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
“苏老楼主说了只愿苏氏后代子孙,财色满袖,权柄在手。”
十八岁那年,苏慕华一身素衣,轻撩衣摆跪于苏老楼主灵前。
“告阿爹在天之灵安,孩儿从今日起接掌春风得意进宝楼。任他日江湖如何艰险,孩儿都会按阿爹说的,始终不忘义在心中。”
(第一卷云起卷完)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卷写完了,这卷主要是铺垫,背景铺垫,情感铺垫。
狗血一桶接一桶。
呵呵,下卷跑地图和任务线。
☆、第十四章 弹丸之国 (一)
第二卷燕然卷
第十四章弹丸之国
1
永靖八年的初夏,五月方过,天气便懊热难当。烈日照在沙粒上带着滚烫的烟气,放眼山野间的绿意也如拉秧的茄子,没长开便被日头照得早熟了,蔫黄得似萎靡了一般。
锦衣的少年手持马鞭,一鞭打裂了车上驮着的一方布袋。裂口处汩汩流出黑黄的糠屑来,流了片刻终于落出点发黑的米粒来,这一麻袋糠倒比米多。
少年手中鞭势过猛,他头上的明珠冠都微微颤动。“这是什么?”
运粮官硬着头皮回道,“禀殿下,这是军粮。”
萧王朱应袭道,“放屁,朝廷军粮都有一定之规,不说稻谷,就是粟米,本朝每名军士二斛粟米的配额是再不能少的了,粟米也该是黄、白、青三色为宜,这发黑的是什么?”
“说,是不是你贪了这些米粮?”他手中马鞭扬起,又是一鞭抽下。运粮官硬生生挨了他一鞭,却咬紧牙关,一个字不说。
朱应袭冷笑道,“你的骨头倒硬,可惜本王我不吃这套。你就算是个珠蚌,本王也要抽到你开口为止。”
“应袭,别胡闹。”扬起的长鞭为一只戴着黑色护腕的手掌握住。
朱应袭看去,眼前此人含笑而立,眼底笑意却含着几分不怒而威的逼人之意,正是六皇兄燕王朱永宁。朱永宁身旁立着一名灰袍的武将,正是望北城的守备钟拓达。此人虽为武将,却有敦厚温润之感。
朱应袭道,“皇兄你们来得正好,你看看这军粮。”
朱永宁自米袋中握了一把,淡淡地盯着自指尖流下的米糠,“我都知道了。”
朱应袭不满意于他的冷漠,“皇兄,钟将军,此人要如何处置?”
“应袭”,朱永宁张开手,看着褐黄的米糠自掌心散落,含笑的眼仿佛看落花一般。“这不关他的事,军粮由兵部调拨,由户部稽核,这里面能一手遮天的人也就那么几个,他一个运粮官又能如何?”
运粮官单膝跪地,向着钟拓达抱拳道,“下官有辱使命,请将军降罪。”
钟拓达扶他而起,看这汉子唇上的一圈燎泡,握着他的肩头,摇头叹了口气。
朱永宁转身向他长躬道,“钟将军,是我连累了望北城的诸位兄弟。”
钟拓达退后一步,避开他的大礼,“王爷,钟某守这望北城已逾十余载,我只知战场,不识其他,恕钟某不能为王爷分忧。”
朱永宁道,“钟将军放心,我如今潜龙在渊,也不必水中望月去想那些龙飞九天之事。至于人心之欲,我也不愿说些不想不争的虚话,欺骗将军,只是一切到时再说。如今我只想怎么与将军共守此城,赢下这场刀兵。”
钟拓达抚掌笑道,“好个到时再说,倒是我想多了。燕王殿下,半个时辰后升帐议事。我备了酒,请王爷务必赏脸。”
朱应袭看着他的背影,不满地抱怨道,“这人好生迂腐。”
朱永宁笑道,“人心之驭,不可操之过急。若我未记错,这可是三年来,钟将军第一次请我喝酒。机会难得啊。”
朱应袭记起当年六皇兄在上林苑中弯弓搭箭射中一只狐狸,脸上也是这样的笑容。
半个时辰后,大帐之中,朱永宁于上座议事。
沙盘上,黄褐色的沙堆起山峦高低起伏,望北城、雁北城对峙而立,狼烟道通北域深处,朔京道通繁华关内。
三国相接之地,中原、北燕虎狼相搏,望北城外正对北周。
北周不过十个望北城大小的地盘,处虎狼之间,弹丸之国。
约莫十来岁的少年爬在桑树上,密匝的桑叶遮着他的脸,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眼睛。
“主,主…公”,树叶中那人红裤绿衣,做贱奴打扮。“奴才可急死了,快跟奴才回去吧。”
少年竖起一指于唇上,“嘘,玉官,别吵,小鸟在吃东西。”
玉官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那草编的鸟窝中正露了几颗毛绒绒的脑袋,一只鸟儿正在窝的边沿,衔了虫子喂着他们。
玉官看了几眼,再往地上一看。啧了一声,“是布谷鸟。”
“什么布谷鸟?”
