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好办,乔装易容简单的很。”唐安道,“不去外面看一看,怎知我大唐的繁华?怎知我大唐百姓的快乐与辛酸?怎知大自然的雄伟与娟秀?所以走出去看一看,对女朋友你有百利而无一害。”
柳倾歌听得心驰神往,双目一亮,道:“那等我胜了凤之瑶,公子…男朋友可愿意与我一道?”
“当然愿意!”唐安豪气的道,“不过为何一定要等战胜凤之瑶呢?”
柳倾歌道:“外物乱心,现在倾歌只想打牢基础,不想娘对我失望。”
唐安一叹,道:“其实关于凤之瑶的事,我已经听凤大家说过了。冤冤相报何时了,为何你一定要给自己设定这样一个目标?要知道,天下无敌是很寂寞的,想要做天下第一更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在这个过程中,你会错过很多人生的风景。”
柳倾歌表情又严肃起来,道:“我这么做,不是为我自己,而是为了娘。男朋友不必多说了,我和凤之瑶之间,早晚必定会有一战,我也正是为此而活着。”
有这样的豪情,却是值得钦佩。不过这小妮子,谈到这样的话题,口气却坚定地不容置疑,的确是像凤之岚说的一样倔强啊。
唐安点了点头,看在男女朋友一场的份上,看来是时候帮帮你了。
第四十三章 霸王三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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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安喝了口茶,道:“女朋友你志向远大,男朋友很是佩服。但是仅仅有理想,还是不够的。”
“倾歌也知道要走的路还有很长。凤之瑶成名已久,绝非徒有虚名之辈。一手‘凤舞九天’绝技天下独行,无人能出其右,就算娘这么惊才绝艳的人物都没有练成。”柳倾歌一脸坚决道,“不过就算这样,我也绝不会放弃!”
好一个抱负高远的丫头,和我一样!
唐安道:“有目标是好事,但是一味蛮干,却未必能达成所愿。女朋友你仔细想想,凤之瑶那种人物,舞技已臻化境,就算你凭借天赋和努力同样练成‘凤舞九天’绝技,和她也只是伯仲之间而已,如何能超越她呢?”
柳倾歌低头想了想,沉默了下来。唐安所说的的确是个问题,舞跳到一定境界,都能带给人极致的美感,但水平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却很难让人分出轩轾。
看她的模样,唐安就知道她认同了自己的话,继续道:“所以女朋友想要超过她,看来要另辟蹊径才行,用有别于凤舞九天的舞蹈,让她输的心服口服。”
柳倾歌来了兴趣,问道:“何为‘有别于凤舞九天的舞蹈’?”
唐安道:“要弄明白这个问题,首先你要明白舞蹈的意义。舞蹈是什么?是身体随着音乐的摆动,用优雅的姿态让人感觉到美感,体会到你舞蹈中想要表达的意思。而舞蹈的形式种类也不一而足。”
柳倾歌脸带惊奇,想不到这个小书童竟然还教育起自己这个行家来。不过听他说的颇有道理,认同的道:“倾歌受教了。想不到你连舞蹈也懂,倒是倾歌有眼不识泰山。”
唐安暗道惭愧。其实说白了,他对舞蹈一窍不通,不过仗着前世的见闻信口而说,但相对于现在的人来讲,却会带来一些新鲜的思考。
“既然舞蹈有这么多的表现方式,为何大唐的舞风总是如此相近?”唐安说道,“长长的舞袖,华丽的舞袍,轻柔的动作,曼妙的身姿。美是够美,但长久以来都是如此,未免缺乏新意。”
柳倾歌想想的确如此,道:“男朋友有什么好的提议么?”
被这么一个绝色美女一口一个“男朋友”叫着,唐安只觉得飘飘欲仙,一脸陶醉,道:“我虽然不是舞林中人,也不通音律,却有一双善于发现问题的眼睛。作为局外人,我想女朋友的舞要有所改进,却也不难。”
柳倾歌也不理会他话里的自吹自擂,正色起来,道:“倾歌洗耳恭听。”
“我有三条建议,可行与否就要看你了。”唐安伸出三根手指,“第一,改变伴乐。相对于舞蹈来说,伴乐虽然是配角,却也是恰恰最不能忽视的环节。伴乐的节奏和意境,会决定你舞蹈的定位。它若低沉,你便不能灵动,它若轻快,你便不能低落。”
柳倾歌道:“的确如此,可是这要如何改变?”
