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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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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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戚父戚母会严格要求戚暮,让他不要浪费自己的天赋。
  “你要是这些年没有浪费时间……恐怕,就不会死在那个酒吧里了,而已经成为站在维也纳顶端的那几个人了吧。”
  戚暮的死因,陆子文并不知道。
  其实戚暮在离开欧洲之后,真的是流连颠簸,他也开始接受来自父母好友的好意。可是戚暮哪儿能如他们所愿的乖乖生活?
  他开始拿着长辈们的钱泡吧、泡妞,到后来甚至开始飙车、吸毒。这让那些长辈真是彻底的寒了心,再也不愿意看这个叛逆的音乐神童一眼。
  戚暮触碰大麻也没有几天,这一次酒喝多了,所以他晕晕乎乎下便吸食了太过量的大麻,那种如梦似醉的感觉让他仿佛回到了曾经最辉煌的岁月。但是,在心脏剧烈的跳动、血液狂热的流淌后,那个被称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便死在了肮脏黑暗的酒吧包厢里,同行的狐朋狗友还在吸食着大麻,没有人注意他的死去。
  而陆子文,便是在戚暮的尸体快要僵硬的时候醒来的。
  “嘀嘀——”
  一道响亮的汽笛声忽然在陆子文的身旁响起,震得他浑身一颤,碎片般的记忆便忽然涌入了大脑。仅仅是几秒中后,陆子文便从那种恍然的状态中清醒,匆匆浏览过了戚暮的一生。
  “原来……你也想回到那个地方吗?”
  戚暮早已堕落,他没有那个决心戒掉大麻,也没有那个信心再奋发努力地回到属于音乐殿堂的舞台。他只是想着要再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却没有去付出努力,于是便有了现在徘徊在酒吧、地下街的戚暮。
  毕竟是在温室里长大的花朵,戚暮虽然失意了八年,却始终没有受过苦,因此也没有从底层再爬上去的勇气。
  陆子文叹了一口气:“那么……我们就一起回到那个地方吧,戚暮。”
  话音刚落,陆子文便感觉到浑身一轻,仿佛是那股属于戚暮的执念彻底地消失了。
  这八年的浑噩生活让戚暮早已疲惫,他的钱已经快要花光,那些父母的朋友们也不愿意再帮助他,戚暮整日里沉沦在黑暗场里,也是一种对未来无望的放弃。
  “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了,戚暮。我要让华夏都响起戚暮的琴声,我要让欧洲的所有人都知道戚暮是谁,我要让戚暮这两个字传遍全球!这是你最后的愿望……”
  “也是我的梦想!”
  “戚暮,我们一起回到那个地方!”
  “陆子文已经死亡,属于戚暮的时代……”
  “就要开始了!”
  ……
  维也纳,下午2时。
  与B市相隔了半个地球的音乐之都,正在举行一场不算盛大的葬礼。
  前来吊唁的大多是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成员们,他们手持着白色的花束有秩序地向那个被花圈包围的男人走去,表达自己的悲伤。等到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宾客散场的差不多时,在离开的宾客群中不时有人小声议论着。
  “听说……罗似乎被警察抓走了?”
  “嗯,好像是在陆临终前,他与陆发生了斗殴,警方正在调查。”
  “唉,可是陆是因为哮喘病发才会死亡的,这真是太遗憾了!”
  “是啊上帝,陆真是一个优秀的小提琴手啊,真是太可惜了!”
