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最珍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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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最珍爱的-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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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了所谓“离经叛道”的路途,今後的旅程,无论如何都会十分坎坷。
  周围都是和他一样的人,他们有著相同的荷尔蒙取向,喜欢著同样性别的人。
  就像小动物第一次探出洞穴,新奇又恐慌的窥视著外面的世界。
  他忽然想起了很久之前懵懂的感情,以及他走後这些年艰涩的生活,他把自己绷得太紧,不给自己喘息和放松的余地,近乎执念的怀念模糊的记忆。
  ……久到快要忘记的一些记忆。
  ──────────────
  烬情里一派迷蒙暧昧,林亦冉点了他当晚的第一支歌,林亦冉还是紧张,深吸一口气,步伐拘谨的走上台。
  刺眼的舞台灯光照的他暂时失明,没有舞台经验的他极为慌张局促,往台下望去,不小的酒吧里竟然黑压压一片,什麽都看不清。
  他的嗓音像小男孩儿,虽然没什麽磁性,却格外清脆干净。
  台下许多常客见是新人,都表现的兴致盎然,无数道目光集中到林亦冉身上。
  一曲毕,正准备马上走开,负责人马上跟他说:“下面有为客人找你,你去应付一下。”
  “不去,我只唱歌。”
  旁边另一位长期在酒吧里工作的歌手悄悄跟他说:“小然,这人你得罪不起,要是还想继续在这里赚钱你最好去一下。”
  没办法只得乖乖走到客人面前,看见是路轩转而有些微讶。在普通酒吧三番五次的撞见就很尴尬了,更何况这次是同志酒吧。
  “小然,你还记得我吗?”
  林亦冉垂著漂亮的眼睛,心里隐隐有点恼火:“路总。”
  路轩有一张无论如何都温文尔雅的脸,看得出男孩儿的抵触情绪:“傻孩子,那是外人叫的。你叫我路轩就行。”
  成熟的男性,手掌抚摸在他头发,让林亦冉有种遥远的温暖,就像三年前有一个很完美的大哥哥对自己的呵护和宠爱。
  可是终究不是心里的那个人。
  林亦冉平常碰见这种人一定会调头就走少惹麻烦,这次竟然快速抬起眼帘又垂下,愤怒的怕掉他的手後退两步:“你这人怎麽这麽随便!”
  他才十八岁,身高从来不是优势。穿著厚厚的羽绒服站在路轩面前,简直像一只小巧的泰迪熊。台上很精致清淡的少年显出稚气的一面,路轩觉得他越发可爱。
  林亦冉不管什麽潜规则,径直往烬情门口冲。
  “你这样也想在酒吧里赚钱,到时候非得尝到苦头不可。”刚走两步手腕就被拉住,路轩没生气,淡淡的声音很踏实。
  林亦冉气哼哼的瞪他抽出手,别开头不想纠缠。
  路轩包容的微笑:“抱歉我没有别的意思,只不过觉得你太干净不适合这里罢了。”
  你永远拿微笑的人没有办法,单方面生气就像小朋友难别扭,林亦冉深知这一点却管不住自己:“我们素不相识你管我做什麽?”
  “你还在念高中吧?”
  干脆摇头不开口。
  路轩一点没气馁,反而笑笑说:“对不起是我唐突了,我请你喝东西吧,唱了这麽久嗓子都哑了。”
  林亦冉凌乱,低著头火了:“我不需要,我很讨厌你!”
  路轩更加饶有兴致:“你有自闭症吗?怎麽跟别人说话都能这麽紧张?”
  林亦冉头也不回地跑了。
  ──────────────
  下次碰见路轩可就没这麽幸运了,和其他几位歌手寒暄时被路轩堵到,还很大度的请一大堆人喝酒。
  林亦冉很干脆的拒绝:“我还有事先走了。”
  另一位歌手立刻拦住他:“不要嘛小然,路总是我们这里的常客,你给个面子嘛!”
  “就是就是,你能考上这麽优秀的大学已经很不错了,偶尔给自己放放假嘛!”
  他们都没有恶意,只是出於普通朋友的劝告,林亦冉勉强做到了离他们最远的位子上。
  不想路轩不易察觉的站到自己身边,当著许多人的面万分自然的问:“想喝点什麽?”
