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小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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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小书童-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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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粉丝的车轮战啊。

    秋叶面色不太好看,想不到居然有人这么大胆,若不是眼前这人斯斯文文,很容易就会被当做是心术不正的登徒子。犹豫了一下,秋叶还是笑道:“多谢这位公子的美意,不过这杯水酒是秋叶敬大家的。小女子不胜酒力,也仅有此一杯的量了,还请公子原谅则个。”

    如此变相的拒绝,也算是给蓝青竹面子了。小白脸叹息一声,像是斗败的公鸡一样,颓然退了回去,周围的宾客则对这个结果大感满意,看向蓝青竹的眼神既有奚落,又有不屑。

    见蓝青竹如此识趣,秋叶也是微微一笑,当先长袖挡唇,将杯中酒喝干,给一帮宾客露出空碗底。众人随之一饮而尽,纷纷回以空杯。

    不胜酒力?鬼才相信呢。唐安心里暗暗说道。

    “诸位请继续,秋叶就不多叨扰了。”秋叶盈盈一拜说道。

    见秋叶敬完酒就要转身走人,唐安赶忙踏前几步,朗声道:“秋叶姑娘请留步。”

    众人刚要落座,却见又有人要坏规矩,又都站了起来。这些乡巴佬,到底有完没完?待到看见来人只是一身书童打扮,人们就更愤怒了:我们这些身份显赫的人都没有机会一亲芳泽,你一个小书童又来添什么乱?这是哪家的奴才,恁的欠缺管教。

    生气归生气,但却无一人开口指责,更多的则是抱着看戏的态度。连刚才的锦衣小白脸都讨了个没趣,他一个小家丁又能有什么?要知道,四朵金花可不是吃素的。

    秋叶皱了皱眉,见来人身份如此低贱,更是心中不悦,却还是压住火气道:“公子有何指教?”

    “在下有些唐突,还请姑娘不要介意。”唐安微笑道,“我家少爷见姑娘舞技卓绝,心下仰慕,却怕姑娘为了艺术而忽视自己,特地准备了三样薄礼。”

    “哦?”秋叶微微一愣,想不到竟然不是讨酒喝的。不过为了套近乎而给自己礼物的富家少爷不知凡几,她也见怪不怪了,礼貌的拒绝道:“无功不受禄,还请公子替秋叶谢过你家少爷。”

    “姑娘莫要急着拒绝,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但想必会对姑娘有所帮助。”唐安自信的说道,“俗话说,台上一炷香,台下十年功。姑娘的这番本领,想必是平日里勤于练习,用汗水和心血换来的。但练舞要下苦功,平日里受点小伤是在所难免的。年轻时仗着身体硬朗或许没什么,但上了年纪,关节病、风湿病等便会显现出来。”

    秋叶脸上闪过一丝黯然,显然想到了自己为了今天所做的付出。台上光鲜的背后,凝结了多少酸甜苦辣,只有她自己知道。唐安简单的一番话,却让她内心有些触动。

    唐安察言观色,笑着从怀里拿出一个褐色的瓷瓶,道:“这是中药世家‘回春堂’李老先生用祖传秘方秘制的跌打酒,对跌打损伤有奇效。本是不对外卖的,我家少爷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讨得一瓶,特地送给姑娘。”

    九牛二虎?偏你说的夸张。秋叶微微有些心动,但众目睽睽,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唐安看出她的为难,又拿出一盒沉香,道:“演出虽然精彩,但台下这么多观众,若是一个失误,便会落下笑柄,想必姑娘注意力需高度集中。精力太过集中有损心神,有时便会出现失眠多梦的症状,不利于健康。我家少爷还为秋叶姑娘准备了一盒陈年沉香,姑娘若是夜不能寐时,不妨燃上一些,有利于放松心神,更好的休息。”

    一帮公子目瞪口呆,想不到泡妞竟然还可以这样。他拿出的两样都吸,都算不得贵重,却好像是为秋叶量身打造的一样,对她大有裨益,换做自己恐怕也难以拒绝。而且这位公子如此有心,替秋叶考虑的如此周到,想让人不感动都难,寻常姑娘怕是早就以身相许了。

    虽然心中不快,但众人却对这小书童大为佩服,心中也涌起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个书童的主子,到底是何方神圣?这何止是高手啊,简直就是花丛圣手!

