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真是见鬼了!
蓝正想起那个开拍卖行的朋友就来气,一个劲地向他兜售全场最贵的戒指,晕头转向地买下来才后悔得要死,这本是女人配戴的东西!但他那朋友也不知道他要送男人,说到底还是自己傻。
如果小俊不喜欢,就转手卖掉吧,反正自己也用不着。眼前那位胖子是他一个远房亲戚,极爱收藏,特别是饰品,那天的拍卖会比他去晚一步,就与戒指失之交臂,却不死心地天天跑来他下榻酒店,嘟囔着要他转让。
苦笑了一下,蓝正说:“可是我都买了啊,要还是不要,等他说了才作算。”
胖子见他坚持,心想,这事恐怕勉强不得了,只好陪着笑,“君子不夺人所爱,贤侄,你喜欢的就自己留着。叔叔告辞啦,今晚好好哄一下你那位小美人,若他不喜欢戴在手上,把宝石取出打造成项链也行阿,不必拘泥于形式。”
“对!”蓝正不禁喜形于色,抚掌大笑,“做成项链也行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等蓝正把客人送走,轻轻回到楼上房间时,萧俊已盖了被子躺在床上,身体蜷缩在一边,不知睡着了有没有。蓝正坐过去他床边,端详了一会,旁边的人丝纹不动。
还在生气吗?蓝正突然有些恼躁,他向来雷厉风行,很少扭扭捏捏地做出儿女姿态,虽然极爱萧俊,但又反感他的近日的突然冷淡,这时越想越气,伸手把床上之人的肩膀用力一掰,把他身子猛地拽了过来,面对面压了上去,果然那见到那家伙双眼略带惊恐地望着他,哪有半分睡意。
又在装蒜!
两人互瞪着对方,谁也不肯说话,这是他们在美国的最后一晚,明天就假期结束回台湾,蓝正没想到的是,来的时候你侬我侬,现在却是不瞅不睬,到底那个地方出错了?最后还是蓝正再次把萧俊的身体搂过来,静静地拥抱着,没有再说话。
两人各怀心事,虽然身体如此贴近,却谁也没办法感觉到另一方的爱。
…………………………
国庆假期过去了,大家都重新忙碌起来。萧俊敲开扬科总裁的房门,把已经打好的辞职信,呈上老板宋景智的桌面。虽然和蓝正闹别扭,但诺言还是要遵守的,何况完成学业更是自己的心愿与人生规划之一。
宋景智看完信,拿下金边眼镜,略感惊鄂地问,“你要辞职?”
“是,我想回去先把大学课程读完,我……还没有拿到大学文凭。”萧俊尴尬地挠挠头,虽然他一直是很勤奋地工作,但还是有不少人看轻他,在背后议论纷纷。
宋景智摇摇头,“可我不这样认为,文凭虽然能在工作岗位上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不能把文凭与能力对等,现在很多人把文凭看的过重,但在我看来,我看重的是人,我不想放你走。”
“宋先生……”萧俊吃了一惊,没想到老板居然阻挠自己。
“跟你开玩笑的,”宋景智玩味地一笑,“当然是学业重要,不过,我更希望你能留下。”
萧俊松了一口气,“谢谢你,宋先生。”
辞职最终被批准,但不是马上而在二个月之后,萧俊的老板宋景智意外地坚持挽留他,说什么多积累点工作经验,也不妨碍复习功课云云。这种极少出现的追捧称赞使萧俊头脑一热,马上就答应再多上两个月的班。父亲与弟弟跟他亲近,但不会欣赏他的工作能力;蓝正与他亲密,但喜欢掌握一切,不让他插手,现在自己的上司却表露出惜才与珍视之情,使他非常受落。
但他的枕边人显然不这样认为,蓝正知道后生了很大的气,但最后还是妥协了。萧俊觉得蓝正就像一只拼命压抑着的猛兽,明明随时可以用锋利的獠牙把他撕裂,但却不肯甚至是不敢伤害他。
