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攻击方式和青獠有些类似:临危不乱,伺机而动!
青獠顿时和闪电缠斗在一起,你来我往,腾转挪移,全在不停寻找对方的破绽,再给予致命一击,这已经不是狗之间的战斗,简直就像是一场令人叹为观止的战争。
因祸得福,没有了黑熊,闪电和斗牛犬的经验与智慧反倒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经过最初几轮的偷袭后,斗牛犬又变成了那个沉默忍受,暗中观察的模样。尽情地让闪电当先锋,他则充当幕后的黑手,青獠不得不分神防备。
这不是个事儿,青獠很快也意识到这问题。
他反应迅速,索性拼命一搏,故意露出一个破绽,闪电果然中计,他身上又增添一道伤口,可不同的是,这次闪电没能平安抽身,被他凶狠扑倒在地。闪电那只有他一半重量的身躯,完全被碾压,被压地动弹不得,唧唧乱叫。
青獠再度露出了自己标志性的獠牙,要给予闪电致命一击,死死咬住了他的脖颈。任闪电疯狂咆哮,扭动,挣扎,他也不动如山,非要结果对手不可。
不要忘了暗中寻找机会的斗牛犬,青獠不管不顾的打斗方式,令自己毫不设防,这也可以说是闪电用自己的性命争取来的机会,斗牛犬绝不会错过。
嗖!
斗牛犬化作一道灰影,凶狠扑向青獠的脖颈,那里就是他的致命伤,只要让斗牛犬碰到!
这一点,斗牛犬知道,青獠知道,斗狗场四周的人们也知道。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一场两败俱伤的结局时,青獠硬如钢铁的尾巴一个横扫,精准地把握住斗牛犬滞留在空中的瞬息,凶狠无匹地扫在斗牛犬身上。斗牛犬哇的惨叫一声,重重跌在地上,扬起了无数灰尘。
就是这一个呼吸的时间差,青獠又来了第二口,咔嚓,他毫不留情地咬断了闪电的脖子。
他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他,他们彼此更没有仇恨,但这是北国荒野,遵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铁律,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闪电还在地上可怜兮兮地惨叫,青獠却再没瞧他一眼,转而攻击斗牛犬,那一下够狠,斗牛犬还没来得及站起来,青獠的牙齿就已经咬进了他的脖子,高高叼了起来。
青獠,他就像是一个王者,清冷的目光,孤傲地横扫四下。
“我的天,他居然会用自己的尾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狗,恶魔,他绝对是恶魔!”先前尖叫的女人,再度惊讶大叫,可四下仍旧一片死寂。
黑压压的人群望过去,有的只是一张张惊讶到极致,同样也错愕到极致的脸。
紧跟着。
死寂轰然爆发,人群彻底沸腾起来。他们呐喊着,他们尖叫着,他们咆哮着!
他们兴奋,他们激动,他们心悸,不论认识,亦或是不认识,全都拥抱在一块,为美好而赞美,为见证了奇迹的一幕而赞美,为令他们心灵颤栗颤抖的生命和生命的奋斗,赞美。
崇拜强者,崇尚力量,这同样也是北国的铁律,唯一苦着一张脸,甚至恨不得杀了青獠的,恐怕只有杰克和索罗斯了,他们非但失去了自己最好的狗,而且原本属于他们的那还没到手的三千块又白白飞走了,即便不考虑青獠本身的巨大价值,只从赌约上算,这一个来回,他们就已经损失足足九千块。
没有人去管青獠嘴里唧唧乱叫的斗牛犬麦康纳,所有人都沉浸在这巨大的惊喜与喜悦当中。
青獠牙床用力,结束了斗牛犬的痛苦,随便将他扔在地上,又恢复了平日懒散模样,好像还不知道自己已经不再属于杰克,欢欣鼓舞地朝杰克跑去,摇晃着尾巴,表达着自己的善意与忠诚。
杰克怒不可遏,凶狠瞪着青獠,伸脚就要踹。
“杰克!现在他是我的狗,你试试动他一下。”白桦树上的威尔逊微眯着眼,冷酷无情的提醒着。
杰克可惹不起他,当即收起了脚,嘟囔的道:“我也没准备”
就在这时,惨剧发生了。
嗤啦一阵响动,所有人都还沉浸在狂喜中时,青獠已闪电般发动了突袭,一个跳跃,青色的獠牙轻而易举地划破了杰克的喉咙,鲜血狂飙而出。
当女人的尖叫声发出时,青獠已经完成了第二次攻击,这次遭殃的是站在杰克身旁的索罗斯,然后当所有人都反应过来时,他已如鬼魅般蹿进了狗群。
“这……”“老天!”人们惊呆了,直到这时,他们才恍然大悟:青獠先前种种都是伪装,他不仅要对欺负自己的狗复仇,连人也不放过。
这恶魔!
