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碧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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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碧云天-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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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啊。”他一口答应,“如果表妹不嫌弃的话。”
  “我怎么会……”程思烟不由自动地心急道,瞬间又羞红了脸低下头。
  戚夫人乐得合不拢嘴:“如此甚好,明日倾儿可以带思烟出去走走,顺便熟悉下这里的环境。”
  夜羽倾点头应过,又道:“那么,我先送思烟表妹回房休息了。”
  夜羽倾又偷眼看了看司马凌菲,发现那少女正事不关己地吃着面前的点心,见他回头,还送了个“恭喜你了”的笑容过来,更是气得想要跳脚,哼了一声转身就走,步子又大又快。程思烟又惊又喜地一路小跑跟在后面。
  夜羽倾走了一段,忽的停了下来。
  为什么自己要如此生气?
  
  夜羽倾陪了程思烟整整三天。
  这三天里,他没有去练武,也没有单独见到司马凌菲,只是在偶尔的擦肩而过里,看见少女戏谑的眼神,而且显而易见的是,她根本没把他的事情放在心上。
  第四天晚上,夜羽倾终于忍无可忍地找到司马凌菲,少女正在竹林里练习剑法,见他来了,招呼一声,扔给他把剑,边攻了过来。
  两个斗了几百个回合,夜羽倾手一抖,挽了个剑花,司马凌菲眼前一花,长剑已经指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夜羽倾有些得意:“你早已不是我的对手了。”
  少女摇头:“我的对手从来也不是你。”随手把长剑掷在地上,也不回头:“你找我有什么事情?”
  夜羽倾正要发话,只觉得浑身发软,下腹一股可怕的热力上升,脑子也开始混沌起来。面前的少女在夜色里突然变得异常娇艳。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想要碰触司马凌菲的脸,手掌却在下一刻被打飞了出去。
  手上一痛,脑子也清醒了一些。他忽然想起,晚膳过后,程思烟端来一碗燕窝汤,说是戚夫人让她送来给少爷做夜宵。而后,就留在房里和他谈论琴艺和诗词。他却心浮气躁,想起司马凌菲那事不关己地模样,终于愤而起身,也不顾程思烟还留在自己房里,就直奔竹林而来。
  莫非是那碗燕窝汤里有什么古怪?
  司马凌菲瞅着他,半响想要伸手碰触他的额头,却被他一把推开,粗声低吼:“离我远点!”
  少女撇撇嘴,嘻嘻一笑:“我方才碰倒你,发现奇热无比,莫非你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夜羽倾哼了一声,准备趁自己心智还清明的时候提气离开,却发现浑身没有一点力气。方才和司马凌菲的比试导致血液加快,汤里面的药发作得极为迅速。他软了身子在地上,咬牙运力相抗。
  司马凌菲走到他跟前,用脚踢踢他:“我说,你是不是吃了春药啊?”
  夜羽倾闻言又气又尴尬。为什么这个少女连这种事情都一清二楚?
  少女也不多话,突然伸手点了他的穴道,夜羽倾整个身子都瘫软下来。药力发作的厉害,他觉得浑身都快要烧起来了,□疼痛难忍,却咬着牙一声不吭。
  司马凌菲叹气道:“这药也端的霸道,你那嫡母还真下得去手,要是你一个不小心就此废了,夜家可如何是好?”
  夜羽倾听得耳中嗡嗡作响。他勉强寻回了意识望向面前的少女,司马凌菲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就那么定定地望着他:“你也不必惊讶我为何知道。是不是非常恨她,恨不能立刻就杀了她?”
  他想说什么却说不出话来,一开口就痛苦地呻吟起来。
  司马凌菲如同听不到他的声音一样,依然不紧不慢道:“也亏你忍辱负重这么多年。其实,之前那位王管家是你杀的吧?那么小的年纪,就有如此狠毒的心思,啧啧!”
  他脑袋里开始变得混沌起来,面前娇柔美丽的面孔变得扭曲起来,一点点地吞没着他的意识。他第一次意识到,这个少女竟然如此可怕。
  司马凌菲想了想,把他从地上拖起来:“看你这么痛苦,我来想想办法吧。好像你那位小表妹正在房里等着你,是不是要我送你回去见她,这样倒也遂了大家的心愿。”
  他用力地瞪她,恨不能看清楚面前这个相伴了八年的少女全部的灵魂。但是他意识越来越模糊,快要什么都看不见了。
  少女细软的声音贴在自己的耳边:“或者,还有别的办法。”
  别的办法?
  莫不是……
  夜羽倾说不清楚是期待还是恐惧,感到自己的身体抱在一个柔软的怀里,来不及想什么,下一秒钟已经全身冰冷。
  秋天的池塘,也是十分冰凉的。
  他渐渐恢复了意识,身上的穴道也慢慢解开,默不作声地全身湿淋淋地站在池塘里看着岸边的少女。
  司马凌菲只是很无辜地笑笑:“这是最好的办法了。”
  “司马凌菲。”夜羽倾咬牙道:“你的血是冷的。”
  
