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 养这件小事(原本+精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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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养这件小事(原本+精修版)-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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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似鹄础N倚乃滴腋鶰V女主角较个什么劲啊,季诗看中的不正是我宽阔的胸膛、结实的肩膀和朦胧的腹肌吗?

  这回鸭脖是甜的,这肯定是怪味鸭脖!

  季诗两边跑,隔一会儿就要去LOTUS那边陪一下唱,也是辛苦,团队的大家都劝他去医院检查一下肾,季诗就过来冲我抱怨,问我:“我肾好不好你最有发言权!”

  “对,他们懂什么啊,要是赐我一个子宫,我都能怀十四胞胎!”

  季诗把嘴里的啤酒都喷了出来。

  季诗给我点歌,他自己是唱不动了,又嫌隔壁那群人唱得烂,我心说季诗唱得就够烂了,乐队里也没一个能唱准调的?他们当初到底为什么这么想不开要组摇滚乐队?!

  说到这个,我又想起来,季诗有一次跟我吐槽石头,石头是天团的吉他手,LOTUS的歌大半都是他操刀写的(也因此我觉得石头哥应该是最恨季诗的人),虽然有一个很酷的英文名Stone,而且也纹在了手臂上,听说还打算刻在吉他上,但没什么人这么叫他。有一回天团庆祝精选辑销量破纪录,又组团去唱K,一伙人热热闹闹地唱着喝着,期间聊起下一张专辑,石头哥兴奋地说他专为季诗写了一首歌,名字叫《唱得烂又怎样》,打算做下一张的主打,走励志风!结果季诗把鸭骨头和牙签全倒在他头上,两个人在包间里打起来,据说打得很激烈,石头哥吐槽季诗只有一张脸,“老子跟你打架还不能打你的脸,要不你就一无所有了!”季诗吐槽石头哥的娃娃音,“要不是本大爷来拯救你,你这辈子都只能唱喜羊羊!”不过第二天两个人酒醒后就揭过这一页,又如胶似漆好兄好弟了。据说团队里的人都习惯了。摇滚人的世界我也是不懂。

  季诗有时候排练难度特别大的歌都要穿带帽的卫衣,拉上帽子,要不就戴一对耸得老高的兔耳朵,因为石头很有可能朝他扔调音夹,有时可能还会用吉他拍他脑门。

  扔夹子我可以忍,用吉他拍我不能忍!有那么一两次公司组织我们瞻仰天团的排练现场,我每看见石头有要取吉他的趋势,都恨不能冲上去抱住季诗的脑袋,冲凶神恶煞的石头喊:“打傻了你造吗?!”

  我站在包间中央,一边唱着季诗给我点的符合我气质的歌,一边思绪游离,唱完《二小放牛郎》《渡情》《甩葱歌》《小苹果》,忽然跳出一首《铁窗泪》,我靠这么晦气我不唱!

  歌被季诗切掉了,所以说人就是在金主面前也要有原则,有风骨,要不然金主都不拿你当回事,你要让他知道你的底线在哪儿,《铁窗泪》就是我的底线。

  季诗改点了我们的出道歌《JUST》:“边唱边跳,你们表演的时候你怎么跳的我都没看见~”

  说着一束追光打在我身上,在我头顶转啊转,我心说这也太蠢了吧,我提着麦克风看着他,不太想跳。

  窝在沙发上的季诗坐起来了一点,最后揉揉鼻子说:“那算了吧。”

  我看着他妥协的眼睛,他明显有点失望。

  最后我还是跳了。反正比唱《铁窗泪》好多了。

  季诗在沙发上笑得爬不起来,舞蹈最后有个边自摸边下蹲的动作,我一溜蹲到茶几后面季诗就看不见了,他噌地就从沙发站起来,不愿错过每一个瞬间,然后又笑倒了下去。我拍拍衣服站起来,大口喝了一口百威,心想管他呢,他开心就好。

  不过季诗也有得寸进尺不自知的时候。

  “宝贝学个狗叫!”

  这可是你逼我的:“狗怎么叫的?嗷嗷?呜呜?”

  季诗就拿起麦克风喊:“汪!汪汪!”