“布谷鸟下了蛋自己不孵蛋,放到别的鸟窝里,小鸟一孵出来,就鹊巢鸠占,把别人家的蛋都推出窝去。主公,你看那地上的蛋壳。可怜这母鸟喂大了别人家的,还不知道。”
少年眨了眨眼,不解道,“哦,这母鸟捡了现成的孩子,不是赚了,有何可怜的?”
玉官张了张口,又闭上,终于违心道,“是,主公说不可怜,便必然是不可怜的。”
少年咕地一声笑出来,“玉官,你真听话,等我长大了封你一个大司马。”
玉官忙捂了他的嘴,“主公千万别胡说,玉官可是内臣。”
少年好奇地问,“什么是内臣?”
玉官支支吾吾地道,“就是只能住在宫里的。”
少年用力地点点头道,“那就没错了,所以我要封你为大司马啊,每回大司马来,不都是住在母后的宫中?”
玉官脸色唬得发白,“我的祖宗,千万别胡说。今天你和我说的话千万别跟别人说,若被人听去一个字…”他手往脖子上一划,“不仅奴才没命活,连主公也危险。”
女子涂了蔻丹的手抚在金色的托盘上,饱满的红唇浅嗔薄怒,如一瓣芙蓉花,“你还知道回来?”
淡白的日光透过棱花窗,照在刻了对花蝴蝶的地砖上。
着了月白长衫的男子立于窗下,手中持了一个金色的杯子,阳光在地上拖了长长的影子。
男子的声音不温不火,“皇后可是想我了?”
这个人站于暗影中,脸上的笑容温如春水。
女子媚眼如丝,“我的孩儿都已登基三年,如何还是皇后?”
“你的太子呢?”
“我把他劝回上京了,如今这朝中风云变幻,总要有人坐镇。”
“大宁朝的太子对你言听计从,大司马大人好手段,罗烟佩服。你还回来管我们孤儿寡母做什么?”
“北燕大军不日南下,三万铁骑叩关,而大周连婴儿悉数算上也不过数万,罗烟,我实是放心不下你。”男子的目光眷恋而多情,这个人温柔起来,可以很温柔。纵然知道他未必有多少真心,北周太后罗烟心中还是悠悠一颤,生起甜蜜的痛楚。
“不敢劳大司马挂心,我早早扯了三尺白绫挂于城头降了就是。听说那北燕领军的将领在战场上是一员不畏死的猛将,不知床笫之间比大司马如何?”
男子将手中金杯放于她手中的托盘上,胳膊自后环着女子的背,手滑入女子的衣底,在她柔软滑腻的肌肤上流连。“你敢试试。。。”
女子为他挑得情动,因□□蒸腾而红润的唇中逸出一两声抑制不住的喘息。男子气息却丝毫未乱,“我这次来正有事与你商量,周主已经十二,再大就该不听话了,借这次北燕的手将他除了吧。此次北燕看似来势汹汹,但北燕国主坐天下未久,后帐未稳。也就是劫掠一番,迟早得退兵。待北燕退兵之后,你我联手,你就算当个女帝又有何不可?”
