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棠知道他听懂了自己话中含义,终于露出了会心的微笑,道:“我们墨玉书院,可不会被轻易打败哦。七天之后,海棠在书院恭候大驾。”
“好。”冷落情笑笑,忽然又微微一叹,道:“冷某此生从未推崇过什么人,但对唐兄,却要由衷说一个服字。世间万物,暗含天理,而唐兄能窥探天机,融万般自然之道于物理、化学、地理、数算四门学问,当真是不世出的奇才。”
听到情郎被夸奖,蓝海棠心中像吃了蜜一样甜,喃喃道:“是啊,有些时候,真不知道他的脑子里怎么会有这么多千奇百怪的东西。”
无怪冷落情会给予唐安如此之高的评价。后世普及的学问,在那个时代却像是注入干涸土地的一道清流,为固步自封的人们注入了全新的血液。
唐安九年之前便对秦天说过,他会为天下万民做些什么,却不是在朝堂之上。
而如今,他做到了。
他就像一个领路人,只需要给予充满智慧的人民一点启发,就足以引起改变世界的蝴蝶效应。
比如物理在桥梁、建筑等方面的运用,化学对于工业进程的强大推动力、将地理和地质探索、开采相结合等等。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曾经百姓们想要远行,都要花费一笔不菲的价格前往驿站,现如今,自行车已经近乎普及,这便是历史的前进。
更让人意外的是,这般新潮的思想一经问世,不仅受到了百姓们的追捧,而且逐渐分离成了诸多流派。春秋“百家争鸣”的盛景,在大唐得以延续。
只不过“百家争鸣”多为思想层面,而新的争鸣则更多倾向于实践和应用。比如化学试剂的不同搭配会产生怎样的反应,几种能量的相互转化的用途等等。
在这种思想的推动下,大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诸多学派为了证明自己的理论才是大道,不遗余力地在知识地海洋中越游越深,竟是将工业化进程提前了一千多年!
而这些变化产生的基础,便是唐安所提倡的“四学”。
面对一个推动社会进步的巨人,冷落情只有仰望的份儿。他的骄傲,他的自信,在唐安面前已经变得不值一文。
“也许……这就是他的魅力所在。”冷落情叹息,微笑道:“从前冷某只以为蓝夫子你的学识令人敬佩,现在才发现,你的眼光比才学更高。”
蓝海棠脸上涌起一抹笑意,道:“感情的选择之在于心,和眼光无关。”
冷落情想了想,可感情经历一片空白的他怎么也堪不透话中深意,虚心求教道:“这话怎么讲?”
蓝海棠俏皮一笑,道:“当合适的人出现,你自会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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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知雅居内,尽是一片觥筹交错声。
一大群人围聚而坐,纵然换上普通的冬袄长袍,也难掩一身铁血气势。
大唐铁帅代天涯、禁卫统领钟弄剑、西陲将领陈不平、西羽卫统领季晨、羽林卫副都统李大壮、马尚率、代家新任家主、东征军师钟弄弦……
若是让人看到这么多大人物齐聚一堂,必定会大跌眼镜。
代天涯当仁不让地坐在主位之上,将杯中水酒一饮而尽,笑道:“代某与诸位兄弟,怕是有两年时间没见了吧?”
钟弄剑道:“代大哥平日军事繁忙,我等又各司其职,纵是心中万分想念,却也分身乏术。”
季晨笑道:“说起来,今日咱们兄弟能够齐聚一堂,还是多亏了我大哥呢。”
在军旅之中,身份的高低往往决定了说话的分量。季晨虽贵为西羽卫统领,可身份地位和代天涯不可同日而语。但是有了汴京保卫战、盘河之役两场生死大战,众人都是过命的交情,说起话来也没了上下尊卑之分。
更重要的是,季晨等人乃是唐安的心腹。而唐安……虽然如今无官无职,却没有任何人胆敢小瞧于他。
因为他已经成为传奇。
听到唐安的名字,马尚率立刻来了精神,问道:“唐大人什么时候来?”