  呵呵你个被啤酒灌傻的傻`逼!

  季诗看着那只喷了他口水的麦克风,酒醒了片刻,把麦一扔:“换你学了!”

  我握着麦克风拉长嗓门嚎了一声狼叫。

  季诗在沙发上使劲拍手:“学得真像!!”

  “谢谢~”

  他拍手时还会跺脚,我的妈呀不过是喝了罐啤酒,怎么能蠢成这样,我心想,又多看了一眼,还是有点可爱的。

  一直到最后他都没想起来要我学狗叫~

  中途我去了一趟洗手间,稍微整理了一下跳舞跳乱的头发,却没想到从镜子里看到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我看着镜子里的彼安,彼安也看着镜子里的我,我们这样隔空对视着,都哑巴了,因为先前Adam才提议去KTV庆祝一下的,彼安当初就拒绝了,而我明明在他眼皮底下回家睡觉了。

  我尴尬,我感觉他是挺尴尬的。我不知道说什么好,还好彼安先开口了:“我和朋友一起来的。”

  “哦,我也是。”我笑道,这也没什么,可能对他来说团队里的大伙只能叫同事,和朋友还是有差距的,如果是一早和朋友约好的,那只能找个借口了。

  我说那我出去了,彼安却忽然从背后喊住我:“你知道LOTUS也在这边庆祝吗?”

  还好我背对着彼安,我稳了稳表情回头,装出不知情的样子:“真的?那我们要不要去打声招呼?”

  彼安弱弱地笑了下,说不用了,不要打扰前辈。

  我点点头,带着一身冷汗走了出去。

  我也不知道我在担心什么,我这是不是在防着彼安,但我没有直接回包厢,而是绕了一大圈,确定彼安已经回包间了才绕回去,这时我看见彼安的包间门开了,张公子走出来。

  其实我跟他也都没差,都是来见金主的,我突然觉得自己这么防着对方是不是有点太过了,我知道他和张公子的事,他不知道我和季诗的事,说起来他应该防着我才对,但就算我知道他们有这一层关系,也不会怎样啊,换位思考,即使彼安知道我和季诗的关系……可他为什么总要在我面前提季诗这一岔呢,究竟是不是我多心?

  算了,不去想了,不管怎样保密为大,季诗是大明星,不比张公子,要是爆出什么来那是要糟的。

  我推门进房间,看见季诗倒在沙发上,一条长腿拖在地上,已经帅气地睡着了,我把音量关小了一些,一个人边吃着薯条边听着LOTUS的歌,我给他留了一些薯条,虽然这个也不够他补充体力,但他醒来有吃的都会很开心。

  比起他为我做的,我为他做的真的都不算什么,我双手叉在脑后,靠在沙发上回忆,其实我都没为他做过什么。

  我不过就是多看看他,多画画他,给他留点吃的,在微博上吐吐他的槽,换着IP给他投投票,我做的这些是他的歌迷粉丝都愿意为他做的,但是季诗却让我在舞台上站在了他的身边,虽然只有短短一分钟,也是让我更久地留在了他的粉丝和歌迷的眼睛里。

  因为我们被邀请上了天团LOTUS的演唱会,隔天的娱乐头条上都能看见我们的身影,两个娱乐新闻主播还提到了我们,这让我们狠刷了一次存在感。刚出道也没什么别的通告了,就是不停地宣传出道EP,去各地签唱,不过我们还是上了唯一一支通告,就是CBC台的户外娱乐节目《真心话大冒险》。

  虽然彼安已经在这个节目里录了三期,但是作为团队的JUST还是头一次上这么热的节目。这个节目LOTUS也上过,为了了解节目的游戏环节我特意找了LOTUS上的那期来观摩。