这些日子,宋景智对他却越来越殷勤了,殷勤到令他十分不适应,他虽然恨蓝正,但却没有想过接受其它男人,或者这种恨其实就是爱的反面吧。
“林志炫音乐会,有没兴趣啊?”小唐扬了扬手上的音乐会门票,冲他咧咧嘴笑。
准备下班的萧俊合上公事包,礼貌地拒绝,“谢谢了,晚上有事呢,先走了啊。”
“真的是,这么急回去见婆娘么………”没理会小唐的怨念,萧俊快走出办公室。
最近蓝正心情不好,大约是他的公司遇到了麻烦,作为同居人兼现任情人,萧俊体贴地按时下班回去'陪伴'他,虽然多数时候是他在看客厅电视,蓝正在房间打电话。萧俊知道他不可能把公事与自己分享,现在自己的仍是宋氏的员工,蓝正不防备是不可能的,更不会说信任。
如果,如果我现在有能力能帮他就好了。
萧俊怀着期待把门推开,空荡荡的房子没有男人的影踪,他没有回家。
和蔼的老管家适时出现在身后,“萧少爷,先生让我告诉你,他要回美国几天。”
“哦,知道了。”
带着点点失落的情绪,萧俊赌气地把自己抛上深蓝色的KING SIZE大床,四脚八叉地翻转身体,居然跑了!这家伙不会发个手机信息吗,Iphone买回来摆设的?
不经意瞥见床头的抽屉被人拉开一半,萧俊把头凑过去看看,里面露出一只精美绒面盒子。话说好奇可以害死一只猫,萧俊也想看看里面藏着什么珍贵的宝贝,慢慢地打开盒子,他惊讶地发现,里面是一枚硕大的粉红色钻石戒指!
看到它的那一刻心里抑制不住地狂跳,是送给……自己的?萧俊记得他说过喜欢戒指的话。
可是,下一刻,他却没有了笑容,因为盒子上还刻了样一行小字:送给我最爱的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三章大结局,好累阿
27
27、第26章 。。。
雨淅淅沥沥不断地下着,这年的秋天特别冷,由于接近傍晚时分,大街上挤满了下班的人群。
回家,真是一个充满温暧的词儿。可是,那儿是我的家吗?萧俊发现自己越来越患得患失了,宁愿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或者在书店看一晚上的书,等到打烊,他知道这是逃避,是懦夫的行为,但要他亲自责问蓝正“你到底爱不爱我?”或者“那个女人是谁?”这种话,不觉得……太难为情了吗。
萧俊步出公司大门,便看到一辆纯白的跑车泊在显眼的位置,车里的男人看到他出来,连忙摇下车窗,向他招手。
此刻男人的脸变得不真切,仿佛在不久之前,也有一个人在这儿泊着车等他。
急急迎上去,才发现那张脸不是自己期待的,一抹笑容来不及收起,仓促停在脸上。
“今晚有空吗,可赏面去吃个便饭?”
拒绝自己的上司显然很失礼,但是身心却又无法接受他的'好意',萧俊的语气有点僵硬,“谢谢你,可我今晚……已经约了人了。”
“噢……那好吧,不打扰你啦。”宋景智有些失望地说,尔后仍不失风度地跟萧俊道别,直到目送他走后,才慢慢地摇上车窗,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阴霾……
待宋景智把车开走,两个男子才神神秘秘地从后面的街转角走出,其中长发的那位马上掏出电话,接通后小声念叨了几句才挂掉,长长地吁了口气,对身边的同伴说:
“看来是我多虑了,小孩儿去了书店,楚扬,我们跟踪那个姓宋的,看看他在使什么坏,敢撬我老友的墙角。”
见楚扬不应允,刘伟川吊起眼睛,“哈,跟我装正派了,你忘了你外公和你爸爸是干什么的吗?快跟着他!”拍了拍楚扬剪得短短的板寸头,“还不走,是不服气吗?青帮少主,恩?”
