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好开心!那个人居然真的就是他!而且,他还记得我,呵呵。只可惜,他好象已经有了女朋友了,对我也不是太在意。不过,没关系的,我把他当成一个大哥哥就好。”
“本以为他是来这里读书的,原来他也是来打工的。为什么人们都喜欢背井离乡的跑到异地?就是为了多挣那些钱吗?他和我不同的,他在国内应该有很多朋友吧,他的父母应该都在国内等着他回去吧?可他,为什么还是要来呢?唉,心情很乱,我不知道。我想帮帮他,但我感觉他的性格一定不会接受的,算了,顺其自然吧,他这种人,应该是走到哪都不会差的。”
“他到底是什么人?他的篮球打的那样棒,居然还有没有的小孩找他要签名?他不说,他为什么要对着我隐瞒?”
“他居然是NBA的球员,老天,我居然以为他只是一个来打黑工的家伙。这混蛋,为什么要骗我?!认为本姑娘承受不起这种消息吗?可恶!等着瞧,下回我要去看球赛,故意穿他们对手的球衣,气死这家伙!”
“他,打的可真好。他面对的可是LBJ啊,全联盟最好的球员之一,哪怕我这个不怎么懂体育的,也知道LBJ的名字。但他却在和他的对抗中,丝毫不落下风,他,居然还从那么远的位置起跳灌篮,简直太帅了。可惜的是,最后比赛还是输掉了。我看到他把自己埋在毛巾下面,肩膀不停的抽动,我知道,他那是在哭。好让人心疼的感觉,他居然在哭,一个面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大男人,居然在几万人的注视下哭泣。他心里一定很难过、很委屈。而我,却穿了他对手的球衣,来刺激他,唉,鄙视一下自己好了。”
“我和他说了很多,我终于把心里面想说的话都告诉他了。可他。。。似乎没有什么反应。他应该是真的有女朋友了吧。之前,我最多是把他当作一个大哥哥,一个在危难时刻救过我的、给过我温暖和安全感的男人。但不知怎的,今晚我确实对他心动了。他在赛场上的表演,让我心动。他无助的哭泣,更让我心动。仿佛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部分被触动了。我感觉,他和我一样的孤独、不开心、需要关心。可他,似乎却要躲开我的热情。他的女朋友一定很好看,可她却让他这样的无助。讨厌!不公平!睡觉了!”
“他居然那样对待一个小孩?!那可是他的球迷啊,他怎么可以这样做?还有,居然敢挂我电话,让人生气!决定了,以后不理他了,讨厌的家伙!”
“我还是又见到他了,他还是那么的出色,一场完美的比赛。我不知道我这样出现是对还是不对,我自己都说不清楚,我究竟是想借梁彬来气他呢,还是我想借梁彬为借口来见他。说起来,尽管他让我有过安全感,但那都是偶然状态下发生的,他并没有太多的为我做过什么。比起那些追我的人,这家伙简直就是一大爷。可我,却不知道为什么,陷了进去,渴望见到他,忍不住去想他,被他的一举一动牵引着神经。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所谓的孽缘?老天,本姑娘可不要这么沉沦下去。”
“他对我居然还是那种不冷不淡的态度,可恶!总觉得他心里藏着很多事情,可他却从来不对我提起。真的很想替他分担,可是。。。。。。我说和梁彬一起回国,他都没有反应。唉,我该怎么办才好。。。。。。”
“算了,不理那个小子了,这次真的不理他了。我要好好的出去散散心,等我回来,要是这臭小子还是不肯对我好一些,那我,我就真的、真的再也不理他了。臭小子,你记住了,本姑娘说话算话!这次一定!”