  “唉,陆怎么会没有带上药呢,这真是上帝的玩笑……”
  宾客们陆陆续续地离开得差不多了,等到最后一个人也离开了灵堂后,一辆黑色的宾利才缓缓地停在了会场门口。紧接着,一双锃亮的皮鞋首先出现在了石板上,随之的便是那个挺拔俊美的男人面色淡漠地下了车。
  他一步步地走进了灵堂,手中捧了一大束的白百合,也不说话,只是望了那黑白照片上的男人许久,仿佛要成为一尊雕像。
  谁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将手中的白百合轻轻搁在了照片前,最终转身离去。
  只是简单到极致的动作,甚至一句话也没有留下,这个被喻为现代古典之王的男人便消失在了灵堂,仿佛从来都没有到来过似的,只有灵堂中随风摇曳的白百合将不为人知的秘密隐藏。
  “闵,没想到你才刚找到他……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个金色头发的男人在会场门口等了半天才憋出了这句话,然后他跟着闵琛一起走回了车中坐下,又忍不住转首说道:“这场意外真是让人遗憾,用你们华夏的话来说……闵,你要节哀。”
  闵琛转首看向窗外不断闪过的树木,眸色深沉不明,如同深邃的水潭。
  良久,他才低吟了一句:“真的是……意外吗?”
  金发男人诧异道:“闵,你刚才说了什么吗?”
  冷峻优雅的男人轻轻摇首,他垂下眸子,遮掩住了眼底的情绪。
  金发男人疑惑地看了闵琛几眼,最后干脆转过了身不再多问。
  闵琛神情平淡地垂眸,俊美如雕刻的面容上终于是露出了一丝悲意,却又被他极好地掩藏下去。
  是不是意外……
  早晚,会有办法知晓。
  
  第二章
  
  华夏B市,清晨。
  “叮咚——叮咚叮咚——”
  不间断的门铃声已经响了足足3分钟,在安静的楼道里显得十分突兀。这敲门的人显然十分有耐心,即使房子里头没有一点反应,他也依旧不感疲倦地按着。
  等到房间里的青年艰难地扶着墙壁、踉跄地走到门前将大门打开后,门外那个俊秀斯文的男人诧异了一瞬,然后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银丝眼镜,惊讶地看着青年。
  “戚暮……你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个模样了?!!!”
  一边说着,那男人一边进了屋,而戚暮则缓慢地走到沙发旁坐下,浑身没有力气地陷了进去。
  “你是有多少天没有睡觉了?怎么憔悴成这个样子?”那男人皱了眉头,道:“让老师知道你现在是这个样子,她会很伤心的。你是她唯一的儿子,我希望你能过得很好。”
  戚暮抬头看向那男人,他疲惫的目光在对方的身上打量了一会儿,然后轻轻摇首,道:“我在戒毒。”顿了顿,他又补充:“嗯……是戒大麻。你怎么来了,郑未乔?”
  戚暮飞快地从记忆里搜索出这个男人的名字——
  郑未乔。
  郑未乔是戚暮母亲的徒弟,跟着她学了十多年的小提琴,几年前因为一次意外手骨骨折不能再拿起小提琴,从此便转行成了乐评人,在业内小有名气。
  这些年来,不少戚父戚母的老朋友都对戚暮伸出了援手,但是在戚暮不成器的表现下他们纷纷寒了心、再也没有过问,而这郑未乔倒是个例外。他家境贫寒,也是因为戚母的原因才有机会学习小提琴,大概是出于感恩的心理,无论戚暮是怎样的颓废放荡,他都会包容过去。
  郑未乔听了戚暮的话,厌恶地蹙紧眉头:“大麻?!你什么时候碰了那东西?我以前不是和你说不要和那些狐朋狗友再交往的吗,你怎么就不听劝呢?他们只是想让你请客花钱,根本没把你当朋友。”
  戚暮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没有回答。
  郑未乔见状,叹气道:“你年纪还小,老师他们又去得早,你不懂这些也是正常。但是戚暮,我不希望你再这样继续下去,你这样是在浪费你的天赋。老师曾经说过,你可以在二十岁达到她四十岁的成就,可是你现在呢?”
