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妖入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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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入世来-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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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闻的焦糊味儿从药盅里飘出来,她这才想起还给莫忧熬着药呢,于是一阵手忙脚乱的收拾好,端了药碗上楼。



  “莫忧?莫忧你醒醒,起来把药喝了吧。”



  半梦半醒,任莫忧从床上坐了起来,“阿荨?你给我煎药了?”



  “嗯,自己病了都不知道说吗?”她顺手摸了摸任莫忧的额头。



  “已经不烫了。赶快趁热把药喝了吧,给。”在她看来再正常不过的动作,却叫任莫忧又不自在起来,幸好此时心情不佳的黎荨没有发现。



  看着喝完药的任莫忧躺下,黎荨这才回了自己的屋子,客栈的床本就不大,子初的睡姿幸好没有像她的性格那样跋扈,乖巧的躺在最里侧,给她留了大片的空间。



  躺在床上,她却是无论如何都睡不着,想起冬神临走前对她说的话,“想必这几日里姑娘是把本神错当了韩旻才会有如此心事。”



  “难道他们真的不是一个人吗?”



  子初又梦到了钟漓涯,迷迷糊糊间感到身边多了一个人,睁开惺忪的睡眼:“黎荨?你回来啦。”



  “嗯。不好意思,吵醒你了。”



  “哎呀,没事啦。你不开心吗?怎么这幅表情?额,我知道了!冬神呢,一直是我们仙神界女仙的爱慕对象,当然啦,本公主是不会喜欢他的,你放心好了,我不会跟你抢的。我知道你喜欢他,不要心急嘛,你也不能因为跟他接吻了就想让他一下喜欢上你啊。”



  黎荨转过头诧异的看着她:“我哪有这样想?冬神他已经回天宫了。”



  “不是吧?他居然亲完就闪人了!!!哎,我跟你说个秘密吧,虽然冬神平日一副老好人的样子,其实呢,他是从来不主动帮人家忙的,你还是第一个呢,我觉得你希望还是很大的。”



  “我不是想这个。”



  “不是这个?那你想什么呢?”



  “我从前遇见过一个人,叫韩旻,跟冬神长得一模一样,然后,冬神说我一定是把他当成了韩旻了,所以才会喜欢上他。”



  “这。。。不会吧?那你到底怎么想的?”



  “我也不知道,不过,他走了也好,这样我才会心无杂念的去取神物,好早日救我族人复生。”这话,她也不知是说给自己听的还是给三公主子初听的,狠下心来,双眼一闭,脑海里浮现的却都是韩旻和她的过去。
我叫童时,他是韩旻 1
  公元二零一三年,我,童时,十七岁。



  最近是梅雨季节,天公总是一天到晚的昏昏沉沉睁不开眼,我百无聊奈的站在街边上等着我的那群哥们儿,他们说今晚要带我去见识一下所谓的火拼场面。



  自从三天前收到这个消息以后,我就兴奋的双眼直冒精光,是的!阿佑说:“要是连黑帮火拼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你怎么能被称为混混呢?”



  现在是下午五点多,正是城南高中放学的时间,我已经观察好久了,周一到周五,每天这个点都会有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背着书包从这条小巷子里路过,据说他是城南高中的校草,这一点,从他身后故意跟着的那些小丫头片子就能看出来。



  瞅着小巷子里凹凸不平的地面我想到,要是他突然跌倒在这脏兮兮的泥水里面,那张白净的脸会不会破相呢?或者腿摔残了之类的?当我把这个想法说给宁笛听的时候,她白了我一眼:“童时,你自己不向好就算了,干嘛还不指望别人好?”