唐安高深莫测的笑了笑,道:“伴乐的乐器无非笙笛琴箫琵琶几样,其种类首先限制了伴乐的范畴。为何不添加一些新的元素?比如鼓。鼓的种类也有很多,有大鼓、手鼓、拨浪鼓等等,但都铿锵有力震人心扉,若是搭配得当,舞蹈也会变得有气势,而非只是赏花论月无病呻吟。当然了,其他还有很多,只是用的人少,渐渐被人忽略了而已。比如锣、二胡、木鱼,甚至号角都可以,只要搭配得当,必定能让你的舞蹈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常用的乐器确实有些弊病,悦耳动听是够了,但气势和新意不足。可是唐安说的这几样乐器柳倾歌虽也有耳闻,却从来没有奏过伴乐,不禁问道:“常用的乐器都是前人的经验,用你说的那些,真的能收到奇效?”
“名人之所以有名,是因为他们做到了寻常人做不到的事。前人留下的东西,也是自己逐渐摸索出来的。但学无止境,还有许多未知的事物等待我们去挖掘,比方说宫商角徵羽只有五个音符,搭配在一起却千变万化,可以谱出无数动听的乐曲。”唐安说道,“女朋友你不去思考和研究,怎么能知道不可行呢?”
柳倾歌点点头,道:“是倾歌愚钝,男朋友说的对。”
唐安见她采纳自己的建议,信心大增,伸出第二根指头,道:“这第二点,便是舞风。既然伴乐改变了,用以往的舞风便失去了意义。想要推陈出新,舞风上的改变必不可少。”
柳倾歌有些为难的道:“可是,倾歌自幼学的便是这般起舞,怎么能说变就变?”
古人的思想比较保守,唐安的说法,在柳倾歌听来就像是欺师灭祖。这就好比练习长拳的少林和尚忽然打起了武当太极一样,是严重的背叛。
“女朋友你错了。”唐安摇头道,“师傅教的东西是死的,人却是活的。只有融会贯通,再演变出自己的东西,才会形成独到的风格。你师傅和凤之瑶乃是同门是姐妹,你若一直按照原来的路子,舞蹈练到极致也只是和凤之瑶如出一辙而已。”
柳倾歌琢磨唐安的话,顿悟自己的思路太局限了。只要能替凤之岚报这一箭之仇,还有什么改变是不能接受的呢?给自己鼓了鼓劲,问道:“那这舞风倒要怎么改变?”
唐安道:“上天赐给我们的身体,是一座无穷无尽的宝库。除了胳膊和腿,我们的其他部位均可起舞,比如脖子、腰肢、眼睛,甚至是嘴唇的一勾一抹,也能起到难以想象的作用。而且就算是常用的胳膊和腿,只要略微做出改变,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怕柳倾歌听不明白,唐安沉吟一会儿,竟然站起身来,笨拙的扭动起来。他的胳膊机械的抬起,腿也跟着极有规律的摆动,面无表情的缓慢扭动脖子,俨然一个机器人。口里还啧啧有声,配着“咚呲嗒呲”的声响,节奏感十足,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的摆动,均卡在节拍上,竟是他前世常见的机械舞。
第四十四章 霸王三招(下)
(柳倾歌:第三更送到,各位大大记得给奴家点赞哦!)
唐安的的动作并不标准,但能让人一眼就看明白想要表达的意思。
“这是…木偶!”
柳倾歌张大了嘴巴,想不到舞蹈竟然可以这样跳。虽然唐安动作笨拙,却将一个被操作的木偶表现得活灵活现,让柳倾歌一下子打开了思路。
唐安欣喜地笑笑,道:“不错,如果背后有人配着提线的动作就更加合拍了。这只是一个例子,还可以这样跳——”
说着,唐安又舞动起来。只见他两条腿一抬一落,手腕交叉叠在一起微微晃动起来,就像是坐在马背上勒着缰绳一样,嘴里唱道:“偶爸刚弄死他!”