  大麻的戒断反应中,戚暮感觉的最为明显的就是失眠。
  这三天来,他几乎没有合过眼。心情十分差,感觉有什么东西堵在心里却又说不出来,一旦到了夜晚便完全睡不着觉,经常感觉到饥饿,吃到最后又要吐出来。
  真的是快折腾了他半条命。
  幸好原主的大麻似乎并没有吸食多久,所以到了第三天,戚暮便感觉身体舒服了许多,也稍微有了点困意。而这刚打算入眠就听到了响亮的门铃声,他撑着虚弱的身体爬起来,便见着了郑未乔,还听了这长篇大论般的训斥。
  “戚暮,如果你真的那么不喜欢小提琴,那我也不会逼你。我最近给你找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就是在《音乐之声》当个助理,如果你要愿意,以后还有机会可以再往上爬爬。”
  闻言,戚暮诧异地挑起一眉,问道:“你之前不是给我安排过一个音乐老师的工作吗?”
  在原主的记忆里,郑未乔最近几年一直不停地为戚暮张罗事情,光是介绍工作就找了几十种,最后都被原主要么嫌弃太累、要么厌恶上班而拒绝。就上个月,郑未乔还介绍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大学里做学生的小提琴课外辅导,没想到这才半个月过去就又换了一份。
  听了戚暮的话,郑未乔倒是惊讶了:“你不是不想碰与小提琴相关的吗?虽然这份工作还只是个助理,但是如果你不想碰小提琴,是完全可以的。”
  说这话的时候,郑未乔无奈地摇了摇首。
  他相信自己老师的话,也明白眼前这个青年到底有着怎样的天赋。可是大概是老师在戚暮小时候逼得太紧了一点,所有人都没想到居然会让戚暮产生这么严重的逆反心理,如今死活不肯再碰小提琴。
  其实这件事郑未乔也猜错了。
  戚暮知道,原主并不是真的那么厌恶小提琴,更多的还是担心。
  担心自己就算再怎样去努力、也达不到以前的辉煌,担心就算拿起了小提琴也只能做个普通的小提琴手、被人嘲笑曾经的音乐神童身份,这是原主最害怕的事情。
  因此,还不如干脆不再拿起,还能保持曾经的荣耀。
  “戚暮,你也该做点不一样的事情了。虽然你现在只是个助理,但是等以后还是可以成为编辑、甚至是主编,如果你愿意去努力,我相信你一定可以……”
  “最近有什么活动吗?”
  “你一定可以成为《音乐之声》的……嗯,你刚才说什么?”郑未乔诧异地问道。
  只见俊秀的青年微微抬首笑着看向他,精致的面容虽显憔悴疲惫,却难掩其逼人的光彩,戚暮笑道:“你知道最近……有什么活动吗?小型音乐会、家庭音乐会都是可以的。嗯……如果有大型乐团正在招人,那就更好了。”
  郑未乔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愣愣地问道:“你想去看音乐会了?”
  戚暮轻笑着摇首,道:“我是想去应聘了。”
  “如果你想要去看音乐会的话,最近B市电影乐团……你说你想去应聘?!!!”郑未乔不敢置信地瞪大双眼,惊骇地问道:“你居然想要去应聘?应聘什么?”
  戚暮微微蹙眉,反问道:“难道……不该是小提琴手?”
  郑未乔呆愣了许久,才点头道:“应该……”下一秒,他立即反应过来:“戚暮,你怎么突然想要去应聘了?你最近经济上有什么困难吗,居然想要再拿起小提琴?如果你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告诉我,我会尽量替你解决的。”
  在原主的记忆里,郑未乔一向是个冷静沉着的人。因此见着对方现在这副不敢相信的模样,戚暮是觉得又好笑又无奈,他道:“我是真的想要回去了,郑哥,你不用担心。如果你知道最近有什么地方正在缺人,可以帮我联系一下吗?”
  “你要是有什么事可以直接告诉我,我可以……”
  “我真的真的真的不是经济困难!”戚暮立即开口打断了郑未乔的话,说着,他还伸手按住了郑未乔正在往外掏钱包的手,一脸哭笑不得:“你就相信我一次吧,郑哥。我是真的想回去了。”
  闻言,郑未乔掏钱的动作倏地一滞。他用狐疑的目光上下打量了眼前的青年许久,确认对方真的不是在蒙骗自己后,才道:“这件事我回去会多注意一下的。你……真的不是因为觉得助理的职位离你想象的太低,才决定回圈子的?”