  宁笛说的没错,我就是这样坏心思的人,自己是个女流氓,所以才会尽想着一些流氓才想的事情,宁笛是我初来这个小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过程很简单,我经常会在她的店里让她帮我做一些乡村杀马特的造型,她拗不过我,便只能对着我的头发和脸唏嘘不已,大意就是:究竟是有多叛逆,才能把一张珍品兰花的脸生生折腾成白骨精的样子,原本如墨的三千青丝到现在已经成了沙漠里的一把草。



  我告诉她:“宁笛,有爹妈的才叫能叫叛逆,我这顶多叫作。”



  果不其然,那个小白脸又来了,我倚在洗发店门外的椅子上,及其流氓又熟练的冲他吹了一声长长的口哨,哟!那小子今天长脾气了,居然敢看我了,脸也不红!



  作为城南的混混,我怎么能给阿佑丢人呢?于是我走上前去,撞了撞他的胳膊,丢给他一个戏谑的眼神:“小子,怎么样?今儿晚约不约啊?嗯?姐看上你好久了呢!”大概因为我天生就有做女流氓的潜质,所以这一套动作完成的甚是经典。



  看得出来,小白脸没想到我会这样调戏他,于是愣在那儿半天回不过神来,到是跟在他身后的一个,嗯,一个不慎斯文的女生站了出来:“学长,你别理这种小混混,不然,失了你的身份。”



  啧啧啧,瞧瞧,祖国的花朵们正在用一种极其鄙视的眼神凌迟我,那样子好像我糟蹋了他们的宝贝一样,好吧,既然如此,那就让我彻底糟蹋一下吧。



  打定主意,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拉下小白脸的头,在他脸上满足的“啵啵”了三秒钟,然后,在众人惊愕的目光里渐行渐远,渐行渐远,渐行渐远。。。



  已经晚上八点多了,从面馆吃完面出来后,我从裤兜里逃出来唯一值钱的诺基亚按键手机,给阿佑打了一个电话,靠!那小子居然放我的鸽子!陪新泡的妞看电影去了!



  眼看着刚停了一会的雨又要卷土重来的架势,我只好意兴阑珊的往家里走去,家,说白了就是一个废弃的仓库,我把那儿称作我的家,破落不堪,但至少像这样的夜晚里,它能替我遮风挡雨。宁笛第一次到我家的时候,还万分不信的问我是不是走错地方了,我合上她大张的嘴,顺便丢给她一听可乐:“作为在温饱边缘徘徊的混混,能有个地方住就不错了,我都不嫌弃,你嫌弃个什么劲儿?”



  后来挨不住宁笛三番五次的说道,不得已我搬过去跟她一起住了一段时间,但是很快,我又回到了我的仓库里,因为宁笛那个杀千刀的男朋友竟然趁着没人在家,借着酒劲儿想非礼老娘,于是我十分仗义的替宁笛收拾了他,之后宁笛问我为什么好端端的又要回去,我暂时性的向她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这几天,我便在心里计算着如何让她看清那个贱男人的真面目,又不至于伤了我们的姐妹情谊。



  远处明明灭灭的车灯,照的我眼睛都睁不开,恍惚中,从车上下来了几个人。



  “我靠!有车了不起啊?眼珠子嵌车灯里了闭不上?”



  “哟,大哥,这妞嘴还挺溜的嘛!”



  “嘿嘿嘿,哥儿几个,雇主说了,只要别把人打死了,随我们怎么玩儿!”



  多年混混的直觉告诉我,这几个人来者不善!现下只有跑为上策了!



  为首的那个大概是看出了我的想法,指使着手下的人左右包抄了上来。



  “嘿嘿,不知各位大哥今日找小弟有何贵干?”我陪上了笑脸,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嘛,我功夫是不错,但是对付这么多彪形大汉,我还是不要造次了。



  “哟,你还挺识时务的,不过,你笑也没用,谁让你碰了不该碰的东西。”



  完了,看来他们干这行是个中翘楚,竟然连个逃跑的缝隙都没给我留:“嘿嘿,大哥,咱们再商量商量嘛。”



  “听说你拳脚不错,我们今儿来就是想跟你练练。”



  切,傻瓜都知道,这群人肯定是下午那个女学生找来的,你们瞧瞧现在的孩子怎么这么不学好。



  “看你是个小姑娘,今儿我就破例跟你单挑!来吧!”