季晨笑道:“他啊——听说如今可是被几位嫂子管得严严实实的。几位嫂嫂都有事可做,唯有他大闲人一个,这相妻教子的重任便落到他的肩上了。要想抽身来找咱们喝杯酒,怕是还要等些时候。”
“他来与不来,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定下的两年之期,给咱们创造了见面的机会。我想,他是不想让咱们淡了过命的情谊。”
钟弄弦的脸仍旧如女人般细腻,岁月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他轻轻摇晃着酒杯,微笑道:“所以这一杯,不如就为了咱们拿命换来的情谊,如何?”
“哈哈,好,为了情谊,干!”
众人都是性情豪爽之人,在爽朗的笑声中,一大杯酒又下了肚。
抿了抿沾着酒渍的胡渣,李大壮瓮声瓮气道:“陈大哥,咱们兄弟好久没见了,当了这鸟儿官,我老李也没机会在上阵杀敌,真是好不痛快。如今那帮西域胡子可还安分?若是有需要,只管招呼一声!虽然好多年没活动筋骨了,但杀起胡子来,我照样是把好手!”
“胡子如今安分的很。陛下所建立自由贸易区风生水起,他们尝到了甜头,谁还想过刀头舔血的生活?”
陈不平纵使平日不苟言笑,闻言却也不禁流露出一丝会心的笑意,道:而且如今贸易区的大头人,便是当初协助过咱们的那个胡人阿里。到现在说起唐兄弟,他都带着发自内心的尊敬。有他在,何愁贸易区不兴旺发达?而有了这道缓冲带,就算胡人想要打到大唐来,得到好处的东疆人也断然不会答应。从今往后,怕是咱们再也没仗可打咯。”
马尚率听着窗外的风雪声,黑脸上涌起感慨的神色,道:“唉,你们说人为什么这么矛盾呢?当年天天打仗,俺无时无刻不期盼太平。如今天下安稳,俺却又想念起曾经和兄弟们征战沙场的日子。外面的这场大雪,多么像当初的狄马城。想想咱们兄弟把满地白雪变成红色的情景,俺真是怀念啊!”
有些时候,人怀念的不是那份九死一生的经历,而是与袍泽患难与共的情。
代天涯叹道:“说起来,咱们兄弟算是幸运的了。至少咱们还能见到天下大同,能坐在这温暖的屋子里吃酒。而那些为了埋骨黄沙的兄弟,却不知如今魂归何方。”
听他提及这个话题,方才的热闹顿时不见了,每个人心头都多了一份沉重,还有一份挥之不去的哀伤——那是只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才会懂的痛。
兴许是想到了那刻骨铭心的一战,代天涯飞快地抹了一把眼角,旋即端起酒杯,道:“咱们能享受到今天的美好,多亏了那些为大唐抛头颅、洒热血的人。这一杯,就让咱们敬那些死去的兄弟们!”
所有人脸色肃穆,徐徐起身来到窗边,看着外面漫天风雪,将杯中酒徐徐撒入风中……
第七百一十一章 一个小贼惹的祸
雪越下越大,酒越喝越暖。
就在阁内气氛达到巅峰时,忽见大堂中灯火暗了下来。
白色的半圆舞台上,四道光束投往其中,在朵朵金兰的映衬下美轮美奂。
恰在此时,悠扬的乐声响起。
无需多说什么,所有宾客都停止了喧嚣,静静的将目光投向那片让人心驰神往的舞台。
他们知道,四朵金花要登台献艺了。
春蝶、夏雨、秋叶、冬雪,四种颜色,四种风情。当她们翩跹着来到舞台上时,便已让所有观众如痴如醉,掌声如潮。
昔日在柳倾歌阴影之下的绝色舞姬,如今已然成了一代大家。卜一出场,便赢得了满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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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飞雪悦兰台后方的醉仙阁内。
穿着一身白色素服的柳倾歌和裹着青色长麾的苏媚儿凭栏而坐,遥望远处飞雪悦兰台上四个妩媚动人的影子。
柳倾歌偷偷注意着苏媚儿神色的变化,试探着问道:“小七姑娘,这一幕你有没有觉得很熟悉?”