  这期的游戏很有意思,是人与狗搭档在岛上寻宝冒险,每人各选一只狗,因为季诗在第一个游戏环节旗开得胜,由他第一个选狗。

  “选那条德牧!”我边吃薯片边看电视,第一眼就认准了那只帅气的德国牧羊犬。

  季诗的品味和我果然很像,他没有去抱和他的形象相得益彰的哈士奇,而是选择了逼格高很多的德牧,然后一人一狗快乐地往林子里出发了。

  然而当别人都带着狗狗开始寻宝时,季诗和高富帅德牧的相处过程却并不愉快。季诗拿德牧当小弟,德牧显然觉得自己是老大,眼前这只戴墨镜的哈士奇才是小弟。季诗天真地以为德牧正带自己去找宝藏,结果对方走到一树荫下,趴下就不走了。季金主一个人钻进林子里,等了半天也不见德牧来找自己,钻出来见搭档在树下闭目养神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一截。

  训狗师在一旁对季诗说,这只德牧很聪明,但是脾气也很大,你要让它知道谁才是主人。

  季诗火大地摘下墨镜:“当然是我!”

  我快笑傻了!这皱着眉头的样子神似哈士奇!德牧我懂你!

  季诗从洗手间出来,擦着头发问我:“你在笑什么?”

  他还把脑袋鬼鬼祟祟伸过来,自从知道我在微博开小号吐槽他以后,金主大人就总是疑心我在背后笑话他,不过我也早已练就一身本领,闻着他的味儿就知道他过来了,笔记本上的视频早就换成了《老友记》。

  “对了,我们要上《真心话大冒险了》,LOTUS好像上过吧,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我问。

  季金主跷着二郎腿坐在床边,经验老道地道:“永远不要指望你的搭档,他们都是一群好吃懒做的家伙。”

  我憋着笑点头。你这心眼小得,连狗的仇你都记,要有人往你心眼里塞根头发,你都得心肌梗塞!

  一周后我们去录了节目,玩的游戏是攀岩,分成两队比赛,在规定时间最后一秒留在顶上最多的一队获胜。结果JUST出师不利,个中过程就不说了,失败了就得接受惩罚,由获胜的一队指定失败的一队给某个明星打电话求助,如果对方答应,那么就不用接受终极惩罚——高空跳伞。求助的内容千奇百怪,借钱、捐骨髓、告白、五毛钱代言,反正怎么得寸进尺怎么来。

  “你们上过LOTUS的演唱会嘛,那就打给天团好了!”

  大冒险团队一致要求我们给LOTUS打电话,节目组已经准备好了电话号码,我一看号码是季诗的,汗就下来了。

  “肖瞳,靠你了!”彼安突然冲我双手合十。

  等等你拜托得是不是太快了?果然大冒险团队的队长何旭不解:“是肖瞳来打吗?我以为是队长或者你打呢。”别的成员已经跟着起哄笑我们团队不合了。

  前辈们大可以开开玩笑,但团队不合四个字对刚出道的我们来说还是挺严重的。KK赶紧解释:“我们跟LOTUS的前辈们是真不熟,因为同在一个公司,再加上前辈们热心,才能被邀请上演唱会。彼安让肖瞳打是因为在演唱会上季诗前辈举了一下肖瞳的手,没别的意思。”

  我虽然头疼,但也不想他们在这个话题上继续发散,只能骑虎难下地去拨那个号码。

  手机响了很久才被接起:“……哪位?”

  季诗很明显有点疑惑,听惯了“宝贝”再听“哪位”好不习惯,果然是由奢入俭难啊。

  有两次我也用宾馆酒店的座机给他打过电话,一开始也是冷冰冰矜持得像英国女王似的“哪位”,我说是我,季猫狼立刻撒爪子把矜持一抛,兴高采烈起来:“宝贝是你呀~~”然后就是“想我吗?”“想我的宝贝吗?”各种下流话跟唱RAP一样一浪一浪地袭来,我盯着话筒想,这分明是个入错了行的饶舌歌手啊。

  为了不让他回我“宝贝是你呀”,我一口气间不容发地道:“季诗前辈你好,我是JUST的成员肖瞳,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们?”

  季诗愣了很久,大约也是意识到不对劲,就很平淡地回答记得。

  我松了口气,抬头看题板上写的要求,让我找季诗……代言亲戚家开的牛肉面馆。这什么鬼?!