杰克、索罗斯很快就没命了,救都来不及。人们只能将重心放在捕捉青獠上。
老实说,这个时候发动突袭,委实不是明智之举,上千只狗分布在尼尔特山谷,就算这里有着最丰盛的食物,但最凶狠强悍的狼王也不敢前来造次,只能等这里的人和狗撤离后才行动。
青獠立刻体会到了这点,但这决不是他考虑不周,早在昨夜他便已经想好了脱身之策。不过实施起来,还是千难万难,几乎是每隔五十米就要遭遇一次恶战,为了杀出一条血路,他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足足花了二十分钟,才杀到费尔马大峡谷前。
他耗费了太多时间,不说狗,连东西营区的人也有时间跟上来,密密麻麻的人潮,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全都义愤填膺,非要将凶手正法,可没有人明白他为什么会选择一条死路。
不论下山上山,就只有这一条路可走,往前就是宽达八米的费尔马大峡谷,掉下去就万劫不复,必死无疑。
“威尔逊,他到底想干什么?”
“谁知道呢。”
“不会是……那绝无可能!狼一跳也就是四五米,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超过八米。”金被自己脑海里的猜想吓了一跳,赶忙摇头否认。
“谁知道呢。”威尔逊取出崭新的来复枪,冷静地填弹,上膛,定定瞧着青獠。
第10章 辉煌
青獠成功突围,再度从狗群的围剿中杀了出去,朝费尔马大峡谷狂奔。
“这疯狗!”“就是个蠢货!”“哎,可惜了,多好的一只狗!”人们已经明白他要做什么,肆无忌惮地嘲笑、讥讽、惋惜,评价着。
青獠全不在乎,他加速,加速,再加速,将冲刺的速度提升至巅峰,同时也调节肌肉的力量,每一个细胞的力量!冲至费尔马大峡谷前,没有任何犹豫,在悬崖的最边缘,猛地跃了出去。嗖!在空中画出一道完美的弧线,那已经不是跳,而是飞!然后在万众瞩目中,越过了这所有人眼中的不可能,再次创造奇迹,平安着落在对岸。
咔的一下,就像是一部黑白电影,忽然有人按下了暂停键。
喧嚣戛然而止,空气不再流动,时间就停在这里。
所有人目瞪口呆,震撼占据了他们的心灵,久久难言。就连狗也惊讶地张大了嘴巴。金不能置信地喃喃道:“老天,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砰!
硝烟味儿弥漫,但听一声枪响,打中了青獠的尾巴,鲜血溅出,半条尾巴掉在地上威尔逊开枪了!
“嘿,你听好了,你是我的!”威尔逊冲着青獠呐喊。
青獠转过身来,就好像是刚才那只斗牛犬,默默承受着断尾之痛。他连獠牙都没露。他知道那不起作用。他只是平静冷漠地看着威尔逊。
威尔逊呸的一下,吐出了口中的雪茄,好让青獠认清自己的面目。
“我们肯定还会再见面的,对吗?那就看清楚,你的主人就是我,现在你知道啦!”威尔逊冲着青獠微笑,人们目瞪口呆,终于相信,他真是个疯子。
对岸,青獠转身朝山下跑去,很快消失不见。
“威尔逊,你最好不要惹他,杰克、索罗斯的下场你已经看到了。他可不是一般的狼!”