  从那之后,夜羽倾开始讨厌所有的女人,任何女人不能靠近身边。
  而在他掉入池塘的第二天,戚夫人被人发现自尽于自己房中,留遗书忏悔当年收买王管家毒死夜羽倾生母的事实。程思烟本来大好的姻缘也因此断送,给姑母奔完丧之后被遣送回家。
  事发后第三天,司马燕辞去管家之职,携女儿离开夜府,杳无音讯。从此夜羽倾再没见过司马凌菲,直到多年后碧玉宫主召他入宫,才再次和她重逢。
  不过,这已经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北方上荣国


26乞丐少年

    入冬的天气。

    北方广阔的平地,一望无际,伸展到远方,和天际相交,看起来似乎遥遥没有尽头。

    长长的官道上两个小黑点慢慢地移动着,等走近一看,却是两个十几岁的少年。个子略高的少年一脸疲惫,满怀抱怨瞄了瞄走在前面的矮个少年,眼珠子咕噜噜转了几下,快步走上几步,拖住矮个少年的衣袖,可怜兮兮道:“小笙,肚子很饿啊,我们要不要停下来休息一下,顺便吃点东西啊……”

    矮个少年微微侧过脸来,瞅瞅他一脸期待的神情,毫不客气地当头泼下一桶凉水:“不行。”

    高个少年苦着一张脸,看着矮个少年脚下不停地往前走,忽然一赌气,一屁股坐在管道旁边的草丛里,死活不肯走了。

    女扮男装的矮个少年易小笙,转头看了他一眼,无奈地走回来,坐在他身边:“严晓啊,这是今天我们第几次休息了?十次?十五次?二十次?”

    被唤作严晓的高个少年只是赌气不理她。

    易小笙很头疼。

    她和沈北祭千瑾辰一行人在念慈寺外分开之后,便没有再回甘之如饴,而是收拾了细软离家而去,原本她打算去南方定居,因为南方的气候湿润,温暖如春,花草种类繁多,对于自己来说非常有利。

    然而在南方呆了三个月之后,她决定北上。

    她在现世是个地道的北方人,喜欢北国晴朗无云的天空和万里长空下呼啸而过的风。曾经无比向往江南的烟雨之乡,也去乌镇丽江等地旅游过几次,看尽了繁花似锦,小桥流水人家,因此在决定去向的时候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南方。

    但是梦想与现实是有差距的。

    离开云上城的时候还是夏日未尽,如今已经转入深秋。从到了南方起的三个月里,几乎日日烟雨。南方的秋天经常是湿潞潞的,每天阴沉而多雨,由于潮湿蚊虫也多。

    易小笙是个极为怕冷的人,她选择南方也是觉得南方会比较温暖,然而她更怕蚊虫叮咬,尽管在家中各处都种植了驱蚊草,结果浑身上下还是被叮咬的包,奇痒无比。

    待到天气转冷,她更是发现,南方的冬天湿冷,水气无孔不入,有阵子天气突然转寒,于是手上脚上到处长冻疮,北方零下几十度都见过,可没这么冷过。眼见着天气越来越冷了,她决定回北方看雪去。

