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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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人-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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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过了一星期还不还,那你就等着半夜起来尿尿,找不到水龙头吧、、、



  17岁艾丽婕组织了一支由100人组成的小规模捕奴团,其中8个骑着比汉尼拔的“白蛇”还要瘦的战马身穿粗亚麻的轻骑兵。从此开始了捕奴这一不长久但来钱很快的半合法勾当。



  艾丽婕的第一目的是赚钱,第二是复国!她和汉尼拔不一样,汉尼拔一出手就有维京帝国的大单于做后盾,尽管后面已经不会得到任何支持,但在个人起跑线上已经落下艾丽婕很远,艾丽婕今年32岁,17岁出道,15年才发展出了一万人规模的捕奴团,期间经历了何等的艰辛与磨难。(艾丽婕常规麾下一万人,其余的是临时召集而来的!)



  自古以来一直都是靠贩奴、蓄奴起家的,可以说和高贵没有任何一丝关系,凡是要靠贩奴捕奴来维持生计也不会被原本的贵族圈所接纳!



  艾丽婕虽然今年七月过后才刚满32岁,跟那些大陆臭名昭著的捕奴团首领比要年轻许多,但出道早,经营捕奴这份很有前途的事业已经有十五年之久。也算地上是专家级别的奴隶贩子。



  汉尼拔要塞外有一连串由盎格鲁人的驻守的简易哨卡,是汉尼拔势力壮大后,为了起预警作用所设,每个哨卡都有一个简易的箭塔和一堆混合着狼粪的柴堆,一有敌情就立刻点燃放出狼烟,所以为了大规模军队进发不被发觉和尽量活捉这些值钱的野蛮人,艾丽婕干脆用最简单的方法将哨卡连根拔起。



  遗弃高地太大了,艾丽婕的补给实在是太远,为了省钱,补给是两个月才运送一次,艾丽婕已经下定决心把汉尼拔的要塞拿下来,就收手,先把自己手头已经捉到的奴隶先出售一部分,然后再杀回遗弃高地。



  萨摩是艾丽婕最小最溺爱也最器重的弟弟,从小接受地就是非常严格的武技训练,成年后一直都在参加捕奴活动,在这次的袭击哨卡战斗中,他和捕奴团的十四个身手最好的武士接受了斥候的任务,装备了最好地健马,每人配发了一把价值千金的连环弩筒。不穿反光的金属盔甲,刀和弩上都滴上墨水,马蹄下裹上厚厚的牛皮,一举偷袭了七个盎格鲁人驻守的哨卡。自己无一损伤,战果辉煌。



  虽然这样的偷袭被正统骑士看来肯定要大加斥责,但是吉普赛血脉里流淌的就是阴险诡诈,的这样的攻击方式正是他们捕奴团最最擅长的。



  放飞了联络用的信鸽之后,萨摩大人估计自己十几人的捕奴小队目前肯定已经进入那个野蛮人要塞的边缘地带了,而他的探索任务也即将结束。



  一路上过来,除了碰到了几伙打猎的零星盎格鲁勇士之外。他地弩筒就再也没有出过手,这不得不让年轻气盛的小萨摩内心深处更加产生了一丝不能畅快战斗的可惜。



  倘若现在麾下有三百名战士,只要三百名,他相信他绝对有能力趁着夜色偷进要塞,暗杀那个野蛮人领主、、、



  艾丽婕的溺爱和年轻冲动的血液让他过于自信了!



  吉普赛家庭从不避孕,艾丽婕有三个弟弟,六个妹妹。



  作为唯一的一个战利品,萨摩俘获了一名身材高大的盎格鲁女人,十分罕见的是这个盎格鲁女人居然拥有一身亮闪闪的银色毛发,在大陆几乎所有物种的眼中。盎格鲁人都是没有开化地野兽,尤其是他们那一身各种颜色的皮毛,如果将这个非常稀有的盎格鲁人带回去,扒下他的皮做成一件披风,肯定能引起不小的轰动,不对,还是送给姐姐吧!萨摩这样想着!



