天祥纪念馆,也是如此。
  进门后笔者径直向纪念馆后指向的梅花岭方向疾走。
  出人意料的是,史可法祠堂,并没有在正对大门的梅花岭下。穿行过后,赫然出现一木阁,丝竹阵阵,音乐嘹亮,七八个油头粉面的中老年男女,身穿所谓的对襟软款“唐装”(实际上是满服),正翘兰花指走小碎步,高唱当地的扬州乱弹。
  此情此景,让人诧异非常。史可法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冷落也罢,荒凉也罢,再怎样也不能使得本应庄严肃穆的祠堂成为乱弹怪叫的戏场子呵!
  史可法,堂堂中华民族的一个象征人物,
  倘若阴间有灵,看见这些男女在他坟边大唱阮大铖的“嫦娥思凡”,九泉之下,岂无恨乎!
  曾经八十万人血肉狼藉的扬州,曾经以血报国的史可法的庄穆祠堂,竟然让人感觉不到一丝的悲壮肃穆。
  “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清人张尔荩所撰之联,在轻软浓艳的丝竹声中,显得那样突兀和苍白……
  衣冠发型比命重
  ——江南人民的流血抗争
  弘光小朝廷,腐朽昏庸,人心思变,所以,在清朝打击之下,以摧枯拉朽之势,被一扫而亡。对这样一个腐败朝廷,江南人民内心并不留恋。此外,由于南京人民先前未与清朝打过交道,清军处处以令箭宣示“不杀人,不剃发,安民乐业”,所以普通百姓,都对清朝抱以厚望。
  南京街道,居民在清军入城时,纷纷高举“大清国皇帝万万岁”、“顺民”等字牌,向清军表示归顺。而且,由于南明诸部军阀残兵的凶蛮,不少百姓还有“清兵如蟹,何迟其来”的盼望之语。老百姓很现实,他们特别希望清军统治苏松地区之后,能减免田赋,大展新朝抚民的善举。
  南明弘光朝廷灭亡后的中国,对清廷来讲,形势“一派大好”:张献忠远遁西南,李自成败死湖北,南方各地虽有残明势力分布,但权力分散,明朝的鲁王与唐王各派争斗,势同水火,清王朝一下子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
  正是在这种情势下,由于降臣孙之獬的撺掇,清摄政王多尔衮下达“剃发令”。
  剃发令一下,以水泼油,九州鼎沸,血如浪流。千万人命,丧于一纸文书。
  清廷强迫剃发,并非入关后才施行。
  满族为女真人的一个支系,为建州女真。早在宋代,金国人就剃发,高压强迫占领区的汉人剃发。1129年(宋建炎三年,金天会七年),当时的金太宗就下过这样的强硬命令:“禁民汉服,及削发不如式者,死!”所以在金人统治区,士兵常常窜入市肆,见居民发式稍不如式,立即牵出当场斩首。
  满族人经历了几百年,发型一直没变。满族男子一般是将头顶中间一撮如钱大之头发留长,结成辫子,其余四周发皆剃光,所以称为“金钱鼠尾”。一般来讲,满族人只有“国丧”和“父母丧”内百日不剃,平时,除中间一小撮外,周围头发不能留蓄。
  努尔哈赤建后金称汗后,强迫被占领区汉人和投降的汉人必须剃发,所以,剃或不剃,成为一种政治性标志。汉人只要剃头,就免死收降,否则就砍头。后金军占领辽阳后,当地汉民成千上万不愿剃头,自投鸭绿江而死(见朝鲜《李朝实录》)。当时当地,汉民有时候被剃发后结果更惨。由于明清方面的拉锯战,剃发汉民常被明军杀死,士兵们割头后冒充满人首级去“报功”。皮岛的毛文龙,当时就杀了不少剃发的汉人,然后拿着首级向明廷邀赏。
  皇太极继位后,杀人方面有所收敛,但对剃发则要求更严。
  皇太极之所以如此强调剃发,正源于他读过书,对历史上的女真帝王金世宗非常钦佩。他坚定认为,女真如果汉化,后果肯定会速亡。
  清军初入关,占领北京后不久,即发布剃发令。由于吴三桂等明朝降官劝说,加之北京及周围地区人民反抗连连,多尔衮不得不收回成命。但是,他对率先剃发的明朝兵部侍郎金之俊等人,还是表现出特别的信任。清军入据北京后,好长时间内,明朝旧官变成清朝官员,仍旧身穿明服,冠裳不改。
  清军进入南京城,豫亲王多铎还对率先剃发献媚的明朝都御史李乔加以斥骂:“剃头之事,本国相沿成俗。今大兵所以,剃文不剃武,剃兵不剃民,尔等毋得不遵法度,自行剃之。前有无耻官员,先剃求见,本国已经唾骂!”
