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不胜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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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不胜寒- 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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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名气上来排这个称号,我没有异意;但若从真正的暴行来看,我嗤之以鼻。中华上下两千多年的封建史里,比他残暴的帝王海了去。这样说,倒不是要为他翻案,不过是陈述事实。
关于臭名昭著的隋炀帝我就不说了,仅从南北朝及唐末清初各截一个例子来比较,让事实说话。
东晋覆没后,取而代之的是刘宋王朝,这刘宋王朝的最后一帝叫刘子都。此子十六岁继位,在半年内便将他那出身琅琊王氏的高贵贞静的母亲活活气死。为什么呢?原来,此子淫如禽兽,居然时时与自己已出嫁了的亲姐姐山阴公主淫乱。后来,山阴公主忙于与20个年轻英俊的面首打情骂俏,刘子业便又看上了自己的亲姑妈新蔡长公主,即他父亲排行第十的亲妹妹。这位新蔡长公主虽然比侄子大了十余岁,且也嫁了丈夫生儿育女,可一入宫门,便与侄子打得火热,遂心甘情愿的改名换姓,作了刘子业的爱妾。刘子业如果只是糟蹋和他同样荒淫无耻的血亲女人也就罢了,可怕的是,他的魔掌伸向了皇宫里成百上千的无辜宫女。此人平素最喜苟合,犹爱群交,常责令宫女与戍卫裸体相交,如有不从,即刻杀之。他还丧心病狂的要看宫女与猪羊兽交,当时就有十余个宫女不从而被杀,那些屈于他淫威的宫女们几乎全伤——写到这里,我恨不得一掌拍死刘子业!
谢天谢地,此等丧尽天良的暴君于十七岁那年终于被锄掉!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亲们完全可以想见得出,死于刘子业淫威下的臣子良民有多少;如若不信,尽可与史书一对。
再来要谈的,则是中学生历史课本里完全持褒扬肯定态度的唐末农民起义军领袖黄巢。尽管史家拘泥于正统观念,不肯承认他为帝王,可是人家明明定了国号大齐,自然可以昂首迈进暴君行列。后人谈起黄巢,多是津津乐道于他被收录在《全唐诗》里的两首题菊花的诗。看起来,其人倒该是个斯文君子,满怀仁爱——假如你真这么认为,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公元879年,黄巢暴怒中攻占并洗劫广州,当时广州人口不过20万,他竟屠杀了12万,再一把火将广州烧为废墟。自然死者多为来自于东南亚、印度、波斯的外国商人。如果因为民族问题而觉得无所谓的话,我也无语了。战场上杀人,诚不得已,然无端屠杀手无寸铁的平民,其心之毒,当天人共愤!公元882年春,有人在尚书省大门上题了首诗,嘲笑黄巢政权。黄巢的手下尚让即杀死该省任职的官员,并挖出眼睛,倒挂尸体。他还将守门的士兵处死,屠杀京师每一个会做诗的人,还将其他识字的人罚作仆役。这一事件的结果是累及三千人送命。我所好奇的是,尚让怎不杀了黄巢,那才是个真正会作诗的主子啊!恰如黄巢自己所言“我花开后百花杀”,在他农民起义军领袖的灿灿光环下,白骨累累,已成山崖!
然而最最残忍的,还不是上述两人,而是与闯王李自成同一个时期的张献忠!此人国号大顺,亦可光明正大的唾弃正统史家的愚腐观念,恭居暴君之列。
当年,张献忠复陷六安,将州民尽断一臂,男左女右。公元1643年,陷蕲州,绑男人出西门,尽杀之;留女人毁城,稍不力,即杀。后攻武昌,杀男人数万,再把活人驱入长江,最后侥幸得活者,多断手断脚,挖眼割鼻,无一完好。攻陷岳州,奸淫妇女数万后,尽杀之,焚其尸舟,火延四十里,江水夜明如昼。公元1643年8月,攻下成都,悬榜哄骗读书人来投奔他,凡掖下夹笔夹书袋者,见之尽杀;后又大肆屠杀蜀地百姓,杀各卫军98万,遣四将军分屠各县,将亿万宝物掷入锦江,决水放流,自谓“无为后人有也”,残忍变态至极。时人载“全蜀千里萧条无人迹”。
偏这个犯下罄竹难书罪行的千古恶人,居然也在历史课本里顶着农民起义军领袖的崇高光环!
我叹息,我无语!比起他们,嬴政简直是暴君中的君子!
其实,我爱史,爱英雄、爱每一个朝气蓬勃的人,但我不爱帝王!然中国史书,除了帝王将相,还剩什么?有限的选择里,我终要在比较中找到感兴趣的对象——嬴政,恰好在我的道德忍受范围之内。我常想:他十四岁继位,母亲那么恶劣,臣下又那么奸滑,这个少年究竟吃了多少苦头,才成长为纵横捭阖的英伟帝王?
感谢史书对这一史实的离白,纵容着后人随心所欲的畅想。然我又不愿意写真实的秦始皇,理由在《几个回复》里说过了:正史小说太束缚人,且当个人看法起冲突的时,我也难一一与之辩解,故尔才有了蒙政这一角色。
在我的实际生活中,接触得最多的便是十五至二十岁的半大孩子。在他们身上,我时时能分享到成长的烦恼、迷惘、喜悦与悲伤等情绪。这不免常让我浮想联翩:那些在史书中只有一张刻板面孔的帝王们,也曾青春年少,也曾姿意张扬!我为什么就不能写一个有血有肉的帝王?
于是,《高处》里,蒙政任性蛮横,也少年痴狂。他任性,但他有担带;他蛮横,但他够刚毅;他少年,但他一点就通;他痴狂,但他并没放弃责任。在种种纠葛中,他飞速成长。东鼠就认为我过度的偏爱他,总觉得古往今来的帝王没这么好。
是的,古今帝王,从没这样的好!
然此一刻,他是冉冉升起的朝阳,最清爽、最温暖——那一种怒放的生命姿态,谁能忽视得了?
时光总回消失,人也总会老去。假如有一天花谢香消日影残,什么都回不去了,而你们的心中依然保留着一个不可磨灭的少年身影,我便圆满了。