  林亦冉哪里知道什麽酒,愣了三秒锺才小声说:“就橙汁吧。”
  到酒吧去要橙汁,大概只有当我们年纪很稚嫩的时候吧。
  每个人都有很年轻的时候,随著岁月流失不知去了哪里,所以有朝一日通过别人重现在眼前时,除了感叹也许还会有些悲哀。
  悲哀自己的青春流向何处了。
  路轩笑笑说:“那好啊,我也要橙汁。”
  路轩见过多种多样优秀的男孩,甚至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他不是会轻易心如死灰的人,却已经鲜少动心了。
  可台上的林亦冉却闪烁的让他略微失神。他就像一块璞玉,未经雕琢可是终会夺目璀璨。
  刚才台下不断有人喝醉了起哄,林亦冉脾气极好的唱了一首又一首,温顺的表情惹人疼惜,又让人忍不住想接近。
  “酒吧不安全,要是没有特例你最好不要来这里,我可以帮你找到新的工作。”
  一杯橙汁林亦冉很快饮尽,林亦冉气呼呼的对陆轩皱眉:“你别说得咱们关系好像很近一样!”
  路轩直白的开口:“你不要紧张,我只是想跟你交个朋友。”
  “我不需要朋友,你也不要浪费时间缠著我!”
  路轩绅士的帮他拿起包,自动忽略他的回答:“没事儿,你来这里要注意安全,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林亦冉赶紧摇头。
  路轩看他越发可爱,怕他吓到也不再坚持,便说:“人们都说擦肩一次尚需轮回因缘,我们相遇两次也很不易了。认识你我很高兴,希望以後还能见面。”
  他这话说的多漂亮,只要林亦冉是这里的常驻歌手,他们怎麽可能不再见面。
  路轩自从和旧时恋人落落分手後,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的激情再去争取过什麽人了。
  在同龄人中还略显成熟的林亦冉,在年长十几岁的路轩面前,空白的像一张纸。
  林亦冉对於路轩来说,不过是个刚闯进视线不久的小孩儿,是个极其干净单纯的少年。
  路轩不明白,那麽干净漂亮的男孩子,为什麽会有一双忧伤的大眼睛。
  路轩可以轻易的看出来,林亦冉的笑是出於习惯,其中极少能点缀快乐。他一直不喜欢以笑容作为面具的人,但不知哪点不对头,对於林亦冉,他有的只是怜惜。
  当天晚上他的目标已经十分明确,他决定追求这个男孩。

作家的话:
不知道大家怎麽想,反正我觉得就算林亦冉选择路轩也挺合理的,难道不是麽?

  ☆、致最珍爱的 第13章

  Chapter 13
  林亦冉好好规划了一下自己的攒钱计划,他利用周末到烬情唱歌,每次固定只唱两首歌,出场费一千,这样下来一个月可以挣到四千。
  现在没那麽经费紧张,看得出林亦冉十分知足,他大概不知道,到这里消费一瓶酒就要800。
  礼拜六,路轩计算好时间来到了後台的化妆间,”正巧”看见林亦冉在换外套,没来得及系好的扣子露出了脖颈及以下的大片肌肤,近距离的看上去就让路轩浑身燥热。
  “这是後台您不能进来。。。。。。!”
  林亦冉看见来人已经抓狂,但纵然心里素质再好也不免紧张,在路轩看来就是一阵手忙脚乱。
  他知道自己衣裳大敞,不禁从脖子红到耳根,连胸口细腻的肌肤也变得粉红。急促的扣好扣子,低著头收拾没有用过的化妆台。
  路轩克制住现在不该涌出的多余欲望,装得足够绅士:“小然怎麽这麽晚还没走,现在外面下雪了,有没有人来接你?”
  林亦冉已经凌乱非常,机械地把一个盒子从左上角移到右上角,缓缓摇头。
  “那我送你回去吧。”说完不由分说的拉起小孩子的软软的小手。
  林亦冉急道:“我说的很清楚了我不喜欢你!”
