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世界逍遥行》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武侠世界逍遥行- 第54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更糟糕的是,他以前干过的事儿也会暴露,那将给他带来可怕的灾难。他只能选择隐忍,等待更好的复仇时机。

    ……

    ……

    事实上,他的出生就已经注定了不凡。他的母亲是育空河南岸狼王雷克塞领导的,最强大雪狼群之一中最出色的母狼,而他的父亲则是北国本地最出名的守山獒犬。

    若非如此,当他的父亲遇到他母亲的第一刻,他们就该不死不休;若非如此,雷克塞狼群中最出色的母狼,无论如何也不会放弃狼王,转而选择他的父亲。

    迄今为止,最雄壮的雪獒足有半岁大的马驹高,堪比非洲草原上的雄狮。

    青獠完美地继承了父亲的优良基因,不到三岁,就已经长成了营区最魁梧雄壮的存在,猎豹般大小。他的肌肉坚硬得如钢铁一般,身躯呈现出一种完美的流线型,从身后到眼角,有着独属于狼的飘逸的美丽棕色,这当然是继承了母亲的优良基因。而他的牙齿咬合在一起,坚硬得就像是钢铁做成的弹簧。这一切全都在他平日畏畏缩缩、胆小怕事中被所有人和狗忽视。

    青獠默默承受人与狗的蔑视、讥讽的同时,不停地观察,不停地学习,不停地武装自己,或许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只是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他已经将从牙齿武装到了头脑。

    他时刻不忘提高自己的狩猎技巧。

    这时,獒的凶狠、狼的狡诈完全体现出来,根本不需要教,这些潜伏在他体内、在他每一个细胞内的优良基因全都自动复苏。或者更可以说,这种时刻都是生死一线的残酷环境就是他最好的老师。这时就能看出他和营区里的那些狗的区别了。

    不论是狼还是狗,全都是犬科动物,但他表现的就好像是一只猫,动作柔软,潜行也像是一只猫。他在丛林中快速奔跑,足以令人疯狂的影子出现、消失、再出现、又消失。

    回到营区后,他继续磨练着自己,提高狩猎技巧的方式多了一种,以前是悄无声息地捕杀野兽,至今也没让任何人发现,现在多了一种,就是捕杀营区里的狗。

    他做的小心翼翼,再加上他这一年多来积攒下的懦弱名声,同样没人将这些事同他联系在一起,那些狗也以为是丛林里的狼杀死了那些小可怜。

    他观察周围的世界,观察每一个人,甚至每一条狗。他精力旺盛,好奇心更旺盛得没边,兼且还有狼的凶狠狡诈、獒的刚毅执着,往往没彻底搞清楚一件事,他便不会回头。

    跟人类相处的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这个外来者,完全置身事外,冷静而又孜孜不倦地观察身遭每一样事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他一直待在这个鬼地方的原因之一。

    就在这种隐忍中,又过了两年,狼的寿命大致在十五年上下,三岁半的青獠已经足够雄壮,用来对付营区里的狗所有的狗,没有任何问题。

    他的力量,他的耐力,比所有狗都要强;他的精力,他的斗志,更是所有狗都不能比;最重要的是智慧,所有狗的智慧加在一块也不及他一根毛发。

    他尤其擅长偷袭,出其不意的进攻,往往能令他们措手不及,而突然性地回避,又往往能令那些蠢蛋转不过弯儿来。

    现在他已经足够强大,可他没有离开,复仇尚未完成,除此之外,还有个疑惑困扰了他,那就是生存的意义,这是远比生存更高级的问题,他始终没能想明白。

    一次偶然的事件给了他灵感。

    托马斯是一条爱斯基摩犬,身躯雄壮且魁梧,至少年轻时是这样,现在他已经老得不成样子,唯一的例外是工作,只要缰绳栓在他的身上,他那衰老的躯体立即焕发出勃勃生机,令青獠大吃一惊。在从贝加尔山返回落基山脉途中,他步伐缓慢,已经羸弱到拖累团体工作,杰克也发了善心,允许他跟在雪橇后面,不必再辛苦工作,可等到出发时,老托马斯又一瘸一拐地站在了属于自己的位置上,并且祈求地看着杰克。当杰克将缰绳套在菲利斯的身上时,老托马斯怒火冲天,疯了般撕咬菲利斯,吓坏了雪橇狗们,菲利斯哇哇大叫,四处乱窜。不得已,杰克只得把缰绳重新套在老托马斯身上,老托马斯欢天喜地。又过了一天,老托马斯连走路都成问题,却还是不依不饶。这次就算是杰克也无能为力,老托马斯就跟在雪橇队后边,呜咽叫着,杰克只能杀了他。