  从对方刚进门就一直被怀疑到现在的戚暮,再一次郑重、认真、庄严、肃穆地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地说:“就算你今天是想让我直接出任《音乐之声》的主编,郑哥,我也会和你说刚才这些话的。如果你知道最近有什么地方招人,请你务必联系我。”
  郑未乔用神情复杂地看了戚暮许久,虽然答应了下来,但是直到他离开前都仍旧没有完全地相信戚暮真的是想回去了。
  临走前他犹豫再三,还是留下了一句话:“要是真的差钱……你就给我打电话吧,戚暮……”
  这话让俊秀漂亮的青年是欲哭无泪,连连道:“是是是,如果我真的差钱,一定会联系你的。”
  这年头,还是第一次见着有人求着别人来借钱的,戚暮也算是长了见识了。
  等到郑未乔离开后,戚暮才想起了自己似乎一天没有吃饭了。等他简单地填饱肚子后,还没离开餐桌,便接到了郑未乔的电话。
  郑未乔的办事效率真的是出人意料的高,他在B市的古典音乐圈内也算是有点名气,因此很快就查到了一些内部消息。
  “最近的话,B市交响乐团正好在招人,两个月后他们要在B市大会堂进行新年音乐会的演出,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戚暮,你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再碰小提琴了吧?”郑未乔的担忧透过电话都能传过来,他叹了声气,又说:“要不等我再找找?”
  “两个月吗?”
  电话那头,戚暮低悦好听的声音传来,郑未乔稍稍一愣,然后便道:“嗯,只有两个月了。因为B市交响乐团第二小提琴部的副首席前段日子生了场病正在休养,而且据说乐团里的候选小提琴手也总是不怎么符合指挥的心意,所以才会对外开始招人的。”顿了顿,郑未乔又补充道:“只有获得推荐资格才能去参加竞选,虽然我刚刚从朋友那儿获得了推荐资格,但是戚暮,我觉得你还是先练上几个月再回来……这样比较好。”
  灿烂温煦的阳光下,戚暮抬首看向了无垠的天空。
  只见天色湛蓝、云絮舒卷,B市难得一见的好天气似乎在预兆着一个美好的未来。他微微一笑,对着电话道:“郑哥,我记得三年前……我好像把小提琴落在你家了吧?”
  闻言,郑未乔倏地愣住:“落……在我家了?!”
  他怎么记得三年前,明明是戚暮死活不肯再见到自个儿的小提琴,才把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给了他,怎么现在就突然变成了……
  “嗯,是一不小心落·在·你·家了。”戚暮语气坚定。
  “……”
  “郑哥?”
  电话的那一头,郑未乔心情大好。
  虽然那是一把价格昂贵的上好小提琴,而戚暮如今正向他索要回去,但是郑未乔却没觉得一点舍不得,反而感到心情舒畅,连这几年心里头的郁结都清除了不少。
  “明天我就给你送过去吧,戚暮。诶不……我今晚就给你送过去!算了算了,我现在就回去拿!!!”
  戚暮:“……”
  郑未乔心里在想什么呢?
  他在想:这件事可一点都不能耽搁,这万一戚暮脑筋一发热,又不想要了呢?
  郑未乔可记得,去年戚暮算是倾家荡产、好不容易买了一辆他看中已久的大马力法拉利,但是刚拿到手、开了不过两天,这小子转首就又卖掉了。
  当初他怎么说来着?
  ——“嗯,我也就三分钟热度,这玩意儿开一开就腻了。”
  郑未乔可不敢冒这个险,这要是第二天戚暮又告诉他“嗯,我也就是三分钟热度,这小提琴还是再送给你吧”,郑未乔可真就是得哭成狗了。
  电话还没有挂断,郑未乔好奇地问道:“戚暮……你怎么突然就想要再回圈子了呢?”
  电话的那一边,被大麻折腾得饿到不行的青年正面无表情地拿起了今天的第20片吐司,直直地往嘴里塞去。等到喝了口水将面包咽进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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