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如刃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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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如刃的边缘-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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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少次
  迎着冷眼与嘲笑
  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
  一刹那恍惚
  若有所失的感觉
  不知不觉已变淡心里爱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
  背弃了理想
  谁人都可以
  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仍然自由自我
  永远高唱我歌
  走遍千里
  ——《海阔天空》Beyond乐队
  今夜我,也许醉了,我想。
  明天就要离开苏格兰了,薄薄行囊里两瓶威士忌,两条高地喀什米耳围巾,也许就是带走的全部。
  说实话,并不喜欢这个地方,寒冷,孤寂,尤其是在亚伯丁更北部的日子。五年前漫长的冬季就曾经在那里停伫,还是不老有梦的年纪,方圆数英里除了几个东方的远客,别无任何人烟,古老空旷Country House里陪伴我的是手中的半瓶Malt,和脚下守门的蜷缩的老狗。后来回到格拉思哥这个几乎被遗忘的城市,居然有点在天堂的感觉。
  明天就要离开这个城市,如同《指环王》最后的镜头。今天在书店找到这本书,翻到最后胡比人乘舟离开中土的章节,古老的英文诗篇居然让我一阵怅惘。我想我不喜欢这个地方,这个地方也不属于我。包括这里的呼吸和心跳。在无数稍纵即逝的日子里,这不过是杯中的残酒,指上的烟灰,浪子的一站,苦旅的一瞬。
  我想自己是不胜酒力了。RAFFLE BAR,在这个弥漫着老殖民地余晖和远东情调的地方,三个轮回的我共度过了十多个长醉和无聊的夜。不期然的,五年前来自香港的侍者James还在吧台,他仍然记得上次我同亚德里安干掉了整整一瓶Malt,Macallan 30年——只有真正的高地人才能这么喝酒,他回忆说。我同老痞士对着面前软绵绵的红酒,无奈地憨笑。五年前醉着的时候,给了James五镑的小费,问他第一个问题是:在哪里可以找到苏格兰女孩?五年过去了,似乎一切依旧,不同的是,当时他二十一岁,我三十一岁,现在他二十六岁,我三十六岁。
  我想是不胜酒力了,五年内干掉的美酒可以填平半个城市,五年内走过的地方能够环绕半个行星,五年内失去的笑靥徒然充斥后半世的生命,然而我自己还剩下些什么呢?
  剩下的半瓶葡萄酒放在吧台,从后门悄悄潜入长街。一个寂寞的城市,一个被抛弃的地方,一个异乡的游子,一个半醒的魂灵。
  走到圣文森长街,影影绰绰的,几个迷离的身影,我想那是企街的苏格兰女子,一致叫着切尔西的名字。犹如罗刹的娜塔莎,斯洛伐克的凡妮。
  让自己厚道一些,把镜头稍微岔开几度,记录在这个没落城市最后一夜的灯影。哼着熟悉的骊歌:
  风雨里追赶
  雾里分不清影踪
  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
  我想如果生命中没有很特殊的原因,这将是最后一次造访这个城市。
  (2004年3月31日)
  断章——拾落于今晨十点十分的醉路
  其一
  寅时 在今天这个初夏某个微凉的早上
  踉跄穿过人工湖醉间如同涉过那条愤怒的河