“我当然知道。我有预感,我们一定会再次相遇,不论是他来找我,还是我去找他,真期待啊。”威尔逊近乎迷醉地瞧着对岸,目光深邃而悠远。
虽然只是首次见面,可见识到先前青獠的种种壮举,再加上路上听到的与青獠相关的逸闻趣事,他就已经成了这个世上最熟悉青獠的那个。
虽然只有短短的二十分钟,但他比任何人都要了解青獠。
威尔逊知道。
他嫉恶如仇。
他睚眦必报。
他凶狠果决。
他狡诈狠辣。
他,是这世上独一无二、举世无双的狼。
……
……
青獠从山峰下来,化作了鬼魅,蹑手蹑脚钻进了丛林。如今他只剩下半条尾巴,现在他还不知道一条完美的尾巴对狼意味着什么,不久后就将明白。
伤口还在滴血,他早在离开前已经补充了足够的能量,而现在又是食物来源最丰富的夏季,他根本不必担心食物的问题,因此接下来的三天,他什么也不必做,只需要等待伤口慢慢愈合便好。
夏季,炎热的、温柔的、感性的,当然也是美好的。
只要不发炎,伤口愈合是冬季的三四倍,他下了山峰,便一路跑出了尼尔特山谷,顺着落基山脉东去,在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中狂奔,很快便来到了加尔河,这条河同样是育空河的支流。
他轻甩尾巴,忍着疼痛,简单清理了一下伤口,这时已经过去了一天,在河边他看到了一群嬉戏的海狸,现在正是万物繁殖哺育下一代的时节,这是一个海狸家族,共有十只,四只成年的,六只三个月大小的。
杀手的本性在看到这些可怜的小家伙时顿时复苏,他压低了身子,肚皮只差一指就贴在地面上了,借着灰色草丛的掩护,悄无声息地靠近。很快便来到了一跳的距离,海狸父母这时才察觉到,唰的一下,齐齐跳进河里,尾巴不停拍打水面,提醒子女和其他同伴。
很可惜,为时已晚。
青獠一跳,咔嚓一声,轻轻松松咬断了一只小海狸的脖子,与此同时,伴随着跳跃的,还有坚硬如钢铁般的狼爪,还有一只小海狸被他一下子拍得晕了过去。
他不顾海狸们惊恐的嘶叫,低头将两只小海狸放在一块,齐齐叼在口中。他连瞧也没瞧那些可怜虫,转身便走,步伐矫健而又灵动。
青獠虽然是长在人类社会的,但那是一种更接近原始状态的秩序形态,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他跟利利、老托马斯那些狗有着本质的区别,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屈服,实际情况却绝非如此。
他从来都是他自己的,他只对自己忠诚,他的荣誉、他的成就、他的喜怒、他的悲伤,也全都是为了他自己。
从母亲被杀,再到被带回淘金营区将近两年的时间里,他也如其他狗那般默默工作,默默承受着一切,但更准确的是,他一刻也不属于那里,他更像是一个置身事外冷静而又冷漠的观察者,他是一个善于观察,善于学习的野兽。
野兽强大而又顽强的生命力,远非家禽可比。仅仅只过了一日,鲜血淋漓的伤口便已经完全结痂,又过了数日,伤口已经愈合了大半。
对狼来说,狼尾不仅仅是美的象征,更能起到平衡身体的作用。
青獠再次展现了强悍的适应了,半条灰色狼尾左右摇摆,身体便能再度平衡,他只用了几日的锻炼,就已经完全掌握了这个技巧,同时也再度记起那个打断自己半条狼尾的人。
狼的记忆很短。母狼若是与自己的孩子分离,只消一年,她便再也记不得了,当然,记忆短是一方面,再有便是她的精力多半又要落在下一窝狼崽的哺育中了,无暇他顾。
对生活在荒原中的野兽来说,很多时候,气味比记忆更管用,狼申明自己的主权,便是用撒尿的方式。