    无可奈何地在心里喟叹:最爱的烟雨江南,我只好在北方遥望你了。

    因为她一直是孤身一人,东西也很好收拾,告别了借住的人家,把银子偷偷放在主人家的枕头下面,便一路北上。

    路过云上城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偷偷地进去看了看甘之如饴。还没走到店门口,就听见齐慕颖在里面大声呵斥:“你把那个架子放到那边去,再把晾晒花草的板子放到架子上去,要小心……哎呀,真是笨死了,要是小笙在这里的话……”

    易小笙忍住了没往里张望,转身就往北城门方向而去。

    北城门的墙根下全都是一些流民,以此为家,靠乞讨为生。她曾经路过几次,给一些老弱病残的乞丐饭食或者银子,对于青壮乞丐却是一概不做理会。有手有脚的年轻人在这里等着被施舍,原本就是令她很反感的事情。

    今日没有带饭食,她从怀里摸出些碎银子来,放在一个形容憔悴的可怜老乞丐面前。刚放下离开,就听见老年乞丐大声的呼喝声,一转身看见一个少年乞丐正从他面前抢了银子,然后用力挣脱老乞丐的纠缠,便朝着城门方向逃去,身后的老乞丐急得大哭起来。

    易小笙怒从心起,没想到这少年乞丐如此不要脸,不但在这里等吃等喝等施舍,连一个可怜老人的银子也抢,当下提气便追了过去。

    少年乞丐的脚程哪里比得过她的轻功,易小笙不想在众人面前显露武功,因此故意放少年逃到隐蔽的地方,才一步追上,揪住他的后衣领将他掀翻在地。

    少年痛得哀叫一声,也不起身,就在地上胡乱打滚,一边哼哼:“打死人了!打死人了!”

    易小笙有些好笑,又觉得眼前这一幕似曾相识,再仔细一看,发现对方的确也认识,于是走上前去,作势要拉少年起身,伸手扣住少年手上的命门,在对方耳边轻轻道:“要是不想这只手废了,就给我收声!”

    少年一下子懵了,瞪着眼睛看着易小笙,末了却欢呼一声:“老大!”

    这少年便是当初被秦之云找来去甘之如饴捣乱的严晓。一段日子不见,却不知为何在这城墙根做了乞丐。

    易小笙本来极为恼怒,但是见对方是自己相识的人,却也不便发火,严晓已经把银子双手奉上:“老大,请笑纳!”

    她险些被气歪了鼻子,这小子居然用本来就属于自己的银子来贿赂自己,不禁又好气又好笑。面前的比她高出半头的少年看出了她的心思,顿时红了脸:“老大,我没识过字,有些词可能用得不对,这‘笑纳’是不是不能这么用啊?”

    她忽然觉得心底一软,这少年也是个孤苦的人,何必如此为难他。

    于是从他手上取过银子,点点头,便转身准备把银子给老乞丐送去,走了一段路,看见少年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便转身问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少年有点不好意思地挠头:“那个,老大,我实在没有地方去,能不能让我跟着你?”

    易小笙顿时觉得有点头大,自己都还是孤家寡人,不知道明日在何方,更何况还要带着个拖油瓶,当下拒绝:“不行。”

    说完不再理会少年一脸泫然欲泣的模样,去给老乞丐送回了银子,不等他千恩万谢,便快步出了北城门。

    她一路往北走了两天之后,终于崩溃了。

    那名叫严晓的少年一直跟在后面,她走到哪跟到哪。她去吃饭,他就蹲在外面啃干饼,她进客栈休息,他就在外面露宿,甚至她去方便,他也在茅厕的不远处忍着臭味等着。

    易小笙有点抓狂,但是更多的是怜惜。

    看这少年年岁不大,因为营养不良,面黄肌瘦,只有一双眼睛还在古灵精怪地闪动。两天后,严晓的干粮全部吃光,开始挨饿。易小笙吃饭的时候都觉得有双饥饿小狗的眼睛可怜巴巴的望着自己。

    掀桌!

