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证言 作者: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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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证言 作者:秦明-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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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精神是“疑罪从无”,也就是说,整个破案的过程,如果有不能解释的疑点,即便警察叔叔明知小A是凶手,法官也不会认定小A有罪。这对警察提取物证就有了非常严格的要求。警察不仅要善于在现场发现物证,而且要在发现、提取、保存、送检等众多环节中,程序合法。在法庭审判的关键时刻,法医物证就像是一把利刃,从而让狡猾的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两年前,某县小B把自己的女朋友杀死后逃逸。通过法医“蜀黍”和警察叔叔们的侦破,很快发现了小B有重大作案嫌疑。小B被抓获归案后,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但是在法庭审理本案的时候,小B突然翻供,说自己之前的供述都是警察叔叔们刑讯逼供得来的,其实他不是杀人凶手。在这个关键时刻,法医“蜀黍”拿出了一个关键的法医物证。这是一件在小B家里搜查出来的小B曾经穿的衣服,这件衣服虽然经过了洗涤,但是法医“蜀黍”仍在衣服上找到了几处可疑斑迹。这些斑迹经过检验,确证为血迹,而且是小B女朋友的血迹。有了这一个有力的证据,小B无法抵赖自己的罪行,只有乖乖伏法了。
    最后,法医物证还能作为警察排查犯罪嫌疑人的依据。
    有一些案件,因为死者的社会矛盾关系不明显,所以警察叔叔们一时找不到犯罪嫌疑人。虽然有的时候法医“蜀黍”们可以通过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认定是熟人作案,但每个人都会有很多很多熟人,警察叔叔从何查起呢?这时候,遗留在现场的法医物证就成了有力的排查依据,警察叔叔可以通过DNA比对作为摸排'注'的手段,很快找到真正的凶手。
    2。法医物证学的历史
    法医物证学在很早就已经开展了,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因为科学技术发展所限,法医物证学仅限于常规物证的手段。而且,那个时候的法医物证作用不大,很多时候只能作为排除犯罪嫌疑人的依据,却不能作为认定凶手的利剑。这是为什么呢?什么是常规物证呢?常规物证研究的对象主要是体液,比如血液、唾液、精液等。研究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预实验:法医“蜀黍”在现场靠肉眼,或者借助一些特殊的光源发现了一些可疑的斑迹,这些斑迹都是之前液体落在载体上遗留下的斑迹。法医“蜀黍”在发现这些斑迹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确定这些斑迹是什么。这就叫作预实验。预实验有血迹预实验、精斑预实验等。
    比如血迹预实验,之前法医“蜀黍”们用一种叫作联苯胺的试剂来进行。因为联苯胺是强致癌物质,所以现在用四甲基联苯胺来代替。法医“蜀黍”把可疑斑迹的一小部分用滤纸擦拭后,把四甲基联苯胺滴落在滤纸上。如果依旧无色,则不是血迹,如果呈现出蓝绿色,则可以判断这可疑斑迹就是血迹。
    再比如精斑预实验。精斑里含有一种特殊的物质,叫作酸性磷酸酶。酸性磷酸酶可分解磷酸苯二钠,产生奈酚,后者经铁氰化钾作用与氨基安替比林结合,产生红色醌类化合物。所以法医“蜀黍”们就用这个原理研制出一种试纸条,可以很轻松地判断可疑斑迹是不是精斑。
    有的时候,预实验可以直接对案件侦破工作发挥出重要作用。
    【案例】一个女子在自己家中被杀死,她的大门钥匙掉落在大门口,而她在自己的卧室中死亡。一般人看过现场后,都会认为这是一起尾随被害人到家门口,在被害人掏钥匙开门的时候,突然袭击被害人,把被害人推进卧室里杀死的案件。而法医“蜀黍”没有轻易随大流,他们发现整齐地放在大门口的一双男士拖鞋上有可疑斑迹,经过血液预实验,断定这是血迹。既然被害人在卧室里被杀流血,门口的拖鞋怎么会沾得到血迹呢?说明这双拖鞋在被害人流血死亡后到过卧室,很可能是凶手穿着拖鞋进入卧室杀人。那么,一个尾随而来突然袭击的凶手会换拖鞋进去杀人吗?肯定不可能。说明这是一起熟人作案后,伪装成尾随杀人的现场。案件破获后,凶手果真就是死者的丈夫,他杀人后伪装了一个尾随杀人的现场。
    (2)种属实验:在断定现场遗留的可疑斑迹是血迹、唾液斑或精斑后,下一步就要进行种属实验,其目的是确定这些斑迹是不是人留下的。
    如果现场发现的血迹是鸡血,法医“蜀黍”还把它当成宝贝一样,岂不是贻笑大方?