“杀他,他可是我的孩儿。”
“你的孩儿?”男子轻笑了一声,手下更加放肆,“那个傻皇帝又不是你亲生的。”
“叶温言,我大周虽然国小兵弱,也容不得你出言侮辱。”女子依靠在他怀中,她话中虽严厉,但声音娇媚绵软,实在很难有多少威慑力。
柔软的腰为男子环着,女子百鸟朝凤的裙裾散开在厚重的织金地毯上,金色杯盘自柔若无骨的手中滑落,杯中的液体泼出一道清冷的光。
叶温言伏在她身上,手缓缓抚过她光|裸而秀美的背,“哦?皇帝?我还要辱大周的太后呢,你待如何?”
天青云淡,茅草长可及腰。
少年从草丛里探出个毛绒绒的头,他的眼前有一只白色的兔子,一只后腿卡在猎人的夹子里。瞪着他,怒得眼睛都已发了红。少年伸手将那只兔子两只长耳朵抓在手里,手往它滴血的脚上一摸。嘿嘿笑道,“别瞪我,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晚餐也不可能有。你吃了小爷的肉,就给小爷当盘菜吧。”他拎着兔子在手中掂了掂,“看不出你还挺重的,你别瞪我,怪就怪你身为一只兔子竟然贪嘴偷吃肉。小爷的肉本来可不是吃给你这食草畜生吃的,你委屈小爷还委屈呢,小爷本来指望的晚餐是花椒爆炒沙狐肉。”他用绳子将兔子捆了,背于背上继续向前走去。
这一少年正是雁北县衙的衙役王英雄,他娘随女眷撤离得远了,他和苏慕华走一拨。苏慕华领着这一拨人并未往后撤,而是三拐两拐拐到雁北和望北之间的这片林子中。
这片林子前方有一片在北地简直可以称得上奇迹的湖泊,青山含笑绿水摇,山要靠来水要抱。苏慕华似乎颇为眷恋这里的风水,下令在林子里安营扎寨。做了一根鱼竿,学了姜太公日日去湖边钓鱼。
王英雄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一日不可无肉,入了这片林子看着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都在流口水。他拾掇了兔子,往悬崖那方向去。王英雄磨着苏慕华给他做了两个兽夹,一个放在林子里,另一个他见山崖上的老鹰毛光水滑起了换口味的歹心。他也不敢爬得高,就搁在林子的尽头,悬崖的下头。指着老鹰半夜睡迷了,一头摘进他的陷井里。
王英雄走到林子的尽头,果然看见他放了兽夹的草丛里露着一蓬黑色毛绒绒。王英雄喜上眉梢,跑过去一看,坏了,躺在那的是个只穿了底衣的半大孩子。孩子的一只脚为兽夹夹着,半条裤管都染了血迹。
王英雄看那孩子浓眉大眼得有几分缺心眼,定了定神,粗着气唤了声,“喂。”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偏少,更在一块
☆、第十四章 弹丸之国(二)
2
孩子不动,王英雄又跑过去伸手戳了戳,“没死吧,死了就地埋了!”
不知道他这个埋字戳中了孩子的什么痛处,那孩子瑟缩了一下瞪大了眼,看着眼前也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孩子颤抖着唇道了声,“痛。。。”
“你忍忍,我这就救你出来。”王英雄趴在草丛里摆弄着兽夹,放出孩子的腿来。将孩子月白的绸缎裤腿卷到膝盖,这孩子底衣摸上去滑滑的,不像他的摸上去糙得像砂一般。
王英雄见他腿上为铁齿所伤,开了五个血洞正冒着血,不免倒抽一口凉气。“你走路也不看路,路这么大怎么偏撞到。。。”叹了一口气,“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在衙门里当差了。很痛吗?”
那孩子看着王英雄摇了摇头,王英雄倒吓了一跳,心道别是坏死了吧,“真不痛?”
“有点麻。”
王英雄恍然大悟,原来他在装这处机关为了怕鹰挣脱飞走,还顺手抹了些麻药。这会想是麻药发作,孩子不怎么痛苦,等会麻过了,才知道疼。他要真疼起来,这荒郊野岭的,我可怎么办啊?他想着飞快扯下孩子的一截裤管,把伤口扎紧,“我叫王英雄,你记住是我救你出来的。”王英雄特意咬了咬救那个字。
王英雄背着孩子走出几步,想想不放心,又转头看背上的孩子,“我是刚好救了你,你别说是被兽夹夹的,就说你是从山崖上掉了下来。”
孩子瞪着眼和他对视,“夹子,有肉。”他的肚子咕地叫了一声。
“那是生肉,不能吃。”
孩子不依不饶,“肉,夹子。”
王英雄哄着他,“回去炒兔子肉给你吃,你就别说夹子了,行不?”