☆、第五十二章  窈窕淑女(二)

  嬴湄虽然走远,可心头一直焦灼难安。快入城时,她闷声闷气道:“冰,我总觉得蹊跷。这慕容隼千里奔忙,想来也不仅仅是为了凭吊司马炎,你说是不是?”
  
  姬冰答曰:“晋国曾无礼于慕容隼,凭今日燕国之强,以雪前耻,未为难事。可慕容隼却一直按兵不动,着实让人费解。想司马炎在时,尚可说是旧情牵绊,难下狠手;然司马炎已经亡故,慕容隼犹苟且忍耐,只能说是另有所图——比如说,联合一切可联合的力量,共同对付最难缠且最强大的对手。至于晋国那面,多一个敌人总不如多一个盟友强;不若此,又怎能纵容一国之君出入如无人之境?”
  
  她垂下头,低叹:“自古以来,乱世出枭雄。枭雄征于野,百姓失所怙;枭雄征于城,百姓无所终。——不管怎样,倒霉的,终究是天下苍生。”
  
  “比起那些,或许你更应该关心眼前。慕容隼既然到了晋国,晋国上下必然会礼遇他。咱们还得七八天后才离开建业;此其间,无论怎样回避,某些场合,大约还是要碰头的。”
  
  她嫌恶的皱眉,道:“明日是哪家下的帖子?”
  
  “琅琊王氏,说是赏荷盛会。”
  
  她忍不住翻了一下白眼,嘀咕:“瞧这关系近的!能不去么?”
  
  他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反是说起别的:“你还记得胶池会盟么?”
  
  “怎样?”
  
  “你不好奇王璨是怎么探得司马炎的底细?”
  
  她眨了眨眼,眼底兴趣盎然。
  
  “如你所知,琅琊王氏受王璨之父王颐的牵连,在司马炎当政的那几年里,逐步被排挤出晋国的决策中心。但王氏乃百年大族,在晋国早已根深叶茂,纵是家族子弟全部闲赋在家,可几辈人累积的影响力仍然无处不在,无所不为。无论宫廷还是朝野,随时都有甘愿为之效命的人。”
  
  她心眼一活,缓缓道:“司马炎自以为已将王氏困住,岂知内宫还残留有琅琊王氏的线人。因着这层关系,王璨便是远在燕国,对晋宫的一风一露,依旧知道得清清楚楚,是么?”
  