  但是,当北京的多尔衮得知南京已定,又有汉臣孙之獬紧劝,他即改变初衷,于六月十五日让礼部在全国范围内下达“剃发令”。
  南明弘光朝覆亡后,以钱谦益为首的明朝朝臣多送款迎降,劝多铎说:“吴地民风柔弱,飞檄可定,毋须再烦兵锋大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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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发与留头:两难的抉择(2)
虽然文人无骨,但此话水分也不是太大。除了太仓农奴为了抢夺先前主人的财产造过几次反外,江南大地一时还真没什么对清军太大的袭扰。各地乡绅为了自保,也纷纷在城墙上大书“顺民”二字,向清军降附。钱谦益与各地乡绅的信中,也称大清“名正言顺,天与人归”。尤其是对扬州大屠杀的恐惧,一向生活安逸的江南人民,在心理上确实产生了极大的震撼,开始认真思考顽强抵抗后的毁灭后果。
  让人极其震骇的是南京和扬州的结果昭然在目——“扬州十日”杀了八十万人;南京在弘光帝逃跑后,由赵之龙、钱谦益等人手捧明境图册和人民户口向清豫亲王多铎行四拜礼献降,二十余万兵马束手交械。清军兵不血刃,果然没有大行杀戮——这两种截然不同的遭遇,确实为江南士绅民众在心理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孙之獬,山东淄川人,明朝天启年间进士。此人因人品低下,反复无常,一直郁郁不得志。清军入关后,这老哥们求官心切,是第一批摇尾乞降的汉官,并当上了礼部侍郎。
  为报新主提拔之恩,他一时间又想不出什么平定大计,孙之獬在让全家女眷全部放大脚之后,就走个“偏门”——主动剃发。
  孙之獬老小子前脑门一溜精光,后面也拖个大辫子,穿上一套四不像的满服,施施然来,上朝时想博个满堂彩。
  不料,当时汉人官员仍是博冠大袖,明朝装束,见到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家伙,心中都觉得可笑又可鄙,扬袖把他排挤出班;满族官员自恃是统治征服民族,也都纷纷脚踢笑骂,把他踹出满班。
  恼羞成怒加上气急败坏,孙之獬下了朝后就立马写了一道奏章,向清世祖建议在全境范围内给汉人剃发,其中有几句话直挠清帝(也就是当时摄政的多尔衮王爷)心窝:
  “陛下平定中原,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之从陛下也!”
  清帝顺治当时年仅7岁,国家大事全部由摄政王多尔衮一人说了算。多尔衮等人本来就是北方武人性格,被孙之獬这一阴激,深觉其言甚是有理。而且,早在1644年多尔衮入关之前,满人大学士希福已在盛京向朝廷进献了满文写的辽、金、元三朝史料,想使这些过往“异族”入主中原的历史经验“善足为法,恶足为戒”,其中最主要的警示,就是防止上层“汉化”。特别辽、金两朝,“汉化”最终导致了皇族的消沉和委琐懦弱。
  孙之獬的进言,正好挑起多尔衮的警惕之心,他想先从形式上消除“汉化”的潜在危险——好!我先下手为强,先给全体汉人来个“满化”,强迫剃发!
  恶法逼人,本来渐趋平静的江南地区顿时如水入沸油般四处暴散起反抗的怒潮。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一直以孔孟伦理为原则的中国人,无论官绅还是普通百姓,都不能接受自己在形象上变成野蛮的“夷狄”。遥想前朝,即使是统治中国近百年、残暴横行的蒙古统治者,也从未下令要汉人改变装束。
  一朝天子一朝臣。以家族宗法儒学为源的中国人,或许能把朝代兴迭看成是天道循环,但如果有人要以衣冠相貌上强迫施行改变,把几千年的汉儒发式强行改成剃发梳辫,这不仅仅是一种对人格尊严的侮辱,简直是类似精神“阉割”的大痛。而且,在明朝人心目中,以这种“夷狄”形象活着,死后一定有愧于祖先,再无面目见先人于地下。
  如果从文化、财产、等级等方面,士大夫和平常民众还存有歧异的话,在这种保卫自身精神和风俗的立场方面,所有的汉人,几乎都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性。
  原本已经降附的地区纷纷反抗,整个中国大地陷入血雨腥风之中。连真心归附清朝的汉人学者王家桢,也在笔记中愤愤不平地记述道:
  我朝(清)之初入中国也,衣冠一仍汉制(其实朱元璋下令是遵依唐制)。凡中朝臣子皆束发顶进贤冠,为长服大袖,分为满汉两班。有山东进士孙之獬,阴为计,首剃发迎降,以冀独得欢心。乃归满班则满以其为汉人也,不受。归汉班则汉以其为满饰也,不容。于是(孙之獬)羞愤上书……于是削发令下,而中国之民无不人人思螳臂拒车斗,处处蜂起,江南百万生灵尽膏野草,皆(孙)之獬一言激之也。原其心,止起于贪慕富贵,一念无耻,遂酿荼毒无穷之祸!(《研堂见闻杂记》)。
  不过报应真迅速。三年多以后,因为受人钱财卖官,孙之獬受弹劾,被夺职遣还老家淄川。天道好还,这老贼恰好赶上山东谢迁等人起义。义军攻入淄川城,孙之獬一家上下男女老幼百口被愤怒的民众一并杀死,“皆备极淫惨以毙。”
  孙之獬本人被五花大绑达十多天,被押期间,五毒备下,义军百姓在他头皮上戮满细洞,人们争相用猪毛给他重新“植发”。最后,百姓们把他的一张臭嘴用大针密密缝起,然后把他肢解碎割而死。
  “嗟呼,小人亦枉作小人尔。当其举家同尽,百口陵夷,恐聚十六州铁铸不成一错也!”
  孙之獬此种下场,连仕清的汉人士大夫也不免幸灾乐祸。
  1645年六月二十八日,清廷再次传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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