  可惜那时候我不懂什么叫以退为进,满心觉得只要我打赢了这个大哥,他们便都会怕我,于是三下五除二,很快,我险胜了!



  “喏!大块头,是你说的单挑,现在我赢了,本姑娘先走啦。”



  “站住!”



  “怎么?男子汉大丈夫说话还不算数?”



  “打了我们大哥你就想这么一走了之吗?兄弟们,上!”



  于是,你们便可以想到了,我一个弱女子,哪是他们的对手,密密麻麻的拳脚落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只能勉强的用双手护着头,死咬着嘴唇不发出声音,从小到大又不是没挨过打,所以,我可以的,不能哭,不许哭,不会哭。



  这就样过了几分钟,我的手下败将示意他的手下停了下来,一把抓住我的头发,迫使我不得不正视他那张恶心的脸。



  “还挺有骨气的,竟然不求饶!看来你不吃硬的,那哥哥就给你来软的!”说完他便动手撕扯着我的衣裳。



  从来没有的惊恐感席卷了我的身心,不错,我童时是个混混,是个女流氓,可是作为女流我还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事,一下慌了神,便再也绷不住:“你给我滚开!来人啊,救命,救命呀!”



  “你不是很犟么,继续憋着呀!哥儿几个,来,咱们一起上!”



  “不,不。。。不要。。。不!”
我叫童时,他是韩旻 2
  就在我以为这次再也回天乏术,准备咬舌了结性命的时候,巷子里不知何时进来了一辆山地吉普,这一秒我无比期望这世界上好人总比坏人多的说法不是骗人的。



  山地吉普接下来的动作确实没叫我失望,车头停在离我不到一公分的地方,可也吓破了我的胆。



  那群人大概被这车主人亡命三郎的架势吓住了,早已跑了路。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有细细的雨丝路过山地吉普的车灯,昏黄的灯光照着我蜷缩在角落里的身躯上,咸咸的液体从我的嘴角流了出来。



  “你没事吧?”车主人是个男的,青年。他蹲在我面前,挡住了刺眼的车灯。



  “谢谢你。”我挣扎着从墙角想要站起来,奈何手脚不听使唤,现在我这模样,更像是在爬。



  他似乎看不过去我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手一伸,将我拦腰抱到了他的越野车上,要知道本姑娘从来不是忸怩的人,所以我十分受用这一动作。



  待我睁开微肿的眼睛,仔仔细细看清了正在为我清理伤口的人的面容时,便想着刚才要是被那群人打死了便也是极好的。



  十四岁那年,福利院里唯一一个待我不错的婶婶病故了,没有人为她买墓地,院长带着一帮子人在郊外随便挖了个坑,算是让她入土为安,我也留了几滴眼泪,毕竟是她将我从马路上捡了回来,可有时候我又是恨她的,因为要不是她,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活的没有目的,想死又怕疼。她死了以后,我再也没有回过福利院,那里已经没有能容我的一席之地了。



  有一天早晨,我流浪到了一个高档小区的垃圾站,从里面翻出了一条崭新的裙子,就是裙角破了个洞,不过我不在乎,因为我已经把它穿在了身上,难得的洗了一把脸。



  暖暖的风灌满了我的新裙子,把它吹得鼓了起来。



  “嘻嘻,你们看,她竟然捡了我扔掉的裙子穿,真不要脸。。。”



  我回过头瞪了眼这裙子的主人,跟我差不多的年纪,打扮的跟个洋娃娃似的。



  她似乎很神气,叉着腰站在一群小女生的中间,正吃吃的鄙笑着。



  “滴。。。滴滴。”一辆小轿车停在了小区门口,从车上下来一个二十岁出头的男人,我见过那么多的皮相,唯独这一个,在今后的几年里叫我念念不忘。



  那洋娃娃飞也似的跑了过去,仰头看着他说道:“小舅舅,你看,那个乞丐竟然穿我不要的裙子,嘻嘻嘻,她是个又脏又臭的乞丐。。。”