  “呃,我有个不情之请,前辈先答应我不管是什么要求都不要生气好吗?”我硬着头皮说自己有个亲戚在开牛肉面馆,想找你拍张照片,印在面馆的招牌上,要求不高,就端着牛肉面照一张就成,但是亲戚也付不起太高的代言费,两万块你看行吗。这个要求表面听起来荒唐,但是对天团LOTUS来说,他们现在的代言合约都可以自己做主,所以也不存在经纪人不让的问题。题板上又写了一堆提示,什么我们家以前很穷多亏亲戚帮忙,亲戚待我很好实在不好拒绝,我是LOTUS的粉丝我们全家都是LOTUS的粉丝……

  手机那头一直沉默,最后才说:“我考虑一下吧。过会儿再打给你。”

  这回答出乎预料地赞,既回避了问题,又没有拒绝得太难看,当然有耳朵的都听得出来这实际上就是拒绝了。我挂了电话,彼安目光困惑地看着我,大概是没想到季诗会这么拒绝我,我耸耸肩,心说我金主那只是看起来傻,又不是真傻!

  伙计们对不住了,只好麻烦大家一起跳了。我们当中除了Adam跃跃欲试,其他人都很紧张,毕竟是4500米的高空,一不小心都能跳到外地去。然而正当我们要转战机场时,手机忽然响了,导演看着来电目瞪口呆,忙挥着手机让我去接。

  之前给季诗打电话用的就是这部节目赞助商提供的手机,我接了电话按了免提,季诗在电话那头回我:“我考虑了一下,你那个要求我答应了。”

  这回换我目瞪口呆了。

  KK和尚gary已经在击掌庆贺,不用被拉到4500米的高度跳伞了。

  “不过我有个条件,”季诗接着说,“你以后逢人就要说自己是LOTUS的粉丝,最喜欢的明星那一栏以后都要写我的名字。”

  节目组的大伙儿都当季诗在开玩笑呢,但我知道他没开玩笑。我和季金主其中一项老生常谈就是他拐弯抹角地问我最喜欢哪个明星,我说我喜欢马特达蒙和娜塔莉波特曼,季诗说你喜欢拍电影的啊,我说我喜欢他们是哈佛高材生,然后英语四级都不过的季金主就不说话了。我知道他想我说他的名字,但我无法说服自己的内心啊。小时候我就老跟妹妹说自己喜欢达蒙波特曼,他们在我心中的地位是不可超越的,我妹突然看见我把季诗的名字放最前面了,得怎么看我啊。

  季诗之前看我的百科资料,说我好歹也是你的金主,你能不能把我的名字写这儿啊,他点着马特达蒙前面的位置说,见没戏,就又退了一步,指着波特曼后面的位置说,这儿吧。我只好“哦”了一声,但最后还是没把他写上去。我把马特达蒙和季诗放一块儿逐项对比,又把季金主和波特曼放一块儿比对,到最后都开始怀疑自己了,我对猫狼明明是真爱,我怎么就找不出他一点闪光点呢……

  现在这个没有内在的大明星居然妄想通过这种low到爆的方式登上我的排行榜,强扭的瓜不甜你懂吗?

  到这里节目组的人终于一窝蜂涌上来,喜气洋洋地告诉季诗是在录节目,又七嘴八舌地拉起代言来,要让季诗代言饭馆的、麻辣烫的、代言整形医院的、肛肠医院的……季诗就一直大笑不答话,最后要挂电话了突然在那头嚷嚷让我不要忘了他提的条件。

  行啦,我心中确实还有一个最喜爱的明星,排在马特达蒙前面,以后在我心里你就是和苍老师齐名的最喜爱明星了!

  连大冒险的队长何旭都吃惊:“没想到季诗真的会答应啊!”

  “当然会答应了,”彼安在一旁笑道,“肖瞳就和季诗前辈住一栋公寓呢。”

  我没想到节目录制都到尾声了,还能闷声不响地放个大招,这个爆料太突然,我脑子一下就空白了。

  何旭哥睁大眼看我:“真的?!”

  连扛摄影机的小哥都发出了羡慕又惊讶的声音。

  我估计我脸上的表情有点难看。何旭哥好奇地问我:“和大明星作邻居感想如何?你们平时有往来吗?”

  我稍微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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