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黎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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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黎斯特-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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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古怪的刹那。我发觉某种人类残存的兽性,犹然存在母亲身上,我们的确互相了解,此时,所有对她的怨尤似也无关紧要了。
  她解下发夹,头发披在肩上。
  我们默默相对了一个钟头左右,不再笑也不再说话,在壁炉的火光下,享受无声胜有声的亲密。
  她转头面对着火,她的侧影,细致的鼻子和嘴 ,美得令我百看不厌。沈思间,她猛然回头望我,坚定冷静无动于衷的说:“我绝不可能离开这里,我已来日不多。”我整个人呆住,前面的惊吓比起来算得了什么?
  “我可以活过这个春天。”她紧接着说:“也许加上夏天,但我绝对活不过冬天。我很清楚的,肺部的疼痛太厉害了。”我情不自禁呻吟起来,身子倾前叫着:“母亲!”“别多说什么话!”她答道。
  我想她不喜欢被叫“母亲”,但我忍不住了。
  “我非得跟一个人大声说出来不可,我完全被吓坏了,我好害怕呀!”母亲说着。
  我很想抓着她的手,却知道母亲绝不允许,她讨厌被别人碰触,她从来没有用手揽抱过谁。所以我们只能一凝眸相对代替拥抱。我泪流满面。
  她轻拍我的手。
  “别多想。”她说:“我自己也尽量避免去想。只是当时候来到,你纵然失去我,也得设法好好活下去。唉!对你恐怕还真不容易!”我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来。
  她离开了,一如来时无声无息。
  尽管她没提及我的衣服、胡子和不忍卒睹的外表;她派了 人送来乾净衣服,刮胡刀和热水,在沈默中,我享受着 人的伺候于服务。
  我的身体渐渐康复,杀狼事件的记忆尽量屏除脑海,母亲说的话却铭刻心底。
  我思索她所说:“完全被吓坏了”的话,我不全明白那是怎么回事,只觉得她的话正好说出事实。如果我是垂死之人,感觉大概没什么两样;比起来,在山上屠狼恐怕还好过一些。
  不仅如此,她一迳默默承受在家里的不快乐;虽然她跟我一样的憎恶古堡里郁闷无望的生活。如今,在生了八个孩子,死了五个仅仅存活了三个后,她却命在旦夕,一生即将宣告结束。
  我决心振作起来,好让母亲开心一些,偏偏就是办不到。想到她时日无多,我简直无法忍受;只能躲在房里踱过来踱过去,关在房里吃送来的饭,却一直提不起劲儿去面对她。
  那个月底,古堡突来的访客却把我拉出房间之外。
  母亲进来说,村里的商家为了感谢我的杀狼壮举,特别前来拜望,我必须亲自接待。
  “哎,去他妈的!”我口出粗话。
  “你非下来不可。他们是来送礼,你必须一尽领主之责。”我讨厌这一切。
  勉为其难来到大厅时,发现所有来客我全认识,村里最有钱的店老板也赫然在座,所有人都盛装而来。
  其中只有一个打扮浮夸的年轻人,我没有马上认识出来。
  他大约和我的年纪相仿,个儿相当高,我们目光相对时,我想起他是谁了。他是尼古拉斯,布商的长子,曾经到巴黎去念书。
  他还真不一样了。
  身穿玫瑰红镶金的华丽织锦外套,脚趿金跟便鞋,衣领加上一曾意大利蕾丝花边。只有头发跟从前一样,乌黑卷曲,只不过系着一个丝结在背后,看上去挺孩子气的。
  这正是巴黎的流行款式。而流行的快速递嬗,一如驿站车来车往。
  站在他面前的我,却穿着破旧的毛衣,磨损的皮靴,污黄的蕾丝更不知修补过多少次。
  由于他看上去乃镇上的代言人,我们彼此鞠躬如仪。他打开黑斜纹棉布包裹,取出一件镶毛里的腥红天鹅绒披风,多么艳丽的衣服呀!当他注视我时,眼睛炯炯发光,让人忍不住觉得他是来觐见君王!