  当然了,这样的战利品远远没有要塞里那上千健康的男性野蛮人和两万余盎格鲁男女更吸引人,要知道一个野蛮人可是能卖到270金币的高价,遇到战时可能会更高,光是野蛮人就有五十多万的金币收入,可惜的是盎格鲁人很难驯服那两万的盎格鲁人估计只有三分之一活着被卖出去。



  经过漫长的跋涉之后,刚刚解冻的河流,蜿蜒的曲流已经在地平线上可以隐约看到了。这一路,没有任何其他哨卡,萨摩甚至可以想象出来,当这些可怜的野蛮人被后续赶来的捕奴大军攻击的时候,他们是何等惊慌和失措。



  萨摩喜欢看被俘的奴隶眼中浮现出那种深深的绝望和无助,那样的感觉有凌驾一切的快感。



  一路上,那个被俘的盎格鲁女人却没有满足他这个小小的愿望,那双淡绿色地瞳仁中居然充满了戏谑,这有点让骄傲地萨摩有点接受不了。越是接近那个野蛮人的要塞范围。这位盎格鲁女人的脸上越是有那种奇怪地表情。



  不时的冷笑着用自己听不懂的盎格鲁语说着什么。



  一个经验老道的捕奴武士告诉萨摩,那个盎格鲁女人说,汉尼拔王爷会把你们所有人的头颅砍下来,插在长矛上任由乌鸦啄食!



  就在暴怒的萨摩还在犹豫是否要割掉这个讨厌的**的皮毛做一条围脖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不知道怎么搞的,自己居然被包围了。



  四面八方从一两里地之外,都有一群运动接近着的盎格鲁男人的身影,这些身影不知道怎么搞的,忽然就出现了,这让萨摩十分意外。



  难道是被人发现了?萨摩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第二十四章 人形巨龙
  萨摩喜欢看被俘的奴隶眼中浮现出那种深深的绝望和无助,那样的感觉有凌驾一切的快感。



  一路上,那个被俘的盎格鲁女人却没有满足他这个小小的愿望,那双淡绿色地瞳仁中居然充满了戏谑,这有点让骄傲地萨摩有点接受不了。越是接近那个野蛮人的要塞范围。这位盎格鲁女人的脸上越是有那种奇怪地表情。



  不时的冷笑着用自己听不懂的盎格鲁语说着什么。



  一个经验老道的捕奴武士告诉萨摩,那个盎格鲁女人说,汉尼拔王爷会把你们所有人的头颅砍下来,插在长矛上任由乌鸦啄食!



  就在暴怒的萨摩还在犹豫是否要割掉这个讨厌的**的皮毛做一条围脖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不知道怎么搞的,自己居然被包围了。



  四面八方从一两里地之外,都有一群运动接近着的盎格鲁男人的身影,这些身影不知道怎么搞的,忽然就出现了,这让萨摩十分意外。



  难道是被人发现了?萨摩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路过来,凡是视线所及的哨卡和散兵游勇,皆被自己铲除未留一个活口,而且这才过去6个小时的时间,应该不可能这么快就被发觉才对。



  萨摩虽然年仅十六,但已加入捕奴团三年,毕竟是身经百战的捕奴者,而且这块地域他也并不陌生,感觉出了那帮盎格鲁人来势汹汹的气势之后,萨摩再三考虑,掏出最后一个信鸽,写上了最简洁明了的情况说明,要求姐姐加紧速度行军,然后从容地放飞了这支信鸽。



  在身边的随从问讯的眼神中,萨摩还是明智地决定撤退,斥候的任务仅仅就是侦察而已,和数倍于自己而且强壮的盎格鲁勇士力拼明显不明智。



  就象一队打猎的鬣狗一样,所有的斥候跟随着自己的小老板,用要逃回自己洞窟的鬼祟气度,轻轻策动了战马。



  所有斥候胯下的战马都是最好的健马,凭盎格鲁勇士步行的速度想拦截他们只怕还有点难度,所以萨摩副团长一边逃跑一边还没忘了优哉游哉地回头看上一眼。



  一支斜刺里冲出的奇怪骑兵队,让萨摩差点没从马背上惊落到地上,这支骑兵队居然是趴在草窠里的,连锅都是石制落后如野兽的盎格鲁人什么时候也有这样的头脑了!