楚扬皱起眉头,他现在已是黑帮少主的身份,伟川却很不开心,或者是因为———担心。外公膝下只母亲一个女儿,而他是唯一的外孙,上个月外公已把青帮交他接管。说起来,台北帮会虽然众多,但说到实力,却是青膺、赤焰、白虎帮会三分天下。
原来实力最强的赤帮去年发生内乱,帮主被击弊,一时群龙无首,最后不得不依附于白帮,但一直有传言是白帮派人痛下杀手,达到吞并的目的,只是没有证据。
青帮实力在赤白之下,但近年来已不再涉及走私与毒品交易,到楚扬外公这一代,更致力于开发房地产,全台北大部分酒吧都是青帮产业,青帮的资本比以前更雄厚。
然而,隶属于青帮的母亲却恋上白帮的父亲,自愿下嫁到汪家作妾,而楚扬则从小被作为白帮帮主的爷爷培养成为接班人,可惜发生了刘伟川的那件事后,爷爷把他赶出家门,他跟着母亲回到外公那边,反而被外公欣赏,成为青帮的少主。
真是世事无常。
“川川,别乱来……别走,等等我!”连忙拉住爱人的手,楚扬又道:“单枪匹马太危险了。……真拿你没办法,我去拿车。”
两人尾随宋景智在一饭店前下车,又看着他施施然走了进去,大堂的服务生见到他来,便驾轻就熟地把他引到一个贵宾厢房,似是常客。
刘楚两人面面相觑,又不能闯进里面偷听,只见刘伟川从单肩背包里拿出一只盒子,打开后看到里面一块黑色的铝片,小心地拿出来。
这演的哪一出?
刘伟川见楚扬不解,便微微一笑,“呆瓜,这是偷听器,等下服务生上菜时,把它贴在盘子下面送进去。”
两人在外面等了一会,才见到服务生把一个衣着华贵的年轻女人引进厢房,她脸上带着遮光太阳眼镜,但仍难掩丽色。
楚扬小声说;“来了来了,偷听器放进去了没有?”
刘伟川打了个OK手势,似是心不在然,“这女人我好像认识。”
“咦,你也这样认为吗?”楚扬惊讶地说。
刘伟川用眼神杀人,生气地盯着楚扬,“你居然也认识,你们是不是有过!”
“不要误会了,她是我的哥哥的情人,这样也吃醋。”
“哼。”刘伟川捂着额头,那是他在思考时的小动作,想了一会儿,他问:“楚扬,你说叶莎为什么要来找宋小子?”
“不知道,我和她又不熟。”被点名的楚扬推得一干二净。
白了他一眼,刘伟川又说:“他们是旧情人,叶莎现在出现在汪海量身边,而宋小子又突然这么顺风顺水的……应该不是巧合,……一定是叶莎把白帮的情报出卖给宋景智,怪不得他最近这么吃得开,还想置我们公司于死地,这个笨女人,居然帮这种人卖命……”
两人正在猜测,却见到包厢那边突然传来杂响,宋景智拉门出来,叶莎跟在他后面,一脸惊慌。宋景智阴沉着脸,环顾四周,看到刘伟川这一桌时,终于把眼光停地在他们脸上。
一切发生太过突然,刘伟川大叫糟糕,心里第一个念头是:这劳什子偷听器是什么牌子的,这么差劲把老子给暴露了;第二个念头是:乖乖龙的东,得赶紧跑路!马上站起来扯了下着楚扬衣袖:“我们快走!”
楚扬反应极快,一手拧住刘伟川的手腕,把他整个人连扯带跑地向门口奔去,一边还不忙从口袋里掏出几张大钞丢给大门边的服务生。
楚扬他们一溜烟似的走得无影无踪,宋景智则是气得说不出话来,刚才佐餐时盘底掉落一个黑色小方片,幸好他见多识广,马上便知这玩意偷听器。出来大堂一看,居然见到刘伟川,蓝正身边的“大侦探”!
