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兴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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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兴起史-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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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尔哈赤的兄弟舒尔哈齐等人的儿子,大多数是台吉,只有阿敏、济尔哈朗、斋桑古三人进入贝勒的行列。
  尽管宗室贵族之中,爵位权势有所差异,但总的来说,他们都是后金国汗努尔哈赤的亲族,是所谓的“天潢贵胄”,辖有牛录或固山,占有大批包衣和拖克索,统军治民,领兵出征,是执掌军政大权的最高统治集团成员,构成了满族贵族的主体。
    二、 四大贝勒与和硕贝勒
  和硕贝勒,为清朝特有的专用名词。和硕贝勒,乃满文hoo i beile的音译。hoo(和硕),意为“四方之方,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角之角”。i意为之。beile音译为贝勒。hoo i beile按字直译,应译为“一方之贝勒”,即一方之主。《满文老档》有时又将hoo i beile(和硕贝勒)称为gūsai beile或gūsai ejen beile,前者译为“固山贝勒”,后者为“旗主贝勒”。和硕贝勒就是固山贝勒,就是旗主贝勒。
  和硕贝勒、旗主贝勒的人数,随着时间的推移,旗主的年岁增长、死亡,以及功过升贬,而略有变化。天命四年(1619)萨尔浒之战被俘进入建州的朝鲜从事李民,对八旗作了如下的叙述:
  胡语呼八将为八高沙。奴酋领二高沙,阿斗、于斗总其兵,如中军之制。贵盈哥亦领二高沙,奢夫羊古总其兵。余四高沙,曰红歹是,曰亡古歹,曰豆斗罗古(红破都里之子也),曰阿未罗古(奴酋之弟小乙可赤之子也。小乙可赤有战功,得众心,五、六年前,为奴酋所杀)。一高沙所属柳累三十五,或云四十五,或云多寡不均。一柳累所属三百名,或云多寡不均,共通三百六十柳累云。……旗帜(有五色之大小不同者,奴酋黄旗,贵盈哥黑旗,红歹是白旗云)。李民:《建州闻见录》。
  根据李民的记述,八旗(八高沙,即八固山)之中,努尔哈赤亲领二黄旗,代善(贵盈哥)也有二旗,阿敏(阿未罗古)、皇太极(红歹是)、莽古尔泰(亡古歹)、杜度(豆斗罗古)各有一旗。
  稍晚一点,朝鲜满浦佥使郑忠信,于天命六年(1621)八月入使后金,记述八旗人员兵数如下:
  一部兵凡一万二千人,八部大约九万六千骑也。老酋自领二部,一部阿斗尝将之,黄旗无画,一部大舍将之,黄旗画黄龙。贵盈哥领二部,一部甫乙之舍将之,赤旗无画,一部汤古台将之,赤旗画青龙。洪太主领一部,洞口渔夫将之,白旗无画。亡可退领一部,毛汉那里将之,青旗无画。酋侄阿民太主领一部,其弟者哈将之,青旗画黑龙。酋孙斗斗阿古领一部,羊古有将之,白旗画黄龙。吴晗:《李朝实录史料》第3146页。
  将这两段材料对比分析,我们可以断定,进入辽沈前夕,后金国中八旗的旗主贝勒、和硕贝勒,有代善(两个红旗)、阿敏(镶蓝旗)、莽古尔泰(正蓝旗)、皇太极(正白旗)、杜度(镶白旗),努尔哈赤既是八旗之“共主”,又亲领正黄、镶黄二旗。