  他点头,道:“司马炎临死前已然觉悟,所以才会将宋纬送于桓度——前日我已跟你说了,桓度的夫人,便是王璨的堂姑——司马炎的这着棋子走得甚是巧妙,等于是不伤颜面的向琅琊王氏示好。琅琊王氏乃是精明人家,自然就坡下驴,借桓度之手帮助新帝司马肃坐稳龙椅。然事成之后,琅琊王氏又明确表示,为感激皇恩浩荡,愿将王璨的一位堂妹献与新帝。幸得司马炎先算到这一着,他在确立司马肃为储君的同时,也给他定下皇后人选,并召告天下。——前日我也跟你说了,那皇后人选,就是他舅家的表妹谢韵。这样一来,琅琊王氏纵是野心勃勃,亦扭不过先帝遗命;然司马肃也是两头为难,只好在我们到达建业前降旨,宣布在同一天迎娶两位佳人:谢女为后,王女为嫔,二女共掌后宫,享有一样的仪仗,一样的地位。”
  
  这回,嬴湄可翻不成白眼,倒转出青珠,笑曰:“看来,琅琊王氏便是不发帖子给我,我也得削尖了脑袋寻上门去,对不对?何况人家还巴巴儿送上门来,我若不去,可不就成了不识抬举?嗯,能亲见亲闻这天下第一华丽风雅的家族,也不枉我到晋国走一趟。”
  
  姬冰却未若往常那样凑趣调笑,倒眼窝深深,忧思渐浓:“湄儿,琅琊王氏素来最重门第,最讲尊卑。以现今的身份,我仅能呆在下房,无法时时陪伴在你左右。慕容隼那厮既已生歹心,且又与王璨情意匪浅,只恐明日聚宴,他亦到场。到那时,不知他又生出怎样的花招来刁难你……”
  
  她将手盖在他的手上,明明如月的眸子聚满温柔:“无妨。周旋应酬,人来人往,量他不敢怎样。何况琅琊王氏乃为大家,最是圆滑,纵然碍于各种关系,不敢对他怎样,但也决然不会由着他胡来。好歹,我也是秦国来的迎亲副使么。”
  
  也许是她的话说服了他,又或许是她的眼神打动了他,他没有再说下去,只夹了夹马腹,带着她缓辔入城。
  
  是夜,嬴湄换上崭新的官袍,随蒙学一同到晋宫朝见司马肃。约莫闲谈了半钟茶的时光,二人又被引往芳汀殿,参拜宜昌长公主司马妤。原来,司马妤以为启程在即,自己却依然对秦国一派陌生,心内不胜凄切孤独,遂奏请皇兄,欲与秦国的正、副使见上一面,好多多了解秦地风俗及咸阳规矩。司马肃怜悯妹子,便满足了她的要求。
  
  且说小黄门将二人引到芳汀殿外,再由两位老成持重的麽麽将他们引入殿内。嬴湄和蒙学都是惯常出入咸阳宫的人,早已见惯了大秦巍峨而雄浑的皇家气派,骤然置身于窄小低矮的殿宇,未免吃惊。碍于身份和礼制,二人自不好端详比较,只把眼悄溜。但见周围一应摆设装饰,无一不精美,无一不华丽,端的符合外间传说:天下最精致、最奢靡的皇宫,非晋国莫属!
  
  二人正暗暗惊叹,忽闻层层叠叠的纱幔后环佩叮当,二人觑着内里人影绰绰,忙低下头,静静等候。
  
  “我来迟了,二位卿家可曾久等?”
  
  纱幔内飘出的声音,又娇又甜,好似一双纤纤玉手,轻轻拨了一下心弦,顿然叫人全身酥软。连嬴湄亦挡不住这种温柔,一双明湛湛的眸子霎时定住。亏得她心性薄凉,神魄不易出窍,故只一愣,便迅速回位。她瞄向蒙学,则见他眼神涣散,早不知神游到何处,忙悄悄低唤。蒙学省悟过来,俊脸上不由得泛起淡淡的红潮。他定了定神,前跨一步,恭恭敬敬施礼曰:“大秦迎亲正使蒙学,见过宜昌长公主。”
  
  嬴湄亦步亦趋,道:“大秦迎亲副使嬴湄,见过宜昌长公主。”
  
  司马妤娇音滴滴的吩咐赐座。二人谢了恩,就着麽麽摆好的凳子,端端正正的坐好。恰好宫娥奉令将纱幔挽往两边,蒙学和嬴湄便下意识的望进去。这一望,二人都大为惊艳。
  
  司马妤不过十七出头,冰肤玉骨,自是丽容娇俏。但若单论姿色,她顶多只及得勿喜七分,然那通身娇贵的气度,却是他俩从未见过的。她好比一盆养在暖阁里的水仙:水灵灵的挺起秀腰,嫩嫩的舒着叶片,娇娇的绽放花瓣,幽幽的吐着香氛——完全禁不起一丝大气儿!
  