    种属实验也有很多种办法,比如血迹的种属实验就有沉淀反应、琼脂扩散试验、对流电泳试验、抗人球蛋白消耗试验、纤维蛋白板试验等众多方法。
    (3)血型检验: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法医“蜀黍”们没有太多的法医物证学检验手段,唯有一些医学所用的办法,比如血型检验。
    血型是以血液抗原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遗传性状,分为ABO三种,也有特殊的。大家都知道,我们的血型主要分为A型、B型、O型和AB型。法医“蜀黍”用医生们化验血型的办法确定现场的生物检材是哪种血型的,可以用于排除犯罪嫌疑人。
    比如小C被杀的案件现场,提取到了一处可疑的血迹。小C是A型血,而这一处血迹是O型血,说明这一处血迹不是小C的,很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而小C生前有好几个仇人,都有可能杀了小C。经过检验,这些仇人除了小D以外,其他人的血型都不是O型的,那么其他人都可以排除作案嫌疑。但是小D不能排除。可是世界上有很多很多O型血的人,所以在现场发现了O型血迹,也不能判断小D就是作案凶手,只是不能排除他的作案嫌疑罢了。
    除了ABO血型,还有很多种血型系统。比如RH系统、MN系统、HLA系统等。再拿上面的案例举例。如果小D所有的血型系统都和现场遗留的血迹一致,那么他的嫌疑就会上升,但是不能认定,只能作为法庭上的一个参考证据。
    (4)分泌型与非分泌型:有些人的汗液、唾液等体液中会分泌出血型物质,这样法医“蜀黍”也可以用上述的办法来进行血型检测,这种人是分泌型体质。但也有些人是非分泌型体质,非分泌型体质的人大约占20%。非分泌型体质的人意味着其唾液、汗液、精液等各种分泌液体中不分泌血液型物质,换句话说,我们无法从他的唾液、汗液、精液样本中判断其血型。不过非分泌型本身就是一个特征可以作为排除嫌疑人的依据。
    3。现代法医物证学
    主要指的是DNA检验技术,这个我们在后面专门说说。
    4。法医物证学的短板以及互补学科
    很多读者问了,既然法医物证学如此犀利,你们法医干嘛还要研究其他的法医类学科?学好物证学不就OK了吗?