  在由一头猛犸巨象和三十头棕熊(上次缴获的成了坐骑)组成的混编冲锋队面前,所有的斥候都立刻收敛了自己的原先的从容,靴子上地马刺立刻将胯下健马的肚腹戳得鲜血淋漓。马鞭挥舞的声音几乎没有丝毫的停顿,风弛电掣一般往来路返回。



  训练有素的正式捕奴队员可不是乌合之众,没有丝毫的慌乱,所有的斥候以同样地节奏迅速做出了反应,调转马头狂奔的同时,也没忘了抽出马鞍上悬挂着地连环弩筒。



  萨摩不明白自己是哪里出了差错,让野蛮人有了察觉。这让他自己都有点感到蹊跷。



  训练有素的战马毕竟是战马,速度一旦拉开。绝对不是野蛮人这些猛兽组成的坐骑能够媲美的,年轻的萨摩相信只要通过后路上冒出来拦截他们的那几十个盎格鲁勇士,斥候们就绝对安全了。



  高地的范围是如此的宽阔,艾丽婕团长的心头肉—萨摩完全可以迂回通过这帮盎格鲁勇士地拦截逃跑,但年轻人的固有的血气方刚使他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



  他以为战马拉开速度之后,靠着出色的御技和精良的护具装备。他完全可以从容地撞开一条血路,给这些粗鄙无知野蛮人一个下马威再说。



  如果给他第二次选择的机会,相信他一定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面对地敌人居然是一队三十人左右强壮的盎格鲁勇士,每个都拿着一柄沉重至极的双刃斧。



  当距离到萨摩可以看清这些盎格鲁勇士面容和装备的时候,他惊恐地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总算是一位出色的骑士,他依靠着自己优秀的坐骑和完美地骑术,很有技巧地拐了一个大弯。从侧面溜走了。



  萨摩胯下的战马是来自低语森林上盛产骏马的巨木精灵帝国的特产---------角马,这种角马是精灵族的独角兽与和野马杂,交,产出来的后代。



  虽然并没有传说中独角兽那般高大健硕,也没有长着独角额头位置,但是角马速度和反应能力还是绝对一流的。一匹角马地价格也达到了惊人地一万金币,比艾丽婕自己骑的那匹还贵,艾丽婕对自己这个弟弟的溺爱可见一斑。



  跟随在他后面的只有三位骑术最好地斥候勉强跟上了一万金币堆砌出来的节奏,剩下的斥候在准备冲锋的念头攒足了之后,一下子显然适应不了,有一个斥候强行跟随自己的主人的方向,因为转弯幅度过大,马腿扭伤重重摔落在地,在地上滚成了一团。



  剩下的斥候硬着头皮撞进了二十个骑在棕熊背上盎格鲁人的战阵,血肉交响曲顿时响彻。



  萨摩毕竟还是个有头脑的家伙,当他看清了这帮盎格鲁勇士身上穿的厚牛皮甲,手持着巨大的长方形巨盾和堪比车轮的巨大双刃斧的时候。他就知道坏了。



  这这还是那些穿着兽皮护裆,手拿石锤装备简陋的原始人吗,还有他们身上的毛哪去了,脸部轮廓看着是盎格鲁人,但他妈毛哪去了?对方硕壮的体格和巨大的双刃斧,也让他心有余悸。



  已经茬开了道的萨摩仍然没有忘记回头看上一眼,这一眼让他终生难忘。



  人类重步兵对抗骑兵,无外乎是将重盾插在地上,用身体紧紧抗住,以抵消战马巨大的冲击力,斥候们虽然没有可怕的长矛用以冲锋,但胯下的战马一旦拉开速度,冲击力也是惊人的,十一个斥候手中的连环弩筒也在冲锋接近的一刹那全部抠发了出去,纯铁制成弩箭无法射远,但是五十码内威力惊人,弩箭和木盾撞击后产生的象闷雷一样的响声,让人可以想象出这种武器的可怕。



  但是这帮盎格鲁人居然跃下坐骑狂奔着迎了上去,迎向高度飞驰的战马。



  所有的战马就象撞在一堵墙上一样,一个倒翻,全部悲鸣一声栽倒在地,斥候们精湛的骑术果然得到了发挥,居然有四五个松开了缰绳,就地一滚,又站了起来,抽出了腰畔的单手长剑。



  在那样的撞击之下,那群盎格鲁勇士们居然只跌翻了几个,但是厚重的木盾全部碎掉了,他们摇摇脑袋,居然又从地上来了一个和体形完全不符合的鲤鱼打挺,浑身浴血的敏捷地翻站了起来。



  他们到底只是轻骑兵!