我静静的关掉WORD文档,习惯性的把双手插到头发里,许久,抬起头来,沉沉的吐了一口气。站起身,走到窗边,推开窗户,看着盐湖城的夜色,心情杂乱的一塌糊涂。我以为我能想明白,但我却发现自己高估了自己。就想累极了的一个人,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把注意力集中到一个点上,思绪散乱不堪又无法归拢。是感动?是震惊?是不出所料?是不知所措?仿佛什么都有,又仿佛什么都不真实。我对这个丫头有好感,我不否认,谁不会喜欢这样一个漂亮、聪明又活泼可爱的年轻姑娘呢?但那只是内心深处的一种好感而已。说白了,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需要的一种假象,我为她动心、为她牵挂,并不是因为我多爱她,而是因为我希望自己有多爱她。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种对完美感情的期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现实生活的不断打击,大家都会明白,这种期待不过是一种美好的幻想而已,所谓的完美的、不存瑕疵的爱情,那只是书本上的故事而已。但即便如此,还是会不甘心,于是心里,总有着那么一种期待。喜欢上一个看起来美好的、不会被世俗污染的姑娘,然后自己远远的喜欢着她,不触碰、不拥有,也就不会发现瑕疵、不会因拥有而失去兴趣。这样,一直下去,自己就会永远有一个期待,美好的期待、不会过期、不会变质的期待。我想,之前的齐菲,在我心中大概就是这样一个位置吧。
但现在,我不可以再坚持那种感觉了。事情起了变化,这丫头,唉。不管我将来如何,我会不会照顾她,我总不能明知她身处险境,而毫不作为吧。第七场比赛、总决赛、总冠军,此时仿佛瞬间失去了色彩,变成了离我遥远的黑白胶片。我的情绪已经平静了很多,但内心却仍旧焦躁不安,似乎有一个火开的很小的煤气灶,在卖力的煮着一锅小米稀饭,不会让饭溢出来,但也绝对不会冷下来。这种情绪里,已经容不下什么比赛了。
一夜无眠,那冰冷的文字似乎像有了生命一般,不停的在我脑海里跳跃、闪现,还有齐菲的一颦一笑,现在想来,是如此的可贵。“哪怕我不能最终拥有,但我也不会让她就这样消失。”天边泛白的时候,我最终下了决心。起身,打开随身的行李箱,拉开一个隐蔽的小拉链,从里面取出了一个红色的物件。看了看,红色的绳编十字架,一如崭新的一样。我的目光落到雪白的墙壁上,似乎寻求一些支持或帮助。但白茫茫的一片,让我明白了,我是孤独的,所有的决定必须由自己来下,所有的后果,也必须由自己来承担。“也好,男人嘛,该爽快些的。”我自言自语道,然后淡然一笑,认真的把红色的绳编十字架套在了自己的左手手腕之上。
我突破之后右手挑篮,刚一出手的皮球,却被布泽尔劈头盖脸的扇了下来,我自己也因为巨大的惯性而失去的对身体的控制,狠狠的摔出了底线。我挣扎着爬起来,努力的回防着,但却发现自己的速度只能跟着对手屁股后面,看着对手轻松完成快攻的多打少。85:63,我们已经落后爵士队22分之多了。
老爷子请求换人,我被巴恩斯替换下场。全场响起欢呼声,并不是为我鼓劲,而是嘲讽夹杂着幸灾乐祸。在能源方案球馆,我栽得一塌糊涂。老爷子并没有责备我,而是默默的看着我走下来,眼神里却是一种掩饰不住的深深失望。我想,不只有老爷子失望吧,所有的队友、到现场的勇士队球迷以及坐在电视机前,所有支持我们继续上演奇迹的拥趸们,都会对比赛充满了失望,对我,更是异常的失望。最终,106:89,爵士队赢得了第七场比赛的胜利,带着4:3的总比分昂首挺进西部决赛。而我,只能坐在板凳上,低着头喝着佳得乐,躲避着众人或同情、或不满的目光。技术台散落下来的技术统计表上,我的名字后面,清楚的标注了我今天晚上的成绩:12分、3个篮板、3次助攻。
