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以天为誓,”华盛顿回答。他重述刚才的誓言,并加上:“愿主保佑我。”然后弯下腰去亲吻面前的圣经。
“典礼结束!”李文斯顿大声宣布,他转过身去对民众高呼:“美国总统华盛顿万岁!”人民的欢呼声便跟着在大街小巷爆响开来。
我们的第一任总统鞠躬后回到议会大厅,准备发表就职演说。华盛顿是名军人而非演说家,因此对这项新任务感到不自在,声音显得有点发颤。但除此之外,华盛顿在演说中有力地声明了,一国之尊对国家未来发展当新任总统出现在联邦大厅的信心以及国民应负的责任与义务,并呼吁人民“尊重秩序与权利的不朽法则。”华盛顿说:“神圣的自由之火必须靠美国人民的双手来传承。”
第二章:弗吉尼亚出身
华盛顿原是弗吉尼亚州的农人,华盛顿家族在这块大英帝国最大的美国殖民州上历经三代经营,自成家风,影响了华盛顿的性情、品位和信仰。他的祖先务农为生,以其所得换取牛只、棉花和奴隶;并慢慢地扩张土地,为民服务办事。华盛顿终其一生不忘其本,以先人的成就为荣,并效法他们刻苦诚恳的精神。
华盛顿(2)
从最早期沿詹姆斯河(James River)开垦森林时,弗吉尼亚州的先民便受这片土地影响了。一七〇〇年时,平均每四个家庭中便有一户拥有五百至两万英亩的土地,而大多数家庭都是自给自足的单位,他们种植自己的食物,编织自己的衣物,建造自己的屋宇、马厩和谷场,并蓄养奴隶。弗吉尼亚肥沃的土地,丰厚的林区,绵延的丘陵和涓流不息的河川,供给居民无穷的机会。华盛顿回忆弗吉尼亚时,形容它是“新生而富饶林木的土地”。
弗吉尼亚的农人种植烟草、小麦和玉米;有些人则生产沥青、焦油和大麻,专供英国海军使用。靠河流附近农场上的奴隶,则捕捉鲱鱼作为自家食用或运到市集出售。大多数农庄都有自己的大农场来生产丰富的蔬菜和花木。弗吉尼亚的农人过的是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但也因此带给这些勤奋的居民创造富裕生活的机会。
华盛顿的祖父在一六五七年自英国移居弗吉尼亚,当初他一文不名的来到这片新世界,但约翰·华盛顿(John Washington)的辛勤努力使自己很快便能置产,且小有积蓄。约翰在弗吉尼亚这块殖民地上享有相当的社会地位,先后担任过验尸官、收税官,以及弗吉尼亚殖民议会(House of Burgesses)的议员。
约翰·华盛顿的孙子奥古斯丁(Augustine Washington)在波多马克河沿岸拥有许多小型农场,他的第二任妻子玛莉,便在其中一座农场里为他生下名叫乔治的儿子,时值一七三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接下来的几年内,这对夫妻又陆陆续续生下其他孩子:伊丽莎白生于一七三四年,塞缪尔于一七三五年,约翰于一七三七年,以及一七三九年的查尔斯。
华盛顿三岁时,全家往波多马克河上游迁移,在小猎溪(Little Hunting Creek)与波多马克河汇流区定居。这时的农场上只有一间简便的小屋和一些散落林间的附属建筑。往后扩建而来的华屋、精致的花园、果园和谷场,被统称为弗农山庄(Mount Vernon)。
华盛顿的家庭在他六岁时再度迁徙,这回来到奥古斯丁的另一座农场,法利农庄(Ferry Farm),地处拉帕哈诺克河(Rappahannock River)河畔的弗雷德里克斯堡(Fredericksburg)上。当时奥古斯丁几千英亩的土地和二十名奴隶的财力虽然还无法与弗州的卡特(Carter)、伯德(Byrd)、李氏(Lee)和哈里森(Harrison)等名门家族相提并论,但他却能当上治安法官和郡长,凭着实力赢得邻人的尊敬。