旁边的叶莎也认出来了,吓得跌坐在地上浑身发抖,“智,怎么办,我们被发现了……”
“别慌,凭他们几个对付不了我。小莎,看来我们的计划要提前了,在他们揭穿我们之前,先安他一个罪名。”
28
28、第27章 。。。
亡命之徒的聚集之地——白帮的最高决策、办公重地'义安堂'中,坐在太师椅上的汪言储拿着那封'匿名信'在看,一言不发地,左手拳头一松一紧,那是雷霆之怒的前兆。
站在他旁边的是白帮元老黄清,此时面色发白,早上看到信封内容时,黄清也大吃一惊。那信的内容,说的是汪言储的一位故人之子,竟在一颗唤名“浓彩粉红”的钻石内收藏了一块芯片,而芯片记录了白帮用计分裂并歼灭赤帮的罪证!一年前帮里的最高秘密,居然还有人知悉,黄清不敢怠慢,马上上报给汪言储,就是不知何人如此大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过了很久,才听到汪言储对他说:
“黄清,除了你之外,还有人看到信里面的内容吗?”
“没有,我是第一个开启的人。”
“好……”
汪言储没有再说话,低倾下两鬓斑白的头颅,开始沉重地思考。
“信里面说的事,无论是真是假,先把那颗“浓彩粉红”拿到手,做事干净点,不要让人知道。”
“是。”
待黄清退了出来,汪言储摸了摸眉心,他不是一个良善的人,能领导全台北最大的黑帮,不可能没有一定的手段,但是一年前,他为了扩大势力,把黑手伸向兄弟帮会赤帮时,他清楚地记得赤帮帮主临死那一双眼睛,哀伤、憎恨以及鄙视。
这一双怨恨的眼睛,时常在他梦中出现,使他夜不能寐,仿佛一夜间苍老了十岁,这是背叛同伴的下场。
于是汪言储厚葬了赤帮帮主,给赤帮的人最好的待遇,虽然有传言是他害死赤帮老大,但毕竟没有证据,很快便干净利落地收服了赤帮3000人。
现在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除了黄清和大儿子外,其它人都已经死了。可是现在一封匿名信的出现,似是提醒他的那些背叛和杀戮。如果信的内容属实,芯片落在他人手中,势必在帮中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所以无论消息真假,必定要派人抢回那颗钻石,并把这个故人之子灭口!
楚扬和刘伟川刚来到蓝家大宅楼下,便听到里面一片嘈杂之声,刘伟川急急捉住一个男仆人询问,“你家主人怎么了?发生什么事?”
蓝家的人都知道刘伟川身份,倒也没有隐瞒,“蓝先生刚才发火了,打烂很多东西,萧少爷还受了伤,刘少爷快去劝下吧。”
刘伟川显得十分兴奋,“没想到居然是家暴!”说完马上就要去看看老友倒霉的模样,楚扬却不赞同,摇头叹道:
“这是人家的私事,你忘了我们来这儿的目的了吗?”
自从上次和楚扬在饭店跟踪被暴露之后,刘伟川马上把得到的消息通知了蓝正,那时他正在美国和股东商量怎么对付宋氏的恶意收购之战,本来蓝家和宋氏是死对头,现在又知道宋氏利用情报竞争得利,更表现出深恶痛绝。
要保护自己,必先要了解敌人。虽然不知道两家人何时结怨,但自从哥哥蓝奇带他去宋家作客了一回后,他们的两家的关系就变差了,是因为哥哥的缘故吗?为何宋氏竟要致自己于死地?
可惜哥哥已经无法再去回答这个问题。
电话那头的刘伟川继续发问,“现在宋小子已经被我们发现了,你说他下一步会做些什么?”
“不会有什么好事,可能会借白帮的势力除掉我们吧。”蓝正在心里飞快盘算着,“你继续监视宋景智,要小心一点,他近期必有行动。”
蓝正深知刘伟川的能力,这人是不必担心的,不过另一个,就不是那么放心了,压下心中升腾起来的不安,蓝正便吩咐安伯选了十几名身手不错的保镖,跟他一起匆匆飞回台北。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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