球队失利,也就意味着整个赛季的结束。本应该集体飞回奥克兰,做一个简短的总结之后,再各奔东西,休息、渡假、自己单独训练、和经济人商讨来年合同问题以及一系列的后续事情很是繁杂。但我却没有随着大部队一起回奥克兰,而是把自己的重要行李交给随队的工作人员,让他回到奥克兰之后转交给苏永康,让他先代我保管。我自己则收拾了简单的行李,连夜乘坐飞机,从盐湖城飞往丹佛,再从那里专机去菲尼克斯。尽管输掉了晋级的希望让我感到十分的失望,但我知道,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去做。毕竟,我剩下三年的时间来追逐总冠军,但留给我挽回齐菲的时间,绝对不会超过三天。
到达盐湖城国际机场,已经是凌晨的0:30分了,我没有太多的选择,这个时间整好有一班从孟非斯飞来的飞机,沿途停留加油之后,再飞去菲尼克斯。昨晚一夜的无眠加之刚才比赛的消耗,让疲劳犹如潮水涌来,飞机起飞不多久,我就酣然进入了梦乡。待我醒来,飞机已经落稳稳的停在了菲尼克斯空港国际机场的停机坪上了。
我跟随人流下了飞机,此时已经时凌晨时分,乘客们各有秩序的选择交通工具,或大巴、或出租、或去机场停车场自己取车。而我却像是一个迷路的孩子,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做。菲尼克斯西北部200公里左右的威肯堡才是我的最终目的地。但此时,我却丝毫没有头绪,觉得自己应该先进城整理一下行李装备,做好准备再进发,但又但是时间不够用的,晚一分就会少一分希望。
就当我茫然四顾、不知下一步如何迈的时候,眼光毫无目的的四处乱扫的时候,一个看起来很熟悉的背影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之内。身材比我略高,清瘦挺拔的站在不远处,身边还有三个一身休闲装打扮的年轻人。我快步走过去,正听到其中一个年轻人说道:“先生,都准备好了,我们现在出发,天不亮就可以到威肯堡。”
“威肯堡!”就像黑暗中突然闪亮的火花,让我兴奋异常。“威肯堡,你们可以带我一起上路吗?”我兴奋的叫道。
那颀长的身影转了过来,略带疑惑的问道:“伙计,你去那里做什么?”
第134节易读
“伙计,你去那里做什么?”说着话的工夫,那人回过头来,一张略显消瘦的面庞让我惊讶不已。
“啊!你是安芬尼?”我真的大吃一惊。我怎能不吃惊呢?这个我刚才觉得熟悉的背影的主人,居然是他,“便士”哈达威。他的名字,相信每一个球迷都不会陌生,一个天纵其才的超级后卫,被誉为乔丹和魔术师的结合体的天才选手,曾经让魔术队为了他宁肯放弃奥尼尔的王牌控卫。在他处在颠峰状态时的年代,他就是联盟中数一数二的招牌球员,其风头绝对可以堪比如今的科比或者詹姆斯。只可惜,严重的膝伤让他过早的从顶峰滑落,97年的那次重伤之后,他的场均得分就再也没有上过20。从魔术队的王牌到太阳队的普通一员,再到纽约尼克斯的板凳加热器,直到05…06赛季,在总共为球队出赛72分钟,得到10分之后,他就彻底的离开了赛场,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之外,一代天骄就这样无可奈何的陨落了。因为伤病太过绵延,以至于他退出的时候,大多数球迷早就忘了他昔日的辉煌,从辉煌的“乔丹接班人”到惨淡的退役老兵,个中滋味,想必只有他自己最清楚吧。
“想不到,这儿还会有人认识我。哥们,你叫什么?”见我有些愣神,哈达威说话了。他目光灵动,眼神之间有着一种难以描述的韵味。消瘦的脸庞俊秀又带有些许书卷气,惟独遗憾的是略带苦相,这可能也是他命运多舛的一个例证吧。