  他诚挚地说:“爵爷,微薄之礼请您消纳。披风的毛里乃选自你所杀的最好狼皮,以后寒冬出门狩猎,穿上去即挡寒又正适合您的身分。”他的父亲,随着送上一双黑色带毛里小羊皮长靴说:“这双也是,爵爷,打猎穿的,爵爷——”他们的诚意深深打动了我。这些店老板的财富,我只能在梦中 得以想见,他们竟对我这么慷慨有礼,这么客气尊敬。
  我收下披风于皮靴,同时也以从未有过的礼貌,向他们深切致谢。
  我的背后传来大哥?格斯丁的语声:“这下好了,他更要胆大妄为啦!”
  我满脸通红,在这些来客的面前恶言相向,简直太过分了。视线瞥向尼古拉斯时,他的脸上却只见款款深情。
  在离去前的轻吻时,他附在我耳边轻轻说:“爵爷,我也曾经胆大妄为!改天,请容许我再次拜访。届时,您肯告诉我如何以一挡八的经过吗?只有胆大妄为的人, 能做出胆大妄为的大事呀!”从来没有商人跟我如此说话,那瞬间,我们恍若回到少年时期,我旁若无人的大笑;他的父亲有些失措;我的两个哥哥停止窃窃私语;只有尼古拉斯,一直保持着巴黎人的从容微笑。
  访客离开后,我拿着腥红天鹅绒披风和羊皮靴走进母亲房间。
  她一边懒懒地轻梳头发,一边仍在看书,从窗子透进的微弱光线中,我第一次看到她头上长出的白发。我告诉她尼古拉斯所说的话。
  “为什么他自称胆大妄为?”我问道:“他的话好像别有含意。”母亲笑了。
  她说:“他当然别有含意。他曾经玷辱家门过呀!”她放下书本直直瞅我:“你知道他自小受到教育,刻意模仿贵族行为于生活。在巴黎学法律的第一学期,却疯狂爱上了小提琴。好像他听过一个意大利名师演奏,这个名师天才横溢,以致传说中,他乃出卖灵魂给魔鬼以换取才气的。尼古拉斯骤听之下,竟放弃一切跟从莫扎特学习音乐去了。他卖光所有的书,天天练琴,弄得考试也不及格。他希望成为音乐家,你能想像得到吗?”“他的父亲一定抓狂了!”
  “当然。他甚至砸碎了乐器!你是知道的,一件昂贵的货品,对布商如他意义何等重大。”我微笑起来。
  “尼古拉斯现在没小提琴了吧?”“他还有一把,他卖了手表,迅速跑到克莱蒙郡买了另一把。他的确是胆大妄为。最糟的是他的琴还真拉得蛮好!”“你听过?”
  她对音乐懂得不少,在那不勒斯时,是跟着音乐一块长大的。不像我只听过教堂合唱,还有市集的演出。
  她说:“在星期天做弥撒时曾经听过。他在布店的楼上房间演奏,谁都听得见的。他的父亲还恐吓要打断他的手呢!”布商残酷的说法使我抽了一口冷气。我已为尼古拉斯着迷,他的执着行径,令我倾慕不已。
  “可惜他绝不可能成为名家啦。”母亲接着说。
  “为什么?”“他的年龄已过。一旦过了二十岁,你就很难再学好小提琴。不过,我又真懂得多少?他拉的琴已够神妙,何况他也许能出卖灵魂给魔鬼呢!”我有些不自在地笑着。这听来太神奇了!
  “你为什么不到城里去,跟他做做朋友呢?”她问道。
  “我干什么要去?”我反驳着。
  “黎斯特,你真是的!你哥哥会恨得半死,而老商人会欣喜若狂,他的儿子竟能和侯爵之子在一起。”“这不成理由呀!”