  躺在石桥的栏杆上 举头望向天空
  残月边有一条淡淡的轻烟散成的轨迹
  也许是早起赶路越洋飞机留下的痕迹
  也许是宇宙一颗不经意划过的流星
  早先并没有听到天籁的任何细碎喋音
  未散尽的轨迹仍残留在晦暗的天色中
  突然想起十五年前在北京向青春的告别
  纪念册上最让我岑寂的留言
  如流星之陨逝
  如秋叶之纷落
  亦当如酒鬼之横地
  从少年负笈的月台混入茫茫江湖
  等待了太久一些姗姗来迟的声音
  虽然不必醉后已经可仰头看到一些蓝天
  但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已经开始淡淡地把猩红色的酒注入胸怀
  那些忘却的腥红色
  总会在一个黎明随腹中的酸臭一起吐个干干净净
  也罢 也罢 还能再喝十年
  其二
  这个坚硬的纯水晶的酒杯
  我一直拒绝用来盛放透明的酒水
  这个装满过白兰地 波尔多 女儿红的酒杯
  已经被染成淡淡的红色
  如此坚硬的水晶组织
  仍然抗拒不住经年血色的浸入
  那些生命之水啊
  这个坚硬的纯水晶的酒杯
  默默地同我做无声的坚持
  是朋友也是仇人
  是伴侣也是怨偶
  是男人也是女人
  是智者也是痴汉
  这个坚硬的纯水晶的酒杯
  在十五年岑寂地与我固执对饮
  我想我和他都已经深深疲倦
  并因重复地使用充满了看不见的裂痕
  有时愤怒
  有时疯狂
  有时微笑
  有时自豪
  我们都在岑寂中坚持
  不耐烦时
  不加掩盖地我把他放入深棕色的酒柜
  然后幻想着不光彩的自豪
  其三
  再也没有候鸟
  拜访你这秋天的园林了
  再也不想举起
  猩红侵蚀的酒杯
  星吧回家 四百米的路
  好像摇摇欲坠了十五年
  我的音容开始变老
  我的鬓上早生华发
  我的无情渐变多情
  我的青春岑寂无踪
  酒后那些猩红总要吐个干干净净
  指尖那枝秃笔总要吐个清清楚楚
  悠长的岁月里梦想的墓志铭
  总是在每一个儿童受难的节日后轰鸣
  会有一天
  每个人的记忆淡薄如水
  (2004年6月4日)
   。 想看书来

8、你怎么变成坏人了?
(一)
  圆明园东门,在体育大学的南门边上。附近一片霓虹灯闪烁处,就是学院区大名鼎鼎的驾步:XX宫。
  进去的时候,感觉并不好,俗,艳,有点猥琐。不过想起光顾的大多是附近的读书人或读书出身的商人,也就能理解了。文人无行,落拓时自不必说,得意*时玩的档次也高不到哪儿去。柳三变,杜少陵的*风情,在这个末法时代早已被雨打风吹去。不过,玩有玩的规矩,乐有乐的法子。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虽无高山流水,但春山春水春草,此中全矣。
  自从昨晚在昆明接到大江的电话,有意无意间就想着今夜的聚会:五月二号,是燕园法学院成立100周年,也是我们毕业15周年。约二十年前,我们这班当时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豪情万丈地踏入象牙塔,开始追寻一种叫理想的东西,现在看来理想和青春一样,都已经逝去多年了。闲话打住,大江与洒家同级不同班,他是经济法的高材生。
  说实话,大学里我们关系不错,但也谈不上特别密切。尤其是大三以后,也许是由于学风更浓,也许因为毕业的压力,法律系的孩子都在力争上游,孜孜不倦。而我则逍遥法外,大多数时间同英语系的区,中文系的黄和留学生的进混在一起饮酒度日。不过偶尔,也会在自己宿舍楼里郁闷起来,于是扛上半箱燕京找伴,大江也乐得放下沉闷的海事法,摘下厚重的眼镜,与我对饮到宿舍熄灯为止。虽然如此,绝大多数时间,他是如此的文质彬彬,斯文有加。我们在谈论隔壁班的女孩时,他时常红脸,然后懦懦地辩解说醉了。