“哦。你可以叫我迈克尔。我听说你们要去威肯堡,可以带我一起去吗?我也要去那里。”他不认识我,我稍感意外。但随即释然,篮球在他内心留下的伤痕一定很重,既然离开了,他应该不会再留恋那个舞台,因为那舞台中央的位置本该是属于他的。索性,我就随便说了个名字,刚进联盟的时候,我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是谁、我是做什么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那种新鲜劲已经过去了,我现在是尽量不想被别人认出来。不被打扰的安静,如今对我来说已经是奢侈品。当然,我不认为便士会打扰我,但我总觉得和他提什么NBA球员的身份没有什么必要。
“很抱歉,迈克尔,我想我们不能同行。”哈达威给了我回答,一份很有礼貌的闭门羹。
“为什么?我不会打扰你的,这个时间,我找不到车子,我只想跟你们的车去那里,只是那样就可以了。”我竭力请求着。
“真的很抱歉,不是我不想带你一起去,只是我们自己还有很多事情,在那里发生了一些你并不知道的事情。”哈达威的回答坚决但又不失礼貌。如此谦和的他,很难让人联想到昔日那个众星捧月的超级巨星。
“我知道,那些失踪的学生们。”我知道,是该摊牌的时候了。直觉告诉我,他也是冲着这个事情去的。
“唔?你去那里做什么?”果然,他的反应让我看到我的直觉是准确的。
“我的朋友在里面,我这次来,就是要找寻她的下落的。所以,请让我跟你们一起去。”
“女朋友?”哈达威微微一笑。
“是。”我没有怎么考虑,脱口而出。
“。。。。。。”哈达威没有说话,而是转头看想他身边的三个年轻人,道:“也许,我们可以带上他。”
“你说了算,老板。”
“好吧,迈克尔,你跟我们一起走。只是到威肯堡,然后,我们各自走各自的。如何?”说完,哈达威伸出了右手。
“成交!”我的右手和他的紧紧握在一起。突然间,感慨万分:我握着的这只手,曾经在球场上创造了多少美仑美奂的镜头啊!
三个年轻人领路,哈达威居中,我跟在最后,我们一行五人出了侯机厅,直奔机场停车区。三个年轻人在一辆黑色的陆虎越野车前面停了下来,我一怔,因为我看到了车牌让我吃惊。美国的车牌很有特色,通常各州都有各自的牌照款式,通常都会在车牌上印上本州最具特色的东西。像我所在的加州,车牌上面就印着加州大桥。像我们所在的亚利桑纳州,他们的车牌上印着紫色的仙人掌,代表沙漠风情。我刚刚离开的犹他州,他们的车牌上有滑雪的小人图象,下面还有小字GREASTSNOWONEARTH(世界上最棒的雪)。掘金队所在的科罗拉多州,他们的车牌背景是大雪山,中间有朵紫色小花,下面写着RESPECTLIFE(尊重生命)。最有意思的当属肯塔基州的车牌,车牌右侧是一只很醒目的红色鹦鹉,下面则是Nature‘sFinest(世界警察?)
而这个车牌是简单的白底蓝字,上面有一行小字写着U。S。GOVERNMENT,下面的数字也比普通车多G1006087。政府用车?我更加迷茫了,这三个年轻人的身份是什么?便士去威肯堡到底要做什么?但人家不说,我又怎好张口去问。于是只能跟着他们上车。两个年轻人坐到了前排,我则和便士以及另外一个年轻人坐到了后面。一路无话,大家眼睁睁的看着窗外的风景向身后飞驰,但都像闷葫芦一般的闭口不言。车子里面连音乐都没有放。我几次扭头去看身边的便士,但他只是略带忧郁的把目光投向窗外。而其他人也似乎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如此,我也就放弃了搭讪的想法。只能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事情,看来那里所发生的事情远超过我所知道的,如今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