    工作,这就是老托马斯生存的意义。

    后来他还发现,不单单是老托马斯,营区里所有的狗,全都如此。就连已经成了狗王的利利也不例外。活着当然很重要,但这些东西更重要。人们的称赞令每条狗欣喜若狂,正是这种莫名的情绪,驱使他们前进,让他们永不停歇。

    营区里每一条雪橇狗,只要有足够的实力,都会为领头的位置争得你死我活,但青獠对此毫无兴趣,老实讲,他虽然也工作,但实在不算一条诚实的雪橇犬,看上去大汗淋漓,实则出工不出力。但他又极为懂得自保,队伍里最勤奋的那只狗肯定不是他,但最懒惰的也肯定不是他。

    渐渐的,继胆小鬼后,第二个定义又降临在他头上:懒鬼。

    他魁梧雄壮的体态与他能出的力量,完全不相称。杰克差点儿没气个半死,有次狠了,疯狂拿鞭子抽他,鲜血淋漓。他立即改正错误,态度良好,可没过两天,却又故态复萌。杰克无能为力,也只能听之任之。这又为淘金客圈子提供了一个笑料,搞得杰克极为尴尬。

    工作?这对他没半分的吸引,所以,他仍然没找到自己生存的意义。

第5章 生存的意义

    日复一日的工作,并没有给他带来这个问题的答案。不知不觉,又过了半年,夏季到了,酷寒的天气总算过去,大地焕发了勃勃生机,四下生气昂然。

    传统的狩猎时节又来了,全世界因为金子而狂热,全都被吸引过来,好不容易熬到夏季,淘金客们全都想要放松一下,从四面八方朝育空河西南的尼尔特山谷汇聚过去。

    数百的人,数量再多几倍的狗,一股脑塞满了整个山谷。

    往日人迹罕至的山谷,短短时间搭起了无数个帐篷,绵延数公里,蔚然壮阔,到处都是声音,人声、狗声全混在一起,喧嚣得不成样子。

    每每此时,营区里的狗就特别兴奋,邀朋唤友出去闲逛,好勇斗狠不断。这时节,食物丰富,也不会出现食物短缺寒冬时的那种生死搏杀,绝大多数打斗都是点到为止,只要分出胜负,就不会再做纠缠。正是这个原因,淘金客们也乐于看到这种场景。他们的呐喊喝彩,更助长了狗群的戾气,闹哄哄的厮杀不休。

    青獠对此深恶痛绝,他决不会为了好玩而浪费自己的精力,无谓的打斗,在他眼里完全是一件尤为可笑的行为。他是一个天生的杀手,讲究一击毙命的狠辣高效,没有万全准备,决不轻易动手。

    他绝大多数时候都会寻找一个安静没有打扰的角落,冷眼旁观这一切。

    狩猎聚会到了晚上,更是热闹非常,照例围着篝火唱歌、瞎扯,最重要的当然是喝酒,偌大山谷都弥漫着淡淡的酒精气息,刺激着营地里的男人和女人。

    热烈的氛围就像病毒一样,也传染到狗身上,他们愈发斗狠起来,今年他们所在的营区大大出了回彩,这其中最大功臣当属利利,他率领营地的狗群出征,九回全胜,未曾一败,为杰克、索罗斯等人足足赢了一千六百块,很快就传遍东营,成为当天晚上最引人瞩目的话题。

    青獠照例冷眼旁观,他是上千只狗中的另类,既不挑战别的狗,也不接受别的狗的挑战,突然,隐隐约约间,他忽然听到了一个声音。

    东营里所有的人和狗都没有听到,但是他听到了。

    他原本微闭着眼,趴在地上养精蓄锐,这刻却唰的一下站了起来。

    这声音刺激地他心脏颤栗,以前也不是不曾听到,却从未有过现在这般感触,一种很古怪的情绪在他体内躁动,让他热血上涌,身上所有毛发全都竖立起来,刺激地他想要仰天呼啸。

    古怪的情绪在他体内酝酿、发酵。

    狼!