“这是在骑马!”柳倾歌笑道。
“不错,这正是骑马舞。”唐安笑道。“所以说,不同的曲风,能带给人不同的感受。女朋友是个中行家,肯定比我的理解要深刻的多。”
柳倾歌活到现在,所见到的舞蹈无不唯美动人,何时见过这番又学木偶又学骑马的?唐安动作滑稽可笑,自然流畅,竟是别有一番风情,让柳倾歌大感新鲜,道:“男朋友的一番演绎,真是让倾歌茅塞顿开。”
“不急,还有第三。”唐安自信心又提升了一个层次,道”“好舞当配好歌。女朋友天生有一副百灵鸟一样的歌喉,若不好好利用,就太暴殄天物了。可是你所唱的,无非是兰啊菊啊牡丹什么的,题材实在是太过单调,曲风也过于一致。为何不想想别的风格的歌?”
柳倾歌眨眨眼,道:“歌曲不都是这样的么?”
“当然不是。曲调是人谱的,能带个人怎样的感觉,全看人怎么来写怎么来唱。”唐安说道,“我们家乡就有一首小调是这么唱的——你是我心中最美的云彩,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嘿留下来!”
柳倾歌脸上浮起两朵红晕,心道这唐公子家乡也不知是那里,怎么这么大胆。啐道:“曲目清新,朗朗上口,可是这歌词恁的羞人,怎么能唱的出口?”
“哦,这样啊。”唐安摸摸脑袋,又道:“还有一首是这样唱的:咱们内个老百姓呐,今儿个要高兴,咱们内个老百姓呐吼嘿今儿要高兴!”
这首歌倒是比较靠谱,曲风欢快,再配上热烈的舞蹈,必定能让人有觉得与众不同。柳倾歌眼睛亮了起来,道:“男朋友的家乡到底是哪里?怎么会有这么多奇怪却又新奇的东西?”
“这个…”唐安讪笑,含糊道:“我家乡很远的,那里不像京城那样繁华,不受这里的文化气息所影响,自然就会有一些比较特别的东西。”
柳倾歌见他不想说,眼里闪过一丝失望。想了想,对着唐安竟是盈盈一拜,行了一个大礼,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今日得见男朋友,实在是倾歌的运气,这三条建议,也让倾歌受益无穷,倾歌真的不知要怎么报答你才好。”
“咱们是朋友嘛,还谈什么谢不谢的,俗气!咱俩谁跟谁!”唐安大方的挥挥手,好像与柳倾歌认识好多年了一般,自来熟的令人发指。“你能采纳我的建议,也是唐安的荣幸。若能用的上,想来会对你有些帮助的。”
“岂止有帮助,简直是雪中送炭。”柳倾歌激动地道。“想不到男朋友竟有如此才华,却还骗倾歌说不通音律,依我看,男朋友应该说是不世出的音律奇才才对。”
“岂敢岂敢,音律奇才这顶帽子实在是太过厚重——最多叫我音律小才子好了。”
音律小才子?柳倾歌撇撇嘴,心道男朋友的脸皮真是比飞雪悦兰阁的墙都厚。
唐安笑道:“这三招是为了帮你打败凤之瑶称霸舞林的绝招,就叫它们。。。霸王三招吧。”
“霸王三招。。。”柳倾歌喃喃念道两遍,“好霸道的名字。”
唐安面带微笑,暗想要的就是这股霸王气魄。今天教你霸王三招,下次就该教你什么叫霸王硬上弓了。
见她陷入思考,显然是对这三招很是受用,唐安心里也颇为自豪和欢喜。但是忽然间,两人都不说话,气氛变得有些异样,屋子里似是飘着一丝暧昧的味道。
烛火摇曳,孤男寡女,静谧无声。
这样的氛围,谈情说爱再合适不过了。不过很可惜,屋子里的两个人只是初次见面,而且身份悬殊,想来是不可能有什么交集的。想到这些,唐安心里竟有一丝难以言表的失落。
柳倾歌似乎也察觉到了气氛的微妙,抬头一看,却发现唐安竟傻傻的看着自己,白皙的俏脸又是一红,赶忙将眼神避开。