  话刚一出口就後悔了。
  路轩乐了:“你想到哪儿去了,我只是把你放到楼下,又不会上去,我只是想做你的朋友,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的不寂寞吗,为什麽总是拒绝别人?”
  平心而论,这样有人关心的温暖,其实挺好的。
  林亦冉再嚅嗫,又说不出话来,只好温温顺顺的被拉上车。
  到底是没有社会经验的年轻人,被说两句好听的就晕晕乎乎,没有被爱过的人自然渴望被爱,於是便懵懵懂懂的丢盔弃甲。
  其实林亦冉是不讨厌路轩的,他的第一印象给林亦冉是不错的。既没有死皮赖脸的纠缠,又没故意给自己脸色看,反而对自己很尊重。
  事实证明绅士的男人不止对女人受用,对男人同样存在致命的吸引力。
  林亦冉也不是傻子,更何况傻子都看得出来路轩对他可不是单纯的感情。
  但是当初的秦子航呢?
  快三年了,如果你喜欢一个遥远的幻影喜欢了三年,是不是也到了该说再见然後向前的时候了?
  这种遥遥无期的思念是不是每个人都经历过,他们又是如何选择的呢?
  坐在车里,林亦冉看著身边的路轩,根本不晓得该说什麽好。
  路轩脸上平静,心里早已一片春色满园花开遍地。林亦冉小心翼翼的时不时看自己一眼,那眼睛里是显而易见的好奇和探寻,这让他很受用。
  “你正在读大学?”
  “嗯。”
  “你学的是什麽专业?”路轩觉得小孩儿有点被沈闷的气氛搞得不自在,便收起坏心眼打破沈默。
  “心理。”
  “是你选的还是你妈帮你选的?”路轩随口问一句,身边的小孩儿僵了僵,片刻才僵硬的微笑道:“我父母已经去世了。”
  路轩有些吃惊,又转念一想,要是父母健在谁会让这麽好的孩子出来卖唱,他要是出生在自己这种家庭,肯定是呵护的温室幼苗。
  路轩简单的安慰两句,还伸出手在林亦冉背上轻拍几下,暧昧的事情滴水不露,见林亦冉抗拒了才沈声说到:“小然,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林亦冉怔怔的看著他,脸颊泛红。
  迎著夜晚外面皑皑的洁白雪景,路轩仿佛看到了纯净小孩脸上的细微微笑。
  …………………………………………………………………………………………………………………………………………………………………………………………………………
  一切都渐渐的好起来了。
  最近路轩已经成了他的专职司机,等到晚上送他回家,但最大的进展无非就是留了手机号,若即若离的情愫让林亦冉心情平静许多。
  每天他都会接到路轩发来的各种各样的短信。
  「小然,中午记得好好吃饭,否则会营养不良的。」
  「小然,我在你们学校门口,晚上我送你去烬情吧。」
  「小然,注意休息,早点睡觉,学习别太晚。」
  ……
  每次看到前面的”小然”林亦冉的心都会颤抖一下。他至今都没告诉路轩他的真实姓名,而路轩也没问。
  就好像披著”小然”的外衣,与别人的暧昧都是可以容忍的,就好像依托了一个屏障,来享受不属於自己的关怀。
  因为孤单了,因为嫉妒了,所以急於找一个虚枉的爱人。对於少年时代就独自一人的林亦冉来说,爱更像是很久都没触碰过的橱窗里的展示品,吸引人而又遥远。
  时间推移的次年的元旦夜,林亦冉在烬情已经工作了一个月。
  元旦夜不回家的只有两类人,一类是家庭美好全家在酒店包间里饮酒欢畅的幸运儿,另一类则是无处可依来到酒吧寻欢作乐的人,
  他们至今孑然一人,徘徊在或熟悉或陌生的城市里麻痹自我。
  烬情就是收留这种人的地方。
  元旦夜收入很高,林亦冉去烬情例行赶场,孤孤单单这些年的冷清自己最清楚,在这个家人团聚的日子泛起一丝寂寞。
  自己心情也不是很好,上台唱了一首《同类》,成功勾起底下人的愁绪。
  结果今天算是倒霉,不幸的林亦冉碰上几个没酒品撒酒疯的人。
  其中一个大声嚷嚷:“怎麽下台了啊,多唱几首啊小美人,老子还没听够呢!别老那麽悲伤,要唱就唱有激情的,配你这诱人的脸蛋啊!”