    毫无疑问,那是狼的嗥叫。

    那声音实在太有诱惑性,引诱他奔向茫茫无际的黑暗荒野,忽然间声音变得清晰,不再是遥不可及,顶多数里,他再也不能抵挡这种诱惑,装作若无其事的离开,就像是去丛林里撒尿,但是一进入密林,他立即变了,轻手轻脚,灵动飘逸他变成了世界上最出色的杀手。

    他闪电般朝声音的来源追赶而去,顺着唯一的通道上山,片刻之后,就来到了一条峡谷前。

    这是位于尼尔特山谷最著名的费尔马大峡谷,俯瞰就像是一把利斧从中间剖开,从山底下的育空河支流抬头往上看,宛如一线天。隔河对峙的两座山峰相距约八米,两座山都是笔直的绝壁。

    狼助跑过后,一跳距离大概只有四五米,再矫健的狼,也不可能跳过八米。

    西营区的八只狗气势汹汹,围住了一条母狼。她棕色的毛发在月光照耀下,熠熠生辉,泛着点点光芒,引起了青獠的注意。她躯体修长而完美,委实是一条健硕漂亮的母狼,刚刚成年,按照人类的算法,应该是正豆蔻的少女。

    此刻,她完美修长的躯体被撕开了三道长长的口子,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更极大地刺激了狼犬们。

    她露出了獠牙,眼神坚毅而果敢,明明已经被逼入了绝境,却没任何沮丧,反而愈发凶狠。

    瞧见青獠那一刻,她冲青獠嘶的凶狠嗥叫,青獠只当没瞧见,西营区的狗们注意力全都放在母狼身上,只回头瞧了一眼,发现是东营区名头最响的那个胆小鬼,便不再理睬。只有一只狗冲青獠凶狠咆哮,表示这条母狼的归属权是他妈,要青獠滚开,否则就给你好看。

    青獠要的就是这个,他露出第一次瞧见狼的好奇,瑟瑟发抖地来到狗们身后,闪电发动了突袭。

    一击必杀!

    咔。

    只是一下,先前叫嚣那只狗的喉咙就被咬断,紧接着是第二只、第三只,他根本没给他们反应时间,更没理睬母狼疑惑的眼神,眨眼之间,已经有四只狗毙命。

    大势已定。

    剩下四只狗呜咽一声,他后腿支在地上,一个旋转,又结果一只狗的性命,剩下三只惊慌逃窜。

    青獠没有穷追不舍,他从来没将杀戮当作游戏,若没有强烈的目的,他决不动手。杀戮不是目的,目的是救下母狼。

    母狼胆怯而又感激地看了下青獠,鼓足了勇气,来到青獠身旁,用头亲昵地蹭了蹭他脖颈处的毛,表达着自己的善意。狗群的叫声传来。母狼看了下青獠,示意他跟上自己。青獠有些出神,心中突然跳动起一阵火焰,他知道自己应该走,但却没有动。

    母狼走了几步,见青獠还没动,就又转回来,亲昵地蹭了蹭他的脖颈,他却还是没有动。狗群的叫声越来越近,母狼已经不能再待在这儿,最后看了青獠一眼,转身快速跑下了山,钻进了丛林。

    青獠站在那儿,静静看着母狼离开,这才转身,化作了黑夜里的幽灵,消失不见。当狗群兴冲冲跑来这里时,只看了满地的血和几具同类的尸体。

    回到营地,杰克喝得伶仃大醉,瞧见青獠就没来由一阵气愤,嘟囔了一句:“蠢狗!”拿酒瓶砸他,他躲也没躲,酒瓶砸在他腿前,溅起泥土和灰尘。

    杰克往自己的帐篷走去,他亦步亦趋跟着。杰克睡觉的时候,他就守在帐篷外面,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哈哈哈,这个愚蠢的胆小鬼,连躲都不会!”营地里的淘金客们大肆嘲笑起来,议论纷纷,都说这是一条蠢狗,却也忠诚。