青獠决不会忘记,同时为了双保险,他也牢牢将凶手的气味铭记于心,将来,即便他当真忘记,一旦再闻到那气味,他也将立刻回想到这一切。
对青獠来说,现在该是接受荒野挑战的时刻了,他已做好准备,蓄势待发。
第11章 蛮荒
当尾巴的伤势完全愈合以后,青獠就正式开始了他在蛮荒世界的征途。
蛮荒世界第一课:领地。
青獠在原始的人类社会掌握了完全的捕猎技巧以及躲避灾难的法子,同时更将自己从牙齿武装到了大脑,掌握了犬科动物所能拥有的终极智慧,现在到了检验的阶段。
与此同时,身处两个不同的世界,他还必须学会蛮荒的生存法则。他学到的第一课就是如何争取、标记、稳固自己的狩猎领域,幸运的是,此时正是食物资源最丰富的夏季,而他又对整个蛮荒世界充满了惊奇、惊喜,因此他并没有第一时间争取自己的领地。
整个夏季时光,他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观察上。
是的,就是观察。
这是他在人类社会学到的终极智慧,现在更熟练地运用到了蛮荒世界。整个明媚的夏季,他不停的奔跑,有时一个昼夜,就能奔跑两百公里。在食物资源丰盛的前提下,他的精力太旺盛了,好奇心便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在这段坚持不懈的长途旅行中,他来来回回将北国世界转了个遍,他的足迹最远抵达了最遥远的北极之地,他发现即便是夏季,那里竟有许多地方仍是冰雪未化。
那次他正在猎杀一只壮硕的驯鹿,这个时节母鹿,亦或是刚出生不久的小鹿当然是最好的选择,他此前也是这么干的,可慢慢的,他又变得不满足起来,体内斗士的基因开始觉醒,杀手的秉性让他的目光放在驯鹿群中最壮硕的一直驯鹿身上,事情的起因还在于他先前猎杀一只才出生一个月大的小鹿时,那只雄鹿狠狠顶了他一下,若非他身姿矫健,鹿角就将在他的肚子划开一道长长的血口。当然,其中也有他大意三分的因素在。
仇怨就此结下,他向来是睚眦必报,因此当他决定挑战更艰难的猎物时,目标自然放在这头雄鹿的身上。
那是一群约有三十头的驯鹿群,群中有十只才出生的小鹿,为首的是两只巨大的雄鹿兄弟,他们负责整个鹿群的安危,性情暴躁而狂野。青獠的目标正是两只中的弟弟。
青獠向来都是行动派,定下了目标之后,他立即行动起来,他做的事就是每天跟在鹿群身后,如影随形,片刻不离。鹿群往往惊慌失措,不住狂奔,很快就甩开了青獠,可就在他们全都松了一口气,准备吃两口新鲜的叶子来犒劳犒劳自己时,青獠又不缓不慢地出现,大摇大摆的模样,明晃晃告诉鹿群:我来了。
鹿群再度惊慌失措地狂奔,可接连数日,每每当他们以为已经甩开青獠的时候,青獠总是又厌恶地出现在他们面前。期间,因为鹿群慌乱的奔跑,有只一个月大的小鹿被挤出了鹿群,结果青獠等同是守株待兔一般,白白捡了一个面老鼠,非但给予了强大的威慑力,令鹿群时刻神经紧绷,而且还白白补充了能量。
整个鹿群都愤怒了!
两只强壮的雄鹿自然而然承担起应尽的义务,想要一次性驱赶青獠,这正和青獠心意。不过雄鹿脑袋上那两个黑漆漆的羊角,代表的绝对是死亡,即便是青獠,也不得不避其锋芒。
当两只雄鹿共同作业时,他果断选择了逃跑,毫不恋战。鹿群开心了,以为这次总算摆脱了麻烦,可没过多久,那阴魂不散的家伙又跟了上来。
如此数日,整个鹿群被青獠搞得疲惫不堪,最终两头雄鹿首领以及鹿群中年轻的驯鹿们商量出一个自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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