  和硕贝勒、旗主贝勒权力很大,是本旗之主,与旗下人员之间,是君臣关系,君民关系。《满文老档》在记述和硕贝勒与旗下官兵的关系时,用了一个很特别、很有趣也很准确的词语: salibumbi。 salibumbi是动词salimbi的强制态和被动态。salimbi意为“承受家产之承受,擅,专”。salibumbi意为“使承受,使专主”。这就是说,八旗人员包括各级官将,都是后金国汗“专主”之人,由努尔哈赤赐给各旗主贝勒,使旗主贝勒承受,使其专主。
   。。

第一节  贝勒和台吉(3)
《满文老档》有时也用salibumbi一词,来表述家主与阿哈的关系。比如,大贝勒代善怀疑次子硕托有叛逃之心,而向汗父奏请说:如我听信后妻谗言,“不将我之僚友、部众给与吾子(硕托),不将包衣阿哈、马牛牧群使其承受专主”,则杀后妻。可见,和硕贝勒有权将为其专主的旗下大臣、诸申,像阿哈、马牛一样,赐予子孙,连用的词语都相同,都用salibumbi一词。
  这种政治上和硕贝勒与旗下人员的君民隶属关系,在经济方面也有体现。努尔哈赤曾谕告众人说:“若无阿哈,主何能生!若无诸申,贝勒何能生!”这在前面已经讲到,诸申必须自带耕牛农具,屯垦闲地,当兵服役,遭受贝勒欺凌盘剥。
  我们还可以引用一个具体事例,来看看和硕贝勒与旗下官将的君臣关系。八旗设有牛录额真、甲喇额真、梅勒额真、固山额真等官。额真乃满文ejen的音译,意为“主”。如照字直译,牛录额真(niru i ejen)应译为牛录之主,固山额真(gūsai ejen)应译为“固山之主”或“旗主”。牛录额真、固山额真等官衔的出现,固然表明担任牛录额真、固山额真的官将,对本牛录、本旗的诸申,有权管辖,有权盘剥,但他们毕竟还不是本牛录、本旗的真正之主,他们和诸申一样,皆须尊奉本旗和硕贝勒为主,受其统辖,为其效劳,否则将被严惩。比如,天命五年(1620)八月二十一日,努尔哈赤率兵攻明时,令“左翼之一固山之主莽古尔泰贝勒”,领精兵一百,追逐沈阳城外明兵。“以莽古尔泰贝勒亲身远逐,该固山大营之兵主总兵官额亦都率领众兵,不速追贝勒,由后缓缓而行。”回兵时,“莽古尔泰贝勒对彼之大兵之主额亦都曰:尔何故不从吾行?额亦都曰:怎知如此远逐,尔如此追杀,我等众兵焉能追及”。努尔哈赤因额亦都不护卫莽古尔泰而大发雷霆,下令尽捕其随从的十余大臣,额亦都也“自缚待审”。法司拟处额亦都死刑,努尔哈赤虽念其长期征战,军功卓著,又系妹夫,其子亦娶己女,宽免不杀,但仍严办,夺其诸申三百丁,革其功。这样一个开国元勋、皇亲国戚,因未紧密护卫和硕贝勒,险被斩首示众,可见和硕贝勒确是本旗之主,旗下人员皆系其臣仆,君臣之义甚严。
  和硕贝勒还是本旗其他贝勒之主。当时的贝勒,都是努尔哈赤的子、侄、孙子,都是皇子皇孙,拥有汗父(汗伯父、汗祖父)给予的牛录诸申、阿哈,与议国政,带兵出征,有些还是“十部执政贝勒”,常以“执政贝勒”名义代表后金国,与蒙古各部贝勒盟誓议和,权势很大。但是,贝勒并不都是和硕贝勒,进入辽沈以前,八旗只有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杜度是和硕贝勒,其他如努尔哈赤第七子阿巴泰、第十子德格类,舒尔哈齐之子斋桑古、济尔哈朗,代善之子岳托、硕托,都已成年,都是有权有势的贝勒,但都不是旗主贝勒。他们不能独立成旗,必须附入父兄旗下,服从本旗和硕贝勒辖治,仰其供给,对旗主十分敬畏。阿敏及其弟斋桑古之间的关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镶蓝旗和硕贝勒阿敏,怀疑其弟斋桑古贝勒行为不轨,因而“对其诸弟之衣食生计,供给便不充裕,不公平。斋桑古向大贝勒、四贝勒再三陈诉,大贝勒、四贝勒以若将弟诉之言告于父汗,则似诬谤并肩而行之阿敏台吉,将招外人之言,因而不告。斋桑古欲将苦情告于汗伯父,则惧兄阿敏台吉,若不告,生计无着,困苦忧愁”。后斋桑古与硕托分别前往自己的拖克索和牧群地,诸贝勒、大臣听说后,疑其欲逃往明朝,发兵堵截。阿敏奏告汗伯父,建议:“将吾等弟兄置于众人之前审之,若吾为非,则辱吾,若弟斋桑古为非,将弟付吾,吾将杀之。”努尔哈赤拒绝此议,决定从轻了结此事,下令说:“若斋桑古愿与其兄阿敏台吉合居,听之。若不愿与阿敏台吉合居,欲与他兄合居,则归入于他兄之固山下。”
