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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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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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学院派的老师教导指挥系学生时,每当他们提到闵琛或者奥斯顿·柏特莱姆这个名字时,永远都是一脸难以启齿的表情。
  因为……
  这个男人他的总谱永远都是一·片·空·白!
  无论是短篇的奏鸣曲,还是长篇的交响诗,管它是两三页,还是十几二十三十页,闵琛的谱子永远都干干净净、洁白光滑,看上去好像是刚刚从印刷厂里拿出来的模版似的。
  丹尼尔以前也曾经好奇地问过闵琛,你从来不写一个字,乐团里之前的演出错误都能记得吗?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柏爱就是再过于优秀卓越,在排练一首新曲子的时候也会发生很多跌撞摩擦。如果是多伦萨先生,自然会将这些错误与需要磨合的地方记录下来,而按照闵琛的说法那就是:“听一遍不就记住了?”
  你看,在气死人这方面,闵琛从来不甘落于人后。
  大概就是因为一个邻居“太懒”,一个邻居太勤奋,这两个人就算每天都有练习,却从来没有听到过对方的琴声。
  闵琛就算拥有再好的音感和耳力,也绝对听不到无法传过来的声音。而戚暮就算是再拥有绝对音感,也不可能听到邻居每天就弹奏几十分钟的琴声——谁让他那个时候也在琴房练琴呢?
  所以说,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真是越来越少了啊!
  你说说就隔了一堵墙,咱们串个门、聊聊天,这可多好。
  但是这两人硬是“同居”了一个月,还不知道:自己有个邻居!
  ……
  夜色低垂,朦胧黯淡的月色被绚烂耀眼的灯光遮挡住,渐渐藏在了浓云背后。26层的高度再加上隔音效果极好的落地玻璃,外界的城市噪音被完全地阻拦住,没有传入这房间中。
  戚暮用白色的毛巾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将头发上的水分擦干,他一边走到了电脑前,轻轻输入了一个网址。下一秒,一个黑白色主题的网页便跳出在他的眼前。
  戚暮怔然地看着那网页背景上俊美优雅的男人许久,最后无奈地低笑自语道:“这个月的主题……是他啊?”
  这个网站叫做“一条蓝色多瑙河”,总部设在了奥地利,是欧洲最为正式的古典音乐论坛之一,里面聚集了不少欧洲音乐圈的专业人士,据说就连艾伯克·多伦萨先生都拥有这里的帐号。
  每个月这个论坛都会改一次主题,在网页背景、页面布置上使用该主题元素。戚暮记得在他上一次登录时,网站的主题似乎是穆索尔斯基的《荒山之夜》,没想到这一次登录的时候,却已经换成了闵琛。
  将人物作为论坛主题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但是戚暮有记忆的十年来,也就发生过不到五次,而闵琛的话……应该是继那次“柏特莱姆之夜”后,第二次上榜了吧。
  戚暮笑了笑没有再多想,他直接登录进自己的帐号,开始正式浏览。大部分的内容无非就是几大世界级乐团在哪儿进行了演出,一些知名的音乐家即将开始自己的独奏音乐会,除此之外好像也没什么太多的新闻了。
  戚暮想了想,在搜索框里输入了“罗遇森”三个字。
  跳出来的链接并不多,倒是排行第一的那个让他稍稍一愣,点进去看了看。
  青年清秀俊挺的眉头微微蹙起,他看着那帖子里的回复,浅色的瞳孔里闪过一丝疑惑,呢喃道:“罗遇森……混得很惨?”
  戚暮可记得当初在那间他最后闭眼的休息室里,罗遇森曾经直言不讳地表明“你是挡了别人的道”。这个“别人”既然能够请得动罗遇森来对他下药,那自然是个不简单的人,但是戚暮没想到,在这件事之后罗遇森竟然没有从他那儿得到一点好处。
  真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看着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英文,戚暮紧皱着的眉头渐渐舒展开。他叹了一声气,转首看向了窗外那被城市灯光照亮的漫天红光。
  “虽然你混得不好,可是你以为……这就够了吗?”