一七三八年,华盛顿同父异母的哥哥劳伦斯(Lawrence)自英国游学返乡,二十岁的劳伦斯是奥古斯丁第一任妻子(死于一七二九年)的儿子。劳伦斯的气质优雅迷人,很快便成为华盛顿心目中的偶像。华盛顿的阅读、习字以及算数均由家教负责,他对这些科目颇感兴趣,领悟力也很强。华盛顿早年的练习簿上写满了数字图表和土地探测的笔记。他不像杰斐逊或其他具影响力的弗州同辈一样进过威廉斯堡的威廉与玛丽学院(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 In Williamsburg),他甚至没有受过任何高等教育。(实际上华盛顿是美国前六任总统中唯一没受过大学教育的。) 华盛顿从没精研过经典文学或历史,令他后来感到遗憾的是,他没有学过法律。华盛顿的主要兴趣偏向体能活动,他酷好钓鱼、游泳、射击和骑马,还被封为弗吉尼亚最佳骑士,可见其骑术之精良。
华盛顿(3)
奥古斯丁死于一七四三年,享年五十八,长子劳伦斯继承他的大笔遗产,包括小猎溪畔的这个家庭农场。华盛顿十一岁失怙,此后在他的青少年期,便穿梭在家族的农场之间,华盛顿尤其喜欢和小猎溪农庄上的劳伦斯哥哥一起消磨时光。后来华盛顿将此地命名为弗农山庄(Mount Vernon),以纪念他曾跟随的英国海军上将弗农(Admiral Edward Vernon)。劳伦斯后来娶了费尔法克斯上校(William Fairfax)的女儿安妮(Anne)。费尔法克斯家庭的不动产贝尔瓦(Belvoir)便在弗农山庄附近。
年轻的华盛顿在探访劳伦斯的这段期间内发现了另一个崭新的世界——一个充满牌局、舞会、撞球、华服、漂亮仕女和浮华子弟的上流贵族社会。高大健硕的华盛顿很快便领会到这些权贵处世之道。
一七四七年,贝尔瓦上流社会中最具权势之一的托马斯·费尔法克斯勋爵(Lord Thomas Fairfax)宣布造访贝尔瓦。托马斯是费尔法克斯上校的表亲,这位酷爱猎狐的英国贵族在弗州北部的波多马克和拉帕哈诺克河之间,继承了大笔土地,此行便是查巡那五百万英亩的遗产。
托马斯在一七四八年曾派遣人马到他的西部领地勘察,由于托马斯非常欣赏华盛顿的猎狐技能,便邀年仅十六的华盛顿同游。年少的华盛顿从来没有在荒僻的莽原中生活一个月的经验,这趟旅行对他来说简直太过瘾了。他在日记中写下自己如何在布满冰雪的河中策马前行,如何遇见一队携着人头皮的印第安战士,并看战士为他们这群白人跳战舞,如何在林中遇到响尾蛇,以及在西部边界一间破烂的旅店中下榻,华盛顿形容当晚睡在“一张熊皮毯上,上面的跳蚤蚊虫加起来足足有熊皮的两倍重。”
这趟旅行中,华盛顿仔细地观察同队勘察老手的技巧和手法,学到许多技术。一年后,华盛顿也参与弗吉尼亚贝尔黑文镇(Belh*en)的兴建,该镇在后来易名为伊斯坎德里耶(Alexandria)。华盛顿在十八岁时正式成为库尔佩珀县(Culpeper County)勘察队的一员,他用这份工作挣来的钱,在伯斯金溪(Bullskin Creek)畔买下他的第一块土地,共计五百英亩。
华盛顿同时也开始对女孩子感到兴趣了,他称那些在贝尔瓦镇遇到的仕女为“低地的美女”(Low Land Beauties) 。虽然华盛顿很喜欢跟这些亲切的年轻女子搭讪说笑,但华盛顿却绝非女孩子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他那六英尺三的昂扬身躯比同辈高出许多,手脚又大得出奇,说起话来慢条斯理且一派认真,对大多数的年轻女子而言,华盛顿显得太过严肃了。虽然华盛顿写过不少为情所困的诗作,但他在做勘察员的天分上,显然高出文采许多:
自你明亮的双眸中,我被释放;
光啊,你比太阳还要亮丽,
在上升的白日中,射其华荣,
无人能盖过你的光华。
年近二十的华盛顿愉快地享受他的社交生活和事业,然而,快乐的生活中却飘来一袭阴影:华盛顿崇敬的劳伦斯哥哥染上了肺结核,身体状况迅速恶化。这对同父异母的兄弟在一七五一年十一月来到加勒比海上的巴巴多斯岛(Barbados),希望热带的气候能对病情有所帮助。华盛顿生平第一次来到海边,这也是唯一的一次,华盛顿离开日后被称为美国的那块土地。
华盛顿(4)
巴巴多斯岛之旅对两兄弟都没有好处,劳伦斯的病情每况愈下,华盛顿则感染天花,所幸不甚严重,在脸上仅留下浅浅的疤痕。而且往后在革命战争中,一场天花夺去无数美军的生命,比英军的枪杆子还要凶悍,华盛顿则因此得以幸免于难。
劳伦斯于一七五二年七月,在弗农山庄中过世,死于肺结核。华盛顿失去了一名兄长、老师和最知心的朋友。
劳伦斯将弗农山庄留给女儿莎拉。他知道如果华盛顿活得比莎拉久,这片财产将会过继给华盛顿。莎拉在她父亲过世两年后也跟着去世了,华盛顿便成为这片农庄的新主。尔后,弗农山庄将永远与华盛顿齐名。
第三章:军官
华盛顿年轻时,许多弗吉尼亚人都对西部抱有一种想望,梦想有一天能越过蓝岭华山脉(Blue Ridge Mountains),到达另一边肥沃的流域中开拓。虽然少数冒险犯难的拓荒者勇敢地克服了印第安人的攻击,在蓝岭山西缘辟出些许边界的社区,但整体而言,俄亥俄流域仍是未经开发的荒地。
这片流域亦很可能成为战场,因为英、法二国争夺世界霸权已有一世纪之久,法国在加拿大东岸已拥有不少殖民地,英国则在现今的美国东岸殖民。英、法的争战在美国尤为严重,因为双方都主张俄亥俄流域的主权。法国与当地几支较强大的印第安部落已有邦交,并已着手建立要塞作为交易站,但土地的主权究竟属谁却仍有待商榷。当英、法均坚决主张俄亥俄流域的主权时,战争似乎是无可避免的结局了。
一七五三年,英国政府授意弗吉尼亚州总督罗伯特·丁威迪(RobertDinwiddie)要求法军退出他们在伊利湖(Lake Erie)南方所兴建的塞堡,法军若拒绝撤退,英国将以武力驱逐。年轻的华盛顿很快就被卷入这场征战中了。
华盛顿一年前便已在弗吉尼亚国民军中任职,听到丁威迪的指示后,便志愿将信息带给法军,总督接受了他的请求。华盛顿的任务包括了一千英里的漫漫长路,中间得越过雪埋及膝的森林区,且随时可能遭到印第安人攻击。路程之艰辛,远超过这名二十一岁的弗州小伙子所能想象。
一七五三年十一月时,华盛顿开始向西出发,同行的还有两名翻译官。一位能操法文,另一位则能说当地印第安部落的语言,此外尚有四名充当杂役的莽林区住民。队伍在暴风雪中和倾盆大雨里越过陡峭的山岭和斜坡,慢慢的前行,途中还和皮兽商及印第安人交会,最后,他们终于抵达伊利河附近的法国要塞伯弗堡(FortLe Boeuf,现名水滩,位于宾州)。
华盛顿搜集了许多法国西部军力的宝贵情报,但是他与伯弗堡指挥官的谈判却毫无结果。指挥官以严正的语气告诉华盛顿,俄亥俄流域上的法军绝不撤守,若英国打算驱逐他们,法军将不惜一战。
华盛顿带着其中的一名翻译官返回弗吉尼亚,这是一趟状况百出的惊险路程。在印第安人称之为“杀人城”的小镇附近,华盛顿和他的翻译官差点就被他们的印第安向导在近距离用枪射死。这两个弗吉尼亚人跳起来把向导的枪夺了过来,翻译官气得想当场把向导杀了,华盛顿却不赞成这种“边界法”的仲裁行为,不顾同伴的反对,把刺客放走。接下来,华盛顿和翻译官又造了一艘木筏,横越布满碎冰的莫农加希拉河(Monongahela) ,在摇摇晃晃的木筏上顶着巨块裂冰撑篙前行,华盛顿失了平衡跌入冰冷彻骨的川流中,等他好不容易挣扎上岸,湿透的衣服不消片刻便结成冰了,华盛顿花了整整一个晚上,用雪揉搓冻伤的手和脚趾。