  “他曾去过巴黎呀!”她说着,瞅了我好一阵子,然后视线又回到书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梳起头发。
  我注视着她的阅读,心里至感懊恼。我好想问她身体怎么了,咳嗽是不是还那么糟?可是却不敢提起这个敏感话题。
  “去找他聊天,黎斯特。”她望也不望我的说。
  整整过了一星期,我 下决心去探望尼古拉斯。
  我穿上腥红天鹅绒披风和羊皮靴,走往通向村里客栈的蜿蜒道路。
  尼古拉斯父亲拥有的布店,就在小客栈正对面。我没有看到尼古拉斯,也没有听到他的声音。
  我的钱只够喝一杯酒,正不知怎么办时,客栈主人出来,对我鞠躬后,端了一瓶最好的葡萄酒放在我面前。
  当然,这些村民对领主之子总以礼相待。如今因为杀狼的关系,情势却有了微妙改变。奇怪的是,这更让我感到孤单于不自在。
  倒了第一杯酒不久,尼古拉斯露面了;一阵亮光恍若跟着他在门边闪现。
  他不像上回那么打扮光鲜亮丽,感谢老天!不过他身上仍披挂着丝、天鹅绒和新式皮饰,在在显示了家庭的富裕。
  他好像跑步过来的,一脸通红,头发因风吹而零乱,眼神充满兴奋之色。他鞠了一躬,等候我邀他入座,旋即急急问道:“于狼搏斗之情境像什么呢?爵爷!”他双手交叠在桌上,目不转睛的望着我。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在巴黎之境况又像什么?先生。”话 出口,马上察觉我不无揶揄无利之意,连忙又说:“很抱歉,只是我真的好想知道。你真念了大学?真的和莫扎特学过琴?巴黎的人都做些什么?他们都说些什么?想的又是什么?”对着连珠炮似的问题,他莞尔不已,我也忍俊不住。我要了一个玻璃杯,又把酒瓶推到他面前。
  “告诉我,你去过巴黎的剧院吗?你看过法国剧院的喜剧吗?”我问道。
  “很多次。”他的回答似乎有点轻率。“听着,驿车马上就到,这里会十分嘈杂。容我请您到楼上的套房用晚餐,您的允许将是我的荣幸——”我还来不及绅士般惺惺作态一番,他已点了酒菜,我们被带到楼上一个 素而舒适的小房间。
  我从来没见过这种木头小房间,然而一眼就爱上了。桌子安排妥当准备好上酒菜,火把房间烧得温暖如春,不像古堡的火炉,只听到或声呼噜作响。厚厚的玻璃窗擦得晶亮,刻意看到澄蓝的寒冬天空,于白雪覆盖的山顶。
  “来吧,现在我刻意告诉您有关巴黎的种种了。”他愉快的说着,并先让我坐下。“不错,我是进过大学。”他的语气有些嘲弄,俨然那是可耻的事一般。“我的确拜莫扎特为师过,如果不是急于想收弟子,他恐怕早就斥我是无望之徒,滚远些啦!好吧!你还要我先说些什么?巴黎的臭味?城里可憎的嘈杂?饥饿的人群四处包围你?还是每条小巷内等着割你喉咙的盗匪?”我挥手表示对这些全无兴趣,他的微笑和他的语气截然不同,他的态度坦诚而迷人。
  “一个巴黎真正大型的剧院……”我说道:“为我描述一切,它像是什么?”
  我们在房间足足四个钟头之久。我们一边喝酒一边谈天。
  他用湿指头,在桌上画出了剧院的细部图形。描述看过的剧目,有名的演员,大街上的小屋;他描绘了巴黎的一切,也渐渐抛却原有的愤世嫉俗意味。当他谈到西提岛、拉丁区、巴黎第四大学和罗浮宫时,我的好奇心更引发了他的狂热。
  我们继续谈到有关抽象于观念的话题。诸如报纸新闻报导,他于室友聚集在咖啡厅高谈阔论;他告诉我当地人普遍浮动不安,于对君主制度的不满;他们渴望政治上的大变革,甚至从坐而谈,到了起而行的阶段;他也提到有关哲学家,狄德洛特、伏尔泰诸人。
  我并不了解他所谈的全部,不过在急促时而嘲弄的口吻下,他已为我勾勒出一辐外面世界的奇妙图像。
  当然,他所说诸如知识份子不相信上帝,他们对科学探讨 更具兴趣;贵族引人反感,教会也不得人心等等,我倒毫不引以为异;尽管后者无关迷信破解,只是时代演变的结果。他越滔滔不绝,我越了解得多。
  之后,他约略提起百科全书,那是在狄德洛特督导下最伟大的知识编辑。话题旋即转到他常去的沙龙,友朋喝酒的较量,他于演员共度的夜晚;他叙述在皇宫举行的公众舞会,在那里玛丽安东尼皇后会现身于民同乐。
  他做出结论说:“我在这里跟你说的一切,听起来可比真实好太多!”“我不相信。”我温和说道,不希望他的话叫停,希望他继续不断地谈下去。
  “这是个非宗教的世纪!”酒杯注满了新换酒瓶的酒,他说:“很危险呀!”“为什么会危险?”我低语道:“一个迷信的终结?这有什么不好?”