  他是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活跃在团支部,学生会,也是每年为数不多的奖学金获得者。我向来不愿意同思想先进的学生一起玩,但大江例外,他正直上进,沉迷理想,但不失温和。曾经一次,他用奖学金在勺园买了白牌,可乐和奶油蛋糕请我,同时试图循循善诱做我的思想工作。洒家蛋糕还没完全咽下肚子,口里已经骂他拉拢腐蚀,断然拒绝他想发展我做预备党员的春秋大梦。不过我真的理解他,那是他的信念,并非一种作秀。
  大四鸟兽散的时候,很多人在醉,忙着同太多人告别,忘了同他喝分开的一杯。对了,那时候他不近女色,更没有女朋友。
  毕业后,听说他留校考研。
  (二)
  上一次见面,是六年前,学校100周年大庆。带着香港朋友,广州美女回到海淀,有一种衣锦还乡的感觉。
  晚餐100多号人,大呼小叫,觥筹交错,笑语喧哗,眼波迷离。同每一个曾经同堂或不同堂的兄弟干杯,与每一个曾经沉迷或不沉迷的学姐调笑——忘了说,我们系159人,洒家是最小的之一。
  大江已经有点变化,当时同学们大都衣着随便,我和他是唯二穿全套西装打领带的。白天我去谈些生意来不及换,但他告诉我,他衣冠楚楚是刻意保持儒商和学者的风范,那时,他已经弃学从商,专攻计算机软件开发,当然与法律有关,应该喝了头啖汤,估计略略发达了。我们85法律一干同学中,干律师的最多,当官的也不少,但都没有成什么大器。留燕园或到外校教书的人数不多,但成绩斐然,广三已经是教授,守文则高踞北*学院副主任。出来做生意的最少,我和大江是屈指可数的几个下海者。
  醉后我们让女伴们去看系里的文艺晚会,男人们则直杀夜总会。邀他同去,看出他虽然想,但有些迟疑,我们也就没有继续坚持。——对了,他结婚了,刚生孩子。
  (三)
  一晃又是六年,半个轮回。听说他的事业越来越大,居然学人家搞起了网络,并从事法律软件的开发,把“北*宝”弄得风风火火,不过以他谦逊的为人,应该不会太牛逼而忘形吧。
  在夜总会门口,一提大江的名字,咨客很老到地说是张先生的朋友,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笑容,亲热地把手拉着我的袖子。短短的十几米路,我把过去二十年的情节如粤语残片过了一回。
  包房的门打开了,大江和小林都在,他仍然穿着西装,领带拉开一半,领口开着两粒扣子。他正在唱歌,见到我并无太动声色,一手持麦克风,另一手举了一下杯,示意我坐下,继续开唱。说实话,唱歌难听的我不是没见过,如此难听的却不多。看得出,他醉得不浅,而我还没开始。旁边小姐倒了一杯给我,洒家也径自举杯示意,一口干掉。
  到的时候是10点40分,回到酒店是凌晨六点。三男十女,小瓶啤酒七、八打。
  大江坚持开车送我,我居然没有拒绝,也许我们都醉后,生命也开始变轻。身上混杂着烟草、酒气和高档或廉价的香水。不再像在十五年前分别时的郁闷,不再像六年前欢聚的喧哗,我半梦半醒中在车上喃喃地重复:“兄弟,你怎么变成坏人了?”
  “我怎么是坏人,我本来就是这样。咱是谁呀,一个好人。”丫居然学会了油嘴滑舌。
  “大江,你他妈的怎么变成一个坏人了?”洒家坚持。
  “操,真想知道,下次告诉你吧,五月二号。”
  五月二号, 北*学院100周年纪念。又可以看到大江,毕业十五年内第四次。
  (2004年4月22日)
  

9、SLEEPNESS IN LOUSIVILLE
此刻,凌晨四点三十一分——寅时,我最喜爱的时分。
  约30个钟头之前,从广州搭乘最早一班直通车站到香港,中午,在香港登上美联航的越洋飞机,向芝加哥航行,那一段飞了15小时零10分。
  实在恐惧长时间的飞行,龟缩在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角落里,忍受周边的陌生人,距离太近时,基本无法对人产生好感。这次以为走运,旁边是金发碧眼的洋妞,但当看到她不停地吃喝,不仅一口气干掉全套恐怖的飞机餐,而且不停地站起来跨过我的大腿,开启头上的行李箱拿出不同的小食大嚼时,洒家已经开始失望。然后她不停地召唤空乘,“EXCUSE ME”地把可乐、干姜水、咖啡和红酒索要一遍。我真希望她能先去洗手间刷牙,至少也应该吞一片香口胶,结局当然是没有这种可能。总算酒足饭饱,也许被零食刺痛了牙齿,她用手狂抠一气嘴巴后,终于要睡觉了。她毫不犹豫地脱下鞋袜,感谢上帝,倒是没有味道,可是那双不太规则的脚带着隔夜的蔻丹明晃晃地翘到前排的座位,我的失望已经到了极点。