  死亡之下的仇恨,永远不可能被任何东西所左右。
  戚暮永远都记得在临死前最后一刻,那整个人都仿佛被放在烈火上炙烤一般的绝望感。他很想爬到门前,全身却早已没了力气,连手指甲都被爬断,传来钻心的苦楚。
  可是那疼痛和死亡相比,已经差得太多。
  罗遇森最后丢下的那个庆幸的眼神,戚暮这辈子也遗忘不掉,他想要看的绝对不是这个人渣在维也纳上不上、下不下地混着,而是真正的——
  滚出维也纳!
  
  第二十九章
  
  自《音乐殿堂》、《音乐之声》等多家知名古典音乐媒体报道了谭老组织的那场小型音乐会后,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但是这场音乐会的热潮却始终没有散去。
  就业内专业人士而言,他们对这场音乐会的评价颇高。原本音乐会邀请演奏的大多便是华夏有名的音乐家,他们也没有发生临时状况、全部成功演出,因此从可欣赏角度来说,这场音乐会确实算得上今年最为出彩的演出之一。
  而且另一方面,还出现了一名“陌生名字”的年轻人,在音乐会上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戚暮这个名字其实他们都还能从遥远的记忆里翻出来,但是毕竟是接近十年没有在大众面前出现过了,突然这么光芒四射地归来,让他们也只能齐齐感慨一句:“真是青年才俊啊!”
  而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古典音乐原本就是个听上去十分高雅的东西。当别人都在听勺子兄弟的小梨子时,他们问你在听什么,你若无其事地回答上一句“听什么?我在听巴拉基列夫的《伊斯拉美》啊”。
  瞧瞧,这逼格是不是一下子就上来了?
  尤其是这个演奏出唯美小提琴声的人……他·还·是·个·帅·哥!
  那叠加效果简直就是惊天地泣鬼神,让所有对古典音乐不甚了解、或者了解皮毛的人,彻彻底底地沦陷,只得高呼一句男神。
  于是,在戚暮不知道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业内、非业内的乐迷喜欢上了他的琴声和……脸。而此时此刻,戚暮也永远不会想到,有不少小姑娘因为他的原因而买了b市交响乐团巡演的专辑,听着那雄浑磅礴的古典乐,纷纷高呼:“教练,我想学小提琴!”
  漂亮得不像实力派——这是不少乐迷对戚暮的评价,同样也是《音乐之声》的编辑李玫对戚暮的看法。当她看到那个在郑未乔身后进入编辑室的青年时,李玫恍然间觉得自己仿佛成为了一个时尚杂志编辑,亲眼见着了某位t台模特进场。
  “李姐,这就是小七,今天真是要辛苦你们了!”一边说着,郑未乔一边将手里的盒装小蛋糕分给四周的人,道:“听说今天是由李姐你进行专访啊,我就在一边等着好了。”
  《音乐之声》是华夏一流的古典音乐杂志之一,虽然比业内前辈《音乐殿堂》稍稍差了一些,但在华夏已经是拥有不轻话语权的专业杂志。一般而言他们所进行专访的人选除了业内前辈,比如谭老、杜胜外,就只有获得某项大奖的音乐家了。
  毕竟是古典音乐类的杂志,《音乐之声》虽然是业内佼佼者,但是相比于一些新闻报刊来说,确实是销量平平。但是令他们惊讶的是,半个月前他们的那期杂志竟然销量翻了一番!
  经过高层会议,陡增的销量大家普遍认为可能与谭老的那场音乐会有关,尤其可能……与那个在封面上露了点脸的青年有关。于是就有了眼前这一幕:《音乐之声》通过郑未乔邀请戚暮进行专访。
  李玫今年三十好几,早已过了花痴的年纪,但她还是忍不住地多看了那个俊秀漂亮的青年好几眼。
  她大概是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年轻人能够让他们的杂志销量翻倍。“小郑你别太客气了啊!你们能来我才要谢谢你呢!诶小陈,你快带着人去化点妆,等会儿要拍照呢!”