苏媚儿看的有些痴迷,闻言怔了怔,指着自己鼻子问道:“柳姐姐是在问奴么?”
“是啊。”柳倾歌展颜一笑,指向白玉舞台道:“你有没有觉得这样的环境,这样的舞姿,看上去似曾相识?”
苏媚儿再度看了那舞台一眼,茫然地遥遥头,道:“奴不记得了。”
柳倾歌只是微笑。
有些时候,女人的敏锐超乎想象。失去记忆的女人,眼神中怎会流露出一丝缅怀呢?
不过这样也好,自欺欺人未尝不是一种解开心结的办法。
看了那四个舞姿卓绝的女人一眼,柳倾歌叹道:“有些东西,忘记比记住更难。”
苏媚儿不知是不是心虚,惊疑地看了柳倾歌一眼,旋即又将眼眸中那丝怀疑掩盖过去,微笑道:“是啊,事事都记得清清楚楚,人生又有什么意思呢?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才更容易得到快乐。”
柳倾歌仿佛明白了什么,问道:“你快乐吗?”
苏媚儿浅笑颔首:“我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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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的厢房中。
凤之岚站在凭栏旁,就如一个雍容华贵的女王。兰花玉指捏着精致的瓷杯,优雅地将“碧水清流”送入喉中。
她就像一段不老的传奇,任何与她相熟的人,都无法从她的脸上捕捉到一丝皱纹。仿佛这九年时间匆匆溜走,却忘记了世上有她这么一号人,把青春永远留给了她。
在她旁边,凤之瑶慵懒地倚着柔软的座椅,纤细的手腕撑着脑袋,看上去昏昏欲睡。
可哪怕闭着眼睛,她却也能注意到凤之岚的一举一动,懒洋洋地道:“姐姐,众里寻他的滋味可好?”
凤之岚俏脸微红,自然听出了她的弦外之音,有些心虚道:“是不是生完孩子的女人,话都会变得特别多?”
凤之瑶嘴角荡起一丝笑意,道:“总比有些人想生孩子想的发了疯,却找不到肯与她一起生孩子的人好。”
“你——”凤之岚杏目圆瞪,显然被她戳中了心事。可生怕自己的表现落了对方口实,干脆轻哼一声缄口不言。
似是怕她动怒,凤之瑶站起身子,笑道:“姐姐,记得当初是你教给我,幸福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尽管你不愿意承认,可好时光已经与你渐行渐远了。难道你打算永远和那个呆子打哑谜,继续蹉跎下去?”
凤之瑶不说这话还好,一听到“那个人”,凤之岚便气不打一处来。
是自己不争取么?是自己想这么孤独终老下去么?
当然不是!
哪怕再坚强,她也是一个女人,哪个女人不希望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宽阔肩膀?
她以为自己找到了那个人,可起先担心自己的身份,怕倾歌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哪知道凤之瑶不知道和倾歌说了些什么,连这个傻丫头都亲自来劝自己。
倾歌的麻烦解决了,相当于扫清了最后一层障碍。好不容易撇开矜持的她,有一次借着“醉酒”,半捱半蹭地委身到他怀里。本以为夜半无人良人相送,又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总会发生点什么才对,哪知道这家伙竟是只给自己除去衣袜,然后便不见了人影!