第6章 斗狗

    夜幕笼罩大地,青獠做了一个梦,残酷的梦。

    他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的远古时代,他的祖先们在荒野中嗥叫,繁殖,追逐自己的猎物,杀死他们,但在某天,一群人就像杰克这样的人,捉住了他们,然后他们就再不能随意奔跑,再也不能离开自己的主人。

    青獠猛地打了一个寒颤,惊醒过来,吓出了冷汗。

    他瞪大了眼睛,圆鼓鼓、绿油油的,狰狞警惕地四下张望,寻找着自己的敌人。

    这一刻,他连空气都惧怕起来。当看到那些喧闹不休的狗的时候,他忽然放松下来,他明白了一件事,那些被捉住的狼,后来全都变成了狗。

    就是这个噩梦,吓得他惊醒过来,潜藏在体内的某种基因蠢蠢欲动,慢慢复苏。

    就跟听到狼的嗥叫一样,就是那种很古怪的情绪,让他颤栗,让他毛发竖立,让他忍不住仰天嗥叫。

    自由,就是他苦苦追寻的答案。

    至这一刻,捆绑在他身上的最后一道枷锁,也跟着消失了。

    ……

    ……

    狩猎聚会在第二天来到了**,东、西营区所有人全都聚集在一个空旷区域,正正方方的角斗场被开辟了出来,昨日的厮杀也变成了今日的谈资。

    男人女人们全都在笑,比昨日更喧闹,今日才算是真正的斗狗大赛,两条狗上场非得一条狗咬死才算结束。

    利利再度上场,博得了满堂彩,打群架他赢了,单打独斗同样不孬。

    十二场斗狗,东营区足足赢了八场,杰克、索罗斯赢得更多,加上昨天,足足赢了三千块。西营区的淘金客们垂头丧气,只能打自己的狗出气。

    利利、菲尔顿、哈里威全是杰克、索罗斯的狗,代表东营区出战了三场,于是,八场胜利竟有三场是他们赢回来的,出了大风头。人人都在讨论杰克、索罗斯以及他们的狗。

    这时已经临近中午,喧闹总算渐渐低了下去,到了午餐的时间。

    威利斯金是西营区最出色的猎手,他们那边赢下的四场有三场是他拿下来的,闪电、黑熊、麦康纳就是他的三条爱犬。闪电是爱斯基摩犬,修长、精瘦,狗如其名,就是一道闪电;黑熊是一条铁包金獒犬,重达一百五十磅,曾单枪匹马干掉一头黑熊,因此而得名;麦康纳就不起眼的多了,他是被带到弗利萨第一条斗牛犬,几天前才到,非但矮小,而且胖,走起路来左摇右晃,脸上往往带着与北国不合时宜的懒散,一派与世无争,起初没人瞧得起这小家伙,但今天的表演彻底扬名,闪电和黑熊没用三个回合就搞定了对手,这瞧上去天真懒散的小家伙只用了一个回合就放光了对手的血,展现出了坚韧不拔的毅力以及截然不同于北国狗群的攻击方式,令人嗔目结舌。

    青獠今次没有躲懒,他一直跟在杰克和索罗斯左右,同样也看到了这一幕,大受震动,不由自主开始了思索:若是自己跟这头可恶的斗牛犬对上该怎么办。

    他脑海中,另一个自己和斗牛犬缠斗在一起,比较混乱,往往只进行到一半,一狼一狗的影子就变得模糊,又得打倒重来,一次又一次。

    他努力让思维维持清醒,不那么混乱,为此大汗淋漓,痛苦又快乐。

    这种思索方式,常常折磨得他精疲力竭,但刚毅坚韧的性格又注定了他根本不可能放弃,不弄清楚,他死也不肯罢休,更不用说他也乐在其中。

    金可不是善茬,凭借闪电、黑熊、麦康纳,他收获颇丰,但在接下来的押注中,又被杰克、索罗斯占尽了上风,结果赢的钱全输了不说,还倒贴了六百块,这令他极为恼火。

    他算是西营区比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