  林亦冉有点蒙,来烬情的人都是圈里有点地位教养的,不像普通酒吧三教九流的人都有,这种戏码第一次上演在自己身上。
  “我每次只唱两首,这是规矩。”
  “你他妈的到底唱不唱,一个出来卖的还装什麽清高,你不唱就给老子玩玩,我不信你今天还能直著腿出去!”一个男人越上台阶就抓过林亦冉的胳膊,另一只手迅速向他的腰伸过去。
  林亦冉条件反射的就给了他一巴掌。
  “靠!!你长得就是一副被人上的样子还装什麽清高,你这身子不知被人用过多少次了吧!”
  被打耳光是面子上的事情,醉酒的几个人一同暴怒,一个人冲上台撕扯林亦冉的毛衣,被打了耳光的人立刻开始解他的皮带。
  嗤笑的,起哄的,看热闹的,场面乱成一团。
  路轩这次进来的很巧,看到这一幕瞬间爆炸,烬情的保安已经开始平息争端,路轩想都没想也冲了上去,拳脚相加把闹事的几个人撂倒在地。
  转头朝一边咬著嘴唇的林亦冉看了看,有些惊魂未定,白嫩嫩的胳膊还被他们捏著,红印子突兀的印在上面,颈间还有一丝抓伤。
  他惊恐的摸摸自己刚才被抓住的地方,使劲揉搓,总觉得太肮脏太恶心。
  连十五岁时跟秦大哥亲密过後都没有的感觉。
  烬情的保安把几个男人拉出酒吧,路轩心疼的拍拍他的肩膀。
  “没事了没事了。”这是路轩第一次这麽近距离的挨著林亦冉,少年温热柔软的身体就这麽贴著自己的胸膛,惹得路轩一阵呼吸急促,连喘息都变得粗重。“没事了小然,他们不会欺负你的……”
  小孩儿白嫩润滑的肌肤离自己这麽近,脸色因为刚才的调戏还泛著红晕,眼睛水光潋滟,显出与平时清冷完全不同的脆弱。
  路轩承诺:“我以後让人关照你一下,或者给你换一份工作,总之你别在gay bar里混了。”
  林亦冉的嘴唇小巧红润,似乎就这麽低头就能吻到。
  路轩霎时间血管突涨,血液几乎开始逆流沸腾。平时自视定力不错,可努力了好久才勉强压抑住生理反映。要是平常这种情人关系一旦确定,转天就会拉上床颠鸾倒凤一番。
  但对於林亦冉,路轩几乎用了马拉松的定力,连接吻都没有过。
  林亦冉要是平时也是个理性的成熟孩子,肯定察觉出不对,但这会儿被恶心坏了,什麽也不想只是昏了头。
  “小然,今天是元旦外面很清静,我带你吃点东西好不好?”
  林亦冉胡乱点点头,算是默许,末了还瞪著大眼睛瞅了他一眼。
  路轩被他这麽一瞅快要吐血,脑子里天人交战。吻了吧,怕好不容易达到的进展又破灭,小孩儿又缩回壳里;不吻吧,实在憋得委屈自己。
  路轩还没有这麽纠结过,也不曾体会过禁欲到这种地步的滋味,现在只得哭笑不得的半推半抱把林亦冉拖到车里。
  开动发动机後,路轩摸著靠在车窗上的小脑袋问:“今天元旦,跟我出去转转好不好?”
  林亦冉勉强笑了笑,点点头。
  路轩对微笑的美少年没免疫力,皱眉克制住想吻他的欲望,继续开车。

作家的话:
我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就在想,一个人究竟能执著的喜欢另一个人多久?更何况是懵懂的暧昧之情?初恋之所以易碎还是因为太少不更事,一个人不可能凭借回忆度日。
我不知道大家怎麽看小冉的这段经历,希望大家能从这个角度想一想,谢谢,爱你们!

  ☆、致最珍爱的 第14章

  Chapter 14
  元旦之夜,连平时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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