    连角落里的唐海都伸长了脖子,对唐安既是佩服,又是鄙视,心里却还是好奇。这家伙的第三样礼物,究竟是什么东西?

第三十三章 天人倾歌

    唐海的疑问,正是所有人的疑问。前两样东西已经如此有吸引力了,那第三样东西又是什么呢?

    秋叶美眸闪过一丝惊讶,确如唐安所说,有时候她的确会感到焦躁难眠,却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想不到那位神秘的“少爷”连这都考虑到了,倒也是个细心人。而且只看这书童言谈举止,想必主子也不是寻常人物,若是谈的来,说不得以后执子之手,谈情说爱,甚至共赴巫山。。。

    唔,羞死人了!

    正在她胡思乱想之际,唐安有些费劲的把腰间第三样礼物——一个小小的油纸袋掏了出来,道:“舞者最好的时候,正是青春年少之时,待到韶颜逝去,往日的光彩也便会随之烟消云散。我家少爷却希望小姐能多在舞台上停留几年,为我们这些衷心喜爱小姐舞蹈的人们留下一些精彩的回忆,所以准备了一包珍珠粉。这珍珠粉素有美容养颜的功效,每日在皮肤上涂抹一些,会使小姐的肌肤更加晶莹剔透、光彩照人。”

    “这。。。”秋叶心底防线彻底崩溃,试问有那个女人不爱美?特别是从事她的职业,对容颜的依赖绝非一般人所能想象。每一个舞姬都是想趁着青春貌美时多做努力,为下半辈子积累本钱,因为她们很清楚,自己的精彩是如此的短暂。要是能将青春多保留几年,谁又能够拒绝呢?

    “秋叶姑娘不必介意,我先前说过了,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而已。姑娘若是有心,自己去买也花不了几个钱,今日送来只是为给小姐省去些麻烦而已。”唐安继续说道,“我家少爷说了,有秋叶姑娘这样的舞者,乃是我大唐之幸,在此仅祝姑娘红颜常驻,吉祥平安!”

    最后两句话,是唐安是剽窃洛东辰的。当夜洛大才子为蓝海棠燃灯祈福,最后便是这么说的。看秋叶挣扎的模样,看来对这两句话很是受用,让唐安信心大增:洛东辰啊洛东辰,你用这招输给老子,老子却用你的招泡到了妞,但这就是差距——虽然这妞是替别人泡的。

    一帮人见到这三样礼物,都是气的捶胸顿足:他娘的,这么简单的礼物,老子怎么就没想到?看看秋叶粉面含春的模样,傻子也知道有戏。若是自己能有这份心思,怎么还会一个人在双人炕上孤单寂寞?

    秋叶犹豫再三,终于还是抵不住诱惑,接过了唐安的“礼物”。不要说他,换做任何一个女子,被唐安的三寸不烂之舌这么忽悠也要中招。秋叶做了一福,衷心道:“既然公子如此厚爱,秋叶便恭敬不如从命了,还请公子带我谢过你家少爷。”

    “秋叶姑娘若是有心,还是自己道谢吧。”唐安微微一笑,搞定!转头高呼道:“少爷——”

    程采和已经完全呆滞了,他怎么都想不到唐安竟然真的做到了!那可是四朵金花里的秋叶啊,他娘的四舅姥姥,老子是在做梦么?

    想到真的要和梦中情人亲密接触了,程采和脸色惩红,呼吸都急促起来。被唐安一召唤,哆哆嗦嗦的朝着女神迈出一只脚,但激动之下,竟然踩在了裤子上,一个狗抢屎扑到在地上。

    所有人都无语了,他们甚至连取笑的兴致也没有,只余下深深地震惊:难道那个话里话外细心体贴、智珠在握、决胜千里、运筹帷幄的智公子,就是眼前的胖子么?老天爷,你开开眼,告诉我们这不是真的!

    最意外的莫过于蓝青竹了,他一看到唐安,就有一种不妙的感觉。但他怎么也想不到,他居然真的成功了!若是程采和真的与秋叶共饮一杯,自己岂不成了整个京城的笑柄?