  这件事表明了五个问题。其一,斋桑古虽是拥有牧群、诸申、阿哈,领兵辖民有权有势的贝勒,但并不能独立为旗,而是依附于兄长阿敏,归属旗主贝勒阿敏的镶蓝旗下。后虽因弟兄之间关系恶化,难以合居,亦不能独立于八旗之外,必须“归入”另一和硕贝勒的固山之下。其二,斋桑古等贝勒,衣食方面,仰赖于兄长和硕贝勒阿敏供给,阿敏刻薄寡恩,则其弟便“生计无着,困苦忧愁”。其三,本旗的其他贝勒,对自己固山的和硕贝勒阿敏十分畏惧,虽受其虐待,亦不敢直接反抗,甚至还不敢越过阿敏向一国之汗努尔哈赤诉苦。其四,和硕贝勒对本旗人员有权支配,除汗父(汗伯父)可以干预外,其他旗的和硕贝勒无权过问该旗的内部事务。像上述辅父执政的大贝勒代善,为汗父宠爱的四贝勒皇太极,也不敢、不愿干涉与己“并肩同行”的固山贝勒阿敏旗内之事。其五,身为和硕贝勒的阿敏,竟要奏请斩杀本旗的弟贝勒斋桑古。这一切,充分表明了和硕贝勒对本旗属下人员统治之严及其支配权力之大,二者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君臣、君民隶属关系。
  和硕贝勒之外,还有“四大贝勒”。《清史列传》卷一《代善传》载称:
  丙辰(1616),太祖建元天命,封代善及舒尔哈齐长子阿敏、太祖第五子莽古尔泰与太宗文皇帝,并为和硕贝勒。国中称代善为大贝勒、阿敏为二贝勒,莽古尔泰为三贝勒,太宗文皇帝为四贝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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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贝勒和台吉(4)
《清史稿》卷二百一十五《阿敏传》载:“天命元年,与代善、莽古尔泰及太宗,并授和硕贝勒,号四大贝勒,执国政。阿敏以序称:贝勒。”
  《清史列传》与《清史稿》,都把和硕贝勒与大贝勒等同起来,都断定是天命元年(1616)封授的。查看《满文老档》,并无这样的记载。老档中第一次出现“大贝勒”,是在天命三年(1618)三月。第二年三月萨尔浒会战时,老档多次叙述大贝勒(代善)率兵大败明兵的具体情况。五月初五,为庆贺胜利,设大宴。《满文老档》对此载述说:
  五月初五辰刻,汗出坐于衙门,衙门左右,设凉棚八座,八固山之诸贝勒、诸大臣坐于八处,大贝勒、阿敏贝勒、莽古尔泰贝勒、四贝勒、朝鲜二元帅等六人,皆赐矮几,设大宴。前此筵宴,诸贝勒皆不坐于棹,席地而坐。
  第二月,“和硕贝勒”一词,正式出现于《满文老档》之中。此后,大、二、三、四贝勒,便屡见不鲜了。
  从这些情况来看,天命元年前夕八旗定制时,代善、阿敏、莽古尔泰和皇太极,已是各主一旗(或二旗)的旗主贝勒或和硕贝勒,按年岁为序,分别称为大、二、三、四贝勒。这时,除庶妃所生阿拜等人以外,爱妃乌拉纳喇氏之子阿济格才十岁,多尔衮、多铎仅是四岁、两岁的乳臭未干的幼童,没有其他旗主贝勒。到了天命四年(1619),情况就有了变化,努尔哈赤之孙杜度也成了独主一旗的固山贝勒,岳托、硕托、济尔哈朗、斋桑古、德格类、阿济格等台吉,皆已年长,披甲上阵,领兵厮杀,成为有权有势的贝勒和台吉,因而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等四大贝勒,地位更为突出,高于其他贝勒之上,设宴之时,单独成列,其他贝勒则各归本旗之下就坐,四大贝勒成为高于普通贝勒、高于和硕贝勒的尊贵称呼了。天命六年(1621)二月,努尔哈赤又规定:“四大贝勒按月分值,国中一切机务,俱令直月贝勒掌理。”四大贝勒具体主管军国大政,成为英明汗一人之下的最高统治成员。
  