    其实不是这样。命案现场是具有复杂性的,法医物证学不可能解决其他问题。
    其一,法医物证学只是一个检验类科学,可以把到手的检材变成有力的物证。但是这些到手的检材可不是那么容易得来的。
    有一个案例是这样的,凶手杀死6人后逃亡,现场到处都是血,怎么找到凶手的血呢?法医在对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后发现了一处特征性血迹。这处血迹是一个血手套印,也就是凶手戴着手套黏附了死者的血后留下的。这一处血手套印的指端有一个喷溅状的血迹。这里有喷溅状的血迹只有一种可能解释,就是手套受压后,血迹从手套内沿着手套存在的破口喷溅出来。既然是手套内的血,那么肯定是犯罪分子的血。经过提取,果真和其他死者的DNA不符,是犯罪分子的DNA。
    所以,法医物证学发挥作用的基础,是法医现场勘查学充分发挥作用。
    其二,法医物证不能划定侦查范围。
    虽然法医“蜀黍”提取到了凶手的DNA,但是全世界有几十亿人,谁才是凶手?总不能把几十亿人的血都提取过来比对吧?想要迅速找到侦查范围,法医物证学就不能发挥作用了。这个只有法医“蜀黍”通过尸体检验、现场勘查,结合警察叔叔的调查结果综合判断。判断的内容主要围绕案件性质和犯罪分子可能具备的条件进行推理,推理出案件性质和犯罪分子的特征了,再进行侦查范围的划定。
    比如法医“蜀黍”和警察叔叔推理出犯罪分子是死者的熟人,且是未成年人。那么只需要调查死者的那些未成年的熟人就可以了。这样就把几十亿人的范围一下缩小到几十个人,大大提高了破案效率。
    其三,法医物证学只是单独的物证。
    我们知道,要认定一个人有罪,必须要有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支持。仅仅依靠法医物证学是不可能完成整个证据链的。从凶手为何作案开始,到凶手如何作案,作了什么案,引发了什么后果,作案后他又做了什么。这一切,警察叔叔都必须调查清楚,综合侦查人员、痕迹检验人员、法医和其他警种的工作,才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这样才可以在法庭上让凶手无法狡辩。
    所以,法医物证学确实很重要,但绝对不是警察叔叔和法医“蜀黍”唯一的办案方法,我们有更多的办法去侦破命案。为了真相,每个警种都在发挥着作用,都在精密配合,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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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摸排:为侦破案件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进行逐个摸底调查。
    ◎刑侦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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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人会在现场留下血迹,血迹到了池塘边消失了,而且这个人还在现场留下一只鞋子呢?大家的心情跌落到了谷底,大家都知道,这些已经下水的蛙人,很有可能会在水底找到一些什么。
    很快,平静的水面泛起了一阵水花,大家知道蛙人返回水面了。
    可是大家看到的,并不是蛙人黑色的头套,而是一只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七彩斑斓的女式高跟鞋。
    而和这个女式高跟鞋相连的,是一条穿着丝袜的腿。“真有第二具尸体!”黄支队叫了起来,“怎么抛尸都喜欢选这里啊!”
    两名蛙人在水下,托着尸体,向岸边游了过来。僵直的尸体一半浮在水面之上,向岸边直行。尸体的两边泛起了水花,但是尸体却一直保持着僵直的状态,丝毫没有肢体的弯曲。看起来有些诡异。
    王小美说:“看来,我们现在要分组了。赵法医他们一组要守着家里,防止有其他现场。我们四个人分为两组,我带着赵伟对这具尸体,现在咱们命名她为2号尸体进行检验。廉峰你带着杨光,对1号尸体的案件进行跟进。”
    廉峰应了一声。显然,王小美更欣赏这个动不动就呕吐害怕,但是理论知识很扎实的赵伟。
    尸体到达岸边后,廉峰伸出手去,和水下的蛙人合力把尸体拉上了岸边。
    死者也是一位年轻的女性。衣着很平常,穿着白色的小外套,内塔黑色的毛线连衣裙。腿上穿着丝袜,一只脚光着,而另一只脚上还套着高跟鞋。很显然,这只高跟鞋和报案人发现的,是一双。
    死者白色的小外套的前襟有不少滴落状的血迹浸透在衣物纤维里,经过池塘水的浸泡,颜色已经淡了许多。黑色的毛线连衣裙湿漉漉地裹在死者的身上,看不出前襟是否有血迹王小美走到尸体旁边蹲下来,转了转死者的头颅。
    “尸僵很坚硬啊。”王小美说。
    尸体随着王小美的动作移动了位置,其颈部的一处创口暴露出来,创口里已经没有血液往外流出,创口周围的软组织被水泡得惨白。王小美从身边的勘查箱里拿出几个物证袋,说:“先把死者的手脚和头用物证袋包裹起来,我们马上赶回殡仪馆进行尸体检验。”
    廉峰说:“那我们呢?”