    她忍无可忍地走到少年蹲着的角落,把他揪到自己的饭桌前:“坐下,吃饭!”

    小狗似的眼睛里顿时溢出了两框满满的水柱,少年端起碗泪汪汪:“老大——”然后就埋首于饭菜之中,引得四周的人纷纷侧目,看这乞丐少年对着形貌一个比他还小的少年叫老大。

    易小笙抚额轻叹,看来这个麻烦是甩不掉了。

    她跟少年约法三章:第一不能再叫她老大,弄得自己像山寨头子;第二不能再做乞丐,要自力更生,不过在此之前她可以照顾他;第三不能跟她跟得太紧了,睡觉上茅厕绝对不能跟着。

    “老大……不,小笙……”严晓嗫喏道:“我其实跟着你,是很想保护照顾你的……虽然你揍过我,但是我依然对你感恩戴德。你武功那么好,要是能收我为徒,我一定更加感恩戴德……”

    易小笙赶紧摆摆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看着他热切的眼睛,心里忍不住思考,是不是应该先成为一个古代夫子教他识字,再考虑是否成为一个武教头呢?

    严晓其实比她大一岁,从小父母双亡,一直在街头流浪,靠乞讨和救济生活,渐渐学得有些无赖。某日被秦之云在街头发现,便捡回秦府调*教了几日,又雇了他去甘之如饴捣乱,允诺若是成功便留在秦府当仆人,谁知道被易小笙修理了一顿。

    事情败露,秦之云虽然没有处罚他,但是从此将他逐出秦府,又恢复了他的流浪生涯。尽管自由,但是经常吃不饱肚子,还会受人欺侮,那日看见易小笙,不知为何生出勇气,就是一定要跟着她。

    想起过去几天发生的事情,易小笙又是一阵摇头苦笑。

    这几天严晓倒也没有惹出什么麻烦来,但是多年的流浪生活也让他染上不少恶习。

    比如懒。

    她没见过这么懒的人。给他买了新衣服,刚换上的时候喜不自胜,整个人也显得神清气爽起来。严晓本来相貌不差,只是长年营养不良,面色发黄,因为瘦颧骨也过于突出,看得出如果养胖了说不定也是个俊秀少年。

    易小笙原本的目的就是给这少年多补点东西,慢慢看着也像个好人家的孩子,结果三天不到,严晓又把自己弄成了个乞丐模样。

    他衣服脏了也不换洗,不洗澡不清理,头发又乱七八糟的粘在了一起,离老远就闻到一股臭气。

    易小笙大为恼火。

    她发现自从跟这少年一起之后,脾气就变差了不少,感觉像是多了个不听话坏毛病一堆的弟弟。于是一通软硬兼施的训斥,严晓终于开始稍稍变得勤快了一些。

    然而本性难易,就算不再把自己折腾得像个乞丐,可是惰性仍是未改。

    此次北上,易小笙为了节省银两以备后用,并没有雇车,她又不会骑马,于是背了包裹以步行为主,严晓是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于是走不多久便会要求休息,这样来来回回折腾了好多次。这少年明明比她大,却总喜欢在她面前刷小孩子脾气,每次她都无可奈何,便闷头赶路,却又拗不过他。

    就像这会,严晓又开始闹脾气。

    易小笙坐到他身边,正不知如何是好,忽然听见一阵答答的马蹄声,侧目一看,官道上烟尘滚滚,远远地看见一支车队正往这边而来。

 

27山茶六圣

    易小笙眯起眼睛看着慢慢靠近的车队,严晓也停止了赌气,好奇地回头张望着。

    车队慢慢走近,也看得越发清晰。

    车队大概十几个人,一共五辆马车,除了赶车的车夫,旁边共前后走着六匹骏马。

    她凝目往马背上望去,不看不打紧,这一看,顿觉有趣,险些笑出声来。

    原来这六匹马背上的人倒也没有什么天姿国色闭月羞花,更没有惊世骇俗令人不忍观看,反而都是相貌平平,乍一看并不起眼,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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