华盛顿(5)
再向前行,华盛顿和他的同伴在大卡诺瓦河(GreatKanawha)岸上发现七具尸体,头皮均给印第安人削下来了。情形之骇人,令华盛顿毕生难忘。他们终于在出发后的第十一个星期回到弗吉尼亚,华盛顿的报告中指出,法军拒绝放弃俄亥俄流域以及法军采取武力攻击的可能,这一消息震怒了丁威迪和英国政府。
三个月后,华盛顿再度来到俄亥俄流域。这回,他以弗吉尼亚州陆军中校的身份,奉命保护地处阿勒格尼河(Allegheny)及莫农加希拉河交会处,俄亥俄分岔道(Forks of Ohio)要塞上的建筑工人。此地后来成为现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匹兹堡(Pittsburgh,Pennsylvania)。
华盛顿带着一百五十九位官兵西行,他得到消息说岔地上未完工的要塞遭到一千名法军及印第安人的包围,华盛顿的人手虽远不及对方,但他仍执意向目标前进。五月二十八日,当他得知邻近有一批法军的营地,年轻气盛的华盛顿中校等不及上方的指示,决定先给对方来个出其不意的攻击。一干弗州人很快地便摆平这小队法军,杀了十名小卒,并虏获其余士兵。
华盛顿发现生平这第一场战役相当过瘾,“我听见子弹呼啸而过,”华盛顿写给他弟弟约翰的信中说道:“相信我,那声音里面有种东西说不出地迷人。”宾州森林中这场小突击揭开了为期八年的法国印第安人战争(French and Indian War)序幕。
华盛顿的侦察兵现在的报告内容变成了:大批法军和印第安战队正从西方朝他们逼近。华盛顿下令建造堡垒,并称为“要塞堡”(Fort Necessity)。虽然华盛顿在炮火中的表现十分骁勇,但却缺乏经验不太善战。要塞堡是个开放式的筑城,只有一层土墙和壕沟保护,它坐落在一片牧草上,从山坡上往下看,城中一览无遗。
法军于一七五四年七月三日进军,从山坡上以步枪向堡中猛射,轻易地瓦解了华盛顿的防御。华盛顿手下死伤的人数达三分之一,因此当法军向他们提出停火要求时,华盛顿感到非常讶异。其原因在于,当时英、法之间尚未正式宣战,因此法军指挥官决定让要塞堡的残存者缴械撤退。若非这位法国军官的仁德,华盛顿的头皮只怕早被印第安人削下来了,而美国历史也将为之改写。
华盛顿回到弗吉尼亚后,受到些许批评,但大多数人认为华盛顿和他的部属在要塞堡一役中表现出无比的勇气。要塞堡之役在英国引起巨大的回响,对华盛顿的同情纷至沓来,舆论并认为若要将法军驱出俄亥俄流域,便应供给殖民地足够的金钱和军队。
一七五五年的春天,布拉多克少将(EdwardBraddock)率领两团英国正规军到弗吉尼亚,华盛顿志愿加入英军队伍,布拉多克很乐意接收这名熟知地形的青年,很快便指定华盛顿做其个人助理。
该年六月,布拉多克率领一千三百名士兵及四百五十名左右的殖民军向俄亥俄分岔道的法军堡垒杜肯堡(Fort Duquesne)出发。由于一来需开辟林道供马车和大炮行走,二来英国的正规军和殖民军之间争执不断,使得队伍行进极其缓慢。
经过一个多月磨人的旅程后,布拉多克的军队终于到达距杜肯堡仅七英里之遥的莫农加希拉河。七月九日,士兵们正漫步在他们辟出的十二英尺宽的林道上,突然间一声枪响,紧接着印第安人悚动的战吼汹涌而至,然后是一连串快速的枪声,而悠闲的林道顷刻间成了人间炼狱。
华盛顿(6)
被挤在道上的红服英军成了藏身林中的法军和印第安人的活靶子,他们以惊人的速度被隐匿的敌人射倒。华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