还有一次,被他“误打误撞”地闯进了自己的闺房,“恰逢”自己正在沐浴。这小混蛋把自己从上到下看了个精光,竟然说自己犯了“眼盲”的毛病什么也没看见!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凤之岚便在这样荒唐的猫捉老鼠的游戏中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凤之瑶看着她的脸色阴晴不定,劝道:“姐姐,女人不能太心慈手软。不对自己狠一点,怎么能得到想要的东西呢?”
她身为人母,又经爱情滋润,心态早已和曾经大不相同。换做以前,断然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凤之岚愣了愣,问道:“怎么狠?”
见姐姐终于开窍,凤之瑶额头上的梅花烙印都似越发红艳起来,附耳道:“&*&……%¥#”
凤之岚听完,脸红的像熟透的苹果,面露惊疑道:“这……能成么?”
“怎么不成?我便是这样……那个他的……据说采夕当初也是这样……”凤之瑶俏脸微红,可为了姐姐的终身大事,仍旧鼓起勇气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有恒心,你一定能成功。姐姐,我相信你!”
凤之岚面露难色,良久,才像是下定决心般地轻咬下唇,眼神中泛出狼一样的光泽,内心暗暗呢喃。
“拼了!不就是蒙汗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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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汗药?开玩笑!本人身为飞天门门主,怎么可能再用那种下三滥的手段?”
春暖阁内,同样围聚了一群人。身在首座的许先穿着一身华丽的锦袍,像是在无声暗示自己的身份。
为了和这身份相匹配,他甚至蓄了胡子。乍看上去,倒还真有几分威严,只是偶尔眼中闪现的猥琐,证明他还是那个为众人所熟知的许先。
一听这话,飞天门众人哈哈大笑。
不戒和尚大口啃着鸡腿,道:“门主,你若真如此有魅力,怎么到现在还是老光棍一个?”
许先被人在伤口上撒盐,不悦地白了他一眼,道:“你懂什么?唐兄弟曾经说过:天涯何处无芳草,春楼一刻值千金。我这种潇洒不羁风流成性的人生态度,你是永远不会懂的。”
见他死鸭子嘴硬,众人笑得更欢了。
事实上,飞天门早已告别了曾经水里来火里去的日子。如今天下太平,百姓日子越过越好,宵小之徒越来越少,大部分时间他们都无事可做。
老门主不知是不是感觉完成了历史使命,竟于五年前退位让贤,而第一顺位继承人王大仙乃是闲云野鹤的性子,不肯接下这沉重的包袱。
于是,许先便成了飞天门的当家人。
如果说这五年来最大的痛苦,便是那个如祸害一般的女人了。
女魔头程采夕早已嫁做人妇,可放着安稳的日子不过,硬是要坚持留在飞天门,从上到下所有门人苦口婆心的劝解,也无法打消她的念头。
于是,飞天门徒们无不期待着唐兄弟努一把力,尽快搞大她的肚子。可老天不作美,唐大人一众娇妻接连有子,唯有这女魔头的肚皮不争气。
如此一来,刚看到翻身希望的人们又绝望了。他们无力改变命运,只好继续当女魔头的奴隶。
他们盼星星盼月亮,整日整夜盼望着一个大英雄能够将这女魔头收走。皇天不负有心人,老天爷终于听到了无数可怜人的呼唤,让女魔头的肚皮有了动静!
苦苦盼了八年才盼来的宝宝,无论程云鹤还是唐安都无比重视,将她当成珍稀动物一般看护起来。如此一来,飞天门的大老爷们儿总算松了口气,终于不用再受那女魔头的压迫了。
刚肆无忌惮地说了几个荤段子,众人却听见“嘭”的一声,大门居然从外面被人一脚踹开了。
随即,房间内鸦雀无声。
程采夕挺着大肚子,双手掐着粗了一大圈的腰肢,一双杀气腾腾的眼睛四处流转。哪怕明显胖了一圈,可是那精致的脸孔却依旧迷人。
屋子里的男人没有被女人的外表所迷惑。事实上,没有和她共事过的人,永远体会不到被一个女人追着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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