唐安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咳嗽一声,看了看天色,道:“女朋友,我要走了。”
“这…就要走了么?”柳倾歌喃喃道,语气竟似有些低沉。
“是啊,天色不早了,而且我家少爷还在下面等着呢。”唐安找了个借口,毕竟已经呆了很长时间了,也怕唐突佳人。“我是一个小书童嘛,就要尽到做书童的本分。能有机会和女朋友你秉烛谈心,我已经觉得很幸运了。”
“该庆幸的应该是倾歌才对。”柳倾歌说着,又是一拜,道:“大恩不言谢,若是日后有所成就,在当报答男朋友。”
唐安道:“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朋友之间不需要感谢的。”
“是啊,我们是朋友。”柳倾歌欣慰一笑,眼神里带着浓浓的满足,竟有种想哭的冲动。却还是强忍着泪水,问道:“你还会再来么?”
“我倒是想来,就怕消费不起啊。”唐安苦涩一笑,暗想你们一壶酒就要三十两银子,真是大大的黑店。老子身上揣着三两银子就以为自己很有钱了,谁知道连个乞丐都不如。不是看在凤之岚和你的面子上,非到消保委去投诉不可。
“啊!是倾歌疏忽了。”柳倾歌想到他的身份,有些着急的道,忙掏出一块黑色名牌给他,上面写着一个秀气的“歌”字。“这块名牌给你,以后你自可随意来这飞雪悦兰阁了。等到男朋友下次来,倾歌必定会跳一支舞给你看。”
京城第一舞姬专门跳舞给我看?不知道那些公子哥如果知道,会不会活活气死。唐安得意的想着,也不与她客气,结果名牌揣进怀里,笑道:“女朋友。”
“嗯?”柳倾歌好奇道。
洒脱一笑,唐安推开门,回头一眨眼道:“下次见面,记得要叫我男朋友哦!”
第四十五章 玉龙轩
离开飞雪悦兰阁的时候,夜已经深了。
唐安与凤之岚道别,架着醉如死猪一般的程采和,飞快地朝程府赶了回去。要是让程老头知道这不学无术的儿子不好好读书反而去烟花之地寻欢作乐,自己连带着肯定也没有好果子吃。
“秋叶…姑凉,么么!来,本少爷…教你玩一个…叫做‘啪啪啪’的游戏,呕!”
马车颠簸,胖子迷迷糊糊不住开口干呕,嘴里还不断嘟囔着。
他妈的,这死胖子酒量差酒品更差,才喝了几杯就把满肚子淫荡的想法全都吐出来了,一点城府都没有——就算你想啪啪啪,也别冲老子来啊!
一路躲开胖子好几个熊抱,好不容易赶回府里。恰逢两个下人巡夜,唐安毫不客气地将“讨好少爷”的机会让给了二人。
“咦,夏雨姑凉…也来啦!一起…啪啪啪,先亲一个!”胖子见身边多了一人,喜不自胜地撅着猪嘴左右“吧唧”,看的唐安浑身恶寒。
以后说什么都不能陪着胖子喝酒了,否则菊花难保。正想回屋歇歇,却听见后门“吱唷”一声又被推开。
唐安还以为是程云鹤回来了,顿时吓得魂不附体,赶忙躲到树后面。偷偷瞄了瞄,却见来人并不是程云鹤,而是女土匪程采夕。
这小妮子,怎么回来比我还晚?
程采夕脸上写满了疲惫,手里还是攥着那把从不离身的宝剑,头上的鬓发有些散乱,连脚步也是一瘸一拐,看起来好像是受了点伤。
唐安眼睛微眯,想起程采夕高起高落得身姿,怎么看也算得上是个高手了。高手也会受伤么?看来这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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