  戚暮礼节十足地跟着那名叫小陈的年轻人先行离开,接着便是忙个不停地采访、摄像。
  以前戚暮在巴黎参加蒂博小提琴国际比赛时,虽然只是获得了第二名的成绩,却也得到了不少采访的机会。所以同样流程的事情,他做得周到细致,一点都没让郑未乔操心。
  等到一个多小时的采访结束后,戚暮有礼貌地与编辑室里的所有人笑着道别,一向高冷的《音乐之声》编辑们还愣愣地没有回过神来,更有甚者还拿着手机仍旧在拍照,讪讪地自言自语道:“……这就走了?!我还没拍几张照呢!我正和在娱乐杂志当编辑的老同学说我们古典音乐界也是有帅哥的,这照片还没发呢,人怎么就走了?!!!”
  编辑室里传来一阵哀嚎声。
  耳力顶尖的戚暮听着那叫喊的声音,无奈地勾唇一笑,还没再多想,便听郑未乔感慨万分地说道:“唉小七啊,没想到你今天表现这么好,这才一个多小时……咱们就结束了?我还以为你不大熟悉这种地方,要和大家打好关系才特意买了黑天鹅的蛋糕……”
  郑未乔说着说着就没了声音,戚暮正诧异地转首向他看去,只见他惋惜地摇摇头,推了推鼻梁上的银丝镜架,叹气道:“唉,早知道你和大家能相处得这么好……我就不浪费这个钱了啊!”
  戚暮:“……”
  戚暮真是不知道是哭是笑,但他还是非常感谢郑未乔给自己带来这次机会的。虽然是《音乐之声》主动邀请自己,可毕竟是郑未乔花时间精力来打通关系、安排妥当,这让他非常感激。
  “郑哥,我真的很感谢你这段日子帮我这么多。”
  戚暮这话一落地,郑未乔倏地一愣,他有些诧异地转头看向戚暮。
  只见在停车场较为昏暗的光线下,青年正微笑着望着他,好看的面容也稍稍因黯淡的光线而看不清晰。只听戚暮笑着说道:“这段时间你挺忙的,要不下个月你带着嫂子一起来我的公寓吧,我做点菜大家尝尝。”
  戚暮不是那种矫情的人,他自然知道郑未乔不会希望自己拒绝他的好意,更不会要他刻意地感谢,于是他便换了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谢意。
  不出戚暮所料,听了这话,郑未乔脸上紧绷着的神情一下子舒缓许多。他按着车钥匙开了汽车自动锁,等到两人上车后,他一边给自己系着安全带,一边道:“小七你还真是长大了啊,刚开始听你说什么感谢我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又要送我什么东西了呢。”
  戚暮闻言真是哭笑不得。
  他自然知道郑未乔指的是当年他为原主介绍了几份工作后,原主一时兴起,直接将那把仿制的斯式琴扔给了他,还美名其曰:这是你给我介绍工作的谢礼,余款就不用还了啊。
  戚暮都能想到,当时的郑未乔肯定气得是脑袋冒烟。他的好心好意在原主的眼中还需要用金钱来衡量,这任谁都会觉得心寒吧。
  郑未乔一边发动着车子,一边抬首看向前方,说:“请我和你嫂子吃饭可以,不过小七啊,你得换个时间了。下个月的话你可能没有时间,等到过年的时候你可以来我家吃饭,你嫂子亲自给你下厨。”
  戚暮正低头将安全带扣上,忽然听到这话,他讶异地抬首看向郑未乔,问道:“下个月我没有时间?郑哥,怎么我有没有时间倒是你先知道了?”语气间带着一丝笑意,戚暮姣好的眸子也笑弯。
  郑未乔语气肯定地说:“我当然知道你没时间了啊,因为我马上就要告诉你……港城下个月将会有一场盛大的古典音乐节,一共开展两周的时间,纽约爱乐乐团、蒙特利尔交响乐团、盐湖城交响乐团等等,好几个世界著名乐团都会去呢。”
  郑未乔的话让戚暮惊讶地瞪大了双眸,只听郑未乔还在继续说着:“除了这些知名乐团外,乌克兰的著名钢琴家斯威特·谢里、美国的小提琴大师克劳德·波特,还有不少优秀的古典音乐大师会到场。我是得陪你嫂子在b市、不能过去了,但是你倒是可以去一趟。”
  这些名字,让戚暮的神情越来越惊讶,到最后他已经到了惊喜的程度,忍不住问道:“竟然还有这样一个音乐节?我之前都没有听说过啊!”