    “意外!”程采和忍着剧痛怕了起来,脸上还挤出一丝笑容,一瘸一拐的走到秋叶面前,语无伦次道:“秋叶姑娘,三样薄利给我,你的一点心意代表。”

    唐安捂着脸,一脸的尴尬。这个死胖子,他什么时候能让老子省一丁点心?赔笑道:“我家少爷方才摔倒了,脑袋不太灵光。他想说的是:给你三样薄利,代表他的一点心意。”

    秋叶也有些意外,看来自己的春梦就此破灭了。但是于情于理,自己都该好好谢谢对方,于是又到邻桌斟满一杯酒,道:“公子如此细心,秋叶十分感动。便是酒量不济,也要敬公子一杯,替我们舞者对公子聊表感谢。”

    程采和色授魂与,赶忙倒满一杯,和那小手里的酒杯轻轻一碰,恭声道:“应该的应该的。”

    两人对视一眼,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让周围的众人又是羡慕又是嫉妒。有些人则把目光投到了唐安身上,暗想以这胖子的草包模样,是绝想不出这样的妙计的,看来都是这小书童的功劳,他才是真正的花丛圣手。得此一人,何愁今后泡不到妞?

    程采和得偿所愿,心里的大是满足,开心的合不拢嘴,甚至连和蓝青竹的赌约都忘记了。如此良机,正想着怎么“探胸”,却见周围烛火忽的又暗了下来。

    一阵美妙的竹笛声响了起来,悠扬飘远,直吹进人的心里。琴声合鸣,与竹笛的音律完全融合在了一起,听起来仿若让人置身山谷,头顶是浩瀚的星空,周围是茂密的树林,一条清泉蜿蜒延伸,处处都是自然好风光。

    “风悠悠,

    水潺潺,

    碧原夜观兰,

    幽香四溢,

    星宿醉,

    游河畔,

    溅起水花无数。

    我欲随风而舞,

    却恐扰清梦,

    化作哀怨一叹。

    山河美,

    美若兰,

    人生寻花几回,

    景色浮云过眼,

    淳芳永留心间。”

    空幽的曲调,宛若天籁之音。那动人的歌喉,吐露第一个字的时候,顿时让所有人都石化了,仿佛听到了仙音。

    飞雪悦兰台空寂一片,不见一个人。人未见,声先闻,倒是别样的新鲜。

    人们随声望去,只见屋子顶端,一道人影背后吊着一根丝线,缓缓坠落,如同仙子降临尘世一般,感官上格外刺激。

    那人风姿卓越,穿着一身水蓝色的衣衫,长袖飘飘,随同遨游于天际,莲足微弓,正向着台子飞来。

    最耀眼的,莫过于一头醒目的白发,根根银丝随风飞舞,白如雪,美如画。

    没过多久,那道蓝色的身影落到了白色的玉台上,颜色的鲜明反差看起来格外抢眼,蓝色的长袖一舞,使她看起来如同洛水河畔的洛神一般,美艳不可方物。

    而当她缓缓抬起头来,露出整个玉容时,所有在场的男人都倒吸一口凉气,被她惊心动魄的美深深打动。

    刀削般的瓜子脸白皙水嫩,在白发的衬托下分外娇艳,一双宁静的双眸既慵懒又透着一丝性感,黑的瞳孔与雪白的肌肤分明,俏皮的琼鼻下面,那薄薄的粉红色的嘴唇娇艳欲滴,如同朝雾里的玫瑰一样。整张脸搭配在一起,即使再挑剔的人也找不出一丝瑕疵,除了完美,也许再也找不到一个词能更好的诠释她的美貌。

    她就如坠落凡间的仙子如梦初醒一般,慵懒的睁开双眼,用不染人间烟火的眼眸打量着这个世界,带给人们的,是无与伦比的震撼。

    有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她了,但每一次看到这张脸庞,都会有一种惊为天人的感觉,甚至连心跳都会漏掉几分。有些在倒酒的人,连酒壶里的酒撒了一桌子都没有察觉。