  比之于她,大秦的华阳公主徒剩刁蛮,勿喜公主惟余可怜。想来真正的金枝玉叶,就应该是她这样子罢?
  
  嬴湄才这么寻思,便听见宜昌长公主甜甜道:“嬴副使,先皇在时,曾和我说起你的笛曲。他说,你技艺之精湛,犹在宋乐营之上。我有个不情之请,可以么?”
  
  嬴湄仔细的望一眼司马妤,但见她态度虔诚,并无刁难之状,遂答曰:“那臣就献丑了。”
  
  宫娥捧上笛子,嬴湄起身接过,细细的吹了一支《醉花阴》。吹曲间,她的眼角有意无意的流连在司马妤处。就观察到的情形来看,这位千娇百媚的公主倒也听得认真,只是,明明欢快的乐曲,偏偏让她眉宇间的愁郁越展越大,仿佛被难以言传的哀痛所笼罩。嬴湄深为纳罕,少不得耐着性子将曲吹完。
  
  待曲目结束时,司马妤面上的神情已然一换。她看着嬴湄,笑意盈盈:“嬴副使果然吹得好曲子,令我技痒不已。两位卿家,不知可有雅兴听听?”
  
  嬴湄望了望蒙学,但见他并无开口之意,遂笑曰:“臣这等末流伎俩,竟也得赢长公主赞誉,实是惭愧不已。若能蒙长公主赐教,那可是求之不得的幸事。”
  
  司马妤淡淡一笑,自宫娥手中接过另一支竹笛,缓缓的吹起来。
  
  此曲起调和缓,然吹着吹着,旋律渐趋古怪。仿佛人爬高坡,在僻静崎岖的山道转了一轮又一轮,总也望不到尽头。嬴湄微微蹙眉,分明在曲调中听出了悲慨与委屈。她心下愈发疑惑:听这曲调,分明极是古老——不知这位长公主存的是什么心?她是想考较自己,还是要讥讽自己?
  
  若是考较,倒还真把她给难住了。须知音律于她,不过是启蒙始于母亲,提升来自义父。可这两者,不是对生活满怀感恩,便是旷达豪迈之流,从来不屑于钻研怪异的曲谱!于她本人而言,最初的目的不过是想让母亲高兴,才稍稍分心于此,自然谈不上深谙此道。莫若爽快的向司马妤承认,完全没有必要打肿脸蛋充胖子……然,她若是以曲讥诮,自己又当如何?
  
  嬴湄还不曾思量出对策,便听见蒙学惆怅的吟哦:“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长公主,你这曲谱固然古老高雅,可也太萎靡不振了。”
  
  嬴湄闻言,长长的睫毛猛然一颤,这才明白司马妤的真正用心。原来,蒙学所念的诗歌,乃出自《诗经?鹊巢》,原意本是说男婚女嫁,偏有好事者取诗中头两句,弄了个成语“鸠占鹊巢”;今司马妤据此成曲,莫过于映射她嬴湄虽为大秦朝臣,却霸占了秦君对女人的所有恩宠,以至于要让她这个待嫁新娘饱受委屈。
  
  先时不明白倒好,现下明白,倒叫嬴湄头疼。她素来胸襟阔大,从不与女子争长论短,且生平所遇对手,全都是又强又狠的大男人;现下要她绞尽脑汁来应对纤纤弱女,还未还击,气焰便先矮了下去。一时,她又想,以司马妤这样的品貌,只要去到秦国,必然会得到蒙政的宠爱,自己若真是梗着脖子犯傻,可不就是罪上加罪么?
  
  她正为难,蒙学又厌厌道:“长公主,我们陛下雄才大略,最恶萎靡怨音。长公主既然有此长技,何苦自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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