  当然不包括不算轻微的鼾声,身体交叉处的某些气味和眼角分泌物,还有打哈欠时避不开的口气。
  其实,是我太苛刻了,这一切,换一个环境和时刻,也许都很可爱。
  最大的恐惧是,无法沉沉入睡,在梦中总是想着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见到已经淡忘的旧人,回到早已远离的地方。而沉闷的马达声,让我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寸、每一厘时空的消逝。
  再过十小时,再过九小时,再过八小时,再过七小时,再过六小时,再过五小时,再过四小时,再过三小时,再过两小时,再过一小时。
  籍时间的流逝到达目的,何等悲哀,如不变的人生。
  中国时间凌晨二点,到达芝加哥。忙着通过移民局,过海关。了解我工作的内容后,移民官员变得和蔼可亲,礼貌地祝我一路平安。毕竟,国家之间,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
  此时,芝加哥阳光明媚。虽然只有一小时转机,我仍不慌不忙,悠闲地搭乘火车,从第一中转站到第二中转站。万一赶不上,还有下班机。
  出不了机场,随便照了几张照片,两个中转站之间,经过一段城市,是如此的远!
  在芝加哥机场候机时,无所事事,突然想起没有零钱打电话,而洒家花300人民币的二手手机居然不是三频的,真是郁闷。到商场随便逛了一下,这里的东西太粗线条,实在不如东方精细。本来挑不到什么纪念品,突然听到了里面在放熟悉的瘦皮猴,买一盘他的CD,做一个纪念,谁叫里面有一首叫Chicago的歌,谁叫他是弗兰克辛那屈。
  当地时间下午四时,上了一个小飞机向肯塔基州进发。不走运,又是靠窗的位置,好在只有1小时22分的航程,比起15个钟头,小菜一碟。
  机上又睡了一个小时,也许是短途,没有恶梦,心情舒畅。下午五点多,降落在路易维尔机场,不知在空中看到的是不是密西西比河的支流。
  当地时间近七点(中国早上七点),终于到达酒店,陈旧的HILTON,但格调不错。三十年代的装饰,如图书馆一样静谧,像Gallery般庄重,充满上个世纪三十年代Art Deco的装饰风格,古典、厚重而温馨。
  房间不大,床不小,也不低,一个人高枕无忧足矣。最让我喜欢的是全副老式装修,胡桃木家私,还有那个特别设计、底部带有擦鞋箱的门——临睡前我把并不算脏的皮鞋从门里侧放进去,现在已经不见了,按传统应该在早上六点半之前还回来,到时候也许还可以听到轻微的声音。
  大约八个小时前,我同来自曼谷的英国同事Ron约定在酒店大堂的“老塞尔巴赫酒吧”见面。别看只是美国一个三流城市,但这家酒吧可是大大的有名——被英国的独立机构评为“世界最佳50间酒吧”之一,而到现在已经有99年的历史。
  在肯塔基州当然要喝bourbon,但路上实在太疲劳了,三杯过后,累得合不上眼睛。酒吧里热闹非凡,近三十个女的,但多在五十以上。Ron不怀好意地说,出门二十米的角落,是本地最好的*舞厅。“明晚吧”,打着哈欠,我回到房中。
  沉睡了五个小时,起床。
  看了今天的日程,等一下要去Tullahoma参观酒厂,在田纳西州,当天来回。又要一小时的航程,好在是私人飞机,目的地是我在十五年前就心神向往的杰克丹尼酒厂。
  (2004年6月18日晨)
  

10、最后的偶像
像我这个年纪的人,越来越无聊,生活不再有激情,更谈不上偶像。
  高中的偶像是竹胁无我演的姿三四郎——二十三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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