  “小孩子怎么能这样说话。。。”他顺着洋娃娃手指的方向看向我。



  这么多年来,我从未如此像现在这般憎恨我的父母,恨他们为何要生下我,生了我又不要,不如死了来得干净。此时如果地上有个缝,我想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钻进去。



  那个男人朝我走了过来。



  “小姑娘,你是谁家的孩子?”



  “我不是小姑娘,我没有爸妈,所以才会捡她的裙子穿。”这一番话我说的堂堂正正,丝毫看不出我藏在心底里深深的自卑感。



  眼前的男人大概没有想到我会用这么犀利的言词回答他,他不由得愣了一愣,脸上先是惊愕,然后是同情,最后恢复如常,又冲我笑了笑。



  我最讨厌的,就是这样同情的眼光,是,我是弃儿,但我也有我的自尊,每个人生来命运就不尽相同,那些比我好的不过是投了个好人家而已,他们凭什么优越感超强的要同情我?本姑娘不需要!



  冷冷的看了眼他,我选择绕道而行。



  “喂!小心!”



  “刺啦!”长长的刹车声回荡在我的耳边,我竹竿似得小身板被揽入一个硬朗的怀抱,他身上有着医院里才独有的消毒水的味道,竟让我很安心。



  将我从怀里拉出来,他上上下下的打量了许久,才放下心来,厉声道:“一个小丫头,怎么这么冲。要不是我,你这会儿就小命不保进医院了知道吗?”



  “我只会小命不保,不会进医院。”我说的是事实,就算我今日死在这儿,也不会有人来替我讨个公道,更别说什么送到医院了。



  “我救了你一命,感谢也不说一句吗?”



  “谁要你不问我的意见就救了我的?”



  说完这句,我感到他抓着我细胳膊的手又紧了些,半晌,他从钱夹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



  “小丫头,这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要是你以后有什么事就打这个电话。这么小的年纪,说话总是苦大仇深的样子,你这条命是我救的,作为你的救命恩人,我要你答应我,以后不论遇到什么事,都要好好活,你要记住,生命里不只有苦难这一种东西,”



  那一天也不知怎么的了,一向最讨厌听别人说教的我,竟然鬼使神差般冲他点了点头:“嗯,我记住了,好好活。”



  现在我正遍体鳞伤的躺在那个当初救了我一命的男人的车上,而我,连他的名字也不敢喊出口。



  当年我用尽了办法才认出他给我的那张名片上的字,韩旻,他叫韩旻,是上海赫赫有名的外科大夫,从美国留学的海归,众青年女性的梦中情人,当我知道了他的身份以后,我毅然决然的扔了那张名片,我知道,像他这样的人,从来就不是我该仰望的,纵使我当时不过十四岁,却清楚的知道:命运再也不会眷顾我,遇见一次,就已足够。



  可是显然,如今这个情形,命运简直太TMD照顾我了!



  韩旻低着头默不作声的处理着我腿上的伤口,我别过眼不敢看那张阔别了三年的脸。



  十四岁的时候,第一次见他,我正捡了别人的裙子穿,十七岁,这一次,我差点被人凌辱,他又救了我一命。



  我答应过他好好活,可现在,还是混成了这个样子!要是他知道我就是当初那个伶牙俐齿的女孩子,他会不会失望?会不会笑话我?还是,他根本早就忘记了,毕竟只是个乞儿。



  三年过去,韩旻的身形愈加挺拔坚毅,五官的轮廓也更让我脸红心跳,怎么说我也还是一怀春的少女。



  “那个,谢谢你刚才救了我。”



  “我是个医生,救人是我的职责。”



  “哦,韩旻,我叫童时。”



  他转过头看着我,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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