    春夏秋冬四朵金花在很多人看来已经是人间极品了,可是和眼前的玉人想比,却完全不够看,就好像萤火与皓月一样。

    毫无疑问,眼前这人自然就是飞雪悦兰阁的台柱,号称“歌舞双绝”的柳倾歌了。

第三十四章 见柳倾歌的条件

    柳倾歌的名气,不仅仅来源于惊人的美貌,更来源于她的技艺。美妙的歌声如莺出谷,炫目的舞蹈轻柔灵动,“歌舞双绝”这四个字,绝对实至名归。

    秋叶见正角出场,对程采和笑道:“我们的台柱来哩!秋叶便不耽误公子欣赏真正的绝舞了,告辞。”说罢,还有意无意看了唐安一眼,眼神颇为玩味,让唐安心里一阵骚动:这小娘子,不会被老子的霸气给迷住了吧?

    若是平时见到,说不定唐安会骚心大动,但被柳倾歌一比,这秋叶实在是不够看。不再多看那秋叶,唐安转过脸了,专心致志的欣赏起柳倾歌的舞蹈来。

    白色玉台上,飘逸的身影无处不在,或轻跃,或旋转,或抖袖,每一个动作都妙到毫巅。

    只见她凌空一个劈腿,水蓝色的裙摆招展开来,就像一只开屏的孔雀;向天空扬起的水袖像是水里荡起的波纹,在丝竹声的映衬下,宛如天宫仙子。

    慵懒的眼波流转,每瞥到一处,均会在人群中撩起一片心脏扑扑跳动的声音。被瞥到的人激动地难以名状,心里惊喜不已:女神看我,女神在看我哎!

    唐安也是看的心驰神往,暗暗将所见到的女子与眼前的玉人逐一比较,发现也只有大小姐程采夕在姿色上能有一拼之力。不过女土匪脾气暴躁,又不注重打扮,在妆容上与这柳倾歌不可同日而语,而且动不动就要打要杀的,还坑了自己五十两银子。加上感情分,大小姐也被唐安无情的淘汰了。

    对于这样的绝色美女,谁能不心动?唐安忍不住也吞了口口水,心里暗暗琢磨怎么样才能创造机会,摸摸女神的小手。

    随着乐声进入**,柳倾歌的动作也越来越快,整个身体每一处都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藕壁挥舞,秀腿伸张,配合的恰到好处,带动着整个人在玉台辗转腾挪。人们只觉得一道蓝色的幻影随着音乐节拍而动,自然美妙,毫不做作,大有返璞归真的感觉。

    没有人敢说话,这种时候,眨一下眼睛都是浪费了时间。全世界仿佛只有她一个人在独舞,或者说,她就是整个世界的焦点,让一帮宾客如痴如醉。

    舞到极致,便是美的极巅。善舞如此,真是匪夷所思。

    声乐渐缓,那美妙的舞姿也逐渐收敛,长袖落地,柳倾歌蜷首微颔,向所有观众谢幕,代表了一段绝美舞蹈的结束。

    屋子里良久无声。不是宾客们吝啬掌声,而是完全沉浸在美妙的舞姿中难以自拔,到现在还没缓过神来。古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今天观看了柳倾歌的绝世一舞,想必那动人的身姿已经深深地印在所有人的脑海里。

    一舞作罢,柳倾歌似是羞涩,微一作福便毫不停留,转身便消失在那幕布的后面。

    宾客们后知后觉,如痴如醉的鼓起了掌。美是有共性的,这掌声并非是他们为了讨好柳倾歌,而是实心实意的赞叹。

    掌声经久不息,代表了宾客们对柳倾歌的着迷与喜爱。尤其是二楼位置最佳的战无双,更是站起身来,盯着那幕布不断感叹。

    若是能得女如此,人生还有什么追求呢?

    就在一帮宾客大为感叹之际,幕布又被掀开。一帮人大喜过望,还以为柳倾歌转了性子,但仔细一看,却发现来人也是一女子,却并不是柳倾歌。

    她穿着一身长缎凤袍,长长的丹凤眼,眼角还抹着金色的粉脂,腰杆笔直,气质出众,身上既带着少妇的妩媚余韵,又有少女的天真无邪,一颦一笑都具百态,似是能将女人的每一种美都展现的淋漓尽致,叫人猜不出年纪。她的每一步走的都不快,与人从容沉稳、尽在掌控的感觉,看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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