    话还没有落音之间,池塘的中央,一个蛙人浮出了水面,扬了扬手中的一个物件。
    “又有发现。”王小美有些激动。
    在现场发现的任何一个物证,都可能会给案件的侦破带来曙光。多一个物证,就等于多一条线索。
    很快,蛙人回到了岸边,丢上来一个蛇皮袋。
    王小美戴上手套,拎了一下,说:“哟,挺沉的。”
    “不会又是一具尸体吧?”黄支队颤抖着说。
    “说不定是一个尸块呢。”王小美笑着说,显然,她是在吓唬黄支队。蛇皮袋的袋口被一根细铁丝紧紧封锁,显然袋子里有凶手不想让别人发现的东西。王小美拍照记录了袋口的铁丝缠绕情况,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了蛇皮袋。
    赵伟在一旁看着,心脏都要跳出来了,害怕袋子里会有人体的一部分。他心想,眼前这个漂亮的女法医,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心理素质。
    袋子里既不是活物,也不是尸块,而是一袋衣物。
    “全是女式衣物。”王小美把这些湿漉漉的衣物摊在一块大塑料布上,逐一拍照。
    “三件上衣,两件裤子,一双袜子,一双鞋子,没有内衣内裤。”王小美一边清点,一边说,“这和1号巨人观尸体的衣着是完全吻合的。”
    “你是说,这就是1号尸体的衣物?”黄支队问。
    王小美点点头,说:“死者没有的,都在这里了,这里没有的,死者穿着呢。而且衣物风格,也符合她那个年龄档次。”
    “好!”黄支队说,“有这么多衣服,都有品牌,加之你们法医推断出来的尸体生理特征,我觉得不久就会找得到尸源。”
    “我觉得只要侦查部门找得到尸源,案件就会迎刃而解。”王小美说,“你看哈,死者的这么多衣服,没有任何撕扯、破坏的痕迹。这说明死者被侵害的时候,很可能没有穿这些衣服。不然,勒死这个动作,死者会有很多挣扎、反抗,如果穿着衣服,这些动作就有可能导致衣服撕裂。尤其是这双袜子,很有意思。如果是凶手在死者死后脱了她的衣服,完全没有必要把袜子脱下来啊。”
    “有道理。”黄支队说。
    王小美说:“据我推断,死者应该是处于一个正常的睡眠状态,被杀害的。既然是这种状态下,被人趁其不备地杀害,那么凶手肯定是死者熟悉的人。如果再大胆儿一些推断,凶手是可以和死者一起睡觉的人,那就是她的丈夫!”
    “丈夫?”黄支队说,“死者结婚了你们也看得出来?”
    王小美神秘一笑,说:“不仅结婚了,而且还有孩子。”
    蛇皮袋的最下面,是几块青砖。很显然,凶手是有目的地把死者的这些衣物给沉到池塘底,最好永远都不会浮出水面。
    “抛尸,连衣服都要用砖块沉。”王小美说,“更加说明了凶手藏匿证据的目的,是怕警方发现死者的身份。种种迹象表明,只要你们找得到尸源,这个案子就一定可以破获。”
    廉峰和杨光跟着一组侦查员去摸排1号尸体的尸源了,王小美则带着赵伟,坐上了赶赴殡仪馆的车辆。
    “我这一辈子就进过两次殡仪馆。”赵伟说,“一次是我外公去世,一次是我奶奶去世。结果,今天一天我就进了两次殡仪馆。”
    “哈哈。”王小美说,“咱们法医啊,就是会经常进出殡仪馆,以后你习惯了就好了。”
    “对了,师姐,你打一瓶水是什么目的?”赵伟提起手中的塑料袋说道。
    塑料袋里放着一个矿泉水瓶,是黄支队喝完剩下的一个普通矿泉水瓶。王小美刚才在尸体被包裹装车的时候,拿下了黄支队手中的矿泉水瓶,装了满满一瓶池塘里的水。
    “这叫作取水样。”王小美说,“凡是和水有关系的尸体,我们都要在尸体所在的水域里取一些水样备检,这是常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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