  郑未乔也是笑着说道:“好像据说是宣传那边出了点问题,要等到几天后才准备进行大规模的宣传的。我有一个朋友就在港城,所以就知道了。虽然我不能陪你去了,但是怎么样,小七,你去吗?”
  戚暮自然是非去不可了。
  自从重生以后,他还从没参加过这样规模的盛会。纽约爱乐乐团、蒙特利尔交响乐团……这些都是不亚于维也纳交响乐团的世界一流乐团,还有斯威特·谢里、克劳德·波特,这些人都是音乐界里的大师级人物。
  于是,一路上郑未乔一直在给戚暮讲述音乐节的事情,等看着戚暮进了公寓大楼后,郑未乔才打算开车离开。他低下头扭了扭钥匙,余光里似乎突然瞥见了一个熟悉的影子,但是等郑未乔抬头时,他面前的小路上已经空无一人。
  郑未乔愣了半晌,然后笑着自言自语道:“奇怪了,刚才居然眼花了看到闵琛了?还真是眼花了啊。”说着,郑未乔开车便驶离了小区。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就在距离他的车子不过三米的地方,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正面无表情地低着头与一只肥肥的中华田园喵对视着。那是大眼瞪小眼,两者谁都不肯让步一下。
  闵琛就这么低着头与这只挡道的喵大爷对视,就是懒得伸腿往旁边多走一步,放任着五六米宽的道路不肯让步。
  而此时,戚暮正巧进了大楼的电梯,他刚才因为音乐节而激动兴奋的心情还没有平息,白皙的脸上也带着一丝欣喜。就在电梯门从两边缓缓拉上的时候,在那狭小的缝隙里,戚暮似乎看到了某个熟悉的身影。
  他怔然一呆,等到电梯往上行驶了几层楼后,戚暮才无奈地笑道:“居然看错人了……怎么可能是……闵琛呢?”
  打脸这种事,一向来得很快。
  不过一周的时间,就在戚暮埋头给自己收拾准备去港城的行李时,叮咚叮咚的门铃声让他感到了一丝诧异,然后很快地站起身,艰难地穿过行李森林到了门前,“吱呀”一声拉开大门。
  在四目对视的那一刻,两个人都是齐齐怔住。
  戚暮缓缓地睁大双眼,简直是用一种看待外星人的眼神来看门外这个冷峻淡漠的男人,他毫不掩饰自己打探的目光,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将这个突然造访的不速之客给打量了遍,最后终于不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闵·琛!!!
  而门外,这个一向淡漠的男人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红了耳根,但是表面上却依旧冷这一张俊脸,用平淡无奇的语气,低声启唇:“你怕……虫子吗?”
  那声音依旧磁性醇厚,那神色依旧淡定沉着,但是这说出来的话——
  却像是隔了一个次元的不和谐!
  戚暮:“……”
  
  第三十章
  
  进入隔壁的房间前,戚暮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准备。他深吸了一口气轻轻吐出,但是刚踏入这片属于邻居的领土时,还是忍不住为这里和自己房间的差别而怔了一瞬。
  这里完全是一派后现代主义的简约设计,入目之处几乎只有黑白两色的对比,硕大的落地窗间透过澄澈和煦的阳光,窗明几净,给人一种干净舒适的感觉。最重要的是……
  比自己的房间大了至少有四五倍吧?
  心里飞快地闪过这个念头,戚暮赶紧摇摇头将其逐出去。他四处打量了一会儿却仍旧没找着那只万恶的虫子,只得无奈地回首看向闵琛,视线却在触碰到对方的那一瞬间僵滞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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