  “你说话像个真正十八世纪的人,爵爷。”他的微笑中略显忧郁:“可是再也没人把道德价值当做一回事了。流行就是一切,连无神论也是一种流行!”我的心灵一向是非宗教的,倒非为了什么哲学理由。我们家中无人相信上帝的存在,表面上似乎相信,也做弥撒;但这只是尽职罢了。真正的宗教虔诚,老早已在我们家消逝,这种现象甚至还包括上千的贵族家庭。纵使在修道院,我也不信上帝,我只信身边虔诚的修道士。
  我试着用简单而不冒犯的语言,来解释自己的看法,毕竟对他们家来说,这真是迥然有别呀!
  就算他那视钱如命的可怜父亲,对宗教也无比的虔诚。
  “没有信仰我们真能活下去吗?”尼古拉斯几乎悲哀地问道:“孩子没有信仰,如何面对世界呢?”
  我开始了解他为什么愤世嫉俗语带嘲讽了,他正面对古老忠诚的沦丧,而为此苦恼不已。
  尽管他的嘲讽挖苦,使他颓废阴郁,然而一种抑压不住的热情于精力,仍从他身上源源益出,令我情不自禁喜爱他,想和他亲近。再多喝两杯酒下肚,我恐怕什么仰慕的荒谬话语,都会倾囊而出啦!
  “你知道我一向过着无信仰的生活。”我淡淡地说。
  “我知道。”他答道:“你还记得女巫的事吗?那一次你在烧死女巫的广场,号啕大哭的事?”“为女巫大哭?”我茫然地瞪着他。渐渐地,某些痛苦和羞辱的记忆搅动了起来——我还真有不少心境类似的回忆,为女巫大哭的往事?我说:“我记不起来了。”“我们都还是小男孩,修士教导我们要如何祈祷,带我们去看从前烧死女巫的地点,那些古老的火刑柱,还有烧得焦黑的土地。”他提醒说。 “哦,那个地方!”我发抖了。“那个可怕的地方!”“你又哭又叫,他们只好找人去通报侯爵夫人,因为你的保姆安抚不了你。”“我是个讨人嫌的孩子!”我说道,试着想一笑置之。我确实已想起往事——我一路上尖叫着被带回家里,夜里还做了大火燃烧的恶梦。后来有人在我的额头擦汗说:“黎斯特,醒醒——”好多年没再去想那恐怖景象了。每次走近那个地方——看到粗粗的火刑柱,脑海就不由自主浮现男男女女,乃至小孩活活被火烧死的惨景。
  尼古拉斯细细打量着我说:“你的母亲来带你时,她说这简直太愚昧太残忍了,对修士讲这种老故事给小孩听的举措,她极不以为然而大为生气。”我点点头。
  最恐怖的真相是:这些村里早已遗忘的无辜可怜虫,他们乃死得莫名其妙。“纯然迷信的受害者!”记得母亲说道:“根本就没有什么女不女巫的存在。”难怪我会尖叫不已。
  “我母亲的故事倒截然不同。”尼古拉斯说:“女巫们是魔鬼的同盟,她们招致农作物病害,还假装野狼,杀害羊群和小孩。”“所以,一旦没有人假借上帝之名烧死活人,世界岂非好得多?”我问道:“如果人们对上帝不再虔诚,因而人不会彼此伤害,那么非宗教的世界,又有什么危险?起码像活活烧死人的悲惨事件不会再发生!”他不以为然地皱皱眉头,又以恶作剧的神情,倾身向前。
  “狼群在山上没伤害到你吧,是不是?”他戏谑地说道:“你没有变成狼人,对吧?爵爷,我们有没有蒙在鼓里呢?”他轻拍着仍在我肩上的天鹅绒披风。“神父曾经说过的,他们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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