  这一瞬间,长方巨盾全部敞开了,每个盎格鲁勇士都挥舞着浑身黝黑仅刀刃发光的双刃斧将斥候围住了,这种巨斧十分沉重萨摩发现这些盎格鲁勇士居然一点没有臃肿和拖沓的感觉,心里先是一阵惊讶,然后陷入了深深的恐惧。



  装备完备的盎格鲁人果然恐怖、、、难怪驯化完的盎格鲁人不会骑马也价值200金币!!



  斥候的武艺再精妙,下了马,也绝对不可能在这些手持重兵器的巨汉面前有用的,盎格鲁成年男性的体格一个可以装下两个斥候,他们的巨斧只会让人产生一种念头,那就是-------------绝望。



  萨摩的噩梦还没远远不止这一样,那个被俘虏的银毛盎格鲁女人就被栓在他最得力的随从马鞍后面,萨摩一定会后悔为什么当初要留下这个女人了。



  那个银毛女一口就咬在了战马的马臀上,只用了一口,在她的牙齿下,这匹价值一千五百金币的上好战马马臀就象四成熟的小牛排,被切开时的肌肉纤维腾腾地往外喷溅着鲜血。



  战马吃痛之下,一阵乱蹶蹄子,那个随从一下子从高速奔驰着的萨摩身边拖后了。



  就在萨摩和另外两个斥候准备拨转马头回去营救的时候,一个高速奔驰着的人影迅速接近了这四个自以为自己已经安全的人类斥候身边,他们现在距离斥候的距离只有百多米。



  定眼看看来人,萨摩有些愣神,这是一个把正常尺寸板甲穿成“肚兜”的巨人,没穿鞋,光着一对宽大的黑脚板,一手举着一根七米长的全金属龙枪,最可怕的是这个巨人一只眼睛的眼球直视自己,另一只眼球、、、不知道藏哪了!



  看那身高和自己在马上无异!



  那个巨人嘿嘿笑道:“放下武器俺饶你们不死!”



  两个斥候错愕地看着高速接近着的乔布斯转动着手中两根生锈而沉重的龙枪,一个缓神,他们的战马脑袋已经变成了碎肉,和脖子失去连接,抨然倒在了地上,这是被钝器大力横扫的结果,伤害包含了撞伤和擦伤还有削伤,还有看乔布斯手上龙枪那一层层的铁锈,嗑着点皮就是、、、、破伤风!



  萨摩的角马虽然起步速度相当快,而且已经选择了继续逃跑,可是一柄满布铁锈的龙枪照样没放过他,幸运的是,萨摩在马臀上栓了一个钢盾,这个钢盾和龙枪爆发出了“当”地一声巨响,角马一个趔趄差点被撞倒,那面钢盾也在瞬间变形。



  这是人还是巨龙?萨摩趴在了马背上拼命地抽动角马,心里在狂叫着。
第二十五章 萨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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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眼看看来人,萨摩有些愣神,这是一个把正常尺寸板甲穿成“肚兜”的巨人,没穿鞋,光着一对宽大的黑脚板,一手举着一根七米长的全金属龙枪,最可怕的是这个巨人一只眼睛的眼球直视自己,另一只眼球、、、不知道藏哪了!



  看那身高和自己在马上无异!



  那个巨人嘿嘿笑道:“放下武器俺饶你们不死!”



  两个斥候错愕地看着高速接近着的乔布斯转动着手中两根生锈而沉重的龙枪,一个缓神,他们的战马脑袋已经变成了碎肉,和脖子失去连接,抨然倒在了地上,这是被钝器大力横扫的结果,伤害包含了撞伤和擦伤还有削伤,还有看乔布斯手上龙枪那一层层的铁锈,嗑着点皮就是、、、、破伤风!



  萨摩的角马虽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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