第二节  元勋与功臣(1)
  一、 五大臣
  五大臣是清初特有的专词。设立五大臣的时间,各书记载不一。《皇朝文献通考》载,万历四十二年(1614)置理政听讼大臣五人,《武皇帝实录》记为四十三年(1615),《清史稿》则将它定在天命元年(1616)。《清史列传》比较含混,在四十一年(1613)正月以后,写道,“寻命”费英东等五人为五大臣,佐理国事。
  根据《满文老档》等文献,看来五大臣设立的时间,比上述诸书的记述,还要早一些。五大臣是额亦都、费英东、何和礼、扈尔汉和安费扬古。额亦都与安费扬古最早投于努尔哈赤麾下,参加了万历十一年(1583)的报仇起兵。费英东三人于十六年(1588)率众来投,被太祖“授以大臣之职”。直到天命四年(1619)败明军于萨尔浒时,这五人都是后金国中官阶最高、军功最卓著的大将。《满文老档》载称,因为代父执政的褚英贝勒心胸狭窄,折磨“汗所任用同甘共苦的五大臣”,“使之困苦”,努尔哈赤十分生气,在万历四十年(1612)秋天出征乌拉时,将褚英留在国内。可见,五大臣设立的时间,至迟也不会晚于万历四十年秋。
  额亦都等五大臣,是清朝的开国元勋。万历十一年努尔哈赤以遗甲十三副起兵,攻图伦城主尼堪外兰,从征诸申才数十人,额亦都就在其中,而且奋勇冲杀,首先登城,立下了第一功。努尔哈赤起兵初期,六祖中的长祖德石库、二祖留阐、三祖索长阿、六祖宝实的子孙,“同誓于庙,欲谋杀太祖”。万历十一年六月、九月,十二年(1584)四月、五月,刺客四次夜至,额亦都皆护卫努尔哈赤,拼死反击。《清史稿》卷二百二十五《额亦都传》载述此时情形说:“太祖为族人所惎,数见侵侮,矢及于户,额亦都护左右,卒弭其难。”额亦都骁勇善战,能挽强弓十石,以少败众,所向无敌。十五年(1587)秋,奉命取巴尔达城,至浑河,河水方涨难涉,他以绳索联系军士,强行渡河,夜薄其城,率骁卒先登,守兵力战,发箭射中额亦都股上,透股钉于城堞,欲下不能,额亦都挥刀砍断身上的箭,更加勇猛冲杀,夺取了城寨,受伤达五十余处,全身竟无一处完好。二十一年(1593),叶赫等九部联军三万来攻,敌众我寡,军心动摇,在这紧急关头,额亦都奉命,以百骑挑战,“敌悉众来犯”,额亦都“奋击”,毙九人,“敌却”,乘机冲杀,大败九部兵,为努尔哈赤建树了又一特大功勋。此后征东海,灭辉发,取乌拉,并叶赫,下抚顺,败十万明军于萨尔浒。夺辽阳、沈阳,额亦都皆领军从征,《清史列传·额亦都传》称其“辄为军前锋,用兵垂四十年,未尝挫衄”。
  安费扬古,姓觉尔察氏,很早就随侍努尔哈赤,参与了起兵初期一系列战斗,屡败敌兵,攻取城堡。万历十二年(1584)六月,努尔哈赤为报妹夫噶哈善被杀之仇,率兵四百,攻马尔墩城主纳木章、沙木章、内申,城寨倚山负险,守兵力拒,矢石杂下,连攻三日不克。第四日,安费扬古奉命,乘夜率兵,自间道,跣足攀崖而上,拔其寨,立下大功。万历二十一年(1593)六月,努尔哈赤带领少数士卒,往掠哈达富尔佳齐寨,师还,追兵赶来,努尔哈赤令兵前行,己身一人殿后,哈达贝勒孟格布禄率骑追来,一骑在前,三骑在努尔哈赤之后,前后夹攻,努尔哈赤坐骑受惊,几乎坠倒,势甚危急,安费扬古赶来救援,尽杀四人,努尔哈赤亦射中孟格布禄坐骑,敌众败走。努尔哈赤盛嘉安费扬古勇敢善战,赐号“硕翁科罗巴图鲁”。以后征服女真各部,取抚顺、辽阳、沈阳,安费扬古皆立军功,《清史稿》赞称“当时猛士如云,而二人(安费扬古、劳萨)尤杰出云”。
  费英东,姓瓜尔佳氏,万历十六年(1585),随父苏完部长索尔果率所部五百户来投。栋鄂部长何和礼,兵马精壮,亦率部来投。努尔哈赤自万历十一年五月起兵,虽连续攻取兆嘉、图伦、萨尔浒、王甲、玛尔墩、翁鄂洛、安图瓜尔佳、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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