孩子伸出手去抓兔子的耳朵,“肉。”原来是个傻孩子,算了再傻总也不能把他丢在这。
王英雄回了驻地,那孩子的头上已经冒出了汗珠来,心知麻药的药效差不多了,忙加快了步子。他穿过晒着衣服的横杆,遥遥见一道杏色的身影在围场那,嘴里先唤开了,“宋小苏,宋小苏。”
这是一方处于悬崖和森林之间的草地,离水源较近,苏慕华让人将此处围了起来,沿着河滩搭起了帐篷。他这一支队伍不过数百人,虽然比不上孙晟的精兵,却是他从城里百姓中特意挑了来的,有的是原来天盟的人。
苏慕华身前站了个人,那人穿着鹅黄的裤,身上披着青葱嫩绿的大褂子,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容,正是不留行。
苏慕华蹲在他的面前,手中拿着根枝条在地上画着,一边低声和他说着什么。不留行站在那,脸上一本正经听着他说着,一双眼睛却是风流桃花眼,骨碌碌地四下乱瞄。
不留行,原名赵云剑,秦决意的都察院中留有此人的一卷案宗。不留行曾是河间府千里快哉剑赵千云的养子兼徒弟,不留行十五岁开始行走江湖,一身轻功了得,手中三十六路快剑得师门真传,三年后在江湖中也渐渐闯出云中一剑的名头。却在二十岁那年为赵千云当着天下英雄的面,逐出师门。
当日河间府赵家庄内,赵千云直斥赵云剑浪子无行,更揭破他便是江湖中有名的采花大盗不留行。赵云剑一语不发,受赵千云三剑而去。七日后,有江湖路人在巫峡看到赵云剑与苗疆拜月教的任情儿深夜泛舟江面。
据那位江湖路人在酒楼中闲话说,任情儿躺在赵云剑怀中,如何如何不堪,就差在光天化月之下,做出何等何样的丑事来。那任情儿也是七尺男儿,俊俏后生,可惜风流不羁,全无检点,男女不拘,俯仰皆可,风月的造诣偏又让人难忘。
那江湖路人说,我等到后半夜,不知何时便睡了过去,言下不无恨意。
这些话不知怎的又传回了赵云剑耳中,他当时正在岳阳楼头,闻言笑道,任情儿对我有心,我既怜惜又岂分雌雄?男儿在世,纵情任性,又不是出家做和尚,整日吃些青菜豆腐,只能以手为妻?
赵云剑顿了顿又道,尾闾一窍,翻云别有香。
此语一出,江湖中人倒抽一口冷气,赵云剑破罐破摔,竟一至如此。
赵云剑言罢,饮尽一坛女儿红,提了笔在岳阳楼壁上留诗一首:
何物滞我身,俗义阻欢情。
如今拔屌去,千里不留行。
他自泛扁舟而去,落得身后江湖一声叹。偏有那么一些大胆的深闺女子,慕他重情豪放,脸红心跳留了窗,盼他夜入香闺做一场风月。
江湖中人又叹一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写西厢记金|瓶梅牡丹亭的都合该炮烙了去。写史书的都合该下油锅,断袖余桃怎可入史。至于聊斋志异,一卷话本竟然有娈童男生子。
不留行自在江湖风流,他的事原来怎么样也不会惊动都察院。可惜那日,他在两河犯案,偏撞上了秦决意办案,秦决意也就顺手为江湖除害。
苏慕华听见了王英雄的那声唤,站起身迎了上去,“怎么?”
王英雄背了那孩童道,“宋小苏,这孩子腿受伤了,我刚将从悬崖那将他救了来。”他加重了那个救字,那孩子已经痛得只剩微弱地惨呼,手紧紧勒着王英雄的背,王英雄见他惨状,也已经无暇和他计较了。
不留行跟过来解了孩童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